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要素内在逻辑联系的思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了六项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会计要素规定为: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综合收益共十个。
中美会计要素中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美国是综合收益)六要素相同。另外,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规定了其它四个要素:利得、损失、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其中,利得和损失是“来自边缘性或偶发性交易,以及来自一切其它交易和其它事项与情况的权益增加和减少”;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是权益的子目,前者增加特定企业的权益,它是“其它个体向企业转交有价值的东西,或增加其在企业中的业主权益的结果”;后者减少特定企业的权益,它是“企业向业主转交资产、完成劳务、或承担负债的结果”。
以下为我国和FASB对各要素的定义:
资产:
中国:企业拥 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FASB:资产是可能的未 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 项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负债:
中国: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FASB:负债是将来可能放弃的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将来要向其它个体转交资产或提供劳务的现有义务。
权益:
中国:所有者权益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FASB:以某一个体的资产,减除其负债的剩余部分。
收入:
中国: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FASB:某一个体在其持续的、主要的或核心的业务中,因交付或生产了货品、提供了劳务、或进行了其它活动,而获得的或其它增加了的资产,或因而清偿了的负债(或两者兼而有之)。
费用:
中国: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
FASB:费用是某一个体在其持续的、主要或核心业务中,因交付或生产货品,提供了劳务,或进行了其它活动,而付出的或耗用的资产,或因而承担的负债,或两者兼而有之”。
利润:
中国: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FASB(综合收益):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业主以外的交易以及其它事项和情况所产生的权益变动。它包括报告期内除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外,一切权益上的变动。
我们可以看出不论是FASB还是我国所设定的会计要素,总体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存量要素, 用以描述某一时点的资源和对资源的要求权,表现为静态结果;另一类为流量要素,用以描述在一定期间内影响企业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动的交易和其他事项及情况,表现为动态过程。虽然不同国家和机构对于会计要素的定义不同数量不同,但这两大类会计要素中总是保持着逻辑上的勾稽关系。第二类会计要素实质上是反映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基因素,任何时候第一类要素都是第二类要素变动的结果。只有很好的保持这两类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才能保证在会计核算中不会出现遗漏或有无法确定的情况出现。下面就来分析一下美国的会计要素,主要是FASB会计要素和我国的会计要素间各自的逻辑关系。
FASB会计要素间的逻辑关系:
美国的会计要素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静态类,描述某一时点的资源和对资源的要求权,包括资产、负债、权益;第二类为动态类,描述在一定期间内影响企业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动的交易和其他事项及情况,包括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全面收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而将这两类会计要素联系起来的一个纽带就是所有者权益。从第二类会计要素中可以看出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全面收益等要素共同涵盖了业主权益的全部变动。
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属于报告期内企业与业主之间的交易、事项所带来的权益变化,它会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但不构成业主财富的增值。它们属于直接引起所有者权益增加或减少的因素。全面收益则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除去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以外的交易、事项和情况所产生的一切权益变化,主要包括收入、费用、利得、损失。收入与费用强调业主权益变化产生于日常营业活动,具有持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特征, 而利得和损失则属于营业外非常规性活动的权益变化,具有不持续、不稳定特征。因此我们也可以发现FASB定义的收入和费用
都为狭义的。
因此根据这两大类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会计等式: 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
全面收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
所有者权益变动额=全面收益+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
根据这三个会计等式可得到如下的逻辑示意图:
可见,美国的会计要素涵盖全面,要素层次清晰,对于企业全部的资金运动各自归属均没有遗漏,各要素间的逻辑关系完整,各要素可以通过会计等式很好地联系起来,要素设计较为合理。
中国会计要素间的逻辑关系:
我国会计要素共六个,第一类静态类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第二类动
态为收入、费用、利润。我国会计核算中的会计等式主要有: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利润=收入-费用
我国对收入、费用采取的是狭义的概念,即主要衡量日常业务活动所产生的收入或费用,但却又缺少专门衡量非常规业务活动所产生的偶发因素导致的权益变动,即所谓“利得和损失”只是在“利润”要素的定义中有所提及,显然是很不严密的,这会让会计工作人员在会计实物中无法操作,困难重重。
另外对于所有者权益要素的变动情况归纳不够合理。所有者权益为静态要素,但却是在不停动态变化中的结果,因此需要将所有有关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因素都归纳到要素中。在收入和费用定义中特别说明了“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说明还有投入资本或分配利润等方式造成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但却又没有设置相应的要素,导致动态要素静态要素间无法建立起勾稽关系。
因此对于我国会计要素的改进提出以下建议:
1. 增加“利得”和“损失”要素,用以核算除去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和费用之外的,非常规性的损益。
2. 增加“所有者投资”和“向所有者分配”要素,用以核算除去在企业经营活动之外的所有者权益的直接变化。
3. 逐步取消“利润”要素,因为从会计等式中可以看出利润与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应属于包含关系,同时列为会计要素的话是不合理的,因此应逐步取消。
参考文献:
1. 《对我国会计要素框架构建的设想》汤玉龙
2. 《论会计要素改进及对会计等式的影响》袁红
3. 《中美会计要素比较与借鉴》李先瑞,邓黎
会计要素内在逻辑联系的思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了六项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会计要素规定为: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综合收益共十个。
中美会计要素中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美国是综合收益)六要素相同。另外,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规定了其它四个要素:利得、损失、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其中,利得和损失是“来自边缘性或偶发性交易,以及来自一切其它交易和其它事项与情况的权益增加和减少”;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是权益的子目,前者增加特定企业的权益,它是“其它个体向企业转交有价值的东西,或增加其在企业中的业主权益的结果”;后者减少特定企业的权益,它是“企业向业主转交资产、完成劳务、或承担负债的结果”。
以下为我国和FASB对各要素的定义:
资产:
中国:企业拥 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FASB:资产是可能的未 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 项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负债:
中国: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FASB:负债是将来可能放弃的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将来要向其它个体转交资产或提供劳务的现有义务。
权益:
中国:所有者权益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FASB:以某一个体的资产,减除其负债的剩余部分。
收入:
中国: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FASB:某一个体在其持续的、主要的或核心的业务中,因交付或生产了货品、提供了劳务、或进行了其它活动,而获得的或其它增加了的资产,或因而清偿了的负债(或两者兼而有之)。
费用:
中国: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
FASB:费用是某一个体在其持续的、主要或核心业务中,因交付或生产货品,提供了劳务,或进行了其它活动,而付出的或耗用的资产,或因而承担的负债,或两者兼而有之”。
利润:
中国: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FASB(综合收益):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业主以外的交易以及其它事项和情况所产生的权益变动。它包括报告期内除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外,一切权益上的变动。
我们可以看出不论是FASB还是我国所设定的会计要素,总体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存量要素, 用以描述某一时点的资源和对资源的要求权,表现为静态结果;另一类为流量要素,用以描述在一定期间内影响企业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动的交易和其他事项及情况,表现为动态过程。虽然不同国家和机构对于会计要素的定义不同数量不同,但这两大类会计要素中总是保持着逻辑上的勾稽关系。第二类会计要素实质上是反映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基因素,任何时候第一类要素都是第二类要素变动的结果。只有很好的保持这两类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才能保证在会计核算中不会出现遗漏或有无法确定的情况出现。下面就来分析一下美国的会计要素,主要是FASB会计要素和我国的会计要素间各自的逻辑关系。
FASB会计要素间的逻辑关系:
美国的会计要素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静态类,描述某一时点的资源和对资源的要求权,包括资产、负债、权益;第二类为动态类,描述在一定期间内影响企业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动的交易和其他事项及情况,包括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全面收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而将这两类会计要素联系起来的一个纽带就是所有者权益。从第二类会计要素中可以看出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全面收益等要素共同涵盖了业主权益的全部变动。
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属于报告期内企业与业主之间的交易、事项所带来的权益变化,它会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但不构成业主财富的增值。它们属于直接引起所有者权益增加或减少的因素。全面收益则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除去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以外的交易、事项和情况所产生的一切权益变化,主要包括收入、费用、利得、损失。收入与费用强调业主权益变化产生于日常营业活动,具有持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特征, 而利得和损失则属于营业外非常规性活动的权益变化,具有不持续、不稳定特征。因此我们也可以发现FASB定义的收入和费用
都为狭义的。
因此根据这两大类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会计等式: 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
全面收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
所有者权益变动额=全面收益+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
根据这三个会计等式可得到如下的逻辑示意图:
可见,美国的会计要素涵盖全面,要素层次清晰,对于企业全部的资金运动各自归属均没有遗漏,各要素间的逻辑关系完整,各要素可以通过会计等式很好地联系起来,要素设计较为合理。
中国会计要素间的逻辑关系:
我国会计要素共六个,第一类静态类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第二类动
态为收入、费用、利润。我国会计核算中的会计等式主要有: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利润=收入-费用
我国对收入、费用采取的是狭义的概念,即主要衡量日常业务活动所产生的收入或费用,但却又缺少专门衡量非常规业务活动所产生的偶发因素导致的权益变动,即所谓“利得和损失”只是在“利润”要素的定义中有所提及,显然是很不严密的,这会让会计工作人员在会计实物中无法操作,困难重重。
另外对于所有者权益要素的变动情况归纳不够合理。所有者权益为静态要素,但却是在不停动态变化中的结果,因此需要将所有有关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因素都归纳到要素中。在收入和费用定义中特别说明了“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说明还有投入资本或分配利润等方式造成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但却又没有设置相应的要素,导致动态要素静态要素间无法建立起勾稽关系。
因此对于我国会计要素的改进提出以下建议:
1. 增加“利得”和“损失”要素,用以核算除去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和费用之外的,非常规性的损益。
2. 增加“所有者投资”和“向所有者分配”要素,用以核算除去在企业经营活动之外的所有者权益的直接变化。
3. 逐步取消“利润”要素,因为从会计等式中可以看出利润与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应属于包含关系,同时列为会计要素的话是不合理的,因此应逐步取消。
参考文献:
1. 《对我国会计要素框架构建的设想》汤玉龙
2. 《论会计要素改进及对会计等式的影响》袁红
3. 《中美会计要素比较与借鉴》李先瑞,邓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