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用权”专题
第一次研讨交流时的发言
按照《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意见》和开好研讨会的要求。围绕“严以用权”专题第一个主题“查依法行政意识牢不牢”,结合个人开展学习情况,会前我作了认真思考和对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深刻认识依法行政的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的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严以用权,就是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清醒的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把“双刃剑”,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越大,所应担当的社会责任就会越大,只有严以用权,坚持依法行政,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才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用权为公。 要了解严以用权的内涵,首先应深刻认识依法行政的具体含义。依法行政规范的是行政权力,要求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律实施行政行为,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此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因此,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权力和合理运用权力的一种平衡。每个干部在工作中都要树立“以民为本”的观念,牢记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认识到依法行政是人民对行政机关的基本要求;要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坚决贯彻上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克服将本部门或个人利益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的思想倾向,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要求合法行政,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合理行政,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程序正当,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高效便民,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诚实守信,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权责统一,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
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二、深入查摆自身依法行政意识的具体问题 作为部门的主要领导人,在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不仅是我对个人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对部门其他人员工作的基础要求。对照中央“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在严以用权,坚持依法行政的要求下,对于自身依法行政意识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分析: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要想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就必须使依法行政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但在现实工作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什么是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怎样才能依法行政,还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和作法。有的把依法行政作为一句时髦的口号,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有的把依法行政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一味强调经济发展,以经济建设为借口,制定土政策、土办法,抵制依法行政;有的长官意志严重,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轻视法律手段,重个别处理,轻制度管理,遇到问题拍脑袋,决策问题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导致决策失误;有的片面强调行政相对人应当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重权利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
二是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空洞,没有细化的法律法规,没有结合实际,缺乏本地特色,缺乏可操作性,致使这样的规范性文件在本地难以施行;有的规范性文件的文字表述不规范,不准确,不精炼,甚至出现法律常识性错误,容易使执行人员发生理解上的歧义,严重影响了规范性文件的正确执行。 剖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对依法行政认识不清。鉴于个人的工作经验,容易产生依法行政就是简单的依照法律法规办事的想法,认为工作中只要不出格就好,得过且过,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制定政策、部署工作容易脱离实际,导致依法行政缺乏具体的实际内容。二是理论学习不系统法律素养不高。多年的工作使得自己认为自己所拥有的法律知识已经足够,容易产生不思进取的懒惰心理,对新出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了解,专业素养不能有所提升和加强。三是行政执法个人自我监督力度不强。由于受各种人情世故的因素限制,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往往只是就事论事,对事处理的多,对人处理的少,虽然违法行为得到了纠正,但违法执法者却很少受到相应的惩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违法行政的问题,自我监督的作用没能有效发挥。
三、以实际行动体现依法行政意识的绝对牢固
对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而言,依法行政不仅是个人对自我的要求,个人的行为还能作为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标杆,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真正用好人民和国家交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把好依法行政的权力关口。
一要树立牢固的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促使其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时刻铭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和党交给我们的任务,是对个人的信任,要让依法行政融入到工作的每个环节。
要实现观念的转变,关键是要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一是要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压力感,多挤出时间读书学习,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全面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使其懂得“主权在民”,自觉做到“执法为民”;二是要培养对法律的信仰与忠诚,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也要不断将所学习到的知识灵活应运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在实际工作的锻炼中增长才干,争做执法、守法和依法行政的优秀模范;三是培育法律思维,要用法律思维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越是情况紧急,越是问题突出,就越要想到运用法律思维、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每一步的工作都要有法律作为依据。四要警钟长鸣,慎独慎微,“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定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经常用先进的思想道德对照检查自己,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
二要加大行政执法的监察力度。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要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在部门内部和各部门之间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明确部门和个人的执法权限和责任。还要将行政执法监督的对事权,扩大到既对事又对人,将对人的“建议权”转变到“直接处理权”,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职能和要求的调整变化,将行政执法责任及时分解落实到具体机构及具体的执行岗位,做到权力到岗,责任到人。
反对特权,坚持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是宪法和党章的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带头依法办事,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应加强法律修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学会正确对待权力和规范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用权”专题
第一次研讨交流时的发言
按照《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意见》和开好研讨会的要求。围绕“严以用权”专题第一个主题“查依法行政意识牢不牢”,结合个人开展学习情况,会前我作了认真思考和对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深刻认识依法行政的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的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严以用权,就是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清醒的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把“双刃剑”,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越大,所应担当的社会责任就会越大,只有严以用权,坚持依法行政,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才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用权为公。 要了解严以用权的内涵,首先应深刻认识依法行政的具体含义。依法行政规范的是行政权力,要求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律实施行政行为,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此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因此,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权力和合理运用权力的一种平衡。每个干部在工作中都要树立“以民为本”的观念,牢记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认识到依法行政是人民对行政机关的基本要求;要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坚决贯彻上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克服将本部门或个人利益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的思想倾向,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要求合法行政,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合理行政,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程序正当,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高效便民,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诚实守信,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权责统一,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
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二、深入查摆自身依法行政意识的具体问题 作为部门的主要领导人,在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不仅是我对个人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对部门其他人员工作的基础要求。对照中央“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在严以用权,坚持依法行政的要求下,对于自身依法行政意识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分析: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要想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就必须使依法行政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但在现实工作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什么是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怎样才能依法行政,还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和作法。有的把依法行政作为一句时髦的口号,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有的把依法行政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一味强调经济发展,以经济建设为借口,制定土政策、土办法,抵制依法行政;有的长官意志严重,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轻视法律手段,重个别处理,轻制度管理,遇到问题拍脑袋,决策问题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导致决策失误;有的片面强调行政相对人应当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重权利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
二是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空洞,没有细化的法律法规,没有结合实际,缺乏本地特色,缺乏可操作性,致使这样的规范性文件在本地难以施行;有的规范性文件的文字表述不规范,不准确,不精炼,甚至出现法律常识性错误,容易使执行人员发生理解上的歧义,严重影响了规范性文件的正确执行。 剖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对依法行政认识不清。鉴于个人的工作经验,容易产生依法行政就是简单的依照法律法规办事的想法,认为工作中只要不出格就好,得过且过,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制定政策、部署工作容易脱离实际,导致依法行政缺乏具体的实际内容。二是理论学习不系统法律素养不高。多年的工作使得自己认为自己所拥有的法律知识已经足够,容易产生不思进取的懒惰心理,对新出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了解,专业素养不能有所提升和加强。三是行政执法个人自我监督力度不强。由于受各种人情世故的因素限制,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往往只是就事论事,对事处理的多,对人处理的少,虽然违法行为得到了纠正,但违法执法者却很少受到相应的惩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违法行政的问题,自我监督的作用没能有效发挥。
三、以实际行动体现依法行政意识的绝对牢固
对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而言,依法行政不仅是个人对自我的要求,个人的行为还能作为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标杆,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真正用好人民和国家交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把好依法行政的权力关口。
一要树立牢固的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促使其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时刻铭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和党交给我们的任务,是对个人的信任,要让依法行政融入到工作的每个环节。
要实现观念的转变,关键是要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一是要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压力感,多挤出时间读书学习,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全面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使其懂得“主权在民”,自觉做到“执法为民”;二是要培养对法律的信仰与忠诚,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也要不断将所学习到的知识灵活应运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在实际工作的锻炼中增长才干,争做执法、守法和依法行政的优秀模范;三是培育法律思维,要用法律思维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越是情况紧急,越是问题突出,就越要想到运用法律思维、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每一步的工作都要有法律作为依据。四要警钟长鸣,慎独慎微,“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定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经常用先进的思想道德对照检查自己,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
二要加大行政执法的监察力度。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要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在部门内部和各部门之间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明确部门和个人的执法权限和责任。还要将行政执法监督的对事权,扩大到既对事又对人,将对人的“建议权”转变到“直接处理权”,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职能和要求的调整变化,将行政执法责任及时分解落实到具体机构及具体的执行岗位,做到权力到岗,责任到人。
反对特权,坚持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是宪法和党章的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带头依法办事,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应加强法律修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学会正确对待权力和规范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