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镇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选举大会选举产生镇党代会代表 名,采取差额直选的方式进行。
三、选举由党(总)支部委员会主持,大会主持人将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以举手表决方式,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
四、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若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则就票数相等的代表候选人,再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若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要及时向天华镇党委报告,请示是否再进行选举。
五、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代表候选人,若
赞成,在其姓名右边空格内画一个“О”;若不赞成在其姓名右边空格内画一个“x”;若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者可另选他人,若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右边的空格内画一个 “О”。
六、选举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圆珠笔填写,书写符号要清楚。如选票书写标记不清,无法辨认的则作废;部分模糊不清的选票,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亲自投入票箱。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代表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填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大会设一个投票箱。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由党(总)支部从不是出席天华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党(总)支部委员会主持人的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当选的代表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九、选举中如遇本选举办法以外的情况时,由党(总)支部委员会主持人根据与会的多数党员意见处理。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天华镇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选举大会选举产生镇党代会代表 名,采取差额直选的方式进行。
三、选举由党(总)支部委员会主持,大会主持人将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以举手表决方式,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
四、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若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则就票数相等的代表候选人,再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若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要及时向天华镇党委报告,请示是否再进行选举。
五、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代表候选人,若
赞成,在其姓名右边空格内画一个“О”;若不赞成在其姓名右边空格内画一个“x”;若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者可另选他人,若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右边的空格内画一个 “О”。
六、选举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圆珠笔填写,书写符号要清楚。如选票书写标记不清,无法辨认的则作废;部分模糊不清的选票,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亲自投入票箱。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代表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填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大会设一个投票箱。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由党(总)支部从不是出席天华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党(总)支部委员会主持人的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当选的代表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九、选举中如遇本选举办法以外的情况时,由党(总)支部委员会主持人根据与会的多数党员意见处理。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