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方案
市教育局有关初中毕业生升学及学业水平测试理科实验操作考查的精神,为做好2013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局及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试范围、内容、对象
考试范围: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考查范围为学生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分组必做实验内容与基本实验操作规范,用开放性和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动手实践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理化生试题各1套,每科满分为10分,每套试题含6个不同实验内容、实验操作难度系数基本相同、考查时间相同的考查题目,共18个实验考查题目。
考试内容:主要考查学生实验仪器的认识、装配、操作,实验设计,实验现象观察、数据记录、实验结果表述等。 考试对象:2013年初中毕业生。 三、考试办法
1.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命题将突出新课程标准教学理念,重点考查学生实验设计、实验探究、实验操作过程的规范。
2.由县市区教育局派出考务组到各考点组织学生现场测试,考生抽签确定实验测试项目;县市区考生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考试,市直由市教育局组织考试;考试实行封闭管理。
四、时间安排
1.4月20日前组织考生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将参考人数报市教育局中教科;4月25日前完成考点资格审查并上报考点名单;5月4日各县市区到市教育局中教科领取试卷及考试用品、材料;5月5日培训监考教师,5月6日至25日为全市统一考试时间。
2.考生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每场15分钟,间隔5-10分钟,每天考试场次由考务组依据考点考生人数确定。 五、考前准备 1.报名、办理准考证
报名以学校为单位组织,4月20日前,各学校填写《佳木斯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报名、成绩登记册》(一式3份),交县市区教育局中教科。报名时应注意与文
化课考试报名相衔接,便于登分。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使用文化考试准考证。如需要单独办证的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编号、办理。 2.考点设置及要求
①考点设在建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的中学,并适当考虑集中。对未取得设考点资格的学校的考生可以就近安排到相邻考点考试,但一般不出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②考点资格审查:设考点前县市区教育局必须严格审查考点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实验用房、实验设施、仪器配备、实验室管理、实验人员、实验教学6个方面。各县(市)区应重视学校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设立考点学校应按教育部颁发的仪器配备标准(基本要求)配齐分组和演示仪器,易损易耗品应满足实验教学和考试要求。
③考点实验教学要求:严格按课程标准,完成教材上规定的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及学生实践活动的实验。
④每个考点设办公室1个,抽签室1个,候考室1个(供考生抽签后候考),考室3个。每个考室设实验台(桌)10张,并在实验台右上角注明题号,准备好相关的实验器材、药品。凡在考试中需要不断更换的实验器材、药品应在考室内存放一定数量的备用品。每个考室还须备定时闹钟1个(由考试组带)。
⑤考点应划定警界线,实行封闭考试。在校门挂“佳木斯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学校考点”横幅,在校内醒目处张贴《考室安排表》、《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监考守则》等,张贴有关标语,为考生营造一个严肃、和谐的考试环境。 3.考务组设置及要求
考务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点多少设置,为了保证考试质量,考务组不宜过多,考务组由主考(巡视员)、抽签员、监考人员及其他考务人员组成。 4.考务、监考人员的选聘及职责
每个考点设主考、副主考、监考教师及其他考务人员,经统一培训后佩带标志牌上岗。 ①主考(巡视员)1人。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选派,全面负责考试工作,负责对监考教师的评分进行巡视和随机抽查。
②副主考1人。由考点所在学校校长担任,负责考点的考务、后勤工作。
③监考教师若干名。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选派。监考教师必须由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身体健康,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理科教师或实验人员、教研员担任。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人员不得担任监考教师。监考教师不得监考其所在学校的考生。 ④抽签员1人。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选派,负责抽签。
⑤试卷分发、保管员1人。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选派,负责试卷的收发及保管。 ⑥领考员2—3人。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或学校选派,负责引导考生按时进入考室,掌握考生缺考情况并及时与主考及监考教师联系。
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师(员)各1名。由学校选派,负责准备、补充、调换考试用的实验器材、药品(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室)。
⑧保卫人员若干名。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或学校选派,负责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做好监考及考务人员的选派、培训工作,并加强纪律教育,严肃考风考纪。监考教师业务培训必须在实验室进行,组织教师对所监考的实验内容操作1—2遍,统一评分标准,并试评后才能担任监考工作。监考教师一经选派应相对稳定。 六、考试实施程序
1.考试前由各学校根据报名册将参加考试考生编组( 个考生为一组),确定参加考试场次顺序,打印《程序册》。
2.每场考试开考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列队到抽签室(处)抽签确定考题,抽签后由抽签员当面在准考证上注明题号,考生在候考室候考(进入侯考室后不准看书,不准教师讲解)。开考前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后5分钟不得进入考室。对抽签后不按时参加当场考试的考生,不予补考,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进入考场后,将准考证放在实验桌右上角,监考教师检查考生是否与照片相符,题号是否与抽签号一致,然后考生迅速填好学校、姓名、准考证号。
4.考试开始,监考教师宣布开始操作,并按评分标准给考生评分。每名监考教师一次最多监试3名考生。评分时只记扣分,并在扣分项目上打上标记。评分一律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分数的填写必须清楚规范,严禁涂改。监考教师评分要客观、公正、不得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和分数,更不得指使、纵容或伙同他人舞弊,违者由县市区教育局给予纪律处分。 5.考生提前完成实验时,应报告监考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考室。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实验,带准考证离开考室。监考教师在评分标准上签名并将试卷、评分细则一起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装订,交试卷收发管理员装入试卷袋、密封( 人一袋)。 6.每半天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应将已考试卷、剩余试卷及评分标准交试卷保管员保管。
7.登分与成绩呈现:实验操作考试卷面原始分满分为10分,按20%的比例将考生的实际得分折合(如有小数则保留2位小数)即为实验操作考试分数。考生最终成绩以等级呈现,分A、B、C、D四等,由市教育局提供的专用软件自动生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考生原始分数。
登分工作在县市区各考点考试结束后统一由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启封试卷袋后在《佳木斯市2013年中考实验操作考试报名、成绩登记册》上登分,或在计算机上直接登分,实行双机录入。考试成绩核对无误后统一移交招生考试机构。登分完后,试卷要妥善保存。
七、免考与缺考考生的处理
1.因身体残疾丧失操作能力的学生,可申请免考,但需出具有关证明,填报《佳木斯市2013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经审批后,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总分。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于4月25日前到县市教育局中教科办理相关免考手续,并予以公示。
2.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视为缺考,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记D等。 八、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中教科解释。 附件:
1.2013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参考人数及考点设置申报表 2.2013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成绩登记册 3.2013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
佳木斯市2013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参考人数及考点设置申报表
县、市、区_____________(盖章)
佳木斯市2013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成绩登记册 学校(乡镇)______________(盖章)
学校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填报人______________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由学校由准考证书顺序(一个班学生填在一起)填写,其中“考试成绩”栏由县市区教育局装备办填写。
佳木斯市2013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
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方案
市教育局有关初中毕业生升学及学业水平测试理科实验操作考查的精神,为做好2013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局及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试范围、内容、对象
考试范围: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考查范围为学生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分组必做实验内容与基本实验操作规范,用开放性和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动手实践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理化生试题各1套,每科满分为10分,每套试题含6个不同实验内容、实验操作难度系数基本相同、考查时间相同的考查题目,共18个实验考查题目。
考试内容:主要考查学生实验仪器的认识、装配、操作,实验设计,实验现象观察、数据记录、实验结果表述等。 考试对象:2013年初中毕业生。 三、考试办法
1.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命题将突出新课程标准教学理念,重点考查学生实验设计、实验探究、实验操作过程的规范。
2.由县市区教育局派出考务组到各考点组织学生现场测试,考生抽签确定实验测试项目;县市区考生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考试,市直由市教育局组织考试;考试实行封闭管理。
四、时间安排
1.4月20日前组织考生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将参考人数报市教育局中教科;4月25日前完成考点资格审查并上报考点名单;5月4日各县市区到市教育局中教科领取试卷及考试用品、材料;5月5日培训监考教师,5月6日至25日为全市统一考试时间。
2.考生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每场15分钟,间隔5-10分钟,每天考试场次由考务组依据考点考生人数确定。 五、考前准备 1.报名、办理准考证
报名以学校为单位组织,4月20日前,各学校填写《佳木斯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报名、成绩登记册》(一式3份),交县市区教育局中教科。报名时应注意与文
化课考试报名相衔接,便于登分。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使用文化考试准考证。如需要单独办证的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编号、办理。 2.考点设置及要求
①考点设在建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的中学,并适当考虑集中。对未取得设考点资格的学校的考生可以就近安排到相邻考点考试,但一般不出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②考点资格审查:设考点前县市区教育局必须严格审查考点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实验用房、实验设施、仪器配备、实验室管理、实验人员、实验教学6个方面。各县(市)区应重视学校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设立考点学校应按教育部颁发的仪器配备标准(基本要求)配齐分组和演示仪器,易损易耗品应满足实验教学和考试要求。
③考点实验教学要求:严格按课程标准,完成教材上规定的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及学生实践活动的实验。
④每个考点设办公室1个,抽签室1个,候考室1个(供考生抽签后候考),考室3个。每个考室设实验台(桌)10张,并在实验台右上角注明题号,准备好相关的实验器材、药品。凡在考试中需要不断更换的实验器材、药品应在考室内存放一定数量的备用品。每个考室还须备定时闹钟1个(由考试组带)。
⑤考点应划定警界线,实行封闭考试。在校门挂“佳木斯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学校考点”横幅,在校内醒目处张贴《考室安排表》、《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监考守则》等,张贴有关标语,为考生营造一个严肃、和谐的考试环境。 3.考务组设置及要求
考务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点多少设置,为了保证考试质量,考务组不宜过多,考务组由主考(巡视员)、抽签员、监考人员及其他考务人员组成。 4.考务、监考人员的选聘及职责
每个考点设主考、副主考、监考教师及其他考务人员,经统一培训后佩带标志牌上岗。 ①主考(巡视员)1人。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选派,全面负责考试工作,负责对监考教师的评分进行巡视和随机抽查。
②副主考1人。由考点所在学校校长担任,负责考点的考务、后勤工作。
③监考教师若干名。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选派。监考教师必须由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身体健康,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理科教师或实验人员、教研员担任。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人员不得担任监考教师。监考教师不得监考其所在学校的考生。 ④抽签员1人。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选派,负责抽签。
⑤试卷分发、保管员1人。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选派,负责试卷的收发及保管。 ⑥领考员2—3人。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或学校选派,负责引导考生按时进入考室,掌握考生缺考情况并及时与主考及监考教师联系。
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师(员)各1名。由学校选派,负责准备、补充、调换考试用的实验器材、药品(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室)。
⑧保卫人员若干名。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或学校选派,负责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做好监考及考务人员的选派、培训工作,并加强纪律教育,严肃考风考纪。监考教师业务培训必须在实验室进行,组织教师对所监考的实验内容操作1—2遍,统一评分标准,并试评后才能担任监考工作。监考教师一经选派应相对稳定。 六、考试实施程序
1.考试前由各学校根据报名册将参加考试考生编组( 个考生为一组),确定参加考试场次顺序,打印《程序册》。
2.每场考试开考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列队到抽签室(处)抽签确定考题,抽签后由抽签员当面在准考证上注明题号,考生在候考室候考(进入侯考室后不准看书,不准教师讲解)。开考前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后5分钟不得进入考室。对抽签后不按时参加当场考试的考生,不予补考,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进入考场后,将准考证放在实验桌右上角,监考教师检查考生是否与照片相符,题号是否与抽签号一致,然后考生迅速填好学校、姓名、准考证号。
4.考试开始,监考教师宣布开始操作,并按评分标准给考生评分。每名监考教师一次最多监试3名考生。评分时只记扣分,并在扣分项目上打上标记。评分一律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分数的填写必须清楚规范,严禁涂改。监考教师评分要客观、公正、不得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和分数,更不得指使、纵容或伙同他人舞弊,违者由县市区教育局给予纪律处分。 5.考生提前完成实验时,应报告监考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考室。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实验,带准考证离开考室。监考教师在评分标准上签名并将试卷、评分细则一起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装订,交试卷收发管理员装入试卷袋、密封( 人一袋)。 6.每半天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应将已考试卷、剩余试卷及评分标准交试卷保管员保管。
7.登分与成绩呈现:实验操作考试卷面原始分满分为10分,按20%的比例将考生的实际得分折合(如有小数则保留2位小数)即为实验操作考试分数。考生最终成绩以等级呈现,分A、B、C、D四等,由市教育局提供的专用软件自动生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考生原始分数。
登分工作在县市区各考点考试结束后统一由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启封试卷袋后在《佳木斯市2013年中考实验操作考试报名、成绩登记册》上登分,或在计算机上直接登分,实行双机录入。考试成绩核对无误后统一移交招生考试机构。登分完后,试卷要妥善保存。
七、免考与缺考考生的处理
1.因身体残疾丧失操作能力的学生,可申请免考,但需出具有关证明,填报《佳木斯市2013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经审批后,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总分。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于4月25日前到县市教育局中教科办理相关免考手续,并予以公示。
2.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视为缺考,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记D等。 八、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中教科解释。 附件:
1.2013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参考人数及考点设置申报表 2.2013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成绩登记册 3.2013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
佳木斯市2013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参考人数及考点设置申报表
县、市、区_____________(盖章)
佳木斯市2013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成绩登记册 学校(乡镇)______________(盖章)
学校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填报人______________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由学校由准考证书顺序(一个班学生填在一起)填写,其中“考试成绩”栏由县市区教育局装备办填写。
佳木斯市2013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