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
监察部评分细则
一、活动监察部分
1. 现场布置情况:包括教室外展板,教室内黑板的书写,社团横幅以及四周的布置情况。
2. 活动到场情况:以监察表上“参与人数”为标准。
3. 主题、卫生情况:要求活动内容积极向上,主题新颖,有创意;活动结束后会场的清洁情况。
4. 活动纪律情况:要求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观众积极参与,现场气氛活跃。
5. 策划、总结情况: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交达,内容格式标准。
监察部评分时,一次特色活动总分3分,一次常规活动总分1分。活动监察中,对社团记录如下表:
二、具体说明:
(一)申报活动流程
1. 特色活动申报流程:
(1)校内特色活动:①在活动开展前1-3天将填写好的《活动监察表》交到社联监察部,《活动监察表》上必须有社团挂靠学院分团委的盖章。
②在活动开展前2-3天将《特色活动策划书》发到监察部邮箱(狮山校区、东校区[email protected];成龙校区[email protected]),由监察部人员审核。
③活动举行时由社联监察部人员持该协会所交的《活动监察表》到活动现场打分;④打分之后由协会负责人签字确认(狮山校区);
⑤协会负责人于活动结束后1-3天将《活动总结》发到监察部邮箱(狮山校区、
东校区[email protected];成龙校区[email protected])。
(2)外出特色活动:①活动前2-3天与社联监察部签订《外出活动责任协议》,箱(狮山校区、东校区[email protected];成龙校区[email protected]),由监察部人员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开展此次活动。
③活动前1-3天将填写好的《活动监察表》交到社联监察部,《活动监察表》上必须有社团挂靠学院分团委的盖章。
④活动举行时,若有社联监察部人员随行,则持该协会所交的《活动监察表》现场打分;若无社联监察部人员随行,则由协会在活动结束后1-3天由协会负责人将纸质照片交至社联监察部,由值班人员打分,协会负责人签字确认。
⑤活动结束后1-3天,协会负责人将《活动总结》发到监察部邮箱(狮山校区、东校区[email protected];成龙校区[email protected])。
2. 常规活动申报流程: (1社联监察部。②监察人员于活动当天到活动现场监察并打分。
(2)非周期性常规活动:①在活动开展前1-3天将填写好的《常规活动监察表》交到社联监察部。②监察人员于活动当天到活动现场监察并打分。
(二)每月活动要求
1.特色活动各协会每月应举办若协会的特色活动超过两个的,则月末评分时,取该协会所举办的特色活动中得分最高的两个分数相加,其余特色活动按数量每个加0.2分,最高不超过1分;若特色活动个数不足两个的,则该协会特色活动的得分为未举办活动零分或已举办的一个特色活动的分数。
2.常规活动各协会每月应举办若协会的常规活动超过四次的,则月末评分时,取该协会所举办的常规活动中得分最高的四次,且多于四次的常规活动根据次数进行加分,每次加0.1分,最高不超过1分;若常规活动不足四次,则该社团常规活动的得分为已举办的几次常规活动分数之和。
(三)活动策划、总结、照片、交表要求
1. 活动策划与总结
①协会举办特色活动须在活动开展前1—3天内交《活动策划》、在活动开展后1—3天内交《活动总结》,均交电子档。
②策划与总结应备有2份,一份交至监察部专用邮箱:狮山校区、东校区[email protected];成龙校区[email protected]。另一份交至挂靠学院的社团部指定邮箱(未挂靠学院的协会,活动策划和总结只需交至社联监察部)。
③发送《活动策划》与《活动总结》的邮件应以“协会名称+活动策划/总结”命名,附件以协会名称命名。
④若《活动策划》或《活动总结》迟交,则按次数,月末评分中每次扣0.2分,若协会没有交《活动策划》和《活动总结》,则该特色活动算作常规活动。 ⑤《活动策划》或《活动总结》命名错误、格式不规范等情况每次扣0.2-1分。
2. 照片(或视频资料) 因特殊情况需要按照照片评分时,协会所交照片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照片上需有活动展板、横幅、现场各角度及全景,并要清晰显示现场人数,便于评分,否则将得分折半;
②外出活动所交照片必须是纸质的,照片上须打印拍摄时间;
③照片须在活动结束后1—3天内交至社联监察部,迟交一次扣0.2分;若未交照片,则该次活动不计分。
3. 交表
①. 申请特色活动或常规活动,一律采用统一规范表格,不可擅自修改表格内容、 格式等。一经发现,将不予收取、审核。
②活动监察表在活动开展前1—3天将表交到社联办公室监察部,迟交监察表或是活动现场补交,月末评分按迟交次数,每次扣0.2分。
③交错表,每次扣0.2分。
(四)其他要求
1. 未注明时间、地点或因特殊情况更改时间、教室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监察人员,若未通知,此次活动将不计分。
2. 协会负责人换届,须向监察部提交《换届申请表》。(详见《四川师范大学社团负责人换届实施办法》),必须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新会长,换届活动必须有监察部人员在场。
3. 协会出现不规范行为,社联将给协会发《整改通知》,进行相应的整改。若协会经一次整改无效,则下强制注销通知书。
4. 若协会将同一个主题的特色活动分成几次进行,则只算作一个特色活动进行评分。
5. 若协会申报的特色活动不能满足特色活动的主要要求,或活动质量过低,社联监察部有权将此次活动视作常规活动打分或不计分。
6. 社团内部事务(例如干部会议,飞信通知等)不能算作活动。
7. 严禁社团以社团名义从事商业性质活动,例如帮助企业、俱乐部向会员宣传或私拉赞助。
8. 对于每一届“社团文化博览会”荣获“特别贡献奖”的协会,该月月末评分加2分;获得其他奖项的协会不进行加分。
9. 协会可以承办学院两委组织的活动,但备注中将注明;协会不得在学院两委的 活动中直接挂名。
10. 对于每次评分结果排名位于后10%的社团,社联将下《整改通知》,经一次整改无效,下强制《注销通知书》。
11. 若协会一个月内未向社联监察部申报任何活动,社联将向协会发《整改通知》,经一次整改无效,下强制《注销通知书》。
12. 若社联监察部通知协会上交相关资料,协会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交,将在月末评分中适当扣分。
三、月末评分
1. 月末评分以活动的质量为基准, 活动质量以监察部的记录为准,如果协会举办了活动没有交表则视为没有活动记录。
2. 评分时给定一个基准分。(一般是监察部总分的60%)
3. 监察部评分占社团总评的35%(35分),宣传部占15%(15分),财务部占20%(20分),办公室占20%(20分),学院社团部占10%(10分)。
4. 多个协会合办活动,其中一个协会为主办协会,其他为合办协会;该次的活动评分中,主办协会得分是活动得分,其余的协会得分是活动分数的80%;活动到场情况以三个协会招新人数之和的50%为标准。
5. 学院社团部主要对协会进行两方面的评分(社团部也在监察部的管理范围内):
1)协会与社团部的合作情况,配合与否;
2)社团部根据所在学院的评分细则对本学院各协会进行评分,没有挂靠学院的协会总结直接交至监察部,由监察部评比打分。
四.监察部设立投诉邮箱:
为了更好的维护各协会会员利益,切实提高各协会活动质量,监督协会不规范行为,以及听取广大会员的建议等目的,社联监察部设立投诉邮箱,会员的投诉信息或建议可发送至邮箱,监察部将及时收集问题意见并处理。
各个协会都应将投诉邮箱告知每位会员(如发飞信通知、公示投诉邮箱于展板上等)。监察部将对会员了解程度进行随机调查,若发现会员不知道此事,将予扣分处罚。
五.关于社团招新、成立新社团
1. 各校区所有社团只在每年社联统一安排的招新时间进行招新,其他时间段招收新会员均视作私自招新。
2. 社团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统一收取会费,社团不能私自收取会费。
3. 若发现社团私收会费或私自招新,则立即警告并下达《整改通知》,取消招新资格,取消社团该年评优评奖资格。
4. 成立新社团的时间段为每学年结束(大约6月)至下学期开学社团统一招新之前(10月中旬)
5. 各社团每年招新可根据社团自身情况设置会员名额上限,招新人数不足以正常开展活动的社团将予以合并或注销(一般以30人为参照)。
四川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 监察部
四川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
监察部评分细则
一、活动监察部分
1. 现场布置情况:包括教室外展板,教室内黑板的书写,社团横幅以及四周的布置情况。
2. 活动到场情况:以监察表上“参与人数”为标准。
3. 主题、卫生情况:要求活动内容积极向上,主题新颖,有创意;活动结束后会场的清洁情况。
4. 活动纪律情况:要求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观众积极参与,现场气氛活跃。
5. 策划、总结情况: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交达,内容格式标准。
监察部评分时,一次特色活动总分3分,一次常规活动总分1分。活动监察中,对社团记录如下表:
二、具体说明:
(一)申报活动流程
1. 特色活动申报流程:
(1)校内特色活动:①在活动开展前1-3天将填写好的《活动监察表》交到社联监察部,《活动监察表》上必须有社团挂靠学院分团委的盖章。
②在活动开展前2-3天将《特色活动策划书》发到监察部邮箱(狮山校区、东校区[email protected];成龙校区[email protected]),由监察部人员审核。
③活动举行时由社联监察部人员持该协会所交的《活动监察表》到活动现场打分;④打分之后由协会负责人签字确认(狮山校区);
⑤协会负责人于活动结束后1-3天将《活动总结》发到监察部邮箱(狮山校区、
东校区[email protected];成龙校区[email protected])。
(2)外出特色活动:①活动前2-3天与社联监察部签订《外出活动责任协议》,箱(狮山校区、东校区[email protected];成龙校区[email protected]),由监察部人员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开展此次活动。
③活动前1-3天将填写好的《活动监察表》交到社联监察部,《活动监察表》上必须有社团挂靠学院分团委的盖章。
④活动举行时,若有社联监察部人员随行,则持该协会所交的《活动监察表》现场打分;若无社联监察部人员随行,则由协会在活动结束后1-3天由协会负责人将纸质照片交至社联监察部,由值班人员打分,协会负责人签字确认。
⑤活动结束后1-3天,协会负责人将《活动总结》发到监察部邮箱(狮山校区、东校区[email protected];成龙校区[email protected])。
2. 常规活动申报流程: (1社联监察部。②监察人员于活动当天到活动现场监察并打分。
(2)非周期性常规活动:①在活动开展前1-3天将填写好的《常规活动监察表》交到社联监察部。②监察人员于活动当天到活动现场监察并打分。
(二)每月活动要求
1.特色活动各协会每月应举办若协会的特色活动超过两个的,则月末评分时,取该协会所举办的特色活动中得分最高的两个分数相加,其余特色活动按数量每个加0.2分,最高不超过1分;若特色活动个数不足两个的,则该协会特色活动的得分为未举办活动零分或已举办的一个特色活动的分数。
2.常规活动各协会每月应举办若协会的常规活动超过四次的,则月末评分时,取该协会所举办的常规活动中得分最高的四次,且多于四次的常规活动根据次数进行加分,每次加0.1分,最高不超过1分;若常规活动不足四次,则该社团常规活动的得分为已举办的几次常规活动分数之和。
(三)活动策划、总结、照片、交表要求
1. 活动策划与总结
①协会举办特色活动须在活动开展前1—3天内交《活动策划》、在活动开展后1—3天内交《活动总结》,均交电子档。
②策划与总结应备有2份,一份交至监察部专用邮箱:狮山校区、东校区[email protected];成龙校区[email protected]。另一份交至挂靠学院的社团部指定邮箱(未挂靠学院的协会,活动策划和总结只需交至社联监察部)。
③发送《活动策划》与《活动总结》的邮件应以“协会名称+活动策划/总结”命名,附件以协会名称命名。
④若《活动策划》或《活动总结》迟交,则按次数,月末评分中每次扣0.2分,若协会没有交《活动策划》和《活动总结》,则该特色活动算作常规活动。 ⑤《活动策划》或《活动总结》命名错误、格式不规范等情况每次扣0.2-1分。
2. 照片(或视频资料) 因特殊情况需要按照照片评分时,协会所交照片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照片上需有活动展板、横幅、现场各角度及全景,并要清晰显示现场人数,便于评分,否则将得分折半;
②外出活动所交照片必须是纸质的,照片上须打印拍摄时间;
③照片须在活动结束后1—3天内交至社联监察部,迟交一次扣0.2分;若未交照片,则该次活动不计分。
3. 交表
①. 申请特色活动或常规活动,一律采用统一规范表格,不可擅自修改表格内容、 格式等。一经发现,将不予收取、审核。
②活动监察表在活动开展前1—3天将表交到社联办公室监察部,迟交监察表或是活动现场补交,月末评分按迟交次数,每次扣0.2分。
③交错表,每次扣0.2分。
(四)其他要求
1. 未注明时间、地点或因特殊情况更改时间、教室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监察人员,若未通知,此次活动将不计分。
2. 协会负责人换届,须向监察部提交《换届申请表》。(详见《四川师范大学社团负责人换届实施办法》),必须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新会长,换届活动必须有监察部人员在场。
3. 协会出现不规范行为,社联将给协会发《整改通知》,进行相应的整改。若协会经一次整改无效,则下强制注销通知书。
4. 若协会将同一个主题的特色活动分成几次进行,则只算作一个特色活动进行评分。
5. 若协会申报的特色活动不能满足特色活动的主要要求,或活动质量过低,社联监察部有权将此次活动视作常规活动打分或不计分。
6. 社团内部事务(例如干部会议,飞信通知等)不能算作活动。
7. 严禁社团以社团名义从事商业性质活动,例如帮助企业、俱乐部向会员宣传或私拉赞助。
8. 对于每一届“社团文化博览会”荣获“特别贡献奖”的协会,该月月末评分加2分;获得其他奖项的协会不进行加分。
9. 协会可以承办学院两委组织的活动,但备注中将注明;协会不得在学院两委的 活动中直接挂名。
10. 对于每次评分结果排名位于后10%的社团,社联将下《整改通知》,经一次整改无效,下强制《注销通知书》。
11. 若协会一个月内未向社联监察部申报任何活动,社联将向协会发《整改通知》,经一次整改无效,下强制《注销通知书》。
12. 若社联监察部通知协会上交相关资料,协会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交,将在月末评分中适当扣分。
三、月末评分
1. 月末评分以活动的质量为基准, 活动质量以监察部的记录为准,如果协会举办了活动没有交表则视为没有活动记录。
2. 评分时给定一个基准分。(一般是监察部总分的60%)
3. 监察部评分占社团总评的35%(35分),宣传部占15%(15分),财务部占20%(20分),办公室占20%(20分),学院社团部占10%(10分)。
4. 多个协会合办活动,其中一个协会为主办协会,其他为合办协会;该次的活动评分中,主办协会得分是活动得分,其余的协会得分是活动分数的80%;活动到场情况以三个协会招新人数之和的50%为标准。
5. 学院社团部主要对协会进行两方面的评分(社团部也在监察部的管理范围内):
1)协会与社团部的合作情况,配合与否;
2)社团部根据所在学院的评分细则对本学院各协会进行评分,没有挂靠学院的协会总结直接交至监察部,由监察部评比打分。
四.监察部设立投诉邮箱:
为了更好的维护各协会会员利益,切实提高各协会活动质量,监督协会不规范行为,以及听取广大会员的建议等目的,社联监察部设立投诉邮箱,会员的投诉信息或建议可发送至邮箱,监察部将及时收集问题意见并处理。
各个协会都应将投诉邮箱告知每位会员(如发飞信通知、公示投诉邮箱于展板上等)。监察部将对会员了解程度进行随机调查,若发现会员不知道此事,将予扣分处罚。
五.关于社团招新、成立新社团
1. 各校区所有社团只在每年社联统一安排的招新时间进行招新,其他时间段招收新会员均视作私自招新。
2. 社团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统一收取会费,社团不能私自收取会费。
3. 若发现社团私收会费或私自招新,则立即警告并下达《整改通知》,取消招新资格,取消社团该年评优评奖资格。
4. 成立新社团的时间段为每学年结束(大约6月)至下学期开学社团统一招新之前(10月中旬)
5. 各社团每年招新可根据社团自身情况设置会员名额上限,招新人数不足以正常开展活动的社团将予以合并或注销(一般以30人为参照)。
四川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 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