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1
关于公司印章使用的基本法律说明
一、几个基本法律概念的界定
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系民事权利、义务及责任的承受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民事法律行为:
以发生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一种法律事实。例如买卖、租赁等等。
意思表示:
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构成要素包括效果意思、表示意思及表示行为,例如自然人的口头协议、书面签字认可、企业法人的盖章确认等等。
公司的权利能力:
公司据以充当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地位及法律资格。在大陆,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登记日,而权利能力的范围限于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超出范围而进行的民事、经济活动即为无效,视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二、什么是印章?公章及专用章的法律效力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意志的发布者和体现者,一般而言,公司法定代表人适用于公司业务范围内的签字,比如合同、协议、备忘录等,该文件即对外生效。
公章作为公司法人意志的代表物,在公司的权利能力范围内(大陆法律称为“经营范围”)代表公司的意思表示行为,一旦使用即为公司意志的对外体现,并因其确认的民事法律行为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及承担责任。
公司专用章, 供公司在某些特定领域使用,如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公司部门章, 仅在公司内部行文使用,不具备对外的法律效力,如对外使用而对造方能够证明我方在缔约上确有过错的,我方可能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印章使用上的违法、违规事项
1、应当盖章而没有盖章
2、不应当盖章而盖章
3、使用错误
4、空白文书或部分空白的情况下预先盖章
5、未经程序,私自盖章
6、盗用印章
7、伪造印章(私自刻用)
在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这个问题上,如果合同为诺成合同,排除合同需政府审批或附条件成立等因素,合同成立既为生效。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合同生效的特别说明(比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始生效”这样的约定),则合同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签字并非合同成立及生效的必要条件。
有一个特殊的情况我想提请公司领导注意:在公司委派员工或其他人进行民事行为的过程中,如果授权不明或者控制不严的,极有可能出现表见代理的情况而令公司承担不必要的损失。所谓表见代理,是指因本人的行为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而与行为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本人须对该行为人负授权人责任的代理。比如,公司在某项业务上一向由甲对外联系并负责发布信息(落单等),若果对造方不知情的前提下,甲违背公司意志或指示发出定单,即使该定单没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甚至没有公司公章仅有甲签名,都有可能让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法律的这项规定目的在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而对公司来说,必须加强对公章、专用章、业务介绍信等的控制,防范表见代理的发生。
四、印章管理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法律管控
1、行政法规
目前大陆对印章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国家行政
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公安部颁布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
上述文件除对印章的规格、式样作出规定外,还要求公章的制作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获得《准刻证》方可制作。但法律法规编织的是一张疏紧有致的网,对公章、专用章的使用及保管、借用等没有详尽的规定,主要由公司自行制定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2、民事法规
合同法中关于表见代理的相应条款
3、刑法
280条伪造印章及相应的法律条款
五、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申请-审查-批准-实际使用-文件回收-建档管理
应建立详细的操作流程,并专人、专岗管理,责任到人
简要陈述如前。
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1
关于公司印章使用的基本法律说明
一、几个基本法律概念的界定
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系民事权利、义务及责任的承受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民事法律行为:
以发生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一种法律事实。例如买卖、租赁等等。
意思表示:
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构成要素包括效果意思、表示意思及表示行为,例如自然人的口头协议、书面签字认可、企业法人的盖章确认等等。
公司的权利能力:
公司据以充当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地位及法律资格。在大陆,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登记日,而权利能力的范围限于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超出范围而进行的民事、经济活动即为无效,视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二、什么是印章?公章及专用章的法律效力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意志的发布者和体现者,一般而言,公司法定代表人适用于公司业务范围内的签字,比如合同、协议、备忘录等,该文件即对外生效。
公章作为公司法人意志的代表物,在公司的权利能力范围内(大陆法律称为“经营范围”)代表公司的意思表示行为,一旦使用即为公司意志的对外体现,并因其确认的民事法律行为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及承担责任。
公司专用章, 供公司在某些特定领域使用,如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公司部门章, 仅在公司内部行文使用,不具备对外的法律效力,如对外使用而对造方能够证明我方在缔约上确有过错的,我方可能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印章使用上的违法、违规事项
1、应当盖章而没有盖章
2、不应当盖章而盖章
3、使用错误
4、空白文书或部分空白的情况下预先盖章
5、未经程序,私自盖章
6、盗用印章
7、伪造印章(私自刻用)
在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这个问题上,如果合同为诺成合同,排除合同需政府审批或附条件成立等因素,合同成立既为生效。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合同生效的特别说明(比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始生效”这样的约定),则合同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签字并非合同成立及生效的必要条件。
有一个特殊的情况我想提请公司领导注意:在公司委派员工或其他人进行民事行为的过程中,如果授权不明或者控制不严的,极有可能出现表见代理的情况而令公司承担不必要的损失。所谓表见代理,是指因本人的行为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而与行为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本人须对该行为人负授权人责任的代理。比如,公司在某项业务上一向由甲对外联系并负责发布信息(落单等),若果对造方不知情的前提下,甲违背公司意志或指示发出定单,即使该定单没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甚至没有公司公章仅有甲签名,都有可能让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法律的这项规定目的在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而对公司来说,必须加强对公章、专用章、业务介绍信等的控制,防范表见代理的发生。
四、印章管理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法律管控
1、行政法规
目前大陆对印章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国家行政
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公安部颁布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
上述文件除对印章的规格、式样作出规定外,还要求公章的制作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获得《准刻证》方可制作。但法律法规编织的是一张疏紧有致的网,对公章、专用章的使用及保管、借用等没有详尽的规定,主要由公司自行制定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2、民事法规
合同法中关于表见代理的相应条款
3、刑法
280条伪造印章及相应的法律条款
五、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申请-审查-批准-实际使用-文件回收-建档管理
应建立详细的操作流程,并专人、专岗管理,责任到人
简要陈述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