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调查总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云南调查队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逐步实现政务信息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更好地达到服务领导、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政务信息工作领导负责制
州市县调查队的队长(专职副队长)、总队各处处长是本单位、本部门政务信息的责任人,对本单位和本部门上报信息的内容负责。总队的政务信息工作由总队办公室抓总承办。 总队各处室及各级调查队都要确定一名政务信息员,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信息员变更时要及时报总队办公室。
二、编报政务信息的原则
编报政务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实用的原则。反映情况要做到客观、全面、准确。努力做到主题鲜明、数出有据、事实有据、文字精炼,标点、数字和计量单位书写规范,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三、政务信息的报送内容
州市县调查队政务信息的内容主要是本地区调查工作的情况和需要上报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统计局的重大经济、社会调查信息,总队各处室政务信息的内容主要是本处室、本专业涉及到的调查工作情况和需要上报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统计局的重大经济、社会调查信息。主要有: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有关统计调查工作的文件、指示的传达、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
(二)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举措及实施进展情况;
(四)党政主要领导参加本地(本专业)统计调查活动、对统计调查工作作出批示的情况;
(五)统计调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大工作成绩和主要工作经验;
(六)总队领导的重要活动情况;
(七)发生在各领域、各层面、各专业方面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特殊性的经济、社会问题;
(八)各级党政领导和决策部门关心、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经济社会问题。
四、对政务信息工作的要求
信息员要及时、经常向总队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务信息,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
各州市县调查队和各处室对收集到的政务信息要进行认真加工,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编报。
总队办公室对州市县调查队和各处室报送政务信息的采用情况按季度在总队办公室FTP进行统计反馈,作为总队考核各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报送政务信息的审批
州市县调查队报送和上传政务信息前,应经队长(专职副队长)审批签字;总队各处室报送和上传的进度信息、基层信息摘编、一般性工作动态等由处长审核把关,重大信息应经总队分管领导审批,特别重大信息应经总队主要领导审批。信息的定稿和签发稿留报送单位(部门)存档。
六、电子版政务信息的报送方法
总队各处室经审批后的政务信息,由处室自行在内网上加载发布,并同时上报国家统计局对口专业司,需报送国家统计局或省委、省政府两办的政务信息,请将电子版放入FTP各相应处室文件夹下。各州市县调查队上报的经济信息,通过FTP报至总队各对口处室,上报的的工作动态类信息一律通过FTP上传至“上报/工作动态/办公室/各市县队上报工作动态”文件夹下,总队办公室在此文件夹下收取,并根据国家统计局、省委、省政府的报送要点和需求,对需上报的政务信息进行修改。总队办公室FTP地址:FTP://10.53.5.97:7171/,登录用户名:xxbs,密码:111111。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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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调查总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云南调查队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逐步实现政务信息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更好地达到服务领导、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政务信息工作领导负责制
州市县调查队的队长(专职副队长)、总队各处处长是本单位、本部门政务信息的责任人,对本单位和本部门上报信息的内容负责。总队的政务信息工作由总队办公室抓总承办。 总队各处室及各级调查队都要确定一名政务信息员,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信息员变更时要及时报总队办公室。
二、编报政务信息的原则
编报政务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实用的原则。反映情况要做到客观、全面、准确。努力做到主题鲜明、数出有据、事实有据、文字精炼,标点、数字和计量单位书写规范,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三、政务信息的报送内容
州市县调查队政务信息的内容主要是本地区调查工作的情况和需要上报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统计局的重大经济、社会调查信息,总队各处室政务信息的内容主要是本处室、本专业涉及到的调查工作情况和需要上报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统计局的重大经济、社会调查信息。主要有: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有关统计调查工作的文件、指示的传达、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
(二)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举措及实施进展情况;
(四)党政主要领导参加本地(本专业)统计调查活动、对统计调查工作作出批示的情况;
(五)统计调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大工作成绩和主要工作经验;
(六)总队领导的重要活动情况;
(七)发生在各领域、各层面、各专业方面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特殊性的经济、社会问题;
(八)各级党政领导和决策部门关心、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经济社会问题。
四、对政务信息工作的要求
信息员要及时、经常向总队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务信息,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
各州市县调查队和各处室对收集到的政务信息要进行认真加工,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编报。
总队办公室对州市县调查队和各处室报送政务信息的采用情况按季度在总队办公室FTP进行统计反馈,作为总队考核各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报送政务信息的审批
州市县调查队报送和上传政务信息前,应经队长(专职副队长)审批签字;总队各处室报送和上传的进度信息、基层信息摘编、一般性工作动态等由处长审核把关,重大信息应经总队分管领导审批,特别重大信息应经总队主要领导审批。信息的定稿和签发稿留报送单位(部门)存档。
六、电子版政务信息的报送方法
总队各处室经审批后的政务信息,由处室自行在内网上加载发布,并同时上报国家统计局对口专业司,需报送国家统计局或省委、省政府两办的政务信息,请将电子版放入FTP各相应处室文件夹下。各州市县调查队上报的经济信息,通过FTP报至总队各对口处室,上报的的工作动态类信息一律通过FTP上传至“上报/工作动态/办公室/各市县队上报工作动态”文件夹下,总队办公室在此文件夹下收取,并根据国家统计局、省委、省政府的报送要点和需求,对需上报的政务信息进行修改。总队办公室FTP地址:FTP://10.53.5.97:7171/,登录用户名:xxbs,密码:111111。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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