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1年庆七一暨评选表彰活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热情,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机关党总支决定,在“七·一”前夕,对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党支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的党员予以表彰。现将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注重实绩,突出创新,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的原则,真正把组织认可、党员拥护、群众满意的过硬典型发掘出来,充分展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以典型群众引领党建工作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为推动我乡镇共青团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评选表彰名额
先进党支部 1个
优秀共产党员 7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 4名
推荐优秀党员分配名额为:教学党支部3名;学生党支部1名;机关党支部2名;离退休党支部1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支部推荐1名。
三、评选表彰办法
(一)表彰活动在“七·一”进行。
(二)评选工作坚持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层层推荐。
(三)评选程序:
1.先进党支部由支部申报,党委审定。
2.优秀共产党员在党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审议推荐,党委审定。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支部推荐,党委审定。
4.推荐至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学校表彰的基础上推荐,由党委审定。
(四)坚持评选公开,凡推荐表彰的先进(优秀)名单,须在推荐单位所属范围内进行公示,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五)先进党支部申报须附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优秀个人由推荐支部负责整理5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纸质材料用A4打印,并送电子文档。待确认后填写《奖励登记表》。
(六)评选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材料于2011年6月18日前报送至党委办公室。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行
使党员权利,有较强的党纪观念,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党组织作用明显,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争当“五个模范”:一是自觉学习的模范。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二是执行政策的模范。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坚决把党组织要求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服务群众的模范。主动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四是爱岗敬业的模范。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佳绩。五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公民。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在具备优秀党员条件的基础上,热心党务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密切联系群众,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党的基层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活动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今年正在开展的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党支部书记要做好思想发动,调动党员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推荐;坚持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坚持实事求是,充分体现民意。确保表彰质量,收到实际效果。
镇党组织部
2011年6月23日
开展2011年庆七一暨评选表彰活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热情,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机关党总支决定,在“七·一”前夕,对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党支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的党员予以表彰。现将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注重实绩,突出创新,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的原则,真正把组织认可、党员拥护、群众满意的过硬典型发掘出来,充分展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以典型群众引领党建工作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为推动我乡镇共青团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评选表彰名额
先进党支部 1个
优秀共产党员 7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 4名
推荐优秀党员分配名额为:教学党支部3名;学生党支部1名;机关党支部2名;离退休党支部1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支部推荐1名。
三、评选表彰办法
(一)表彰活动在“七·一”进行。
(二)评选工作坚持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层层推荐。
(三)评选程序:
1.先进党支部由支部申报,党委审定。
2.优秀共产党员在党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审议推荐,党委审定。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支部推荐,党委审定。
4.推荐至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学校表彰的基础上推荐,由党委审定。
(四)坚持评选公开,凡推荐表彰的先进(优秀)名单,须在推荐单位所属范围内进行公示,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五)先进党支部申报须附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优秀个人由推荐支部负责整理5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纸质材料用A4打印,并送电子文档。待确认后填写《奖励登记表》。
(六)评选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材料于2011年6月18日前报送至党委办公室。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行
使党员权利,有较强的党纪观念,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党组织作用明显,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争当“五个模范”:一是自觉学习的模范。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二是执行政策的模范。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坚决把党组织要求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服务群众的模范。主动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四是爱岗敬业的模范。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佳绩。五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公民。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在具备优秀党员条件的基础上,热心党务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密切联系群众,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党的基层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活动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今年正在开展的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党支部书记要做好思想发动,调动党员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推荐;坚持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坚持实事求是,充分体现民意。确保表彰质量,收到实际效果。
镇党组织部
201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