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实行矿长负责制,矿长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落实,安全技术负责人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规划、设计,督促检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现实施兑现及隐患检查处理。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落实兑现,若发现违背“一通三防”规定时,有权停止作业,并督促整改,同时向矿上汇报追究责任。瓦检员负责对全矿井通风、瓦斯检查全面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一通三检”工作要做到齐抓共管,互相监督,一级对一级负责任。即:工人对班组长负责,班组长对现场管理人与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对矿长负责。出现问题必须一级追究一级的责任。特别制定“一通三防”十四项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若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云贵煤矿
二00七年元月
1、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加强日常通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保证矿井的通风系统安全可靠、完整、独立、合理;通风设施必须要齐全、牢固可靠,质量要符合要求;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建立巡回检查、检修、维护制度。保证通风断面符合要求,保证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作业场所、硐室有足够的新鲜风量,严禁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2、加强主扇运转管理,主要通风机选用两台同等功率的、完好、足够能力的矿用防爆抽出式风机,保持一台运转,一台备用,能有效地排出矿井瓦斯,凡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变电所或电厂在停电以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通知矿负责人及有关管理各部门,并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以便采取相关措施,按编制的停风计划、措施进行处理,电工必须立即切断井下所有电源,同时打开防爆门,瓦检员迅速将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撤至地面,确保矿井停电、停风时的安全。
3、加强供电管理。所有电器设备及其保护装置,必须完好,确保灵敏可靠,杜绝失爆,保证正常供电的正常运转,
避免无计划停电、停风和排防瓦斯。因故确需停电、停风,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门措施后,按措施执行。
4、加强局部停通风管理,局扇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的规定,吸入风量必须小于全负压供给该处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局扇因故停风,恢复通风前,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的规定执行。
5、采掘工作面采用独立通风方式,杜绝小风、微风、循环风、串联风和老塘通风,确需串联通风时,技术员必须制定专门的串联通风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高瓦斯或突出危险的工作面严禁采用串联通风。
6、所有局扇必须三班有人负责,“三专两闭锁”装置及综合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7、加强通风设施、仪器仪表的管理,严格按照定进行安设和施工。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严禁擅自摘卡和损坏风袋,确保迎头有足够的新鲜风量;风量和瓦斯报表必须每天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
8、主要风路上应设有测风站。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将每次测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节风量。按分别法计算矿井需风量,并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
8、加强瓦斯管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井下各采掘工
作面都必须三班有瓦检员检查瓦斯,其他各地点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现场交换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误检、假检、脱岗;加强瓦斯及采面上偶角的瓦斯管理,消灭瓦斯积聚。
9、抓好贯通管理。贯通前技术员要提前制定好调风方案,编制调风措施提前施工调风设施;巷道贯通后立即调好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合理,防止风流紊乱和瓦斯积聚。
10、巷道布置和工程安排要综合考虑通风、安全的需要,做到合理、规范,保证通风断面,对失修巷道影响通风时,要及时安排维修好。
11、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必须随时采掘工作面推进逐个封闭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面回采结束,15天内必须全部封闭全区,封闭墙必须用砖或石与水泥砂浆混合砌筑,墙厚不得小于0.5米,墙的周边必须开挖不小于0.2米的槽;墙体质量必须牢固可靠,严禁漏风,密闭施工结束后必须挂牌管理;定期对密闭墙进行检查,并将所查数据填写在管理牌板和台帐上。
12、加强防尘管理进一步完善综合防尘设施。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必须洒水降尘,各运输巷及溜煤下山、回风巷都必须安设防尘喷头,进场打开喷口喷雾消尘,净化空气;并在各作业场所,定期安排人员清扫煤尘,严禁煤尘飞扬堆积。
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 监测监控系统调试完毕后,矿上应派出专人参加厂家组织的监控培训班,学习监控系统的运行原理、流程和日常维护,学习监控系统的基本管理知识;监控系统必须由专职维护工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
2. 在监控制系统中心站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随时通过大屏幕显示器监控各分站传感器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给矿负责人安排处理。
3. 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禁睡岗、脱岗,更不得出现空班现象。
4. 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该系统的原理和流程。
5. 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将每天的监控报表打印出来,矿负责人必须每天对监控报表进行审阅,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审阅后的报表必须及时存档,以备查阅。
6、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必须对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等进行保护,防止因放炮冲击波损坏瓦斯传感器等设施。
7、教育职工爱护监测监控设施及装备,非专职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修监控设备。
8、在井下作业时,必须爱护监控设备和设施,不得破坏监控设施。
9、每月定期将传感器送到厂家在当地设立的维修站进行
校正。在运行运行过程中如发现传感感器异常,必须及时将传感器送到厂家在当地设立的维修站进行校正、维修。
lO、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定期维修、保养,监控室必须保证清洁卫生,确保监控设备一尘不染,值班人员必须爱护监控设备。监控室不得堆放杂物,
11、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开关的负荷侧。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1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13、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数据误
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14、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状态。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阅。
2007年元月10日
老厂镇云贵煤矿
3、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一、凡属矿井煤巷、半煤岩巷、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或其它闲置独头巷道,采用局部扇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严格执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二、采用压入式通风的,风机启动装置和电缆等必须安装在风流进风侧中,距全负压通风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三、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扇风机必须安设有“三专二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并且各电气设备的装备齐全,隔爆性能完好,启动灵敏可靠。
四、一台风机只允许供一个掘进工作面,并实行挂牌及专人(当班瓦检员)管理制度。
五、局扇要装备齐全,吸风口要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要有衬垫不漏风,局扇离地高度大于30㎝,并使用消音装置。
六、风筒应采用抗静电、阻燃材料,风筒出口距掘进工作面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七、风筒吊挂平直,转弯处要设同一直径的弯头或缓慢拐弯。
八、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人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无反接头,软质风筒要反压边、硬质风筒要加衬垫,上紧螺丝,中途无破口。
九、供给局扇的风量按风机实际吸入量的1.1倍供给,
使局扇不产生循环风。
十、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次数不得超过二次,在进入串联工作面的进风风流中必须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或挂设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采煤工作面不得进行串联通风。 严禁全部使用串联通风。
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严禁采用下行通风和串联通风。
十一、因停电、检修异致风机停运,启动风机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人工开动局扇。
十二、当掘进工作面及回风巷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必须保证局扇的正常运转,严禁停止运转。
十三、局扇的安装位置,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良好,并不影响行人,运输等项工作的安全地点。
十四、建立局扇使用、维修管理台帐,安装使用的风机必须在地面经性能防爆检查,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实行挂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老厂镇云贵煤矿
2007年元月10日
4、瓦 斯 巡 回 检 查 制 度
一、瓦斯检查员对所负责的工作地点按照《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表》等有关内容进行检查工作。
二、瓦斯检查员在现场工作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三人链锁放炮”(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班组长)和“三对口”(瓦斯检查牌板、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日报);“三签字”(瓦斯检查员、班组长、放炮员)等制度,认真做好打眼、装药、封泥及水炮泥使用的监督工作。
三、瓦斯检查员在所有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的次数为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对本班没有工作的工作面,每天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地点和次数如下表
四、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次数,每班至少检查3次。
五、每次停风后,恢复通风之前及放炮后必须先检查瓦斯。
六、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①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认真检查,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在瓦斯日报上填写,做到 “三对口”。
②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必须每日审阅瓦斯日报,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每日审阅瓦斯日报后,必须在瓦斯日报上签字,对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异常,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导致发生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老厂镇云贵煤矿
2 007年元月10日
5、瓦斯排放制度
瓦斯排放有关规定如下:
① 加大瓦斯积聚地点的风速和风量,按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措施排放积聚瓦斯。强制冲淡瓦斯到允许浓度后排到回风流中。
② 切实加强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要认真编制安全措施并执行有关规定。瓦斯排放采用逐段排放法,严格控制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回风系统内停电撤人。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
③ 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首先要检查瓦斯,当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进行瓦斯排放;若停风区域瓦斯浓度超过3%时需请救护队协助排放。
④ 回风瓦斯浓度超过0.75%时,需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
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或因停电、检修等原因而断电的电气设备,当附近20m内瓦斯浓度降到l.0%以下时,方可通电启动。
⑤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区要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停风区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时,要有安全措施,必要时应采取封闭抽放瓦斯等措施。
⑥ 开启密闭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由矿长审批同意后,由专职人员严格按《启封密闭措施》执行。
一、排放瓦斯措施
1、凡属全系统排放瓦斯或局部排放浓度超过3%以上的聚积瓦斯时,必须由通风技术员编制专门安全措施,并要求参加排放瓦斯的所有人员熟练掌握。
2、排放瓦斯全过程由通风调度室统一指挥。
3、排放前,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攻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断电,并在可能进入排放区的所有通道的进风侧设置警戒,派专人守卫。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区域。 3
4、排放瓦斯严禁“一风次”必须控制风量,使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和1.5%。
5、在排放过种中,一切停送电,撤警戒等工作必须由通风调度室统一指挥,一切停送电的操作均由参加瓦斯排放的电工按命令及操作规程执行,其他人员严禁操作。
6、排放后,通风调度室应将排放浓度、排放瓦斯量、排放时间等,做好统计记录,指挥者必须向矿技术主管报告,并对井口下达生产命令。
7、局部区域出现止串连通风的,则按风流方向的先后顺序依次排放;并联通风的局部区域,根据生产实际分别排放,不得同时排放。
二、主扇停止运转时排放瓦斯的管理
1、矿井主扇一旦出现停止运转。井口配电室必须有自动切断井下全部电源的保护装置,并保证其灵敏可靠。
2、矿井主扇一旦停止运转时,主扇管理人员应立即打开防爆门及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风压进行通风,并向通风度室汇报。
3、矿井主扇跳闸或停电停运转在10分钟以内,由调度室,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给主扇管理人员下达启动主扇的命令,将主扇开起来,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按停送电程序下达送电命令。送电程序:井口配电室—井下配
电点—局部通风机—其它动力设备。
4、矿井主扇因停电停风超过10分钟,井下工作人员必须全部撤到地面,等主扇运转30分钟后,经瓦斯检查员对各工作点及配电点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0.5%时,方可向井下供电恢复生产。
5、主扇因其它原因停止运转,通风调度室和电工必须检查井下受到威胁、影响区域的供电情况,防止井下因主扇停止运转而停风,但仍供电的混乱情况。
三、局部排放瓦斯的管理。
1、井下局扇因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运转,受影响的区域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全部人员到安全地点,并设置棚栏、警标,防止人员误入停风区域内造成事故。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3、密闭巷道内排放积聚瓦斯工作,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由矿进行瓦斯排放和其它工作,其它人员无权擅自启封密闭
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4、局部排放瓦斯,在启动局扇前,必须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扇。
5、启动局扇后,必须检查局扇是否发生循环风如有循环风必须采取措施,调整局部通风系统或减少局扇的吸入风量,并认真检查局扇进风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允许超过规定。
6、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或其它巷道冒顶等局部积聚瓦斯的排放工作,均属排放范围。
老厂镇云贵煤矿
2007年元月10日
6、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抽放是将本煤层、邻近煤层或采空区内的瓦斯利用钻孔(或专门的抽放瓦斯巷道)、管道、真空泵直接抽至地面或总回风巷,以减少随井下风流排到地面的瓦斯量。 因矿井初期生产规模较小,通风系统简单,只要加强通风管理、合理的配风,就能够排除有毒有害气体,使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控制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范围内,矿井暂按不需进行瓦斯抽放。在实际建设及开采过程中,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涌出量将增大,涌出不均衡等情况出现,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将会比较困难时,应进行瓦斯抽放的实施。在进行瓦斯抽放时应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1、地面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其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栅栏或围墙保护。
2、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3、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有1套备用。 地面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4、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或自动监测系统。
5、干式抽放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
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抽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
6、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放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7、抽放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必须经常检查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8、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9、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10、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11、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2、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7、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贯通期间,必须班班都掌握好进度,上好图。
2、贯通期间,必须有安全员、瓦检员和带班人员在现场指挥。
3、井下杜绝盲巷。两巷预透前20m,技术人员必须及时下达警戒通知书,并标出预透点的位置,施工单位在预透点及前后5米范围内加强支护,通风区接到通知书后要详细检查被贯通巷道的瓦斯浓度,并向生产技术部门和生产单位送交允许或不允许贯通通知书,施工单位只有在接到允许贯通通知书后,方准由一头放炮贯通。两巷贯通期间,通风工必须保证风筒的吊挂质量,保证正常供风,放炮前必须进入另一个工作面检查瓦斯。
4、当下达通知书后,施工单位必须在通往预透点所有通道上70米外设岗。
5、每放一炮必须设一次岗,站岗人员得到派岗人员的通知后才准撤岗。
6、每次放炮后,放炮员和带班人员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层、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只有等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人员退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工作面的下次放炮工作。
7、巷道贯通时要预计风流方向,并提前准备好调整系统
的通风设施。瓦检员、安检员、矿值班人员随时做好调节风量的准备,巷道贯通后及时调节风量。
云贵煤矿
2007年1月
8、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按标准设置防尘供水系统,各转载点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和各运输机巷道的各转载点、装车点都必须设喷雾、洒水装置,并保证经常有水。
2)健全防尘机构配齐专职测尘工、洗(刷)尘工,严格测尘制度和喷雾洒水制度,做到定期测尘及时清洗粉尘。
3)炮采、炮掘工作必须使用水炮泥,掘进工作面全部推广使用湿式钻眼。放炮前、后、放炮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都必须洒水灭尘。炮采工作面未使用水炮泥,掘进工作面没有灭尘装置不准进行生产。
4)对所有采面进行煤体动压注水,减少煤尘量。
5)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各采区上、下山、采区进回风石门,及回采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工作面等,全面安设净化水幕,逐步推广自动水幕的使用。
6)完善防尘管路系统,主要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回风石门、上、下山必须安设有防尘管道,并按规定每隔50m设置三通阀门,掘进工作面开口前必须先安设防尘水管并按区分片落实到人。确保管路安装合理,完好齐全。
7)灭尘工作(包括管路安装、维修洗尘),采用分工记录制,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制,计划处理制度等,力求分工明确,各种制度健全。
8)、相邻煤层及进回风石门和回采工作面上、下巷都必
须安设隔爆水槽棚,并保持完好,水槽棚吊挂数量要符合要求。
9)、凡有采后掘的工作面,采、掘放炮必须分开,禁止采、掘在同一时间内放炮。
云贵煤矿
2007年1月
9、防灭火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矿井地面防火必须严格执行下述规定:
1、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通风机房位于工业广场以外时,除开采有瓦斯喷出区域的矿井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外,可用隔焰式火炉或防爆式电热器取暖。
5、矿井在地面已设置消防水池,按设计布置矿井消防管路系统。地面及井下消防洒水水池的水量应经常保持不少
于200m。
6、矿井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位置应在井口附近,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二、井下防灭火系统
(一)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云贵煤矿矿区周围泉水出露丰富,消防防尘洒水水池的用水由泉水接入,不足部分由井下水经处理合格后进行补给,并且经常保持消防防尘洒水水池(2#水池)的水量不的小于200m。
井下消防采用静压供水方式,其水源来自地面消防水池。水池规格为长×宽×高=20m×10m×1.25m=250m,水池池底标高+1665m和矿井用水点最高标高+1645m相差20m。水池墙体采用75砂浆砌砖,厚300mm,水池底板采用150#混凝土浇筑,厚100mm,水池周围需加铁丝网,铁丝网高度不得低于2.0米,主要消防供水管采用DN65钢管,在主要大巷、运输巷、石门、车场及倾斜巷等每隔50~100m均设置三通和闸门;在掘进工作面进口处以及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口处均设置三通和闸门,以供灭火使用。
消防洒水水池池底标高为1665m与矿井最高点用水标高1645m垂高相差20m,完全能满足用静压供水的要求。
地面消防采用静压供水的方式,从生活水池(1#水池)接一趟管路到工业场地作为地面消防用水,也可利用消防洒#333
水水池的上水管路(地面污水处理站-消防洒水水池)中接一支管采用动压供水的方式作为消防用水。
(二)预防煤作层自燃的措施
矿区的首采工作面为C9号煤层,对C9号煤层作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 C9号煤层二类自燃煤层。
1、开拓、开采方面的措施
1井筒有部分煤层暴露在空气中,○此段应采用金属网配合喷浆支护,使之隔绝空气,防止煤层氧化。
2穿煤层段要防止顶部漏空。 ○
3矿井开采时,要注意观察,加强自燃征兆的早期识别○
工作。
4及时对工作面的浮煤进行清理、老塘护顶煤以及煤柱○
进行洒水,以达到预防火灾的目的。
5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增设CO传感器,安设在井下○
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以监测井下火情和报警。
6在井下配备灭火器、木材、砂石、粘土、砖、水泥等○
消防自救材料。
7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在一个月内进行永久性封闭,以○
阻止残煤氧化自燃。
8采煤方法对自燃发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煤炭回收率○
的高低、回采时间的长短,本矿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回采率高,巷道布置简单;回采进度快,有较好的防火性。
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对开采易自燃的煤层较好。
9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采用全部充填采煤法○
时,不得采用可燃物作充填材料,采空区和三角点必须充满。
2、通风方面的措施
1本矿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降低了矿井总风阻,增大○
了矿井的通风能力,减少了漏风,易于调节风量,且发生火灾时便于控制风流,隔绝火区。
2本矿井下的风门、调节风门等通风设施均布置在围岩○
坚固、地压稳定的地点,通风构筑物设置地点的正确选择,同样也对预防煤层自燃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井下铺设消防洒水管道给水系统,管道铺设至各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大巷、主要回风巷、井底车场、总回风巷。各运输转载装卸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水源由地面消防水池采用静压供水的方式供给,地面消防水池的水量应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
四、井下防火构筑物
1. 井下防火门硐室、消防材料库、防火墙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
2. 矿井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每一处火区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必须3
永久保存。
3. 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
(2)应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3)必须定期检查防火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防火墙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有其他缺陷或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4)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必须记入防火记录簿。
(5)矿井做大的风量调整时,应测定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6)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墙都应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中注明。
4.井下灭火器材配备
井下灭火器配备表
五、回采工作面采空区防灭火措施
回采工作面、采空区采用阻化剂灭火。
阻化剂灭火是目前国内外正在积极推广应用的一种防
止自燃火灾的新方法。它具有工艺系统简单、投资少,且阻化剂来源广、阻化率高、价格低廉等优点。另外,此法还对缺水、少土地区煤矿的井下防灭火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问世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生产过程中,当试验和检测煤层有自燃倾向时,可采用流动汽雾阻化剂防灭火技术。流动汽雾阻化剂防灭火技术,能利用漏风通道裂隙微小漏风,使汽雾较均匀地进入采空区,覆盖和湿润浮煤,阻止或减缓氧化。阻化剂的作用就是利用阻化剂分子与煤体表面活性分子的相互吸引,破坏煤体表面自由力场,促使氧原子(O)恢复到分子状态(02),使煤表面活化物质氧化反应速度放慢或者抑制,起到阻化作用。目前对无烟煤防灭火效果最好的阻化剂是工业氯化钙和卤块(片)。
六、建立完善的火灾监测系统
1、人的感官可以察觉的自燃征兆
(1)、巷道中出现雾汽或巷壁“挂汗”;
(2)、风流中出现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从煤炭自燃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
(4)、当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加时,人们有不舒服的感觉,如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自燃发火
1)、煤炭自燃出现明火、火灾烟雾、煤油味等;
2)、煤炭自燃使环境空气、煤层围岩及其它介质温度升高并超过70℃;
3)、采空区或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CO),,其浓度已
超过矿井实际统计的临界指标,并有上升趋势。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自燃发火隐患
1)、采空区或井巷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但尚未达到矿井实际统计的临界指标;
2)、风流中出现二氧化碳(CO2),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但尚未达到矿井实际统计的临界指标:
3)、煤炭、围岩及空气和水的温度升高,并超过正常温度,但尚未达到70℃;
4)、风流中氧(O2)浓度降低,其消耗量呈上升趋势。 为及时掌握自燃发火动向,必须做好观测站(点)的建设,气样的采集、分析、记录和火灾的判断:
①在矿井的自燃危险区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站(点),进行系统的、定期的观测。观测站(点)应设在矿压较小的地点,至少长10m的一段巷道支护规整、断面不变,巷内无一切风阻物,以便完成气样采集、气体成分、风速测定和风温测定。井下观测站(点)分为固定观测点、移动观测点和临时观测点三种。
a. 采区、工作面固定观测站(点):在采区、工作面的进回风流都必须各建立一个观测站(点),并符合井下测风站的要求。其观测站(点)的位置应使进风观测点能控制全部进风流,回风观测点能控制全部回风流,即两个观测站(点)间不允许有其它的进风流和回风流。
b. 移动观测点: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内距工作面10~20m处设置,并随工作面的推进而移动的观测点。
c. 临时观测点:发生有异常现象,为缩小火区范围以便
准确查找火源点而增设的观测点。
② 一般防火监测探头的观测气样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风量、风温及氮气等。
固定观测站移动观测点临时观测点
一氧化碳增量法预测工作面火灾示意图
矿井瓦斯及其它气体检测仪器仪表
云贵煤矿
2007年元月
10、爆破管理制度
1、放炮员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放炮员必须是专职放炮员。
2、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入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3、 在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放炮员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4、 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⑪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②③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④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⑤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⑥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⑫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①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
不得超过130毫秒。
②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③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⑬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检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5、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实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三保险”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由班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6、 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7、 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
规定。
9、 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
10、 在高瓦斯矿井或煤(岩)与瓦斯突出以及有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特殊安全措施。
11、 爆破材料的运送:
⑪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②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① 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② 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⑫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它人员运送。
②爆破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③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出入。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12、 爆炸材料的存放:
①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
②爆炸材料箱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应放在挂有电缆、电线巷道的另一侧。
③爆炸材料箱要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④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⑤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泡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⑥准备好木质炮棍、岩(煤)粉掏勺及发爆器具等。 ⑦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无断头、明接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破损时应进行处理。
13、装配起爆药卷:
①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②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
限。
③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④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⑤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4、 严禁使用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15、操作顺序:①装配引药;②检查瓦斯;③装 药;④封 泥;⑤检查瓦斯;⑥敷设爆破母线;⑦警 戒;⑧爆 破;⑨爆破后检查瓦斯、支护;⑩处理拒爆、残爆。
装药前:
⑪必须对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⑫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10米内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齐全、完好。
⑬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⑭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十不装药”)。
①掘进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②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③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时。
④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⑤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⑥ 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⑦ 炮眼内煤(岩)粉未清除干净时。
⑧ 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⑨ 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⑩ 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装药:
① 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② 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③ 根据现场实际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
④ 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应用手揉松,使其不呈块状。但不得将药包纸和防潮剂损坏,禁止使用硬化到不
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并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封泥: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①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②封泥的装填顺序是: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毫米的水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③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①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邦、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②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④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⑤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⑥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再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敷设爆破母线:
①爆破母线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
②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③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④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⑤爆破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⑥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悬挂,以免发生误接;严禁使用固定母线放炮。
联线方式与接线:
①各炮眼电雷管脚线的联结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串联方式,电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由放炮员操作。
②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道、金属网、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接触。
在联线爆破前,必须在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联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警戒:
①必须有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②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拒绝等标志。
③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地点。 爆破:
①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作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
③放炮员撤至发爆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爆破信号。 ④放炮员接到班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接,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⑤第二次发出爆破信号,至少再过5秒,发爆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回放电位置,电雷管起爆。
⑥电雷管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拔出放炮器钥匙。
⑦放炮母线不得有明接头。
⑧爆破时使用爆破喷雾,爆破后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
围内洒水降尘。
验炮:爆破后15分钟,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经瓦检符合工作标准后,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6、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②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克。
③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④爆破前必须洒水。
17、拒爆、残爆处理。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通电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联线起
爆。
②在距拒爆眼0.3米外另打与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有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仔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8、爆破结束后放炮员要报告班长,由班长接触警戒岗哨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19、条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20、 放完炮后,应将爆破母线、放炮器等收拾整理好。
21、 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退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的数量相符后,经班长签字,交回爆破器材库,严禁私藏。
22、 完工后,要将放炮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11、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井上、下通风设施(防爆门、主扇及其附属设施、风桥、风门、测风站、密闭墙、防尘系统、瓦斯监控系统、抽放系统设施等)必须设置齐全,通风构筑物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经常维护好,保证通风系统运行稳定、可靠。设备检修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检修过程中发现矿用设备及电缆起火,必须迅速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或沙子灭火,并及时向值班室汇告。设备检修结束,应对所检修的设备进行试运行,并填好检修记录。按标准设置防尘供水系统,各转载点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并保证经常有水。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建立巡回检查、检修、维护制度。
2、通风设备的检修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遵守《煤矿安全规程 》,了解并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制度。
3、风门之间要进行连锁,行人过后要将风门关严,以免造成风流短路,出现事故。
4、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
部撤出。
3、通风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检修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规定对通风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必须对设备、器材的检修质量、性能负责,保证通风设备及器材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对使用的通风设备及器材进行定期校验,经过维修仍然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或者安全合格标志过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废。
4、井下使用的机械和电器设备以及供电网路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经常注意观察,定期检查和维修,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润滑剂要符合技术规程要求,以防止机械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火灾及沼气爆炸。设备的安装和保养:指定专人电工负责该掘进头的机电设备的安装及维护和保养。设备的安装地点和要求、供电线缆的要求,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保证做到掘进用电的“三专二闭锁”的要求。按照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止隔爆电器失爆,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机电设备的检修和抢修:在机电设备检修和抢修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约时送电,必须由电工操作人员本人断电,挂上“正在检修、禁止送电”的警示牌,然后经检查瓦斯,其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打开盖壳,进行试电、放电工序后,开始检修或抢修。电器设备修好后,只能由该操作电工摘牌送电,机电设备如有烧坏或其它短时间内抢修不好的故障时,必须及时更换备用设备。并及时将换下的设备运至地面,进行维修和试机,
完好后入库挂牌,以作备用。
5、对在用的瓦斯防治、粉尘防治、矿井防灭火、顶板管理、矿山救护、防治水、机电运输等七个方面的安全装备,建立台帐做到帐、卡相符。
6、严把采购质量关,矿井所需的装备购买必须是经原煤炭部批准的定点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的低劣、不防伪的产品严禁使用。
7、安全检测、监测仪器、仪表要做到经常检查,定期维修和校验,校验时必须送到取得国家标准计量检验资格证的单位进行校验。如不定期维修、校验,失效后仍在使用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对经常使用、随身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器,如瓦检仪、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风表、自救器等仪器仪表,做到专人使用;集中统一保管。并建立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
9、对使用的各种安全装备都必须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云贵煤矿
2007年元月
12、盲巷管理制度
一、 为了避免盲巷瓦斯积聚,防止瓦斯爆炸事故,保障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 掘进施工要坚持一掘必穿,尽快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不得多工作面轮流作业,临时停工不准停风。
三、 矿井出现盲巷,要及时采取措施:
⑪ 立即切断盲巷电源,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禁止人员入内。栅栏距巷道口不能超过2m;
⑫ 盲巷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规定而又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当在24小时内打完密闭。密闭距巷道口不得超过6m,并保证周围支护完好,巷道稳定。
四、采用密闭封闭盲巷,应当切断密闭前5m内的铁道、管线,避免杂散电流进入盲巷。不能切断的瓦斯抽放管路应采取绝缘措施。
⑪ 密闭前设栅栏,其高度不低于1.8m或不足1.8m的巷道高度;
⑫ 密闭施工应遵守操作规程;
⑬ 施工结束应当验收、确认。
五、瓦斯检验工或作业班组长发现分管区域或作业区域内出现盲巷,应立即向矿调度值班室报告。主管生产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接到报告,应在8小时内采取处理措施。
六、瓦斯检查员要定期对分管区域的盲巷进行检查: ⑪ 设置栅栏的盲巷,每班检查1次栅栏质量、栅栏内1m处及栅栏至巷道口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⑫ 栅栏内所有巷道每周检查1次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进入盲巷检查应当有专门安全措施;
⑬ 用密闭处理的盲巷,每日检查1次密闭至巷道口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七、通风区(组)要设立盲巷管理台帐,内容包括:巷道名称、类别、断面、长度、形成时间,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方法、时间。
八、所有盲巷都应及时设立牌板,及时填入台帐、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做到牌板、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台帐四统一。
九、盲巷恢复作业、通风和排放瓦斯,应当按瓦斯排放
制度规定事先制定措施,按措施排放瓦斯。
十、违反本制度,依照安全处罚规定,对违章人员实施处罚。
十一、本制度从2007年元月1日起执行。
云贵煤矿 2007年元月
13、瓦 斯 检 查 制 度
1、瓦斯检查员对所负责的工作地点,按照《瓦斯检查操作规程》、《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图表》等有关内容进行检查工作。
2、瓦斯检查员在现场工作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联锁放炮制”和瓦斯“三对口”管理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由班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3、瓦斯检查员在所在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的次数和方法,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程的规定。
4、每次停风后、恢复通风前及放炮前后必须认真检查瓦斯。
5、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不得空班、漏班和假填,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及记录。
6、填写各种牌板、手册、 报表字迹要工整清楚,井下汇报每班不少于三次,特殊情况随时汇报,汇报内容要明白准确。
7、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工作地点或相应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有权责令现场停止工作,并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瓦斯超限、禁止入内”字样牌。
8、当停电停风恢复正常通风时,瓦斯员必须按照矿井瓦斯排放措施和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排放工作。
9、当作业点出现局部瓦斯程雾时,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长或技术负责人、调度室汇报。
10、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其他临时工作点和所需检查点按巡回检查制度配备人员进行检查。
11、井下个工种作业前,必须由瓦斯员检查,确认瓦斯浓度不超限后,方可作业,班组长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和报警矿灯。瓦斯监测仪、瓦斯检定仪及报警仪必须按要求配备齐全,做到人机三检。
12、瓦斯机检查员应具备初中文化程度和井下采掘一线从事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并由县级以上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所有瓦斯检查员每年由县级以上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年审,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复训,取得合格证后 ,方可特证上岗。
云贵煤矿
14、瓦检员现场交接班制度
1、 瓦检员对所负责的工作地点,按照《瓦斯检查操作规程》、《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图表》等有关内容进行检查工作。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2、 瓦检员必须把工作面瓦斯情况认真填写在瓦斯记录牌板上。
3、 瓦检员必须把工作面瓦斯情况和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联锁放炮制”情况和瓦斯“三对口”记录向下一个班交待清楚。
4、 瓦斯检查员在所在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的次数和方法,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程的规定。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不得空班、漏班和假填,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及记录。
5、填写各种牌板、手册、 报表字迹要工整清楚,井下汇报每班不少于三次,特殊情况随时汇报,汇报内容要明白准确。
云贵煤矿
2007年元月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实行矿长负责制,矿长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落实,安全技术负责人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规划、设计,督促检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现实施兑现及隐患检查处理。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落实兑现,若发现违背“一通三防”规定时,有权停止作业,并督促整改,同时向矿上汇报追究责任。瓦检员负责对全矿井通风、瓦斯检查全面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一通三检”工作要做到齐抓共管,互相监督,一级对一级负责任。即:工人对班组长负责,班组长对现场管理人与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对矿长负责。出现问题必须一级追究一级的责任。特别制定“一通三防”十四项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若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云贵煤矿
二00七年元月
1、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加强日常通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通风是防止瓦斯积聚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保证矿井的通风系统安全可靠、完整、独立、合理;通风设施必须要齐全、牢固可靠,质量要符合要求;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建立巡回检查、检修、维护制度。保证通风断面符合要求,保证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作业场所、硐室有足够的新鲜风量,严禁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2、加强主扇运转管理,主要通风机选用两台同等功率的、完好、足够能力的矿用防爆抽出式风机,保持一台运转,一台备用,能有效地排出矿井瓦斯,凡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变电所或电厂在停电以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通知矿负责人及有关管理各部门,并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以便采取相关措施,按编制的停风计划、措施进行处理,电工必须立即切断井下所有电源,同时打开防爆门,瓦检员迅速将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撤至地面,确保矿井停电、停风时的安全。
3、加强供电管理。所有电器设备及其保护装置,必须完好,确保灵敏可靠,杜绝失爆,保证正常供电的正常运转,
避免无计划停电、停风和排防瓦斯。因故确需停电、停风,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门措施后,按措施执行。
4、加强局部停通风管理,局扇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的规定,吸入风量必须小于全负压供给该处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局扇因故停风,恢复通风前,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的规定执行。
5、采掘工作面采用独立通风方式,杜绝小风、微风、循环风、串联风和老塘通风,确需串联通风时,技术员必须制定专门的串联通风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高瓦斯或突出危险的工作面严禁采用串联通风。
6、所有局扇必须三班有人负责,“三专两闭锁”装置及综合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7、加强通风设施、仪器仪表的管理,严格按照定进行安设和施工。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严禁擅自摘卡和损坏风袋,确保迎头有足够的新鲜风量;风量和瓦斯报表必须每天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
8、主要风路上应设有测风站。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将每次测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节风量。按分别法计算矿井需风量,并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
8、加强瓦斯管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井下各采掘工
作面都必须三班有瓦检员检查瓦斯,其他各地点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现场交换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误检、假检、脱岗;加强瓦斯及采面上偶角的瓦斯管理,消灭瓦斯积聚。
9、抓好贯通管理。贯通前技术员要提前制定好调风方案,编制调风措施提前施工调风设施;巷道贯通后立即调好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合理,防止风流紊乱和瓦斯积聚。
10、巷道布置和工程安排要综合考虑通风、安全的需要,做到合理、规范,保证通风断面,对失修巷道影响通风时,要及时安排维修好。
11、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必须随时采掘工作面推进逐个封闭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面回采结束,15天内必须全部封闭全区,封闭墙必须用砖或石与水泥砂浆混合砌筑,墙厚不得小于0.5米,墙的周边必须开挖不小于0.2米的槽;墙体质量必须牢固可靠,严禁漏风,密闭施工结束后必须挂牌管理;定期对密闭墙进行检查,并将所查数据填写在管理牌板和台帐上。
12、加强防尘管理进一步完善综合防尘设施。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必须洒水降尘,各运输巷及溜煤下山、回风巷都必须安设防尘喷头,进场打开喷口喷雾消尘,净化空气;并在各作业场所,定期安排人员清扫煤尘,严禁煤尘飞扬堆积。
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 监测监控系统调试完毕后,矿上应派出专人参加厂家组织的监控培训班,学习监控系统的运行原理、流程和日常维护,学习监控系统的基本管理知识;监控系统必须由专职维护工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
2. 在监控制系统中心站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随时通过大屏幕显示器监控各分站传感器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给矿负责人安排处理。
3. 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禁睡岗、脱岗,更不得出现空班现象。
4. 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该系统的原理和流程。
5. 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将每天的监控报表打印出来,矿负责人必须每天对监控报表进行审阅,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审阅后的报表必须及时存档,以备查阅。
6、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必须对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等进行保护,防止因放炮冲击波损坏瓦斯传感器等设施。
7、教育职工爱护监测监控设施及装备,非专职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修监控设备。
8、在井下作业时,必须爱护监控设备和设施,不得破坏监控设施。
9、每月定期将传感器送到厂家在当地设立的维修站进行
校正。在运行运行过程中如发现传感感器异常,必须及时将传感器送到厂家在当地设立的维修站进行校正、维修。
lO、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定期维修、保养,监控室必须保证清洁卫生,确保监控设备一尘不染,值班人员必须爱护监控设备。监控室不得堆放杂物,
11、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开关的负荷侧。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1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13、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数据误
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14、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状态。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阅。
2007年元月10日
老厂镇云贵煤矿
3、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一、凡属矿井煤巷、半煤岩巷、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或其它闲置独头巷道,采用局部扇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严格执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二、采用压入式通风的,风机启动装置和电缆等必须安装在风流进风侧中,距全负压通风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三、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扇风机必须安设有“三专二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并且各电气设备的装备齐全,隔爆性能完好,启动灵敏可靠。
四、一台风机只允许供一个掘进工作面,并实行挂牌及专人(当班瓦检员)管理制度。
五、局扇要装备齐全,吸风口要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要有衬垫不漏风,局扇离地高度大于30㎝,并使用消音装置。
六、风筒应采用抗静电、阻燃材料,风筒出口距掘进工作面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七、风筒吊挂平直,转弯处要设同一直径的弯头或缓慢拐弯。
八、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人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无反接头,软质风筒要反压边、硬质风筒要加衬垫,上紧螺丝,中途无破口。
九、供给局扇的风量按风机实际吸入量的1.1倍供给,
使局扇不产生循环风。
十、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次数不得超过二次,在进入串联工作面的进风风流中必须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或挂设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采煤工作面不得进行串联通风。 严禁全部使用串联通风。
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严禁采用下行通风和串联通风。
十一、因停电、检修异致风机停运,启动风机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人工开动局扇。
十二、当掘进工作面及回风巷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必须保证局扇的正常运转,严禁停止运转。
十三、局扇的安装位置,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良好,并不影响行人,运输等项工作的安全地点。
十四、建立局扇使用、维修管理台帐,安装使用的风机必须在地面经性能防爆检查,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实行挂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老厂镇云贵煤矿
2007年元月10日
4、瓦 斯 巡 回 检 查 制 度
一、瓦斯检查员对所负责的工作地点按照《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表》等有关内容进行检查工作。
二、瓦斯检查员在现场工作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三人链锁放炮”(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班组长)和“三对口”(瓦斯检查牌板、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日报);“三签字”(瓦斯检查员、班组长、放炮员)等制度,认真做好打眼、装药、封泥及水炮泥使用的监督工作。
三、瓦斯检查员在所有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的次数为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对本班没有工作的工作面,每天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地点和次数如下表
四、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次数,每班至少检查3次。
五、每次停风后,恢复通风之前及放炮后必须先检查瓦斯。
六、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①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认真检查,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在瓦斯日报上填写,做到 “三对口”。
②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必须每日审阅瓦斯日报,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每日审阅瓦斯日报后,必须在瓦斯日报上签字,对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异常,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导致发生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老厂镇云贵煤矿
2 007年元月10日
5、瓦斯排放制度
瓦斯排放有关规定如下:
① 加大瓦斯积聚地点的风速和风量,按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措施排放积聚瓦斯。强制冲淡瓦斯到允许浓度后排到回风流中。
② 切实加强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要认真编制安全措施并执行有关规定。瓦斯排放采用逐段排放法,严格控制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回风系统内停电撤人。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设置密闭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
③ 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首先要检查瓦斯,当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进行瓦斯排放;若停风区域瓦斯浓度超过3%时需请救护队协助排放。
④ 回风瓦斯浓度超过0.75%时,需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
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或因停电、检修等原因而断电的电气设备,当附近20m内瓦斯浓度降到l.0%以下时,方可通电启动。
⑤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风区要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停风区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时,要有安全措施,必要时应采取封闭抽放瓦斯等措施。
⑥ 开启密闭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由矿长审批同意后,由专职人员严格按《启封密闭措施》执行。
一、排放瓦斯措施
1、凡属全系统排放瓦斯或局部排放浓度超过3%以上的聚积瓦斯时,必须由通风技术员编制专门安全措施,并要求参加排放瓦斯的所有人员熟练掌握。
2、排放瓦斯全过程由通风调度室统一指挥。
3、排放前,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攻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断电,并在可能进入排放区的所有通道的进风侧设置警戒,派专人守卫。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区域。 3
4、排放瓦斯严禁“一风次”必须控制风量,使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和1.5%。
5、在排放过种中,一切停送电,撤警戒等工作必须由通风调度室统一指挥,一切停送电的操作均由参加瓦斯排放的电工按命令及操作规程执行,其他人员严禁操作。
6、排放后,通风调度室应将排放浓度、排放瓦斯量、排放时间等,做好统计记录,指挥者必须向矿技术主管报告,并对井口下达生产命令。
7、局部区域出现止串连通风的,则按风流方向的先后顺序依次排放;并联通风的局部区域,根据生产实际分别排放,不得同时排放。
二、主扇停止运转时排放瓦斯的管理
1、矿井主扇一旦出现停止运转。井口配电室必须有自动切断井下全部电源的保护装置,并保证其灵敏可靠。
2、矿井主扇一旦停止运转时,主扇管理人员应立即打开防爆门及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风压进行通风,并向通风度室汇报。
3、矿井主扇跳闸或停电停运转在10分钟以内,由调度室,根据井下实际情况,给主扇管理人员下达启动主扇的命令,将主扇开起来,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按停送电程序下达送电命令。送电程序:井口配电室—井下配
电点—局部通风机—其它动力设备。
4、矿井主扇因停电停风超过10分钟,井下工作人员必须全部撤到地面,等主扇运转30分钟后,经瓦斯检查员对各工作点及配电点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0.5%时,方可向井下供电恢复生产。
5、主扇因其它原因停止运转,通风调度室和电工必须检查井下受到威胁、影响区域的供电情况,防止井下因主扇停止运转而停风,但仍供电的混乱情况。
三、局部排放瓦斯的管理。
1、井下局扇因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运转,受影响的区域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全部人员到安全地点,并设置棚栏、警标,防止人员误入停风区域内造成事故。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3、密闭巷道内排放积聚瓦斯工作,必须制定专门措施,由矿进行瓦斯排放和其它工作,其它人员无权擅自启封密闭
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4、局部排放瓦斯,在启动局扇前,必须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扇。
5、启动局扇后,必须检查局扇是否发生循环风如有循环风必须采取措施,调整局部通风系统或减少局扇的吸入风量,并认真检查局扇进风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允许超过规定。
6、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或其它巷道冒顶等局部积聚瓦斯的排放工作,均属排放范围。
老厂镇云贵煤矿
2007年元月10日
6、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抽放是将本煤层、邻近煤层或采空区内的瓦斯利用钻孔(或专门的抽放瓦斯巷道)、管道、真空泵直接抽至地面或总回风巷,以减少随井下风流排到地面的瓦斯量。 因矿井初期生产规模较小,通风系统简单,只要加强通风管理、合理的配风,就能够排除有毒有害气体,使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控制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范围内,矿井暂按不需进行瓦斯抽放。在实际建设及开采过程中,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涌出量将增大,涌出不均衡等情况出现,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将会比较困难时,应进行瓦斯抽放的实施。在进行瓦斯抽放时应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1、地面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其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栅栏或围墙保护。
2、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3、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有1套备用。 地面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4、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或自动监测系统。
5、干式抽放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
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抽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
6、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测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放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7、抽放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必须经常检查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8、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9、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10、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11、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2、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7、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贯通期间,必须班班都掌握好进度,上好图。
2、贯通期间,必须有安全员、瓦检员和带班人员在现场指挥。
3、井下杜绝盲巷。两巷预透前20m,技术人员必须及时下达警戒通知书,并标出预透点的位置,施工单位在预透点及前后5米范围内加强支护,通风区接到通知书后要详细检查被贯通巷道的瓦斯浓度,并向生产技术部门和生产单位送交允许或不允许贯通通知书,施工单位只有在接到允许贯通通知书后,方准由一头放炮贯通。两巷贯通期间,通风工必须保证风筒的吊挂质量,保证正常供风,放炮前必须进入另一个工作面检查瓦斯。
4、当下达通知书后,施工单位必须在通往预透点所有通道上70米外设岗。
5、每放一炮必须设一次岗,站岗人员得到派岗人员的通知后才准撤岗。
6、每次放炮后,放炮员和带班人员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层、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只有等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人员退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工作面的下次放炮工作。
7、巷道贯通时要预计风流方向,并提前准备好调整系统
的通风设施。瓦检员、安检员、矿值班人员随时做好调节风量的准备,巷道贯通后及时调节风量。
云贵煤矿
2007年1月
8、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按标准设置防尘供水系统,各转载点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和各运输机巷道的各转载点、装车点都必须设喷雾、洒水装置,并保证经常有水。
2)健全防尘机构配齐专职测尘工、洗(刷)尘工,严格测尘制度和喷雾洒水制度,做到定期测尘及时清洗粉尘。
3)炮采、炮掘工作必须使用水炮泥,掘进工作面全部推广使用湿式钻眼。放炮前、后、放炮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都必须洒水灭尘。炮采工作面未使用水炮泥,掘进工作面没有灭尘装置不准进行生产。
4)对所有采面进行煤体动压注水,减少煤尘量。
5)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各采区上、下山、采区进回风石门,及回采工作面上、下巷、掘进工作面等,全面安设净化水幕,逐步推广自动水幕的使用。
6)完善防尘管路系统,主要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回风石门、上、下山必须安设有防尘管道,并按规定每隔50m设置三通阀门,掘进工作面开口前必须先安设防尘水管并按区分片落实到人。确保管路安装合理,完好齐全。
7)灭尘工作(包括管路安装、维修洗尘),采用分工记录制,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制,计划处理制度等,力求分工明确,各种制度健全。
8)、相邻煤层及进回风石门和回采工作面上、下巷都必
须安设隔爆水槽棚,并保持完好,水槽棚吊挂数量要符合要求。
9)、凡有采后掘的工作面,采、掘放炮必须分开,禁止采、掘在同一时间内放炮。
云贵煤矿
2007年1月
9、防灭火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矿井地面防火必须严格执行下述规定:
1、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3、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通风机房位于工业广场以外时,除开采有瓦斯喷出区域的矿井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外,可用隔焰式火炉或防爆式电热器取暖。
5、矿井在地面已设置消防水池,按设计布置矿井消防管路系统。地面及井下消防洒水水池的水量应经常保持不少
于200m。
6、矿井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位置应在井口附近,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二、井下防灭火系统
(一)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云贵煤矿矿区周围泉水出露丰富,消防防尘洒水水池的用水由泉水接入,不足部分由井下水经处理合格后进行补给,并且经常保持消防防尘洒水水池(2#水池)的水量不的小于200m。
井下消防采用静压供水方式,其水源来自地面消防水池。水池规格为长×宽×高=20m×10m×1.25m=250m,水池池底标高+1665m和矿井用水点最高标高+1645m相差20m。水池墙体采用75砂浆砌砖,厚300mm,水池底板采用150#混凝土浇筑,厚100mm,水池周围需加铁丝网,铁丝网高度不得低于2.0米,主要消防供水管采用DN65钢管,在主要大巷、运输巷、石门、车场及倾斜巷等每隔50~100m均设置三通和闸门;在掘进工作面进口处以及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口处均设置三通和闸门,以供灭火使用。
消防洒水水池池底标高为1665m与矿井最高点用水标高1645m垂高相差20m,完全能满足用静压供水的要求。
地面消防采用静压供水的方式,从生活水池(1#水池)接一趟管路到工业场地作为地面消防用水,也可利用消防洒#333
水水池的上水管路(地面污水处理站-消防洒水水池)中接一支管采用动压供水的方式作为消防用水。
(二)预防煤作层自燃的措施
矿区的首采工作面为C9号煤层,对C9号煤层作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 C9号煤层二类自燃煤层。
1、开拓、开采方面的措施
1井筒有部分煤层暴露在空气中,○此段应采用金属网配合喷浆支护,使之隔绝空气,防止煤层氧化。
2穿煤层段要防止顶部漏空。 ○
3矿井开采时,要注意观察,加强自燃征兆的早期识别○
工作。
4及时对工作面的浮煤进行清理、老塘护顶煤以及煤柱○
进行洒水,以达到预防火灾的目的。
5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增设CO传感器,安设在井下○
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以监测井下火情和报警。
6在井下配备灭火器、木材、砂石、粘土、砖、水泥等○
消防自救材料。
7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在一个月内进行永久性封闭,以○
阻止残煤氧化自燃。
8采煤方法对自燃发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煤炭回收率○
的高低、回采时间的长短,本矿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回采率高,巷道布置简单;回采进度快,有较好的防火性。
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对开采易自燃的煤层较好。
9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采用全部充填采煤法○
时,不得采用可燃物作充填材料,采空区和三角点必须充满。
2、通风方面的措施
1本矿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降低了矿井总风阻,增大○
了矿井的通风能力,减少了漏风,易于调节风量,且发生火灾时便于控制风流,隔绝火区。
2本矿井下的风门、调节风门等通风设施均布置在围岩○
坚固、地压稳定的地点,通风构筑物设置地点的正确选择,同样也对预防煤层自燃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井下铺设消防洒水管道给水系统,管道铺设至各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大巷、主要回风巷、井底车场、总回风巷。各运输转载装卸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水源由地面消防水池采用静压供水的方式供给,地面消防水池的水量应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
四、井下防火构筑物
1. 井下防火门硐室、消防材料库、防火墙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
2. 矿井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每一处火区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必须3
永久保存。
3. 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
(2)应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3)必须定期检查防火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防火墙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有其他缺陷或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4)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必须记入防火记录簿。
(5)矿井做大的风量调整时,应测定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6)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墙都应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中注明。
4.井下灭火器材配备
井下灭火器配备表
五、回采工作面采空区防灭火措施
回采工作面、采空区采用阻化剂灭火。
阻化剂灭火是目前国内外正在积极推广应用的一种防
止自燃火灾的新方法。它具有工艺系统简单、投资少,且阻化剂来源广、阻化率高、价格低廉等优点。另外,此法还对缺水、少土地区煤矿的井下防灭火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问世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生产过程中,当试验和检测煤层有自燃倾向时,可采用流动汽雾阻化剂防灭火技术。流动汽雾阻化剂防灭火技术,能利用漏风通道裂隙微小漏风,使汽雾较均匀地进入采空区,覆盖和湿润浮煤,阻止或减缓氧化。阻化剂的作用就是利用阻化剂分子与煤体表面活性分子的相互吸引,破坏煤体表面自由力场,促使氧原子(O)恢复到分子状态(02),使煤表面活化物质氧化反应速度放慢或者抑制,起到阻化作用。目前对无烟煤防灭火效果最好的阻化剂是工业氯化钙和卤块(片)。
六、建立完善的火灾监测系统
1、人的感官可以察觉的自燃征兆
(1)、巷道中出现雾汽或巷壁“挂汗”;
(2)、风流中出现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从煤炭自燃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
(4)、当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加时,人们有不舒服的感觉,如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自燃发火
1)、煤炭自燃出现明火、火灾烟雾、煤油味等;
2)、煤炭自燃使环境空气、煤层围岩及其它介质温度升高并超过70℃;
3)、采空区或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CO),,其浓度已
超过矿井实际统计的临界指标,并有上升趋势。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自燃发火隐患
1)、采空区或井巷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但尚未达到矿井实际统计的临界指标;
2)、风流中出现二氧化碳(CO2),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但尚未达到矿井实际统计的临界指标:
3)、煤炭、围岩及空气和水的温度升高,并超过正常温度,但尚未达到70℃;
4)、风流中氧(O2)浓度降低,其消耗量呈上升趋势。 为及时掌握自燃发火动向,必须做好观测站(点)的建设,气样的采集、分析、记录和火灾的判断:
①在矿井的自燃危险区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站(点),进行系统的、定期的观测。观测站(点)应设在矿压较小的地点,至少长10m的一段巷道支护规整、断面不变,巷内无一切风阻物,以便完成气样采集、气体成分、风速测定和风温测定。井下观测站(点)分为固定观测点、移动观测点和临时观测点三种。
a. 采区、工作面固定观测站(点):在采区、工作面的进回风流都必须各建立一个观测站(点),并符合井下测风站的要求。其观测站(点)的位置应使进风观测点能控制全部进风流,回风观测点能控制全部回风流,即两个观测站(点)间不允许有其它的进风流和回风流。
b. 移动观测点: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内距工作面10~20m处设置,并随工作面的推进而移动的观测点。
c. 临时观测点:发生有异常现象,为缩小火区范围以便
准确查找火源点而增设的观测点。
② 一般防火监测探头的观测气样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风量、风温及氮气等。
固定观测站移动观测点临时观测点
一氧化碳增量法预测工作面火灾示意图
矿井瓦斯及其它气体检测仪器仪表
云贵煤矿
2007年元月
10、爆破管理制度
1、放炮员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放炮员必须是专职放炮员。
2、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入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3、 在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放炮员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4、 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⑪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②③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④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⑤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⑥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⑫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①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
不得超过130毫秒。
②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③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⑬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检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5、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实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三保险”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由班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6、 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7、 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
规定。
9、 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
10、 在高瓦斯矿井或煤(岩)与瓦斯突出以及有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特殊安全措施。
11、 爆破材料的运送:
⑪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②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① 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② 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⑫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它人员运送。
②爆破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③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出入。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12、 爆炸材料的存放:
①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
②爆炸材料箱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应放在挂有电缆、电线巷道的另一侧。
③爆炸材料箱要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④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⑤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泡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⑥准备好木质炮棍、岩(煤)粉掏勺及发爆器具等。 ⑦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无断头、明接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破损时应进行处理。
13、装配起爆药卷:
①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②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
限。
③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④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⑤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4、 严禁使用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15、操作顺序:①装配引药;②检查瓦斯;③装 药;④封 泥;⑤检查瓦斯;⑥敷设爆破母线;⑦警 戒;⑧爆 破;⑨爆破后检查瓦斯、支护;⑩处理拒爆、残爆。
装药前:
⑪必须对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⑫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10米内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齐全、完好。
⑬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⑭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十不装药”)。
①掘进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②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③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时。
④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⑤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⑥ 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⑦ 炮眼内煤(岩)粉未清除干净时。
⑧ 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⑨ 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⑩ 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装药:
① 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② 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③ 根据现场实际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
④ 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应用手揉松,使其不呈块状。但不得将药包纸和防潮剂损坏,禁止使用硬化到不
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并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封泥: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①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②封泥的装填顺序是: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毫米的水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③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①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邦、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②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④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⑤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⑥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再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敷设爆破母线:
①爆破母线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
②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③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④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⑤爆破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⑥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悬挂,以免发生误接;严禁使用固定母线放炮。
联线方式与接线:
①各炮眼电雷管脚线的联结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串联方式,电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由放炮员操作。
②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道、金属网、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接触。
在联线爆破前,必须在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联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警戒:
①必须有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②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拒绝等标志。
③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地点。 爆破:
①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作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
③放炮员撤至发爆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爆破信号。 ④放炮员接到班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接,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⑤第二次发出爆破信号,至少再过5秒,发爆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回放电位置,电雷管起爆。
⑥电雷管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拔出放炮器钥匙。
⑦放炮母线不得有明接头。
⑧爆破时使用爆破喷雾,爆破后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
围内洒水降尘。
验炮:爆破后15分钟,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经瓦检符合工作标准后,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6、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②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克。
③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④爆破前必须洒水。
17、拒爆、残爆处理。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通电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联线起
爆。
②在距拒爆眼0.3米外另打与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有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仔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8、爆破结束后放炮员要报告班长,由班长接触警戒岗哨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19、条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20、 放完炮后,应将爆破母线、放炮器等收拾整理好。
21、 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退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的数量相符后,经班长签字,交回爆破器材库,严禁私藏。
22、 完工后,要将放炮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11、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井上、下通风设施(防爆门、主扇及其附属设施、风桥、风门、测风站、密闭墙、防尘系统、瓦斯监控系统、抽放系统设施等)必须设置齐全,通风构筑物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经常维护好,保证通风系统运行稳定、可靠。设备检修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检修过程中发现矿用设备及电缆起火,必须迅速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或沙子灭火,并及时向值班室汇告。设备检修结束,应对所检修的设备进行试运行,并填好检修记录。按标准设置防尘供水系统,各转载点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并保证经常有水。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建立巡回检查、检修、维护制度。
2、通风设备的检修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遵守《煤矿安全规程 》,了解并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制度。
3、风门之间要进行连锁,行人过后要将风门关严,以免造成风流短路,出现事故。
4、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
部撤出。
3、通风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检修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规定对通风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必须对设备、器材的检修质量、性能负责,保证通风设备及器材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对使用的通风设备及器材进行定期校验,经过维修仍然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或者安全合格标志过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废。
4、井下使用的机械和电器设备以及供电网路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经常注意观察,定期检查和维修,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润滑剂要符合技术规程要求,以防止机械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火灾及沼气爆炸。设备的安装和保养:指定专人电工负责该掘进头的机电设备的安装及维护和保养。设备的安装地点和要求、供电线缆的要求,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保证做到掘进用电的“三专二闭锁”的要求。按照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止隔爆电器失爆,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机电设备的检修和抢修:在机电设备检修和抢修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约时送电,必须由电工操作人员本人断电,挂上“正在检修、禁止送电”的警示牌,然后经检查瓦斯,其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打开盖壳,进行试电、放电工序后,开始检修或抢修。电器设备修好后,只能由该操作电工摘牌送电,机电设备如有烧坏或其它短时间内抢修不好的故障时,必须及时更换备用设备。并及时将换下的设备运至地面,进行维修和试机,
完好后入库挂牌,以作备用。
5、对在用的瓦斯防治、粉尘防治、矿井防灭火、顶板管理、矿山救护、防治水、机电运输等七个方面的安全装备,建立台帐做到帐、卡相符。
6、严把采购质量关,矿井所需的装备购买必须是经原煤炭部批准的定点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的低劣、不防伪的产品严禁使用。
7、安全检测、监测仪器、仪表要做到经常检查,定期维修和校验,校验时必须送到取得国家标准计量检验资格证的单位进行校验。如不定期维修、校验,失效后仍在使用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对经常使用、随身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器,如瓦检仪、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风表、自救器等仪器仪表,做到专人使用;集中统一保管。并建立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
9、对使用的各种安全装备都必须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云贵煤矿
2007年元月
12、盲巷管理制度
一、 为了避免盲巷瓦斯积聚,防止瓦斯爆炸事故,保障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 掘进施工要坚持一掘必穿,尽快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不得多工作面轮流作业,临时停工不准停风。
三、 矿井出现盲巷,要及时采取措施:
⑪ 立即切断盲巷电源,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禁止人员入内。栅栏距巷道口不能超过2m;
⑫ 盲巷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规定而又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当在24小时内打完密闭。密闭距巷道口不得超过6m,并保证周围支护完好,巷道稳定。
四、采用密闭封闭盲巷,应当切断密闭前5m内的铁道、管线,避免杂散电流进入盲巷。不能切断的瓦斯抽放管路应采取绝缘措施。
⑪ 密闭前设栅栏,其高度不低于1.8m或不足1.8m的巷道高度;
⑫ 密闭施工应遵守操作规程;
⑬ 施工结束应当验收、确认。
五、瓦斯检验工或作业班组长发现分管区域或作业区域内出现盲巷,应立即向矿调度值班室报告。主管生产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接到报告,应在8小时内采取处理措施。
六、瓦斯检查员要定期对分管区域的盲巷进行检查: ⑪ 设置栅栏的盲巷,每班检查1次栅栏质量、栅栏内1m处及栅栏至巷道口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⑫ 栅栏内所有巷道每周检查1次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进入盲巷检查应当有专门安全措施;
⑬ 用密闭处理的盲巷,每日检查1次密闭至巷道口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七、通风区(组)要设立盲巷管理台帐,内容包括:巷道名称、类别、断面、长度、形成时间,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方法、时间。
八、所有盲巷都应及时设立牌板,及时填入台帐、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做到牌板、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台帐四统一。
九、盲巷恢复作业、通风和排放瓦斯,应当按瓦斯排放
制度规定事先制定措施,按措施排放瓦斯。
十、违反本制度,依照安全处罚规定,对违章人员实施处罚。
十一、本制度从2007年元月1日起执行。
云贵煤矿 2007年元月
13、瓦 斯 检 查 制 度
1、瓦斯检查员对所负责的工作地点,按照《瓦斯检查操作规程》、《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图表》等有关内容进行检查工作。
2、瓦斯检查员在现场工作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联锁放炮制”和瓦斯“三对口”管理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由班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3、瓦斯检查员在所在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的次数和方法,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程的规定。
4、每次停风后、恢复通风前及放炮前后必须认真检查瓦斯。
5、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不得空班、漏班和假填,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及记录。
6、填写各种牌板、手册、 报表字迹要工整清楚,井下汇报每班不少于三次,特殊情况随时汇报,汇报内容要明白准确。
7、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工作地点或相应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有权责令现场停止工作,并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瓦斯超限、禁止入内”字样牌。
8、当停电停风恢复正常通风时,瓦斯员必须按照矿井瓦斯排放措施和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排放工作。
9、当作业点出现局部瓦斯程雾时,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长或技术负责人、调度室汇报。
10、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其他临时工作点和所需检查点按巡回检查制度配备人员进行检查。
11、井下个工种作业前,必须由瓦斯员检查,确认瓦斯浓度不超限后,方可作业,班组长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和报警矿灯。瓦斯监测仪、瓦斯检定仪及报警仪必须按要求配备齐全,做到人机三检。
12、瓦斯机检查员应具备初中文化程度和井下采掘一线从事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并由县级以上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所有瓦斯检查员每年由县级以上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年审,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复训,取得合格证后 ,方可特证上岗。
云贵煤矿
14、瓦检员现场交接班制度
1、 瓦检员对所负责的工作地点,按照《瓦斯检查操作规程》、《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图表》等有关内容进行检查工作。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2、 瓦检员必须把工作面瓦斯情况认真填写在瓦斯记录牌板上。
3、 瓦检员必须把工作面瓦斯情况和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联锁放炮制”情况和瓦斯“三对口”记录向下一个班交待清楚。
4、 瓦斯检查员在所在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的次数和方法,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程的规定。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不得空班、漏班和假填,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及记录。
5、填写各种牌板、手册、 报表字迹要工整清楚,井下汇报每班不少于三次,特殊情况随时汇报,汇报内容要明白准确。
云贵煤矿
2007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