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调动制度
一、宗旨
1、根据人力资源开发要求及对员工绩效评价的结果,完善内部劳动力市场,给员工提供发展和锻炼机会,制定公平合理的调职制度。
二、调职种类
2、员工内部岗位调动包括晋升、降职(降薪)及岗位轮换三种;按流动方式划分为通过内部劳动力市场调配、公司任命及公司组织结构调整三种方式;按流向划分为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流动、在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流动和各子公司之间流动。
三、晋升制度
每个员工通过努力工作,以及在工作中表现的才干,都可能获得职务晋升或工资等级的提高。与此相适应,建立职务上的公平竞争机制,坚决推行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公司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客观公正的考核结果,让最有能力、最有责任心的人担负重要的职务。不拘泥于资历(学历、经验)与级别,按公司组织发展目标,依据制度性甄别程序,对有突出才干和贡献突出者实施破格晋升。但是,提倡循序渐进。除特别指明,该制度适应于晋升至G 级以上管理职务。
3、晋升资格
(1)半年绩效考核达到90%以上;
(2)晋升至主管级(含)以上职务必须有相关岗位轮换经验,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不能担任主管级以上职务;
(3)主管级(含)以上员工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大专毕业后在公司班长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或在员工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4)员工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高中(包括同等学历)毕业后在公司特殊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5)受公司行政处罚的人员半年内不能晋升。
(6)破格晋升
4、程序和方法
(1)部门主管根据部门发展计划,预测需增补的职位,根据职位空缺情况,撰写晋升申请书;
(2)人事部审核申请:
①人事部与所申请部门协商论证部门组织结构发展计划是否可行;
②调查该部门人员流动状况(离职率、新进率);
③调整各部门晋升申请。
(3)对晋升至班长级(含)以上职位,人事部须作出职位空缺报告,呈请总经理批示,该报告应包括空缺职位名称、空缺原因、空缺人员数量、候选人名单及其情况简介;
(4)人事部会同申请部门确定晋升对象。晋升至班长级(含)以上者须报总经理批准;晋升至班长级以下者须用人部门经理审批,报人事部审核、备案;
(5)办理调职手续。
5、年度综合考试
(1)年度综合考试每年度举行一次,考察员工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素质;
(2)普通员工如须晋升,必须参加相应岗位技能综合考试,并且成绩达标。
(3)条件优异的员工每年都可报名参加年度综合考试。
6、普通员工晋升资格
普通员工如想获得晋升,除工作表现优异、能力突出、态度认真以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专(包括同等学历)毕业后在公司技术级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2) 须具备一定的基层管理经验;
四、降职或降薪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或降薪:
(1)由于组织结构调整而精简人员;
(2)连续两次考核不及格者;
(3)依奖惩条例受到处罚予以降职或降薪;
(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岗位轮换后仍不胜任者或其它相关部门没有空缺职位时予以降职;
(5)因自身能力不足或健康等原因,本人申请降职者。
8、降职(降薪)的程序与审核权限
部门主管或本人填写《降职申请书》,经人事部核查,然后依各降职人员的职级呈请上级核定。降职申请批准后,降职人员应于指定日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交接。降职时,其工资由降职之日起重新核定。如果被降职员工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事部及上级申诉,未经核准前不得擅自离岗或怠工。
(1)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的降职(降薪)由总经理裁决,人事部备案;
(2)主管级的降职(降薪)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总经理核准,人事部备案;
(3)员工的降职(降薪)由其直接主管提出申请,部门经理核准,报人事部核查; 五、岗位轮换
为完善内部劳动力市场,使员工的能力得到更好地发挥,培养合格的管理人才,经本人申请或部门主管建议,在本部门或相关部门同一级别的岗位上调动。
9、岗位轮换的原则
(1)调入部门的人员需求计划通过审批;
(2)本部门(公司)的优秀员工或其知识、经历等不适合现任岗位的员工;
(3)符合调入部门岗位用人标准;
(4)工作移交清楚,调出人员所在部门工作不受影响;
(5)公司规定应轮换的岗位,按规定执行。
六、其它规定
10、员工轮换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直接主管鉴定合格后予以正式任用。
11、公司任命的调动凭任命文件可直接到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不需审批;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凭公司任命文件或经总经理批准的报告直接到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12、在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各子公司之间人员流动,需经总公司人事部、各子公司人事部及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关于对同在公司工作的亲属人员的管理规定
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使公司的各类人才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对同在公司工作的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将实行以下管理规定。
1、原则上本公司管理人员不得介绍亲属加入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如有亲属到公司应聘劳务性工作时,应主动回避,不得到招聘现场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影响人事部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1、有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原则上也不得在有直接利益关系的部门工作;
2、在职务晋升时,将以非亲属人员优先,与管理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将严格控制,如确有符合晋升条件者,在晋升时将采取以下审批措施:由员工晋升至班长级由人事部审批;由员工晋升至主管级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3、在提薪时,与直接管理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最高只能提薪到所在级别的平均水平,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4、公司鼓励管理人员的亲属离开公司,到别的公司工作或从事其它工作。
□关于采购人员任职期限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推行岗位轮换制度,使采购人员对相关工作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认识,特规定采购人员任职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工作满一年的采购人员,必须进行岗位调动,调动后仍保留原工作岗位级别。工作满一年,且业绩特别突出的采购人员,在同级岗位调动一年后,可继续担任采购员,期限仍为一年,以后不再隔年连任。
岗位调动制度
一、宗旨
1、根据人力资源开发要求及对员工绩效评价的结果,完善内部劳动力市场,给员工提供发展和锻炼机会,制定公平合理的调职制度。
二、调职种类
2、员工内部岗位调动包括晋升、降职(降薪)及岗位轮换三种;按流动方式划分为通过内部劳动力市场调配、公司任命及公司组织结构调整三种方式;按流向划分为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流动、在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流动和各子公司之间流动。
三、晋升制度
每个员工通过努力工作,以及在工作中表现的才干,都可能获得职务晋升或工资等级的提高。与此相适应,建立职务上的公平竞争机制,坚决推行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公司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客观公正的考核结果,让最有能力、最有责任心的人担负重要的职务。不拘泥于资历(学历、经验)与级别,按公司组织发展目标,依据制度性甄别程序,对有突出才干和贡献突出者实施破格晋升。但是,提倡循序渐进。除特别指明,该制度适应于晋升至G 级以上管理职务。
3、晋升资格
(1)半年绩效考核达到90%以上;
(2)晋升至主管级(含)以上职务必须有相关岗位轮换经验,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不能担任主管级以上职务;
(3)主管级(含)以上员工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大专毕业后在公司班长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或在员工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4)员工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高中(包括同等学历)毕业后在公司特殊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5)受公司行政处罚的人员半年内不能晋升。
(6)破格晋升
4、程序和方法
(1)部门主管根据部门发展计划,预测需增补的职位,根据职位空缺情况,撰写晋升申请书;
(2)人事部审核申请:
①人事部与所申请部门协商论证部门组织结构发展计划是否可行;
②调查该部门人员流动状况(离职率、新进率);
③调整各部门晋升申请。
(3)对晋升至班长级(含)以上职位,人事部须作出职位空缺报告,呈请总经理批示,该报告应包括空缺职位名称、空缺原因、空缺人员数量、候选人名单及其情况简介;
(4)人事部会同申请部门确定晋升对象。晋升至班长级(含)以上者须报总经理批准;晋升至班长级以下者须用人部门经理审批,报人事部审核、备案;
(5)办理调职手续。
5、年度综合考试
(1)年度综合考试每年度举行一次,考察员工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素质;
(2)普通员工如须晋升,必须参加相应岗位技能综合考试,并且成绩达标。
(3)条件优异的员工每年都可报名参加年度综合考试。
6、普通员工晋升资格
普通员工如想获得晋升,除工作表现优异、能力突出、态度认真以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专(包括同等学历)毕业后在公司技术级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2) 须具备一定的基层管理经验;
四、降职或降薪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或降薪:
(1)由于组织结构调整而精简人员;
(2)连续两次考核不及格者;
(3)依奖惩条例受到处罚予以降职或降薪;
(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岗位轮换后仍不胜任者或其它相关部门没有空缺职位时予以降职;
(5)因自身能力不足或健康等原因,本人申请降职者。
8、降职(降薪)的程序与审核权限
部门主管或本人填写《降职申请书》,经人事部核查,然后依各降职人员的职级呈请上级核定。降职申请批准后,降职人员应于指定日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交接。降职时,其工资由降职之日起重新核定。如果被降职员工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事部及上级申诉,未经核准前不得擅自离岗或怠工。
(1)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的降职(降薪)由总经理裁决,人事部备案;
(2)主管级的降职(降薪)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总经理核准,人事部备案;
(3)员工的降职(降薪)由其直接主管提出申请,部门经理核准,报人事部核查; 五、岗位轮换
为完善内部劳动力市场,使员工的能力得到更好地发挥,培养合格的管理人才,经本人申请或部门主管建议,在本部门或相关部门同一级别的岗位上调动。
9、岗位轮换的原则
(1)调入部门的人员需求计划通过审批;
(2)本部门(公司)的优秀员工或其知识、经历等不适合现任岗位的员工;
(3)符合调入部门岗位用人标准;
(4)工作移交清楚,调出人员所在部门工作不受影响;
(5)公司规定应轮换的岗位,按规定执行。
六、其它规定
10、员工轮换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直接主管鉴定合格后予以正式任用。
11、公司任命的调动凭任命文件可直接到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不需审批;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凭公司任命文件或经总经理批准的报告直接到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12、在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各子公司之间人员流动,需经总公司人事部、各子公司人事部及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关于对同在公司工作的亲属人员的管理规定
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使公司的各类人才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对同在公司工作的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将实行以下管理规定。
1、原则上本公司管理人员不得介绍亲属加入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如有亲属到公司应聘劳务性工作时,应主动回避,不得到招聘现场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影响人事部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1、有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原则上也不得在有直接利益关系的部门工作;
2、在职务晋升时,将以非亲属人员优先,与管理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将严格控制,如确有符合晋升条件者,在晋升时将采取以下审批措施:由员工晋升至班长级由人事部审批;由员工晋升至主管级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3、在提薪时,与直接管理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最高只能提薪到所在级别的平均水平,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4、公司鼓励管理人员的亲属离开公司,到别的公司工作或从事其它工作。
□关于采购人员任职期限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推行岗位轮换制度,使采购人员对相关工作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认识,特规定采购人员任职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工作满一年的采购人员,必须进行岗位调动,调动后仍保留原工作岗位级别。工作满一年,且业绩特别突出的采购人员,在同级岗位调动一年后,可继续担任采购员,期限仍为一年,以后不再隔年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