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简历
1987.9-1991.7 福建师范大学数学系;
1991.8-1999.7 城南乡人民政府工作,历任工作片副片长、片长、村建站负责人、计生办主任;
1999.8-2002.5 城郊乡乡长助理、镇阳片包片领导、副乡长;
2002.5-2002.10 霞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02.11-2006.2 XX区计划生育局副局长(2005.4兼任XX区人民陪审员,2005.10任主任科员);
2006.2-今 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第二、文革、动乱情况
文革时,本人年龄尚小,没有参与政治活动。89动乱,始终坚持学习,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三、德才表现
2010 年度,按照工作分工,本人分管法规、统计、村级计生管理员培训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有关文字的起草、审核工作,在工作中能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努力探索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实践党的宗旨,努力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述廉报告:
1、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党十六大提出了“坚持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些话振聋发聩,发人深省。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一名分管人口计生法规、统计的副局长,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代表人口计生部门的形象,只有踏实苦干、为政清廉才能使下属和镇(街道)的计生干部队伍有一种积极向上的廉政风气。
2、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再生育审批过程中,严格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坚特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实行办证优质服务,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图办理做到一次性告知,坚持免费服务群众,没有发生搭车收费现象,坚决反对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3、加强自律,严格约束。多年以来,我除了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外,还注重自己生活中的细节、小事,在平时工作中,自觉地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细节、小事抓起,自重、自警、自励,以实际行动维护人口计生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注意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念,常修为仕之德,坚持把轻名利、远是非、躲酒场、正心态和纳言、敏行、轻诺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努力朝这个方向去实践、去争取。不用公款大吃大喝,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场所不去。在 8小时以外也能管好自己,不沾习社会上一切不健康的东西。能够做好防微杜渐,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收送“红包”不贪不占,认真遵守组织原则和干部人事纪律,不跑官要官,不赌博,自觉抵制“六合彩”。
4、管好亲属,教育下属。一是在工作中随时都注意党员干部的形象,教育分管的工作人员坚持一切从简,不用公款大吃大喝,外出不住超标准客房。二是没有为个人和亲属大操大办喜庆事宜收敛礼金问题。三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搞脱离实际的考评和检查。四是慎重对待权力,对所分管的业务,重大事项经过局班子共同研究确定。在对待权力方面始终注意自己不能被名利所诱,不能被钱财所惑,不能被私情所累。
二、述职报告:
(一)政策法规工作:
1、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健全机构。2010年4月29日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区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陈丽萍任组长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把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制定方案。根据国家和省、市人口计生委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出台了《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层层动员部署,围绕构建和谐计生,着力从规范执法行为抓起,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抽查,通过以查促纠,达到突出成效,创新管理、提升水平的目的,保证活动扎实有效稳步开展。
(3)狠抓落实。6 月份,我区人口计生局各直属单位、各镇(街道)计生办、计生服务所对本辖区和本单位依法行政情况、收费、处罚、鉴定审核、办证和有关行政行为进行自查。之后,我区通过走访群众、受理举报、核对有关资料等方法,开展了抽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在此次活动中,各单位通过总结经验、创新了一些有效的管理经验,凤凰山街道提出了“四个到位”(自觉学法到位、坚决依法到位、善于用法到位、严格执法到位),夯实了综合服务能力。
2、严格执法,维护正常秩序
认真落实上级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目标,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正常秩序。
(1)改革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方法。认真研究对策,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来开展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对拒缴社会抚养费的违生超生对象,坚决采取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手段。2006年XX区法院在常太镇创新了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机制,对个别故意回避强制执行、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的被征收人,依法授权公安派出所对当事人给予司法拘留,并移送区法院履行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这项创新措施提高了案件执行的效率,体现了区法院一切从实际出发,为基层排忧解难的优良作风,得到了常太镇党委的欢迎和积极的响应。2008年,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向全区推广征收社会抚养费由法院委托基层公安派出所强制执行的做法。2010年3月31 日,区政府郑锦权副区长牵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有关程序问题,通过区人口计生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积极协调,出台了《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有关程序备忘录》,申请执行的案件经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后,由区人口计生局实施相关的具体执行行为,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由执行法院授权委托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实施拘传、拘留措施,大大地增强了征收力度。《备忘录》还明确规定了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操作规程、分工协作和经费问题。今年5月,区法院和区人口计生局联合发出文件,对社会抚养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操作规程进行全面的具体和规范,出台了《XX市XX区人民法院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非诉行政执行操作规程(试行)》,形成操作规程28条,有效整合行政和司法资源,做到非诉行政执行的行政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上级人口计生委的肯定,省人口计生委转发推广。今年上半年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15件,已执结15件,执行到位金额30多万元。同时依法开展社会抚养费大额征收工作,上半年,全区开展社会抚养费大额征收14例,征收金额为157多万元。
(2)严厉查处制假案件。完善避孕节育报告单核实办法,通过防伪标志、紫外线检测印章、笔迹识别、电话查询识别等办法,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区共有外寄单6千多张,经审核对25名使用假单对象公安派出所予以治安拘留和罚款处理。
(3)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执法质量和水平,依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区政府法制办、区机关效能办《关于印发的通知》以及全区预防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我局抽调骨干力量对本部门实施的一部法律、两部行政法规、二部地方性法规、三部部门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征收事项,结合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实际,进行认真梳理、细化、量化和分解,并征求市人口计生委和镇(街道)计生办意见和建议,梳理出了29项行政职权(其中:19项行政处罚、 1项行政许可、2项非行政许可、3项服务类项目、4项行政征收),并对每项职权进行规范运作,确保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将更进一步沿着科学化、健康化、阳光化方向持续发展。
第一、简历
1987.9-1991.7 福建师范大学数学系;
1991.8-1999.7 城南乡人民政府工作,历任工作片副片长、片长、村建站负责人、计生办主任;
1999.8-2002.5 城郊乡乡长助理、镇阳片包片领导、副乡长;
2002.5-2002.10 霞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02.11-2006.2 XX区计划生育局副局长(2005.4兼任XX区人民陪审员,2005.10任主任科员);
2006.2-今 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第二、文革、动乱情况
文革时,本人年龄尚小,没有参与政治活动。89动乱,始终坚持学习,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三、德才表现
2010 年度,按照工作分工,本人分管法规、统计、村级计生管理员培训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有关文字的起草、审核工作,在工作中能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努力探索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实践党的宗旨,努力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述廉报告:
1、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党十六大提出了“坚持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些话振聋发聩,发人深省。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一名分管人口计生法规、统计的副局长,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代表人口计生部门的形象,只有踏实苦干、为政清廉才能使下属和镇(街道)的计生干部队伍有一种积极向上的廉政风气。
2、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再生育审批过程中,严格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坚特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实行办证优质服务,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图办理做到一次性告知,坚持免费服务群众,没有发生搭车收费现象,坚决反对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3、加强自律,严格约束。多年以来,我除了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外,还注重自己生活中的细节、小事,在平时工作中,自觉地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细节、小事抓起,自重、自警、自励,以实际行动维护人口计生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注意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念,常修为仕之德,坚持把轻名利、远是非、躲酒场、正心态和纳言、敏行、轻诺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努力朝这个方向去实践、去争取。不用公款大吃大喝,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场所不去。在 8小时以外也能管好自己,不沾习社会上一切不健康的东西。能够做好防微杜渐,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收送“红包”不贪不占,认真遵守组织原则和干部人事纪律,不跑官要官,不赌博,自觉抵制“六合彩”。
4、管好亲属,教育下属。一是在工作中随时都注意党员干部的形象,教育分管的工作人员坚持一切从简,不用公款大吃大喝,外出不住超标准客房。二是没有为个人和亲属大操大办喜庆事宜收敛礼金问题。三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搞脱离实际的考评和检查。四是慎重对待权力,对所分管的业务,重大事项经过局班子共同研究确定。在对待权力方面始终注意自己不能被名利所诱,不能被钱财所惑,不能被私情所累。
二、述职报告:
(一)政策法规工作:
1、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健全机构。2010年4月29日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区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陈丽萍任组长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把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制定方案。根据国家和省、市人口计生委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出台了《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层层动员部署,围绕构建和谐计生,着力从规范执法行为抓起,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抽查,通过以查促纠,达到突出成效,创新管理、提升水平的目的,保证活动扎实有效稳步开展。
(3)狠抓落实。6 月份,我区人口计生局各直属单位、各镇(街道)计生办、计生服务所对本辖区和本单位依法行政情况、收费、处罚、鉴定审核、办证和有关行政行为进行自查。之后,我区通过走访群众、受理举报、核对有关资料等方法,开展了抽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在此次活动中,各单位通过总结经验、创新了一些有效的管理经验,凤凰山街道提出了“四个到位”(自觉学法到位、坚决依法到位、善于用法到位、严格执法到位),夯实了综合服务能力。
2、严格执法,维护正常秩序
认真落实上级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目标,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正常秩序。
(1)改革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方法。认真研究对策,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来开展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对拒缴社会抚养费的违生超生对象,坚决采取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手段。2006年XX区法院在常太镇创新了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机制,对个别故意回避强制执行、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的被征收人,依法授权公安派出所对当事人给予司法拘留,并移送区法院履行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这项创新措施提高了案件执行的效率,体现了区法院一切从实际出发,为基层排忧解难的优良作风,得到了常太镇党委的欢迎和积极的响应。2008年,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向全区推广征收社会抚养费由法院委托基层公安派出所强制执行的做法。2010年3月31 日,区政府郑锦权副区长牵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有关程序问题,通过区人口计生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积极协调,出台了《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有关程序备忘录》,申请执行的案件经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后,由区人口计生局实施相关的具体执行行为,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由执行法院授权委托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实施拘传、拘留措施,大大地增强了征收力度。《备忘录》还明确规定了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操作规程、分工协作和经费问题。今年5月,区法院和区人口计生局联合发出文件,对社会抚养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操作规程进行全面的具体和规范,出台了《XX市XX区人民法院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非诉行政执行操作规程(试行)》,形成操作规程28条,有效整合行政和司法资源,做到非诉行政执行的行政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上级人口计生委的肯定,省人口计生委转发推广。今年上半年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15件,已执结15件,执行到位金额30多万元。同时依法开展社会抚养费大额征收工作,上半年,全区开展社会抚养费大额征收14例,征收金额为157多万元。
(2)严厉查处制假案件。完善避孕节育报告单核实办法,通过防伪标志、紫外线检测印章、笔迹识别、电话查询识别等办法,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区共有外寄单6千多张,经审核对25名使用假单对象公安派出所予以治安拘留和罚款处理。
(3)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执法质量和水平,依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区政府法制办、区机关效能办《关于印发的通知》以及全区预防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我局抽调骨干力量对本部门实施的一部法律、两部行政法规、二部地方性法规、三部部门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征收事项,结合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实际,进行认真梳理、细化、量化和分解,并征求市人口计生委和镇(街道)计生办意见和建议,梳理出了29项行政职权(其中:19项行政处罚、 1项行政许可、2项非行政许可、3项服务类项目、4项行政征收),并对每项职权进行规范运作,确保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将更进一步沿着科学化、健康化、阳光化方向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