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的调研报告
梅勇
近几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将这项工作作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内容,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形成了有效地工作推进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全市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500余份,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顺利实施。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2005年就成立了由市委常委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总工会、人社局、经信委、国税局、地税局、住建局、工商联、企业家协会为成员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充实调整。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工作协商工作会议,讨论、协调工作。由市委办、市府办牵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全市各类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开展工作集体协商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推进。继2005年“全市工作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以来,多次召开全市专项工作会议,推进企业工作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就2010年,3月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
善全市企业工作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10月召开了“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就进一步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工作集体协商工作水平,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等方面作了要求;市政府与各镇(办事处)签订了三年《工作集体协商工作目标责任书》;下发《靖江市2010-2012年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确定了三年目标任务,要求到2012年全市所有企业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达到政府劳动工资增长指导线的要求,达到计件职工完成定额外加支付加班工资的要求,达到集体协商履约率100%的要求,全市所有行业(系统)、区域工资协商对中小型非公企业的覆盖率达100%的要求,最终用三年时间实现90%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满意率达到80%的目标。
三是加强措施改进。我市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高职工收入列为职工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和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这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研究改进措施。将每年的4、9月定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月”,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依法主动向行政方提出工资协商,签订工资协议。今年,3月30日,市劳动关系三方(人社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组织全市各镇(办事处)、系统工会主席、劳动所长(工资科长)再次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项会议,布置今年的工资协商工作任务,要求做到“三个拓展”:一是企业工资集体专项合同建制面拓宽到全市已建会(所)覆盖的企业,二是建制企业由过去采用区域覆盖
拓宽到50人以上企业单个建制,三是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由过去的协商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拓宽到协商计件单价、及时工资、劳动定额标准、新产品开发研发奖金、一线职工工资年度增长幅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等。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市劳动关系三方(人社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每年在工资协商专项会议、企业家年会、工会工作会议、劳动保障会议、劳模会议,以及市“一报两台”(靖江日报、电视台、广播台)、《靖江企业家》上,就工资协商的意义、作用,以及做法不断向全市企业负责人、劳资负责人,广大工会干部、职工群众进行宣传。去年底,印发《靖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引》,切实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培训工作不断跟上,举办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层次的工资集体协商班。2-3月,市人社局、总工会逐个到各镇举办劳动所长、劳动专干以及工会主席培训班。4月各镇自行举办30人以上企业工资协商员培训班 。7月,我市邀请省总民管部、省人社厅等领导和专家来靖,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为相关企业行政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工资协商指导员、谈判员等250多人授课培训,重点就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与操作规程、集体协商疑难问题解析与对策做详细讲解。
五是加强典型培育。今年,要求每个镇选取、树立1-2个协商程序规范、协商质量较高、履约情况较好的典型单位进行分析总结,推广经验。形成典型群体,拓展典型效应,充分发挥典型
的示范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虽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一是企业工会独立性不足。工会干部虽然是经企业职工推举产生,但人士企业的雇员,存在着随时被企业“炒鱿鱼”的危险,很难全力为职工争取利益。二是客观因素制约。企业工会人员少且多为兼职人员、工会与行政方信息不对等、部分企业工资协商人员政策水平和能力不足等,严重制约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成效。三是协商质量不高。不少企业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重形式轻效果,照搬照抄,条款内容过于笼统简单,与本地区、本企业的具体实际结合不够。四是缺乏刚性约束力。目前,我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据的文件,缺乏强制性措施,加上支撑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对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的要求,导致集体协商制度刚性约束力不够。
三、建议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的名义,制定《靖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范围、考核内容与标准、奖惩办法等进行细化,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镇、园区、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中。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注重加强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职工群众等三个层面的宣传引导,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组织他
们学习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宣传各级工会推进工作的重要举措和企业的成功经验。通过学习宣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做好培训工作。把提高职工代表和指导员协商能力,解决敢于谈、善于谈问题,作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来抓,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经验、现场观摩等多种措施,相互启发,相互借鉴,切实提高沟通协调和协商谈判的本领,培养一批职工信任、企业认可的工资集体协商专家。
(四)深化协商实效。在协商内容上,从协商工资总额、工资增长向协商工资分配制度深化,从协商工资水平向协商劳动标准深化,从协商企业工资向协商行业工资、区域工资指导线深化。
(五)强化督导落实。督促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主动提出协商要求。对不响应集体协商要约的企业,要及时介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加快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企业工资集体协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依法查处发生克扣、拖欠职工工资和其他违反工资支付制度行为的企业。
关于我市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的调研报告
梅勇
近几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将这项工作作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内容,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形成了有效地工作推进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全市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500余份,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顺利实施。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2005年就成立了由市委常委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总工会、人社局、经信委、国税局、地税局、住建局、工商联、企业家协会为成员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充实调整。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工作协商工作会议,讨论、协调工作。由市委办、市府办牵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全市各类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开展工作集体协商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推进。继2005年“全市工作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以来,多次召开全市专项工作会议,推进企业工作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就2010年,3月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
善全市企业工作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10月召开了“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就进一步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工作集体协商工作水平,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等方面作了要求;市政府与各镇(办事处)签订了三年《工作集体协商工作目标责任书》;下发《靖江市2010-2012年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确定了三年目标任务,要求到2012年全市所有企业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达到政府劳动工资增长指导线的要求,达到计件职工完成定额外加支付加班工资的要求,达到集体协商履约率100%的要求,全市所有行业(系统)、区域工资协商对中小型非公企业的覆盖率达100%的要求,最终用三年时间实现90%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满意率达到80%的目标。
三是加强措施改进。我市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高职工收入列为职工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和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这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研究改进措施。将每年的4、9月定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月”,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依法主动向行政方提出工资协商,签订工资协议。今年,3月30日,市劳动关系三方(人社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组织全市各镇(办事处)、系统工会主席、劳动所长(工资科长)再次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项会议,布置今年的工资协商工作任务,要求做到“三个拓展”:一是企业工资集体专项合同建制面拓宽到全市已建会(所)覆盖的企业,二是建制企业由过去采用区域覆盖
拓宽到50人以上企业单个建制,三是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由过去的协商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拓宽到协商计件单价、及时工资、劳动定额标准、新产品开发研发奖金、一线职工工资年度增长幅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等。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市劳动关系三方(人社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每年在工资协商专项会议、企业家年会、工会工作会议、劳动保障会议、劳模会议,以及市“一报两台”(靖江日报、电视台、广播台)、《靖江企业家》上,就工资协商的意义、作用,以及做法不断向全市企业负责人、劳资负责人,广大工会干部、职工群众进行宣传。去年底,印发《靖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引》,切实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培训工作不断跟上,举办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层次的工资集体协商班。2-3月,市人社局、总工会逐个到各镇举办劳动所长、劳动专干以及工会主席培训班。4月各镇自行举办30人以上企业工资协商员培训班 。7月,我市邀请省总民管部、省人社厅等领导和专家来靖,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为相关企业行政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工资协商指导员、谈判员等250多人授课培训,重点就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与操作规程、集体协商疑难问题解析与对策做详细讲解。
五是加强典型培育。今年,要求每个镇选取、树立1-2个协商程序规范、协商质量较高、履约情况较好的典型单位进行分析总结,推广经验。形成典型群体,拓展典型效应,充分发挥典型
的示范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虽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一是企业工会独立性不足。工会干部虽然是经企业职工推举产生,但人士企业的雇员,存在着随时被企业“炒鱿鱼”的危险,很难全力为职工争取利益。二是客观因素制约。企业工会人员少且多为兼职人员、工会与行政方信息不对等、部分企业工资协商人员政策水平和能力不足等,严重制约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成效。三是协商质量不高。不少企业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重形式轻效果,照搬照抄,条款内容过于笼统简单,与本地区、本企业的具体实际结合不够。四是缺乏刚性约束力。目前,我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据的文件,缺乏强制性措施,加上支撑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对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的要求,导致集体协商制度刚性约束力不够。
三、建议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的名义,制定《靖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范围、考核内容与标准、奖惩办法等进行细化,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镇、园区、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中。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注重加强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职工群众等三个层面的宣传引导,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组织他
们学习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宣传各级工会推进工作的重要举措和企业的成功经验。通过学习宣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做好培训工作。把提高职工代表和指导员协商能力,解决敢于谈、善于谈问题,作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来抓,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经验、现场观摩等多种措施,相互启发,相互借鉴,切实提高沟通协调和协商谈判的本领,培养一批职工信任、企业认可的工资集体协商专家。
(四)深化协商实效。在协商内容上,从协商工资总额、工资增长向协商工资分配制度深化,从协商工资水平向协商劳动标准深化,从协商企业工资向协商行业工资、区域工资指导线深化。
(五)强化督导落实。督促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主动提出协商要求。对不响应集体协商要约的企业,要及时介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加快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企业工资集体协议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依法查处发生克扣、拖欠职工工资和其他违反工资支付制度行为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