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东林业科技有限公司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编号:GL/SC-012-01
5.0职责
5.1 规程科与安环部共同负责对工伤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处理,并负责事故报
告和相关材料的存档;
5.2 主任负责对工伤事故报告和相关费用消耗情况的审批; 5.3 安环部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工作; 5.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工伤认定的审批。 6.1流程说明 6.1.1 发生工伤事故
持续改进办公室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立即联系公司安环部及部门规程科进行紧急处理。 6.1.2现场处理
由公司安环部安全员赶到现场后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由事发现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轻微伤事故则利用办公室的紧急救治医疗箱进行救治;如果是轻伤及以上事故,须及时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将事情概况通报部门领导。
轻微伤事故是指经短期治疗、休息能恢复原来工作,达不到轻伤标准的一般性伤害。
轻伤事故是指职工受伤后,经短期治疗、休息能恢复原来工作,损失工作日不足105天的失能伤害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伤势较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达四级以上的伤害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指事故后当场死亡或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事故。 6.1.3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针对现场情况及周围人的口述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详细分析,要求做到公平、公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详细分析,并做出《事故报告》后将结果呈报部门领导。
“四不放过”原则:事故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1.4召开事故分析会
根据调查出来的事故报告对持续改进办公室员工召开事故分析会,提高员工对安全的认识。
6.2 工伤事故申报工作流程 6.2.1救治与调查同时进行
工伤事故发生后,先对工伤人员进行救治,根据情况送工伤人员至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其他本部门人员须保护现场,并作原始记录,同时通知规程科当班人员及事故所属部门负责人。值班人员达到现场后,进行现场取证。轻伤以上事故,规程科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环部电话报案,并作备案,由安环部指定救治医院。 6.2.2事故处理
按6.1流程进行事故处理。 6.2.3书面报告
值班人员在接到安全事故通知后8小时内做出书面报告,写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任务、受伤经过、部位及就诊医院。 6.2.4准备相关材料并上交
事故单位准备工伤事故材料,材料包括《工伤事故报告表》、《入院证》、两份有效旁证证词、受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旁证身份证复印件、CT报告单,事故材料由规程科在工伤事故发生24小时内上交公司安环部。 6.2.5申请工伤认定
轻伤以上事故工伤人员就医后,由公司安环部通知医院进行工伤认定,公司安环部开具工伤认定证明后向上级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6.2.6工伤认定批准
工伤认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6.2.7医疗费用报销
轻伤以下工伤人员(门诊工伤人员)医疗费用由公司财务部报销。 7.0支持文件
《工伤事故处理有关事项》 8.0相关记录 《事故分析报告单》 《工伤事故台账》 《住院材料报送情况》 《工伤事故报告表》
武汉中东林业科技有限公司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编号:GL/SC-012-01
5.0职责
5.1 规程科与安环部共同负责对工伤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处理,并负责事故报
告和相关材料的存档;
5.2 主任负责对工伤事故报告和相关费用消耗情况的审批; 5.3 安环部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工作; 5.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工伤认定的审批。 6.1流程说明 6.1.1 发生工伤事故
持续改进办公室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立即联系公司安环部及部门规程科进行紧急处理。 6.1.2现场处理
由公司安环部安全员赶到现场后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由事发现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轻微伤事故则利用办公室的紧急救治医疗箱进行救治;如果是轻伤及以上事故,须及时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将事情概况通报部门领导。
轻微伤事故是指经短期治疗、休息能恢复原来工作,达不到轻伤标准的一般性伤害。
轻伤事故是指职工受伤后,经短期治疗、休息能恢复原来工作,损失工作日不足105天的失能伤害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伤势较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达四级以上的伤害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指事故后当场死亡或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事故。 6.1.3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针对现场情况及周围人的口述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详细分析,要求做到公平、公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详细分析,并做出《事故报告》后将结果呈报部门领导。
“四不放过”原则:事故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1.4召开事故分析会
根据调查出来的事故报告对持续改进办公室员工召开事故分析会,提高员工对安全的认识。
6.2 工伤事故申报工作流程 6.2.1救治与调查同时进行
工伤事故发生后,先对工伤人员进行救治,根据情况送工伤人员至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其他本部门人员须保护现场,并作原始记录,同时通知规程科当班人员及事故所属部门负责人。值班人员达到现场后,进行现场取证。轻伤以上事故,规程科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环部电话报案,并作备案,由安环部指定救治医院。 6.2.2事故处理
按6.1流程进行事故处理。 6.2.3书面报告
值班人员在接到安全事故通知后8小时内做出书面报告,写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任务、受伤经过、部位及就诊医院。 6.2.4准备相关材料并上交
事故单位准备工伤事故材料,材料包括《工伤事故报告表》、《入院证》、两份有效旁证证词、受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旁证身份证复印件、CT报告单,事故材料由规程科在工伤事故发生24小时内上交公司安环部。 6.2.5申请工伤认定
轻伤以上事故工伤人员就医后,由公司安环部通知医院进行工伤认定,公司安环部开具工伤认定证明后向上级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6.2.6工伤认定批准
工伤认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6.2.7医疗费用报销
轻伤以下工伤人员(门诊工伤人员)医疗费用由公司财务部报销。 7.0支持文件
《工伤事故处理有关事项》 8.0相关记录 《事故分析报告单》 《工伤事故台账》 《住院材料报送情况》 《工伤事故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