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中国石化党组〔2013〕18号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坚持深入基层

1.改进调查研究。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针对影响全局的倾向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事前要周密制定调研计划,明确列出调研提纲,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涉及到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由办公厅统筹安排,涉及到专项领域的重要问题按照分工进行安排。到基层调研,既要听取领导班子成员介绍情况,更要深入车间、队站、班组和生活社区,听取中层干部和基层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后要撰写有实质性内容的调研报告,报党组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头督办落实。对于条件艰苦、困难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剖析问题,解决矛盾,帮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党组领导每人定点联系1个单位,每年至少安排1次驻点调研,联系点每年调整1次。

2.提倡现场办公。对于直属单位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稳定工作中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的方式解决,减少直属单位人员到总部协商频次。现场办公要准备充分,突出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3.改进检查工作。要改进检查方式,凡是可以通过报表统计完成的检查,不派人到现场检查。建立总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减少多头索要信息数据。总部综合部门组织的检查,要加强计划管理,尽量合并进行、统筹安排。综合性检查提前6个月提出计划,临时性检查提前1个月提出计划,经办公厅审核后报党组主管领导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基层单位开展检查活动。严格控制调研检查频次,坚决杜绝多头、重复、交叉等无序检查的现象。党组领导到同一单位调研检查,一般要间隔6个月以上;总部综合部门到同一单位调研检查,一般要间隔3个月以上。到基层检查工作要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扎实有效开展,减轻企业负担。

4.减少陪同人员。坚持轻车简从,除现场办公外,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到基层单位,陪同的总部部门负责人不超过5人,直属单位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其他领导到基层单位调研,陪同的总部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人,直属单位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严禁层层多人陪同。党组领导驻点调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得陪同。到有关项目现场调研时,负责项目管理或施工的单位,其在异地的上一级负责人不到现场陪同。总部部门组织的调研检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陪同。

5.简化接待工作。党组领导到基层,同一地区有多家单位的,由办公厅明确1家单位到指定地点负责接送,接送人员不超过2人,不献花,不许警车带路,所到之处不许张贴悬挂欢迎标语,不摆放花草,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得列队欢迎。住宿房间不摆放鲜花,不增配食品和高档生活用品。

二、精简会议活动

6.大力精简各类会议。总部部门、直属单位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一般性部署工作的会议一律不开,切实减少座谈会、交流会、研讨会、表彰会等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精简优化项目评估评审会议,避免多级、多头、重复评审。要严格会议审批程序,集团公司召开的全系统会议由办公厅统筹安排;总部部门主办的全系统专业会议,由主办部门提出方案,经办公厅审核后报批。凡需要直属单位正职参加的会议须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其他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须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凡涉及到党组管理人员参加的会议,要建立计划月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拟召开的会议计划报办公厅,由办公厅统筹协调报批,统一下发会议通知。

7.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集团公司工作会议每年召开1次,时间不超过3天。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会议有重大议题时视情况召开。总部部门召开的全系统专业会议,原则上每年1次,时间不超过2天,直属单位参会人数不超过3人,原则上与会议内容无直接关系的总部部门不参加。

8.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在不涉密的情况下,非研究讨论性质的会议一律以视频或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提倡各部门召开的全系统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视频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均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一般不请外地单位负责人到主会场参会。要坚持开短会、开有效的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内部会议简化领导职务称谓,不作人员介绍,不用“尊敬的”、“重要讲话”等表述。

9.严格控制各类活动。以集团公司名义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办公厅统筹安排。总部部门和直属单位举办的重要活动,须经办公厅审核后报批,其中涉外活动须经外事局审核后报批。除国家明确要求和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外,原则上不举办、不参加各类纪念、庆典、奠基、剪彩等活动,不举办、不参加需要交费或赞助的各类成果发布、评奖或论坛活动。各直属单位确需举办的活动,党组领导一般不出席,不挂名、不题词题名,不以个人名义发贺电、贺信。确有必要的,须经办公厅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10.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提前据实提出经费预算报批。会议地点原则上选择在办公楼或系统内宾馆(会议中心、招待所,不得要求企业到驻地外承办会议,不得到无接待能力的单位举办会议,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开会。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一般性会议一律不设主席台、不摆花草、不设茶歇、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会议代表合影,不统一发放文具用品。

三、精简文件简报

11.减少文件简报的种类和数量。凡总部规章制度已作明确规定或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减少总部、部门转发文,禁止一项工作多头或层层发文,防止超规格、超范围和超字数发文。一般性、日常性、临时性工作安排,一律改为工作表单形式制发。总部机关部门新创办简报等信息类刊物,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厅登记备案。现有简报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一般性会议一律不发简报。各部门一般性简报由办公厅以《石化信息》等方式统一呈报;各部门专业性简报原则上不超过1种,只呈报党组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直属单位不得向党组领导报送总结类的工作报告和需要题辞写序的请示报告。

12.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要加强文件简报各环节管理,严格文稿和签报审核,规范文件简报格式和报送程序,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简报要重点反映典型经验、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做到内容精炼、文字简洁。直属单位上报的请示类文件,要精简务实、直奔主题,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报送业务主管部门或办公厅,不得直接呈报党组领导。对直属单位上报的请示类文件必须在1周之内给予答复,需要党组领导审批的文件要在3日之内签批。要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各类简报一律在线报送。

四、规范出国(境)活动

13.合理安排出国(境)。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出国(境)团组,加强出国(境)的计划和预算管理。一般性考察、研讨和供应商邀请的参访活动,原则上不组织、不参加,确需参加的由外事局审核,报党组主要领导批准。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出国(境)任务,要有详细的日程安排和具体内容,出访一次最多不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包括经停),处理完公务后要及时回国。一般情况下,出访1个国家(地区)不超过5天,出访2个国家(地区)不超过8天,出访3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天。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出访,团组人数不超过8人;其他领导出访,团组人数不超过6人。执行重大合作项目前期论证、高层会谈、与项目所在国政府协调公共关系等出国(境)任务,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团组人数和时间。

14.简化出国(境)接待。党组领导出国(境),不举行任何迎送仪式,不安排办公厅、外事局负责人到机场迎送。团组抵离往访国时,由境外代表处或主办单位负责人到机场接送,其他驻外机构负责人不到机场迎送。党组领导赴境外项目、机构工作时,相关单位不悬挂欢迎标语,不安排员工列队迎送,不得安排项目境内上级单位负责人专程到现场陪同。团组在外期间,应尽量使用驻外机构现有车辆。五、改进新闻报道

15.简化集团公司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实际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2分钟;其他领导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1分钟。新闻报道中的领导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党组领导会议活动一般可安排在报纸、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基层一线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电视新闻报道时不出同期声。集团公司会议活动报道,只列名党组现任领导和外部董事、监事。

16.规范集团公司会议活动新闻报道。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等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对中国石化改革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活动等,要进行及时、准确、充分报道。对集团公司领导参加的其他会议活动,确实需要报道的,由办公厅协调通知,外事活动由外事局协调通知。除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考察调研,不安排随行记者,如需报道可安排驻企业记者站记者采访。对报纸和电视新闻没有报道的内容,新闻网和手机报可根据新闻价值确定是否报道。

六、严格廉洁自律

17.厉行勤俭节约。党组领导和总部机关人员到基层,乘坐飞机90分钟之内能够抵达目的地的,如有高铁原则上要选乘高铁。活动期间尽可能安排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住宿一律安排在系统内或定点宾馆(四星级及以下),直属单位内部有宾馆或招待所的不得到外部宾馆住宿。在定点宾馆住宿的,党组领导仅限于安排普通套房。出国(境)团组有条件的一般安排在项目部公寓住宿。就餐一律安排工作餐,以地方家常菜为主,不上鱼翅、燕窝、鲍鱼等高档菜肴,不上高档酒。严禁提高食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

18.认真执行廉洁从业规定。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住房、车辆配备、职务消费等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党组领导相对固定的公务用车,在领导不使用时,作为机关日常公务用车统一调度使用。党组领导和总部机关人员到直属单位发生的差旅费用必须自行支付,回总部机关报销,严禁在直属单位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内部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收受各类纪念品、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特别是各直属单位不得向党组领导和总部机关赠送上述物品,党组领导和总部机关严禁收受,如有发现严肃处理。在外事活动和出国(境)期间收到外方赠送的礼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加强监督检查

19.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切实改进党组和总部机关工作作风,关系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事业的成败。党组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作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转变总部职能,从体制机制上促进作风转变,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切实为基层解难事、办实事。

20.各直属单位、总部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管用、长效的具体落实意见和办法,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每年年底前要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集团公司办公厅。党组和各直属单位、总部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剖析,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

21.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1月份通报上年度执行情况并向党组汇报。对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党组纪检组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财务部门每年要对各单位各部门会议、接待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直属党委、纪委要加强对总部机关的检查督导。

22.本实施细则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解释。

23.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制度规定凡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

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中国石化党组〔2013〕18号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坚持深入基层

1.改进调查研究。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针对影响全局的倾向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事前要周密制定调研计划,明确列出调研提纲,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涉及到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由办公厅统筹安排,涉及到专项领域的重要问题按照分工进行安排。到基层调研,既要听取领导班子成员介绍情况,更要深入车间、队站、班组和生活社区,听取中层干部和基层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后要撰写有实质性内容的调研报告,报党组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头督办落实。对于条件艰苦、困难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剖析问题,解决矛盾,帮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党组领导每人定点联系1个单位,每年至少安排1次驻点调研,联系点每年调整1次。

2.提倡现场办公。对于直属单位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稳定工作中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的方式解决,减少直属单位人员到总部协商频次。现场办公要准备充分,突出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3.改进检查工作。要改进检查方式,凡是可以通过报表统计完成的检查,不派人到现场检查。建立总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减少多头索要信息数据。总部综合部门组织的检查,要加强计划管理,尽量合并进行、统筹安排。综合性检查提前6个月提出计划,临时性检查提前1个月提出计划,经办公厅审核后报党组主管领导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基层单位开展检查活动。严格控制调研检查频次,坚决杜绝多头、重复、交叉等无序检查的现象。党组领导到同一单位调研检查,一般要间隔6个月以上;总部综合部门到同一单位调研检查,一般要间隔3个月以上。到基层检查工作要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扎实有效开展,减轻企业负担。

4.减少陪同人员。坚持轻车简从,除现场办公外,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到基层单位,陪同的总部部门负责人不超过5人,直属单位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其他领导到基层单位调研,陪同的总部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人,直属单位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严禁层层多人陪同。党组领导驻点调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得陪同。到有关项目现场调研时,负责项目管理或施工的单位,其在异地的上一级负责人不到现场陪同。总部部门组织的调研检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陪同。

5.简化接待工作。党组领导到基层,同一地区有多家单位的,由办公厅明确1家单位到指定地点负责接送,接送人员不超过2人,不献花,不许警车带路,所到之处不许张贴悬挂欢迎标语,不摆放花草,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得列队欢迎。住宿房间不摆放鲜花,不增配食品和高档生活用品。

二、精简会议活动

6.大力精简各类会议。总部部门、直属单位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一般性部署工作的会议一律不开,切实减少座谈会、交流会、研讨会、表彰会等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精简优化项目评估评审会议,避免多级、多头、重复评审。要严格会议审批程序,集团公司召开的全系统会议由办公厅统筹安排;总部部门主办的全系统专业会议,由主办部门提出方案,经办公厅审核后报批。凡需要直属单位正职参加的会议须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其他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须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凡涉及到党组管理人员参加的会议,要建立计划月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拟召开的会议计划报办公厅,由办公厅统筹协调报批,统一下发会议通知。

7.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集团公司工作会议每年召开1次,时间不超过3天。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会议有重大议题时视情况召开。总部部门召开的全系统专业会议,原则上每年1次,时间不超过2天,直属单位参会人数不超过3人,原则上与会议内容无直接关系的总部部门不参加。

8.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在不涉密的情况下,非研究讨论性质的会议一律以视频或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提倡各部门召开的全系统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视频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均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一般不请外地单位负责人到主会场参会。要坚持开短会、开有效的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内部会议简化领导职务称谓,不作人员介绍,不用“尊敬的”、“重要讲话”等表述。

9.严格控制各类活动。以集团公司名义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办公厅统筹安排。总部部门和直属单位举办的重要活动,须经办公厅审核后报批,其中涉外活动须经外事局审核后报批。除国家明确要求和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外,原则上不举办、不参加各类纪念、庆典、奠基、剪彩等活动,不举办、不参加需要交费或赞助的各类成果发布、评奖或论坛活动。各直属单位确需举办的活动,党组领导一般不出席,不挂名、不题词题名,不以个人名义发贺电、贺信。确有必要的,须经办公厅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10.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提前据实提出经费预算报批。会议地点原则上选择在办公楼或系统内宾馆(会议中心、招待所,不得要求企业到驻地外承办会议,不得到无接待能力的单位举办会议,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开会。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一般性会议一律不设主席台、不摆花草、不设茶歇、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会议代表合影,不统一发放文具用品。

三、精简文件简报

11.减少文件简报的种类和数量。凡总部规章制度已作明确规定或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减少总部、部门转发文,禁止一项工作多头或层层发文,防止超规格、超范围和超字数发文。一般性、日常性、临时性工作安排,一律改为工作表单形式制发。总部机关部门新创办简报等信息类刊物,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厅登记备案。现有简报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一般性会议一律不发简报。各部门一般性简报由办公厅以《石化信息》等方式统一呈报;各部门专业性简报原则上不超过1种,只呈报党组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直属单位不得向党组领导报送总结类的工作报告和需要题辞写序的请示报告。

12.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要加强文件简报各环节管理,严格文稿和签报审核,规范文件简报格式和报送程序,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简报要重点反映典型经验、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做到内容精炼、文字简洁。直属单位上报的请示类文件,要精简务实、直奔主题,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报送业务主管部门或办公厅,不得直接呈报党组领导。对直属单位上报的请示类文件必须在1周之内给予答复,需要党组领导审批的文件要在3日之内签批。要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各类简报一律在线报送。

四、规范出国(境)活动

13.合理安排出国(境)。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出国(境)团组,加强出国(境)的计划和预算管理。一般性考察、研讨和供应商邀请的参访活动,原则上不组织、不参加,确需参加的由外事局审核,报党组主要领导批准。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出国(境)任务,要有详细的日程安排和具体内容,出访一次最多不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包括经停),处理完公务后要及时回国。一般情况下,出访1个国家(地区)不超过5天,出访2个国家(地区)不超过8天,出访3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天。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出访,团组人数不超过8人;其他领导出访,团组人数不超过6人。执行重大合作项目前期论证、高层会谈、与项目所在国政府协调公共关系等出国(境)任务,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团组人数和时间。

14.简化出国(境)接待。党组领导出国(境),不举行任何迎送仪式,不安排办公厅、外事局负责人到机场迎送。团组抵离往访国时,由境外代表处或主办单位负责人到机场接送,其他驻外机构负责人不到机场迎送。党组领导赴境外项目、机构工作时,相关单位不悬挂欢迎标语,不安排员工列队迎送,不得安排项目境内上级单位负责人专程到现场陪同。团组在外期间,应尽量使用驻外机构现有车辆。五、改进新闻报道

15.简化集团公司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实际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2分钟;其他领导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1分钟。新闻报道中的领导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党组领导会议活动一般可安排在报纸、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基层一线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电视新闻报道时不出同期声。集团公司会议活动报道,只列名党组现任领导和外部董事、监事。

16.规范集团公司会议活动新闻报道。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等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对中国石化改革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活动等,要进行及时、准确、充分报道。对集团公司领导参加的其他会议活动,确实需要报道的,由办公厅协调通知,外事活动由外事局协调通知。除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考察调研,不安排随行记者,如需报道可安排驻企业记者站记者采访。对报纸和电视新闻没有报道的内容,新闻网和手机报可根据新闻价值确定是否报道。

六、严格廉洁自律

17.厉行勤俭节约。党组领导和总部机关人员到基层,乘坐飞机90分钟之内能够抵达目的地的,如有高铁原则上要选乘高铁。活动期间尽可能安排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住宿一律安排在系统内或定点宾馆(四星级及以下),直属单位内部有宾馆或招待所的不得到外部宾馆住宿。在定点宾馆住宿的,党组领导仅限于安排普通套房。出国(境)团组有条件的一般安排在项目部公寓住宿。就餐一律安排工作餐,以地方家常菜为主,不上鱼翅、燕窝、鲍鱼等高档菜肴,不上高档酒。严禁提高食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

18.认真执行廉洁从业规定。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住房、车辆配备、职务消费等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党组领导相对固定的公务用车,在领导不使用时,作为机关日常公务用车统一调度使用。党组领导和总部机关人员到直属单位发生的差旅费用必须自行支付,回总部机关报销,严禁在直属单位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内部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收受各类纪念品、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特别是各直属单位不得向党组领导和总部机关赠送上述物品,党组领导和总部机关严禁收受,如有发现严肃处理。在外事活动和出国(境)期间收到外方赠送的礼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加强监督检查

19.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切实改进党组和总部机关工作作风,关系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事业的成败。党组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作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转变总部职能,从体制机制上促进作风转变,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切实为基层解难事、办实事。

20.各直属单位、总部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管用、长效的具体落实意见和办法,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每年年底前要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集团公司办公厅。党组和各直属单位、总部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剖析,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

21.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1月份通报上年度执行情况并向党组汇报。对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党组纪检组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财务部门每年要对各单位各部门会议、接待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直属党委、纪委要加强对总部机关的检查督导。

22.本实施细则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解释。

23.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制度规定凡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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