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高祖还乡_的叙事视角

文学评论

《高祖还乡》的叙事视角

张 瑜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24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0)-15-0033-01

第三,除叙述者之外,其他人物只有对话或者动作,而不做心理描写,例如“众乡老屈脚舒腰拜,那大汉挪身着手扶”,只是将众人和刘邦的动作做了细致的动作描写,从中看出乡老的谨慎恭敬与刘邦的傲慢自矜,但无心理描写,在详略安排上,又有着留白的艺术效果。

2.《高祖还乡》的独特视角——陌生化高祖还乡本身是有事实依据的,以我们的预期“高祖还乡”这个题目应该是歌功颂德,满眼威严,到处繁华的场面描写。按照现代解释学理论的创始人海德格尔的理论,这是因为我们把平时从其他方面所获得历史知识、社会知识,通过联想,自动地移植到对作品的“前结构”之中,即接受美学中的“期待视野”。但是作者并没有写出当时的场面恢弘,气氛庄严,而是采用艺术变形的手法——“陌生化”手法。什克洛夫斯基就这样说“艺术的技巧就是使对象陌生,使形式变得困难”[2],而使对象变得陌生,重要手法就是对事物进行变形处理,使读者的心里发生变异。

陌生化手法分别运用在人们熟知的汉高祖、皇帝出行仪式、仪式所用物品上,塑造一个没见过世面又对刘邦熟悉的老汉,在他的眼里一切都陌生而滑稽。

第一,为人们熟知的汉高祖,一开始就被陌生化为“那大汉”称呼了三次,最后将这个“刘三”揭露的体无完肤,泼皮无赖式的汉高祖让读者让人惊讶,纳罕,也意味深长。正是这个陌生化的汉高祖让我们不再局限于《大风歌》那个雄才伟略的高祖,而是被这个全新的高祖形象吸引,感到惊讶、捧腹乃至深思。

第二,庄严正式的圣驾出行仪式也被看做了闹剧,“穿着些大作怪衣服”的仪仗队,车驾前的导驾像泥捏的判官一样严肃、呆板,车驾后的那些宦官和宫女也是面无表情。这里用“天曹判”、“递送夫”、“多娇女”来对导驾、侍从、宫女进行嘲讽和鄙视。

第三,最后是仪式上所用的物品,飞虎旗、龙戏珠旗这些象征着皇权的旗帜变成了“狗生双翅”“蛇缠葫芦”等可笑的事物。

以“有限视角”让叙述者不是以无所不知的面貌出现,让叙事视角的转变形成了故事与预期的差异,构成了一种新奇效果。同时将这里运用了“陌生化”的表现技巧,在这种陌生化的手法下,庄严的场面变得不伦不类,荒诞无稽,宛如漫画般,对老汉的幽默,对整个仪式以及其深层内涵的嘲讽,都蕴含在人们会心一笑中。

小结

作为元曲名篇,《高祖还乡》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带领读者审视作者建构的文本世界,其文学理念极具西方文学理论的现代性与多样性,给人常读常新的惊喜感。

注释:

1.罗纲:《叙事学导论》,第163页。

2.什克洛夫斯基【俄】:《艺术作为手法》,第65页。参考文献:

[1] 田彩瑞、王晓红:嬉笑怒骂中还神奇为腐朽——重读[般涉调·哨遍]《高祖还乡》[J],时代文学,2009,(18)

[2] 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三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在叙事文学作品里,叙述者与故事的关系是一种最本质的关系。西方小说理论家认为,二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一个叙事角度的关系。在高教版的《文学理论》教材中,将叙事视角根据人称分为第一人称叙事视角,第三人称叙事视角以及罕见的第二人称叙事视角。

1.《高祖还乡》的第一人称叙事视角1.1《高祖还乡》概评

在研究者的努力下,基本在叙事学理论与中国古代小说的具体实际结合的基础上,将叙事角度的类型划分为这样六种:

(一)中立型全知视角(二)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三)戏剧式叙事视角(四)编辑型全知视角(五)多重选择全知视角

(六)选择全知视角。当然在具体的某一部文学作品中,常常是几种类型相互交叉。

《高祖还乡》的新奇与深刻让它成为了元曲里的名篇,与作者睢景臣同时代的钟嗣成在《录鬼簿》里写到“维扬诸公,俱作《高祖还乡》数套,公(指睢景臣)《哨遍》制作新奇,诸公者皆出其下。”这里的“新奇”包括几点,例如语言反雅致主流的通俗化,构思反文人常规的乡农视角,及本文要重点阐释的视角反全知惯例的第一人称叙事视角。

1.2《高祖还乡》叙事视角优势

中国古代叙事视角基本上以全知视角为叙事角度,例外的情形例如唐传奇《游仙窟》和《聊斋志异》的部分篇章,以及《痴婆子传》等便采用了第一人称叙事视角。这种第一人称叙事视角的基本特征是“叙述者存在于虚构的小说世界中。第一人称叙述者就像其他人物一样,也是这个虚构的小说世界的一个人物,人物的世界与叙述者的世界完全是统一的。”[1]

《高祖还乡》的文章架构就是在一个懵懂的老汉角度来描述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老汉是虚拟世界中的一员,就是这种第一人称视角的使用,使这篇文章的构思让人耳目一新。而第一人称叙事视角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叙述者为事件的目击者,是小说的次要人物;一是叙述者是故事的主人公,在小说的中心位置。而文中的老汉无疑只是一个目击者,是一个次要人物,他参与了整个接驾过程但却对于整个事件没有任何实质影响,也正是因为这个位置让读者感觉贴近自己,真实性又再次提高,充分体现了第一人称叙事视角的特点与优势:

第一,这种叙述者采用内视角,直接揭示出自己心理活动,例如“险些气破我胸脯”及之后的【二煞】到【尾】这大段的大骂皇驾的心里活动是只有第一人称叙事才可以挥洒的酣畅淋漓。

第二,叙述者通过自己的视角来写周围的人物和环境,如“瞎王留引定火乔男女,胡踢蹬吹笛擂鼓”这些环境描写用强烈的主观色彩来渲染,体现了老汉的不明所以与不屑一顾,也是第一人称叙事才可以达到的效果——将人物身份与人物的认知结合来体现出人物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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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

《高祖还乡》的叙事视角

张 瑜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24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0)-15-0033-01

第三,除叙述者之外,其他人物只有对话或者动作,而不做心理描写,例如“众乡老屈脚舒腰拜,那大汉挪身着手扶”,只是将众人和刘邦的动作做了细致的动作描写,从中看出乡老的谨慎恭敬与刘邦的傲慢自矜,但无心理描写,在详略安排上,又有着留白的艺术效果。

2.《高祖还乡》的独特视角——陌生化高祖还乡本身是有事实依据的,以我们的预期“高祖还乡”这个题目应该是歌功颂德,满眼威严,到处繁华的场面描写。按照现代解释学理论的创始人海德格尔的理论,这是因为我们把平时从其他方面所获得历史知识、社会知识,通过联想,自动地移植到对作品的“前结构”之中,即接受美学中的“期待视野”。但是作者并没有写出当时的场面恢弘,气氛庄严,而是采用艺术变形的手法——“陌生化”手法。什克洛夫斯基就这样说“艺术的技巧就是使对象陌生,使形式变得困难”[2],而使对象变得陌生,重要手法就是对事物进行变形处理,使读者的心里发生变异。

陌生化手法分别运用在人们熟知的汉高祖、皇帝出行仪式、仪式所用物品上,塑造一个没见过世面又对刘邦熟悉的老汉,在他的眼里一切都陌生而滑稽。

第一,为人们熟知的汉高祖,一开始就被陌生化为“那大汉”称呼了三次,最后将这个“刘三”揭露的体无完肤,泼皮无赖式的汉高祖让读者让人惊讶,纳罕,也意味深长。正是这个陌生化的汉高祖让我们不再局限于《大风歌》那个雄才伟略的高祖,而是被这个全新的高祖形象吸引,感到惊讶、捧腹乃至深思。

第二,庄严正式的圣驾出行仪式也被看做了闹剧,“穿着些大作怪衣服”的仪仗队,车驾前的导驾像泥捏的判官一样严肃、呆板,车驾后的那些宦官和宫女也是面无表情。这里用“天曹判”、“递送夫”、“多娇女”来对导驾、侍从、宫女进行嘲讽和鄙视。

第三,最后是仪式上所用的物品,飞虎旗、龙戏珠旗这些象征着皇权的旗帜变成了“狗生双翅”“蛇缠葫芦”等可笑的事物。

以“有限视角”让叙述者不是以无所不知的面貌出现,让叙事视角的转变形成了故事与预期的差异,构成了一种新奇效果。同时将这里运用了“陌生化”的表现技巧,在这种陌生化的手法下,庄严的场面变得不伦不类,荒诞无稽,宛如漫画般,对老汉的幽默,对整个仪式以及其深层内涵的嘲讽,都蕴含在人们会心一笑中。

小结

作为元曲名篇,《高祖还乡》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带领读者审视作者建构的文本世界,其文学理念极具西方文学理论的现代性与多样性,给人常读常新的惊喜感。

注释:

1.罗纲:《叙事学导论》,第163页。

2.什克洛夫斯基【俄】:《艺术作为手法》,第65页。参考文献:

[1] 田彩瑞、王晓红:嬉笑怒骂中还神奇为腐朽——重读[般涉调·哨遍]《高祖还乡》[J],时代文学,2009,(18)

[2] 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三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在叙事文学作品里,叙述者与故事的关系是一种最本质的关系。西方小说理论家认为,二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一个叙事角度的关系。在高教版的《文学理论》教材中,将叙事视角根据人称分为第一人称叙事视角,第三人称叙事视角以及罕见的第二人称叙事视角。

1.《高祖还乡》的第一人称叙事视角1.1《高祖还乡》概评

在研究者的努力下,基本在叙事学理论与中国古代小说的具体实际结合的基础上,将叙事角度的类型划分为这样六种:

(一)中立型全知视角(二)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三)戏剧式叙事视角(四)编辑型全知视角(五)多重选择全知视角

(六)选择全知视角。当然在具体的某一部文学作品中,常常是几种类型相互交叉。

《高祖还乡》的新奇与深刻让它成为了元曲里的名篇,与作者睢景臣同时代的钟嗣成在《录鬼簿》里写到“维扬诸公,俱作《高祖还乡》数套,公(指睢景臣)《哨遍》制作新奇,诸公者皆出其下。”这里的“新奇”包括几点,例如语言反雅致主流的通俗化,构思反文人常规的乡农视角,及本文要重点阐释的视角反全知惯例的第一人称叙事视角。

1.2《高祖还乡》叙事视角优势

中国古代叙事视角基本上以全知视角为叙事角度,例外的情形例如唐传奇《游仙窟》和《聊斋志异》的部分篇章,以及《痴婆子传》等便采用了第一人称叙事视角。这种第一人称叙事视角的基本特征是“叙述者存在于虚构的小说世界中。第一人称叙述者就像其他人物一样,也是这个虚构的小说世界的一个人物,人物的世界与叙述者的世界完全是统一的。”[1]

《高祖还乡》的文章架构就是在一个懵懂的老汉角度来描述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老汉是虚拟世界中的一员,就是这种第一人称视角的使用,使这篇文章的构思让人耳目一新。而第一人称叙事视角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叙述者为事件的目击者,是小说的次要人物;一是叙述者是故事的主人公,在小说的中心位置。而文中的老汉无疑只是一个目击者,是一个次要人物,他参与了整个接驾过程但却对于整个事件没有任何实质影响,也正是因为这个位置让读者感觉贴近自己,真实性又再次提高,充分体现了第一人称叙事视角的特点与优势:

第一,这种叙述者采用内视角,直接揭示出自己心理活动,例如“险些气破我胸脯”及之后的【二煞】到【尾】这大段的大骂皇驾的心里活动是只有第一人称叙事才可以挥洒的酣畅淋漓。

第二,叙述者通过自己的视角来写周围的人物和环境,如“瞎王留引定火乔男女,胡踢蹬吹笛擂鼓”这些环境描写用强烈的主观色彩来渲染,体现了老汉的不明所以与不屑一顾,也是第一人称叙事才可以达到的效果——将人物身份与人物的认知结合来体现出人物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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