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中国会允许"收不抵债"地方政府破产吗?

曾经的“汽车之城”底特律,7月18日向法院申请地方政府破产保护。由于底特律的债务非常庞大,目前欠下180多亿美元的长期债务和数十亿美元的短期债务,是目前美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破产案。(中国经营报2013年07月27日)

如果以“底特律模式”来处理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允许财政“收不抵债”的地方政府宣布破产,那会是怎样的情形?

然而,由于中国地方政府是典型的“无限责任政府”,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也使得即便地方政府出现大规模的债务,中央政府都会买单。这样的体制和架构,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城市发展可以高枕无忧,情况恰恰相反,中国特有的财政结构以及监管机制,被掩盖的问题和债务日益累计,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

从过去的一些做法来看,对于地方政府形成的债务,往往都是由中央来买单。当年农村基金会的教训仍然历历在目,乡村两级债务的阴影至今没有完全消失,几乎都是等着中央投资的消化。近些年来巨大资金、项目的投入与上马,其实有不少就是在消化债务。

不过,不论地方政府的债务发展到什么地步,在中国,肯定是不会允许破产的。因为中国一直有个最大的资产,那就是信用,就是政府给全体老百姓的信用,就是靠这份信用,中国的经济发展到了今天。不过,信用过度透支之后也将会极大的风险,经济危机也并非只是“狼来了”的预测,到那个时候,即使不破产又能怎么样,恐怕只会引发更大的社会危机。

底特律与中国许多城市,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以为城镇化就能拉动经济发展,不惜背负大规模的债务,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建设,城市建筑遍地都是,却空无一人……从债务规模上看,底特律市政府的债务总共只有180亿美元,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量曾经高达10.7万亿元人民币(合1.65万亿美元),个别城市的债务数量不一。据安邦研究团队掌握的情况,部分城市的债务可能高达数千亿元人民币,远远高于底特律市的债务规模。

如此庞大而可怕的债务规模,将来总会有人去偿还,总会有人要买单,最终真正的承受者肯定只是老百姓。

而更让人忧虑的是,不少地方政府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危险,纵然是意识到了,也还是被政绩和利益冲昏了头脑,根本没有半点畏惧,纷纷出台的大项目、大工程、大投资,其中有很大部分是要靠举债来推进的。就象一些当官的所说,这花的又不是自个的钱,只管大胆的花、勇敢的花。

这样的一种势头如何才能遏制,如何才能清醒?的确,在中国,地方政府是不可能破产的。可是对于那些“收不抵债”的地方政府,应不应该采取一些果断而坚决的措施呢?我以为,有几点是可以考虑的。

一是认真审计,考虑公开。通过严密的审计,真正、完全、彻底的查清地方政府的债务家底,并且可以考虑向社会公开,让一些地方政府的家底亮亮相,从而给一些地方以震慑,让老百姓好好监督,让社会资金有所防范,让银行信贷也有所考虑。

二是精简机构,精简人员。一般来说,面临债务危机和经营危机时,企业都会考虑大幅减员。政府当然不是企业,可是一些地方政府却把自个视为企业经营。那么由此也可以考虑大幅减员。与此同时,当前地方政府人员膨胀十分严重,财政开支不堪重负,已经成为财政开支的一个重头,完全可以考虑以此为突破口进行减人减机构的改革。

三是财政民主,压减行政开支。之所以出现大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一个最关键的因素在于一些地方主要领导“拍脑袋”、“乱决策”、“乱花钱”的问题,也就是决策不民主、花钱用钱不民主,决策、用钱的时候可能是少数人的主意,出了问题、乱了摊子就变成集体的问题了。而地方政府除了乱铺摊子、大上项目的举债建设之外,还有就是庞大的、居高不下的行政开支,这又以“三公”经费为核心。因此,对于一些债务政府,应该在压减开支方面有更大的动作,并且可以考虑拍卖一些资产来抵债。

四是严厉问责,终身问责。对于造成地方政府巨大债务的主要负责人,应该建立起终身责任制,不能象现在一样,前任只管大幅举债,后任拼命偿债。不仅要从组织上、纪律上予以处理,还可以考虑从法律上进行处理。尤其是一些地方大幅建设当中可能隐藏的腐败和权钱交易问题,更应该认真追查,坚决处理,以此打下一些“老虎”和“苍蝇”,才能真正震慑和防范一些地方政府大肆举债的勇气与豪情。

曾经的“汽车之城”底特律,7月18日向法院申请地方政府破产保护。由于底特律的债务非常庞大,目前欠下180多亿美元的长期债务和数十亿美元的短期债务,是目前美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破产案。(中国经营报2013年07月27日)

如果以“底特律模式”来处理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允许财政“收不抵债”的地方政府宣布破产,那会是怎样的情形?

然而,由于中国地方政府是典型的“无限责任政府”,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也使得即便地方政府出现大规模的债务,中央政府都会买单。这样的体制和架构,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城市发展可以高枕无忧,情况恰恰相反,中国特有的财政结构以及监管机制,被掩盖的问题和债务日益累计,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

从过去的一些做法来看,对于地方政府形成的债务,往往都是由中央来买单。当年农村基金会的教训仍然历历在目,乡村两级债务的阴影至今没有完全消失,几乎都是等着中央投资的消化。近些年来巨大资金、项目的投入与上马,其实有不少就是在消化债务。

不过,不论地方政府的债务发展到什么地步,在中国,肯定是不会允许破产的。因为中国一直有个最大的资产,那就是信用,就是政府给全体老百姓的信用,就是靠这份信用,中国的经济发展到了今天。不过,信用过度透支之后也将会极大的风险,经济危机也并非只是“狼来了”的预测,到那个时候,即使不破产又能怎么样,恐怕只会引发更大的社会危机。

底特律与中国许多城市,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以为城镇化就能拉动经济发展,不惜背负大规模的债务,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建设,城市建筑遍地都是,却空无一人……从债务规模上看,底特律市政府的债务总共只有180亿美元,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量曾经高达10.7万亿元人民币(合1.65万亿美元),个别城市的债务数量不一。据安邦研究团队掌握的情况,部分城市的债务可能高达数千亿元人民币,远远高于底特律市的债务规模。

如此庞大而可怕的债务规模,将来总会有人去偿还,总会有人要买单,最终真正的承受者肯定只是老百姓。

而更让人忧虑的是,不少地方政府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危险,纵然是意识到了,也还是被政绩和利益冲昏了头脑,根本没有半点畏惧,纷纷出台的大项目、大工程、大投资,其中有很大部分是要靠举债来推进的。就象一些当官的所说,这花的又不是自个的钱,只管大胆的花、勇敢的花。

这样的一种势头如何才能遏制,如何才能清醒?的确,在中国,地方政府是不可能破产的。可是对于那些“收不抵债”的地方政府,应不应该采取一些果断而坚决的措施呢?我以为,有几点是可以考虑的。

一是认真审计,考虑公开。通过严密的审计,真正、完全、彻底的查清地方政府的债务家底,并且可以考虑向社会公开,让一些地方政府的家底亮亮相,从而给一些地方以震慑,让老百姓好好监督,让社会资金有所防范,让银行信贷也有所考虑。

二是精简机构,精简人员。一般来说,面临债务危机和经营危机时,企业都会考虑大幅减员。政府当然不是企业,可是一些地方政府却把自个视为企业经营。那么由此也可以考虑大幅减员。与此同时,当前地方政府人员膨胀十分严重,财政开支不堪重负,已经成为财政开支的一个重头,完全可以考虑以此为突破口进行减人减机构的改革。

三是财政民主,压减行政开支。之所以出现大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一个最关键的因素在于一些地方主要领导“拍脑袋”、“乱决策”、“乱花钱”的问题,也就是决策不民主、花钱用钱不民主,决策、用钱的时候可能是少数人的主意,出了问题、乱了摊子就变成集体的问题了。而地方政府除了乱铺摊子、大上项目的举债建设之外,还有就是庞大的、居高不下的行政开支,这又以“三公”经费为核心。因此,对于一些债务政府,应该在压减开支方面有更大的动作,并且可以考虑拍卖一些资产来抵债。

四是严厉问责,终身问责。对于造成地方政府巨大债务的主要负责人,应该建立起终身责任制,不能象现在一样,前任只管大幅举债,后任拼命偿债。不仅要从组织上、纪律上予以处理,还可以考虑从法律上进行处理。尤其是一些地方大幅建设当中可能隐藏的腐败和权钱交易问题,更应该认真追查,坚决处理,以此打下一些“老虎”和“苍蝇”,才能真正震慑和防范一些地方政府大肆举债的勇气与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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