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ZTJ-2014-材料-10
需方单位:深圳路桥集团新扎一标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根据甲方工程进度情况将本工程材料用量的部分河沙由乙方采购,乙方要根据甲方的采购计划及时供应河沙。
二、 材料价格和数量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 将材料价格定为:送往的河沙供应价格为 60 元/m³, 规格为1.5以下的 6000 m³,含运费,此合同签订数量为 6000 m ³,预定每天材料进场800m ³。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负责向乙方提供河沙计划。
2、乙方要根据甲方计划用量及时提供河沙,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拒绝、延缓送货。
3、乙方负责将河沙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运输过程的安全及运输等费用,否则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负责赔偿。
四、 材料质量的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型号进行供货,并且要保证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业主或者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接
受,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河沙的含土量必须满足甲方实验室要求,否则如不能保证质量,乙方自动运回。
五、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收货方式以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验车方数(长*高*宽),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每1000m ³结算一次。
2、甲方将根据业主计量款拨付情况及项目部对资金情况进行支付,但在甲方未给乙方最终结算之前,甲方将分批次提供给乙方生产设备所需柴油以保证乙方及时给甲方供应合格材料以满足甲方生产需求,累计柴油不超过 升并作为材料款,且此柴油款累计7天进行结算一次。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合同期已满的;
3、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已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5、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未履行的;
6、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供货单位供应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调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则提请甲方所在的公司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超出本协议范围,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其他条款按本项目与其他签订同条款约束执行。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待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河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ZTJ-2014-材料-10
需方单位:深圳路桥集团新扎一标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根据甲方工程进度情况将本工程材料用量的部分河沙由乙方采购,乙方要根据甲方的采购计划及时供应河沙。
二、 材料价格和数量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 将材料价格定为:送往的河沙供应价格为 60 元/m³, 规格为1.5以下的 6000 m³,含运费,此合同签订数量为 6000 m ³,预定每天材料进场800m ³。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负责向乙方提供河沙计划。
2、乙方要根据甲方计划用量及时提供河沙,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拒绝、延缓送货。
3、乙方负责将河沙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运输过程的安全及运输等费用,否则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负责赔偿。
四、 材料质量的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型号进行供货,并且要保证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业主或者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接
受,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河沙的含土量必须满足甲方实验室要求,否则如不能保证质量,乙方自动运回。
五、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收货方式以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验车方数(长*高*宽),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每1000m ³结算一次。
2、甲方将根据业主计量款拨付情况及项目部对资金情况进行支付,但在甲方未给乙方最终结算之前,甲方将分批次提供给乙方生产设备所需柴油以保证乙方及时给甲方供应合格材料以满足甲方生产需求,累计柴油不超过 升并作为材料款,且此柴油款累计7天进行结算一次。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合同期已满的;
3、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已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5、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未履行的;
6、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供货单位供应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调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则提请甲方所在的公司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超出本协议范围,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其他条款按本项目与其他签订同条款约束执行。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待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