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 编制说明 ........................................... 1
1.1编制依据 .......................................... 1
1.2编制原则 .......................................... 1
二、 工程概况 ........................................... 1
三、 施工准备 ........................................... 2
3.1施工组织准备 ...................................... 2
3.2领导小组职责 ...................................... 2
3.3 施工设备准备 ..................................... 2
四、 夜间作业时间 ....................................... 3
五、 夜间施工管理措施 ................................... 3
六、 夜间施工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 4
6.1、土方开挖 ........................................ 5
6.2、钢筋加工 ........................................ 5
6.3、钢筋绑扎,线管预埋 ............................... 5
6.4、砼浇筑 .......................................... 5
6.5、移动LED灯 ...................................... 5
七、 安全保证措施 ....................................... 6
八、 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 6
九、 夜间施工安全应急保障措施 ............................ 7
9.1、夜间施工照明及应急保障 ........................... 7
9.2、监护人员安排 .................................... 7
9.3、异常情况处理 .................................... 8
左岭站夜间施工方案
一、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设计图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左岭站第二册车站结构第一分册主体围护结构》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0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其他相关国家、地区法律、规范和文件
1.2编制原则
为确保夜间施工工程实体质量可靠,施工安全有效保证,夜间施工要根据施工点情况,提高晚间照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做到不扰民,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编制夜间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二、工程概况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左岭站预埋工程沿高新大道北侧呈东西向布置,所在位置现状为荒地和卸甲路。左岭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右DK59+355,车站起点里程:右DK59+213.6,车站终点里程:右DK59+514.5;全长300.9m,标准段宽度25.1m。车站为地下一层带地面厅结构、地下一层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地面厅为钢结构,7.65m侧式站台,采用明挖法施工,围护结构采用钻孔桩+内支撑,车站主体设全外包防水层。基坑开挖面积9500m2,标准段基坑深度约为12m(有效站台中心)。
本站基坑围护结构采用∅1000mm钻孔灌注桩加内支撑方案,第一道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撑水平间距7~8.5m(局部微调),第二道撑为∅609钢管支撑水平间距约3~3.5m。
车站设有1、2号两个过街出入口,车站大、小里程端接两个明挖区间。
三、施工准备
3.1施工组织准备
成立夜间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 刘振界
副组长:赵永胜、李作臣
组员:邓宙、李亚东、封立宁、陈星、王世新
3.2领导小组职责
1、安全主任、专职安全员:对班组及电工等相关人员进行夜间施工的安全交底, 并在夜间施工开始前进行照明、安全防护的专项检查,提供专项培训,并在施工中进行安全监督。
2、技术负责人:对班组夜间施工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3、施工员:督促施工班组落实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和施工质量。
4、电工及相关配合部门:按指导书提供足够的符合现行规范、安全规定的照明和其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
5、库管、材料员:保障夜间施工物质,材料的供应。
6、急救员:对一般轻伤进行救治处理,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及时联系医院。
3.3 施工设备准备
照明对夜间施工既是必要工作条件,又是重要安全条件
1)设备配备
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作业区、作业场所、料具堆场、道路、仓
库、办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均设一般、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保障作业和生活安全。照明器具的型式和防护等级必须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其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室外灯具采用防水型。
LED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2)照明保护
(1)照明配电应单独设置,若与动力配电箱合用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设置,并有漏电保护、过负荷保护。
(2)灯具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作接零保护。
(3)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应清晰、布线整齐、接头处用绝缘布包扎。
(4)灯具离地高度室外>3m,室内>2.5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5m。
(5)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四、夜间作业时间
一般夜间施工指为完成一般施工生产工序,如钻孔灌注桩成孔与浇筑、模板、钢筋、土方工程等安排的夜间施工。
单项工序夜间施工指为完成某些特定或有特殊要求的夜间施工,如砼浇筑、抢修及某些紧急工作,其工作时间以完成该工序所需要的时间来确定。
五、夜间施工管理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发生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机械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4、当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
5、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6、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治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7、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通;作业前和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联系;
9、夜间施工机械车身必须贴有有效的反光标志;
10、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作业,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超高行驶或施工;
11、强化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做到文明驾车、礼貌行驶宿舍、确保行车安全;
12、夜间施工时,要尽量减少噪音污染,施工时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有关的保证措施进行。
六、夜间施工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夜间施工的照明在安装好后必须经现场检测,能达到施工照明要求。夜间作业的工人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夜间施工的各工序除满足白天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
应满足如下要求:
6.1、土方开挖
作业范围内拉警戒线和设置反光标志,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现场,车辆应按规定速度行使,有专人指挥。
沿开挖线路每30m设一有防护罩的LED灯供场区照明;机械开挖时挖掘作业总照明以挖掘机自带灯为主,局部辅以手持式电筒照明。在挖掘机作业时回旋范围内禁止人员进入,挖掘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需进入回旋范围查明地下有关情况时,挖掘机应处于停止作业状态,必要时应熄火。
6.2、钢筋加工
利用工棚照明设施进行照明,其他技术要求同正常施工。
6.3、钢筋绑扎,线管预埋
利用区域照明辅以局部照明,保证照度能满足施工要求,没有照明死角,由安全员对施工范围进行安全巡查。
6.4、砼浇筑
在区域照明的基础上,用防护罩的LED灯或手持式电筒对浇筑点进行局部照明。。
6.5、移动LED灯
LED灯必须有防护罩,灯位原则设置在工作区域以外,如施工原因必须在施工区域设置,应尽量采用直线方式直接引入。电线用移动三角架架空设置,电线穿越脚手架的部分用磁瓶固定。所采用的电线应无破皮、漏电现象,漏电开关检查合格。如灯位需要移位,须由电工进行,严禁硬拽。每天下班后,电工应将相关开关、插座断电、拆除移动电线、插座及灯具。
七、安全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梯车、发电机等)悬挂具有反光的黄色标志牌;
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
4、公路交叉口或转弯处必须按要求设立警示牌,人员穿信号服。
5、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药品(蛇药、雄黄等);现场作业点集中固定时采用日光色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LED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6、夜间行动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行动;
7、施工中的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8、公路营业线夜间施工时,必须按公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置的要求,设置作业标志和防护人员,夜间设置的照明设施应满足公路行车安全要求,避免干扰行车信号。
9、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危险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必要时并安排专人值守。
10、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八、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1、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必须时要取得周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
2、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夜间施工时必须了解当地相关部门对建筑
工地监督管理的规定,如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前办理手续。
九、夜间施工安全应急保障措施
9.1、夜间施工照明及应急保障
夜间施工能见度较差,所以夜间施工照明是最重要的工作措施。主照明设施采用3kw的高压镝灯,按施工区域及施工顺序布设,高压镝灯布放后用门式架搭设的专用灯架上,灯架高3~4m,局部照明采用1kw有防护罩的LED灯,配备数量及位置随工作进展调整,LED灯固定在专用灯架上。施工照明应从现场临电的末级箱中的备用回路中引入专用开关箱。为防止突然停电等意外,电工、施工员、安全员、急救员等每人须配备应急照明。
主施工道路在临电方案中已布置照明,有夜间施工时,夜间施工区域与主施工道路每30m左右设一盏有防护罩的LED灯供应照明。
供局部照明、施工区与主干道之间的照明灯具,在夜班结束后,应从开关箱中拆除,第二天上班时收回库房。
9.2、监护人员安排
为了保证夜间施工的安全,在有夜间施工时,项目部将安排下列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1)现场总值班:1人,全面协调处理夜间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安全员:1~2人:对现场安全状态进行施工前检查及施工中的巡查,
及时消除危险因素,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区域/班组,具有下达暂停施工令的权利,并通知责任人整改。
(3)值班电工根据用电的多少,安排2~3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及用电维护
(4)急救员:1人
总值班在完成安全巡查后,可根据检查情况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监控或在现场办公值班,急救员可在现场巡视或办公室待命,其他人
员均在现场。
9.3、异常情况处理
(1)在夜间施工开始前,暴雨、大风已来临或接收到暴雨、大风警报,则当天的夜间施工取消,并由电工、安全员落实收回已布设的电线、电箱(包括开关箱),关闭相关电源。并检查电气线路;当暴雨过后,仍需对电气线路进行彻底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2)如夜间施工已开始,天气情况有变或接到暴雨、大风警报,则安排工人将正在进行的施工作收工处理,由施工员/班组长组织工人进入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3)施工中如遇到全场或大面积照明灯熄灭(局部少数熄灭,由施工员或班组长通知电工处理)安全员、施工员及班组长首先应告诉工人保持镇静,并随即起用手持蓄电式电筒,将现场的施工材料、机械放置到安全状态,然后组织人员撤离至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目录
一、 编制说明 ........................................... 1
1.1编制依据 .......................................... 1
1.2编制原则 .......................................... 1
二、 工程概况 ........................................... 1
三、 施工准备 ........................................... 2
3.1施工组织准备 ...................................... 2
3.2领导小组职责 ...................................... 2
3.3 施工设备准备 ..................................... 2
四、 夜间作业时间 ....................................... 3
五、 夜间施工管理措施 ................................... 3
六、 夜间施工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 4
6.1、土方开挖 ........................................ 5
6.2、钢筋加工 ........................................ 5
6.3、钢筋绑扎,线管预埋 ............................... 5
6.4、砼浇筑 .......................................... 5
6.5、移动LED灯 ...................................... 5
七、 安全保证措施 ....................................... 6
八、 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 6
九、 夜间施工安全应急保障措施 ............................ 7
9.1、夜间施工照明及应急保障 ........................... 7
9.2、监护人员安排 .................................... 7
9.3、异常情况处理 .................................... 8
左岭站夜间施工方案
一、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设计图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左岭站第二册车站结构第一分册主体围护结构》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0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其他相关国家、地区法律、规范和文件
1.2编制原则
为确保夜间施工工程实体质量可靠,施工安全有效保证,夜间施工要根据施工点情况,提高晚间照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做到不扰民,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编制夜间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二、工程概况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左岭站预埋工程沿高新大道北侧呈东西向布置,所在位置现状为荒地和卸甲路。左岭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右DK59+355,车站起点里程:右DK59+213.6,车站终点里程:右DK59+514.5;全长300.9m,标准段宽度25.1m。车站为地下一层带地面厅结构、地下一层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地面厅为钢结构,7.65m侧式站台,采用明挖法施工,围护结构采用钻孔桩+内支撑,车站主体设全外包防水层。基坑开挖面积9500m2,标准段基坑深度约为12m(有效站台中心)。
本站基坑围护结构采用∅1000mm钻孔灌注桩加内支撑方案,第一道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撑水平间距7~8.5m(局部微调),第二道撑为∅609钢管支撑水平间距约3~3.5m。
车站设有1、2号两个过街出入口,车站大、小里程端接两个明挖区间。
三、施工准备
3.1施工组织准备
成立夜间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 刘振界
副组长:赵永胜、李作臣
组员:邓宙、李亚东、封立宁、陈星、王世新
3.2领导小组职责
1、安全主任、专职安全员:对班组及电工等相关人员进行夜间施工的安全交底, 并在夜间施工开始前进行照明、安全防护的专项检查,提供专项培训,并在施工中进行安全监督。
2、技术负责人:对班组夜间施工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3、施工员:督促施工班组落实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和施工质量。
4、电工及相关配合部门:按指导书提供足够的符合现行规范、安全规定的照明和其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
5、库管、材料员:保障夜间施工物质,材料的供应。
6、急救员:对一般轻伤进行救治处理,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及时联系医院。
3.3 施工设备准备
照明对夜间施工既是必要工作条件,又是重要安全条件
1)设备配备
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作业区、作业场所、料具堆场、道路、仓
库、办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均设一般、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保障作业和生活安全。照明器具的型式和防护等级必须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其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室外灯具采用防水型。
LED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2)照明保护
(1)照明配电应单独设置,若与动力配电箱合用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设置,并有漏电保护、过负荷保护。
(2)灯具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作接零保护。
(3)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应清晰、布线整齐、接头处用绝缘布包扎。
(4)灯具离地高度室外>3m,室内>2.5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5m。
(5)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四、夜间作业时间
一般夜间施工指为完成一般施工生产工序,如钻孔灌注桩成孔与浇筑、模板、钢筋、土方工程等安排的夜间施工。
单项工序夜间施工指为完成某些特定或有特殊要求的夜间施工,如砼浇筑、抢修及某些紧急工作,其工作时间以完成该工序所需要的时间来确定。
五、夜间施工管理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发生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机械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4、当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
5、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6、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治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7、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通;作业前和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联系;
9、夜间施工机械车身必须贴有有效的反光标志;
10、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作业,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超高行驶或施工;
11、强化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做到文明驾车、礼貌行驶宿舍、确保行车安全;
12、夜间施工时,要尽量减少噪音污染,施工时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有关的保证措施进行。
六、夜间施工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夜间施工的照明在安装好后必须经现场检测,能达到施工照明要求。夜间作业的工人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夜间施工的各工序除满足白天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
应满足如下要求:
6.1、土方开挖
作业范围内拉警戒线和设置反光标志,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现场,车辆应按规定速度行使,有专人指挥。
沿开挖线路每30m设一有防护罩的LED灯供场区照明;机械开挖时挖掘作业总照明以挖掘机自带灯为主,局部辅以手持式电筒照明。在挖掘机作业时回旋范围内禁止人员进入,挖掘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需进入回旋范围查明地下有关情况时,挖掘机应处于停止作业状态,必要时应熄火。
6.2、钢筋加工
利用工棚照明设施进行照明,其他技术要求同正常施工。
6.3、钢筋绑扎,线管预埋
利用区域照明辅以局部照明,保证照度能满足施工要求,没有照明死角,由安全员对施工范围进行安全巡查。
6.4、砼浇筑
在区域照明的基础上,用防护罩的LED灯或手持式电筒对浇筑点进行局部照明。。
6.5、移动LED灯
LED灯必须有防护罩,灯位原则设置在工作区域以外,如施工原因必须在施工区域设置,应尽量采用直线方式直接引入。电线用移动三角架架空设置,电线穿越脚手架的部分用磁瓶固定。所采用的电线应无破皮、漏电现象,漏电开关检查合格。如灯位需要移位,须由电工进行,严禁硬拽。每天下班后,电工应将相关开关、插座断电、拆除移动电线、插座及灯具。
七、安全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梯车、发电机等)悬挂具有反光的黄色标志牌;
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
4、公路交叉口或转弯处必须按要求设立警示牌,人员穿信号服。
5、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药品(蛇药、雄黄等);现场作业点集中固定时采用日光色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LED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6、夜间行动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行动;
7、施工中的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8、公路营业线夜间施工时,必须按公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置的要求,设置作业标志和防护人员,夜间设置的照明设施应满足公路行车安全要求,避免干扰行车信号。
9、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危险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必要时并安排专人值守。
10、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八、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1、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必须时要取得周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
2、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夜间施工时必须了解当地相关部门对建筑
工地监督管理的规定,如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前办理手续。
九、夜间施工安全应急保障措施
9.1、夜间施工照明及应急保障
夜间施工能见度较差,所以夜间施工照明是最重要的工作措施。主照明设施采用3kw的高压镝灯,按施工区域及施工顺序布设,高压镝灯布放后用门式架搭设的专用灯架上,灯架高3~4m,局部照明采用1kw有防护罩的LED灯,配备数量及位置随工作进展调整,LED灯固定在专用灯架上。施工照明应从现场临电的末级箱中的备用回路中引入专用开关箱。为防止突然停电等意外,电工、施工员、安全员、急救员等每人须配备应急照明。
主施工道路在临电方案中已布置照明,有夜间施工时,夜间施工区域与主施工道路每30m左右设一盏有防护罩的LED灯供应照明。
供局部照明、施工区与主干道之间的照明灯具,在夜班结束后,应从开关箱中拆除,第二天上班时收回库房。
9.2、监护人员安排
为了保证夜间施工的安全,在有夜间施工时,项目部将安排下列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1)现场总值班:1人,全面协调处理夜间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安全员:1~2人:对现场安全状态进行施工前检查及施工中的巡查,
及时消除危险因素,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区域/班组,具有下达暂停施工令的权利,并通知责任人整改。
(3)值班电工根据用电的多少,安排2~3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及用电维护
(4)急救员:1人
总值班在完成安全巡查后,可根据检查情况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监控或在现场办公值班,急救员可在现场巡视或办公室待命,其他人
员均在现场。
9.3、异常情况处理
(1)在夜间施工开始前,暴雨、大风已来临或接收到暴雨、大风警报,则当天的夜间施工取消,并由电工、安全员落实收回已布设的电线、电箱(包括开关箱),关闭相关电源。并检查电气线路;当暴雨过后,仍需对电气线路进行彻底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2)如夜间施工已开始,天气情况有变或接到暴雨、大风警报,则安排工人将正在进行的施工作收工处理,由施工员/班组长组织工人进入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3)施工中如遇到全场或大面积照明灯熄灭(局部少数熄灭,由施工员或班组长通知电工处理)安全员、施工员及班组长首先应告诉工人保持镇静,并随即起用手持蓄电式电筒,将现场的施工材料、机械放置到安全状态,然后组织人员撤离至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