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工程发包合同
发包方: 深圳市居众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 ___部分装饰工程
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德阳美丰综合办公楼室内外装饰工程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 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 ____ ㎡;
二、工程内容和范围
2.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分,其中下述标准层以地上第一层算起。
按发包方完成并移交界面,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
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为准,完成本合同工程如下工作内容:
2.1.1、 ;
2.1.2、施工范围内的人工机械由乙方提供不计取费用;部分辅材由乙方采购(详见附页清单),辅材
必须环保、有品牌及质量合格验收报告的才可使用;
2.1.3、进一步深化细化完善图纸而增加的额外工作等内容;
2.2、甲方书面通知另行增加或减少的工作内容。
三、工程工期:
3.1、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3.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期包括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所需时间;乙方前期准备阶段的工期;乙方在施
工过程中因配合其他施工单位而耽误的时间;在非正常天气的条件下延误施工的时间;验收及整改所需时间。
3.3.1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支付任何停工(窝工)费
用。
3.3.1.1、连续停水、停电影响施工超过24小时,而延误的工期必须通过加班予以解决,经加班仍不足
以解决因连续停水、停电延误的工期。
3.3.1.2、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施工时。
3.3.2、乙方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甲供材料计划必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需用计划:石材类:须提前7天;
水电材料、钢材、河沙水泥、碎石类、木作材料、墙面工材料、油漆等须提前3天。如果甲方不能按照
计划时间按时供货而导致工期延后,责任不在乙方。工期相应顺延。不支付停窝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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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4.1、工程的施工和所用的材料符合以下规范和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以及国家有关园林景观所涉及的规范,所有的工程质量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的工程质量合格标
准。
4.2、材料及材质
4.2.1、所有工程主材均由乙方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准确的材料计划,由甲方采购,材料
到达现场后乙方必须立即办理领用手续后才能够使用,否则,违规一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0
元/次。乙方领用材料后,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合格竣工移交使用前,所有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超
定额损耗部份由乙方负责赔偿。
4.2.2 、如果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计划不准确,造成多余的材料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且赔偿全部损失。
4.3、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并符合以下条件:
4.3.1、合同范围工作内容全部完成。
4.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合格并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行下步工序;
4.5、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对工程施
工质量、外观质量、技术资料、管理文件进行检查、验收、评定。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清理工程现场,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若本工程未能通过甲方的验收,乙方应
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返工至通过验收为止。否则,甲方可将尚未支付完毕的工程价款作为乙方的违约
金全部扣收,同时,可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价款的10%另行支付违约金。
4.6、工程验收合格移交时必须做到开荒工作完毕。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5.1、合同工程价款:工程暂定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 )
5.2、结算方式:
5.2.1、采用以施工范围内双方盖章认可的各子项目审批单价计算。结算工程量以实际收方数为准。
5.2.2、不计取施工措施费、抢工措施费。
5.2.3、不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5.2.4、不计取建筑垃圾场外运输费,现场建筑垃圾应及时外运。
5.2.5、本工程不计取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移交前乙方对工程成品保护费用。
5.2.6、乙方对施工图纸的局部深化设计及完善设计图纸不计费。
5.2.7、乙方必须确保材料计划的准确性和材料使用的损耗控制,凡材料超出国家定额损耗部分以及按
计划采购的材料未使用完毕,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全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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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乙方必须确保现场卫生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每日下班前无条件清洁好工作面垃圾到本楼层甲方
指定地点堆放,不计费用。
5.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乙方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合格的结算资料(一
式四份)后45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办完工程的结算。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负责提交施工作业区和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位置(接口位置距施工区100米范围内,乙方从
接口位置接入施工区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2、组织乙方、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1.3、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6.1.4、协助乙方协调施工区域周边单位关系;
6.1.5、工程竣工后负责办理工程结算;
6.1.6、甲方派驻现场代表 ________ ;配合乙方进行施工作业,并有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的权利。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委派 _____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的履行;在施工期间所签署的所有资料及函件都代
表合同行为具备法律效应。
6.2.2、合同签定后3日内向甲方报送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6.2.3、按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工程师指令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
6.2.4、自行组织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对施工现场发生的所有(包括第三人)安全事故负全责;
6.2.5、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甲方的质量监督,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确保建设工
期与工程质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2.6、自觉服从甲方现场代表和甲方公司相关管理。
6.2.7、积极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服从甲方现场统一指挥和管理,且不计取配合费。
6.2.8、坚决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2.9、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条款,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接受
甲方现场工程师依照《条文》规范进行质量监督。
6.2.10、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随时有权另行组织施工班组施工部分铺贴工程的权利。而乙方不得有任
何权利向甲方要求补偿的权利。并不得有阻碍其他班组施工的行为。
6.2.11、甲方根据工程要求需要。有权增减部分项目,而乙方不得有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补偿的权力。
七、工程款支付:
7.1、乙方每隔28天向甲方提供工程完成量,经甲方现场工程工程师和公司相关人员共同确认后在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量的70%。
7.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完成量的85%,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完结算后3个月内人
工费支付至结算造价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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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乙方无条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进度任务,如当月不能完成月进度,上月剩余的部分累加到次月月
进度任务中,并按期一并完成,当月甲方不予支付进度款,次月一并完成一并支付,如次月还不能完成
甲方所规定的月进度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乙方所有款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7.4、剩余结算价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两年后7日内无息支付。
7.5、乙方凭甲方审核的工程款申请单及正式的建安发票申请工程款,甲方通过银行转帐劳务费支付。
八、工程质量保修期
8.1、工程保修期为 ____ 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质量保修责任、责任界定、保修费用及违约责任
8.2.1、乙方承诺该工程交房后两年内的所有维修整改项目发生时,无论何种原因甲方通知不到乙方或
通知后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包括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甲方另行通知的时间)内到达整改现场并完成所有
整改任务,则甲方可自行委托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代行其整改职责,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可在其
质保金中自行扣除,并按整改费用的100%向乙方收取管理费用。
8.2.2、维修通知方式
乙方交付使用时,必须书面提供维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以下有效的联络方式,并经乙方及
其法定代表人签章,以供甲方通知使用。若乙方提供的以下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48小时内书面
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书面确认。以下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
8.2.2.1、传真通知:甲方用传真通知乙方,以甲方的传真记录为准。
8.2.2.2、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用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以甲方电子邮件记录为准。
8.2.3、乙方在保修维修期间的职责
8.2.3.1、保修期内,乙方应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随叫随到; 保修期后,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
24小时内赶到该项目物业管理处报到,与甲方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书面确定维修项目类别和完成
时间,并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在约定的处理时间内处理完成。
8.2.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需指定专
人在现场负责维修工作。
8.2.3.3、其他情况,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48小时内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时限内完
成维修工作。
8.2.3.4、乙方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
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修复费用及赔偿费
用)及甲方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00%)可以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
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而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乙方承担,直至保修期全部结束。甲方
留下维修记录,供乙方备查;可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包括甲方委托的检测机构、施工单位或
业主签字的资料均视为有效)作为责任鉴定的依据。
8.2.3.5、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认可谈判结果,必须履行谈
判所形成的合同或完成承诺事项。
8.2.3.6、如所发生的保修维修费用超出质保金时,乙方应无条件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甲方有权就超
出部分向乙方追索。乙方逾期不补充质保金或者不承担该等费用,甲方有权依法继续追究乙方的相应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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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7、乙方在保修期进出施工区的所有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
8.2.3.8、凡保修维修项目施工涉及业主现场保护和装修恢复,乙方应报告甲方得到业主认可后,才能
实施。保修维修施工完毕,应恢复其原样。乙方在保修期维修施工中所造成的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失,由
乙方全部自行承担。
8.3、维修项目的保修期的界定
8.3.1发生了保修的维修项目,从保修维修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8.3.2、若本合同工程保修期内未出现保修事项,保修期的期限和起始时间按照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
定执行。
8.4、对乙方保修期的违约处理
8.4.1、若乙方改变通讯号码,需在变更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履行维修通知义务,
其间所发生的维修事项由甲方维修,其费用有乙方承担。
8.4.2、发生乙方三次接到通知后不付诸实施的情景,则视为乙方放弃质保金,今后甲方不再通知乙方,
并不再退还乙方质保金。但所留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质量缺陷,甲方有权继续依法
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九、工程保险
9.1、乙方必须根据有关文件及相关规定办理工程保险业务,个人意外保险(10+1)包括人员、财产保险等,
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保险如无办理,甲方有权代扣代办。
9.2、工程中若发生直接或间接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十、违约责任
10.1、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按2000.00元支付违约金,累加计算。
10.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严重损害甲方利
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0.3 、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严格按《成都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执行或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
生活,甲方有权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管理,甲方有权给予2000元/次处罚。
十一、双方其它条件约定
11.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第三人(包括:甲方管理
人员、行人、总包单位施工人员等 )的人生安全,若有发生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所有损失。
11.2、本工程竣工,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撤场,与工程其它任何纠纷事宜无关,若乙方拒不撤场或延期
撤场,甲方将拒付工程余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结算的有关签证资料,若要涉及费用的必须由甲方工程部、预算部和分管副总签字认可且加盖甲方法
人公章,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单,不计算任何费用。
11.4、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甲方
本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所聘员工(民工)的工资。若乙方拖欠所聘员工(或民工)的工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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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核查属实,甲方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代扣代付。并处于代付金额2倍的处罚。
11.6、乙方保证乙方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民工、管理人员等)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在甲方处所以任
何方式闹事或罢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
11.7、 甲乙双方因工作上的往来函件必须加盖相应公章方为有效。
十二、争议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
门进行协调。
12.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 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壹式 ____ 份,甲方 ___ 份,乙方_____ 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四、合同附件
以下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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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工程发包合同
发包方: 深圳市居众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 ___部分装饰工程
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德阳美丰综合办公楼室内外装饰工程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 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 ____ ㎡;
二、工程内容和范围
2.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分,其中下述标准层以地上第一层算起。
按发包方完成并移交界面,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
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为准,完成本合同工程如下工作内容:
2.1.1、 ;
2.1.2、施工范围内的人工机械由乙方提供不计取费用;部分辅材由乙方采购(详见附页清单),辅材
必须环保、有品牌及质量合格验收报告的才可使用;
2.1.3、进一步深化细化完善图纸而增加的额外工作等内容;
2.2、甲方书面通知另行增加或减少的工作内容。
三、工程工期:
3.1、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3.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期包括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所需时间;乙方前期准备阶段的工期;乙方在施
工过程中因配合其他施工单位而耽误的时间;在非正常天气的条件下延误施工的时间;验收及整改所需时间。
3.3.1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支付任何停工(窝工)费
用。
3.3.1.1、连续停水、停电影响施工超过24小时,而延误的工期必须通过加班予以解决,经加班仍不足
以解决因连续停水、停电延误的工期。
3.3.1.2、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施工时。
3.3.2、乙方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甲供材料计划必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需用计划:石材类:须提前7天;
水电材料、钢材、河沙水泥、碎石类、木作材料、墙面工材料、油漆等须提前3天。如果甲方不能按照
计划时间按时供货而导致工期延后,责任不在乙方。工期相应顺延。不支付停窝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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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4.1、工程的施工和所用的材料符合以下规范和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以及国家有关园林景观所涉及的规范,所有的工程质量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的工程质量合格标
准。
4.2、材料及材质
4.2.1、所有工程主材均由乙方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准确的材料计划,由甲方采购,材料
到达现场后乙方必须立即办理领用手续后才能够使用,否则,违规一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0
元/次。乙方领用材料后,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合格竣工移交使用前,所有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超
定额损耗部份由乙方负责赔偿。
4.2.2 、如果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计划不准确,造成多余的材料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且赔偿全部损失。
4.3、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并符合以下条件:
4.3.1、合同范围工作内容全部完成。
4.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合格并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行下步工序;
4.5、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对工程施
工质量、外观质量、技术资料、管理文件进行检查、验收、评定。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清理工程现场,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若本工程未能通过甲方的验收,乙方应
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返工至通过验收为止。否则,甲方可将尚未支付完毕的工程价款作为乙方的违约
金全部扣收,同时,可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价款的10%另行支付违约金。
4.6、工程验收合格移交时必须做到开荒工作完毕。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5.1、合同工程价款:工程暂定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 )
5.2、结算方式:
5.2.1、采用以施工范围内双方盖章认可的各子项目审批单价计算。结算工程量以实际收方数为准。
5.2.2、不计取施工措施费、抢工措施费。
5.2.3、不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5.2.4、不计取建筑垃圾场外运输费,现场建筑垃圾应及时外运。
5.2.5、本工程不计取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移交前乙方对工程成品保护费用。
5.2.6、乙方对施工图纸的局部深化设计及完善设计图纸不计费。
5.2.7、乙方必须确保材料计划的准确性和材料使用的损耗控制,凡材料超出国家定额损耗部分以及按
计划采购的材料未使用完毕,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全价赔偿。
2
5.3、乙方必须确保现场卫生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每日下班前无条件清洁好工作面垃圾到本楼层甲方
指定地点堆放,不计费用。
5.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乙方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合格的结算资料(一
式四份)后45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办完工程的结算。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负责提交施工作业区和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位置(接口位置距施工区100米范围内,乙方从
接口位置接入施工区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2、组织乙方、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1.3、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6.1.4、协助乙方协调施工区域周边单位关系;
6.1.5、工程竣工后负责办理工程结算;
6.1.6、甲方派驻现场代表 ________ ;配合乙方进行施工作业,并有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的权利。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委派 _____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的履行;在施工期间所签署的所有资料及函件都代
表合同行为具备法律效应。
6.2.2、合同签定后3日内向甲方报送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6.2.3、按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工程师指令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
6.2.4、自行组织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对施工现场发生的所有(包括第三人)安全事故负全责;
6.2.5、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甲方的质量监督,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确保建设工
期与工程质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2.6、自觉服从甲方现场代表和甲方公司相关管理。
6.2.7、积极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服从甲方现场统一指挥和管理,且不计取配合费。
6.2.8、坚决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2.9、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条款,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接受
甲方现场工程师依照《条文》规范进行质量监督。
6.2.10、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随时有权另行组织施工班组施工部分铺贴工程的权利。而乙方不得有任
何权利向甲方要求补偿的权利。并不得有阻碍其他班组施工的行为。
6.2.11、甲方根据工程要求需要。有权增减部分项目,而乙方不得有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补偿的权力。
七、工程款支付:
7.1、乙方每隔28天向甲方提供工程完成量,经甲方现场工程工程师和公司相关人员共同确认后在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量的70%。
7.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完成量的85%,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完结算后3个月内人
工费支付至结算造价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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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乙方无条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进度任务,如当月不能完成月进度,上月剩余的部分累加到次月月
进度任务中,并按期一并完成,当月甲方不予支付进度款,次月一并完成一并支付,如次月还不能完成
甲方所规定的月进度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乙方所有款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7.4、剩余结算价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两年后7日内无息支付。
7.5、乙方凭甲方审核的工程款申请单及正式的建安发票申请工程款,甲方通过银行转帐劳务费支付。
八、工程质量保修期
8.1、工程保修期为 ____ 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质量保修责任、责任界定、保修费用及违约责任
8.2.1、乙方承诺该工程交房后两年内的所有维修整改项目发生时,无论何种原因甲方通知不到乙方或
通知后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包括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甲方另行通知的时间)内到达整改现场并完成所有
整改任务,则甲方可自行委托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代行其整改职责,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可在其
质保金中自行扣除,并按整改费用的100%向乙方收取管理费用。
8.2.2、维修通知方式
乙方交付使用时,必须书面提供维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以下有效的联络方式,并经乙方及
其法定代表人签章,以供甲方通知使用。若乙方提供的以下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48小时内书面
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书面确认。以下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
8.2.2.1、传真通知:甲方用传真通知乙方,以甲方的传真记录为准。
8.2.2.2、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用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以甲方电子邮件记录为准。
8.2.3、乙方在保修维修期间的职责
8.2.3.1、保修期内,乙方应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随叫随到; 保修期后,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
24小时内赶到该项目物业管理处报到,与甲方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书面确定维修项目类别和完成
时间,并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在约定的处理时间内处理完成。
8.2.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需指定专
人在现场负责维修工作。
8.2.3.3、其他情况,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48小时内或者甲方指定的合理时限内完
成维修工作。
8.2.3.4、乙方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
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修复费用及赔偿费
用)及甲方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00%)可以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
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而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乙方承担,直至保修期全部结束。甲方
留下维修记录,供乙方备查;可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包括甲方委托的检测机构、施工单位或
业主签字的资料均视为有效)作为责任鉴定的依据。
8.2.3.5、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认可谈判结果,必须履行谈
判所形成的合同或完成承诺事项。
8.2.3.6、如所发生的保修维修费用超出质保金时,乙方应无条件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甲方有权就超
出部分向乙方追索。乙方逾期不补充质保金或者不承担该等费用,甲方有权依法继续追究乙方的相应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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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7、乙方在保修期进出施工区的所有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
8.2.3.8、凡保修维修项目施工涉及业主现场保护和装修恢复,乙方应报告甲方得到业主认可后,才能
实施。保修维修施工完毕,应恢复其原样。乙方在保修期维修施工中所造成的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失,由
乙方全部自行承担。
8.3、维修项目的保修期的界定
8.3.1发生了保修的维修项目,从保修维修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8.3.2、若本合同工程保修期内未出现保修事项,保修期的期限和起始时间按照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
定执行。
8.4、对乙方保修期的违约处理
8.4.1、若乙方改变通讯号码,需在变更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履行维修通知义务,
其间所发生的维修事项由甲方维修,其费用有乙方承担。
8.4.2、发生乙方三次接到通知后不付诸实施的情景,则视为乙方放弃质保金,今后甲方不再通知乙方,
并不再退还乙方质保金。但所留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质量缺陷,甲方有权继续依法
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九、工程保险
9.1、乙方必须根据有关文件及相关规定办理工程保险业务,个人意外保险(10+1)包括人员、财产保险等,
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保险如无办理,甲方有权代扣代办。
9.2、工程中若发生直接或间接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十、违约责任
10.1、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按2000.00元支付违约金,累加计算。
10.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严重损害甲方利
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0.3 、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严格按《成都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执行或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
生活,甲方有权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管理,甲方有权给予2000元/次处罚。
十一、双方其它条件约定
11.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第三人(包括:甲方管理
人员、行人、总包单位施工人员等 )的人生安全,若有发生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所有损失。
11.2、本工程竣工,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撤场,与工程其它任何纠纷事宜无关,若乙方拒不撤场或延期
撤场,甲方将拒付工程余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结算的有关签证资料,若要涉及费用的必须由甲方工程部、预算部和分管副总签字认可且加盖甲方法
人公章,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单,不计算任何费用。
11.4、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甲方
本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所聘员工(民工)的工资。若乙方拖欠所聘员工(或民工)的工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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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核查属实,甲方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代扣代付。并处于代付金额2倍的处罚。
11.6、乙方保证乙方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民工、管理人员等)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在甲方处所以任
何方式闹事或罢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
11.7、 甲乙双方因工作上的往来函件必须加盖相应公章方为有效。
十二、争议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
门进行协调。
12.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 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壹式 ____ 份,甲方 ___ 份,乙方_____ 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四、合同附件
以下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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