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建立首营客户审核操作规程,规范对购货企业的审核工作,保证药品销售符合标准。
二、职责:公司质量负责人、业务部、质量管理部对本操作规程的实施负责。
三、范围:本操作规程规定了首营企业客户审核工作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适用于首次从本公司购进药品的经营企业的审核工作。 四、主要内容:
1、业务部销售员向客户销售药品时,应履行以下操作规程: 1.1选择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作为首营客户。 1.2从购货方索取以下资料并加盖其公章原印章: 1.2.1《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2.2营业执照复印件;
1.2.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1.2.4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1.2.5《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3购货方采购人员的合法身份,并索取以下资料:
1.3.1加盖有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有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亲笔签字的企业委托授权书原件(不得为复印件),委托书应明确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姓名及委托期限等)。
1.3.2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采购人员和提货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4 业务操作规程
1.4.1销售内勤收集下游客户提供1.1-1.3规程中要求的文件,先进行文件扫描,再进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登记《首营客户审批表》电子信息,并附上述原资料交业务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负责人、总经理逐级审批,审批完成后,质量管理员负责维护《客户资质审批表》《客户业务员资质审批表》《客户资质经营范围审批表》。 1.4.2业务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负责人、总经理分别登陆计算机管理系统检查审批销售内勤提交的数据,检查的项目要要包括以下内容:
a. 下游客户提交的资料是否完备;
b. 下游客户提交的资料信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审查资料是否加盖有规定的原印章、本公司销售的药品是否超出下游客户的经营范围、有期限的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c. 系统提交的数据是否准确;
资料检查后,如果没有问题,则在计算机系统中签署同意的审批意见。 1.4.3 如在资料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项,则在系统中签署不同意的审批结果,返回给上游提交人。
1.4.4 上游提交人按照返回的检查意见做相应更改,更改后,再重新提交资料数据给相关人员检查审批。
1.4.5 如果对所报送原材料不能准确判断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网站(网址www.sda.gov.cn )查证,有必要时到购货方进行实地考察。
1.4.6考察部门:质量管理部会同业务部 。
1.4.7考察内容:详细了解企业职工素质、经营状况,重点审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1.4.8经实地考察结束后,质量负责人根据实地考察人员意见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1.5质量管理部对购货单位有关资料进行存档。 2业务流程图
一、目的:建立首营客户审核操作规程,规范对购货企业的审核工作,保证药品销售符合标准。
二、职责:公司质量负责人、业务部、质量管理部对本操作规程的实施负责。
三、范围:本操作规程规定了首营企业客户审核工作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适用于首次从本公司购进药品的经营企业的审核工作。 四、主要内容:
1、业务部销售员向客户销售药品时,应履行以下操作规程: 1.1选择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作为首营客户。 1.2从购货方索取以下资料并加盖其公章原印章: 1.2.1《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2.2营业执照复印件;
1.2.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1.2.4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1.2.5《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3购货方采购人员的合法身份,并索取以下资料:
1.3.1加盖有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有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亲笔签字的企业委托授权书原件(不得为复印件),委托书应明确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姓名及委托期限等)。
1.3.2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采购人员和提货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4 业务操作规程
1.4.1销售内勤收集下游客户提供1.1-1.3规程中要求的文件,先进行文件扫描,再进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登记《首营客户审批表》电子信息,并附上述原资料交业务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负责人、总经理逐级审批,审批完成后,质量管理员负责维护《客户资质审批表》《客户业务员资质审批表》《客户资质经营范围审批表》。 1.4.2业务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负责人、总经理分别登陆计算机管理系统检查审批销售内勤提交的数据,检查的项目要要包括以下内容:
a. 下游客户提交的资料是否完备;
b. 下游客户提交的资料信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审查资料是否加盖有规定的原印章、本公司销售的药品是否超出下游客户的经营范围、有期限的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c. 系统提交的数据是否准确;
资料检查后,如果没有问题,则在计算机系统中签署同意的审批意见。 1.4.3 如在资料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项,则在系统中签署不同意的审批结果,返回给上游提交人。
1.4.4 上游提交人按照返回的检查意见做相应更改,更改后,再重新提交资料数据给相关人员检查审批。
1.4.5 如果对所报送原材料不能准确判断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网站(网址www.sda.gov.cn )查证,有必要时到购货方进行实地考察。
1.4.6考察部门:质量管理部会同业务部 。
1.4.7考察内容:详细了解企业职工素质、经营状况,重点审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1.4.8经实地考察结束后,质量负责人根据实地考察人员意见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1.5质量管理部对购货单位有关资料进行存档。 2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