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文天教„2011‟10号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若干规定
各有关单位: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实践性教育环节,是对已进行的各个教学环节的综合、深化和扩展。各教学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努力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一、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保证基本的专业训练,培养应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满足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选题应尽可能结合专业实际和科研课题,以达到学生能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圆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之目的。
2、选题由指导教师提出,专业负责人审核,报送各系汇总审定并报送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提出明确的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和技术要求,并按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文献检索与阅读、方案论证与设计、实验与仿真、绘图、撰写报告等)并拟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
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原则上由指导教师把关,专业负责人审定。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和学生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在第七学期第十二周前完成。
二、指导老师
1、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助教(博士除外)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如因工作需要可有计划安排协助指导。学生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需聘请相当于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各系要指定教师负责联系,经常检查,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的解决。
2、为确保指导力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每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对于多人承担的课题,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
3、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应不少于5小时,每周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检查,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布臵下一周的工作要求。对于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其进展情况,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的解决。
4、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事、因病离校,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低一级,累计抽查次数不到指导教师抽查次数的1/3者,取消答辩资格(由指导教师在答辩前申报),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三、对学生要求
1、学生要有高度责任感,努力学习、虚心求教,独立工作并高质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要参阅一定新技术资料(文科学生要作一定社会调查),要勇于创新、敢于实践、注意各种能力锻炼和培养(尤其是实践和创新能力)。
3、毕业设计要有设计说明书、计算书和有关标准图纸,毕业论文要提交具有一定调查研究、论点鲜明的研究报告,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成果。
四、答辩与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要规范,要有题目、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论文的正文应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和内容、分工安排、基本思路、方案设计与分析、设计图纸、程序框图等。毕业设计(论)文不少于1.5万字。
2、毕业设计(论文)以答辩方式进行考核,各系要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小组以3~5位教师为宜。毕业设计(论文)应由答辩小组教师相互评阅(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工作),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详细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语和评分表。指导教师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所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答辩指导。评阅教师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备答辩时选用。
3、各系应在答辩前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否符合基本规范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审查不合格者,应进行修改,达到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严格答辩程序,逐个进行答辩,答辩时间由学生讲解15分钟左右,教师提问15分钟左右。答辩时既要提问设计(论文)中的关键问题,又要考查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及答辩情况给出书面评语和评分,参加小组答辩的学生成绩由各答辩小组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评分加以确定。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的评定,必须参加大组答辩 ,答辩组教师不得少于5人,参加大组答辩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推荐产生,也可在小组答辩的基础上推荐产生。学生成绩由答辩组根据答辩情况,并综合考虑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和评分加以确定。“优秀”的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
五、评优和资料保存
1、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评选、汇编工作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是指质量优秀、有独立见解和创造性、有较大实用或学术价值的成果,各专业可推荐5%左右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生本人写出2000-3000字摘要,经指各系审核后,由院教学委员会最后审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汇编形成一届毕业生优秀论文集。
2、做好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每自然班一名),由各系统一
组织评选,教务处审核后报分管院长批准。
3、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评价工作(每二年一次),以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评价,评定优、良、合格、不合格。
4、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说明书、计算书、图纸、文献阅读报告、论文)由学院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三年。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原件应交学院档案室保存,供师生查阅。
六、组织领导
1、各系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根据本专业教学要求细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之前进行工作动员。系领导要定期检查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
2、学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实际,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评价,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
七、其他方面问题规定
1、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和选题每二年更新一次[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之一]。
2、外语能力要求。每位学生参阅三篇以上外文资料,用外语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摘要。
3、计算机能力要求。以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为目标,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服务,计算机机房要充分发挥设备利用效率,尽可能满足学生上机要求。
4、调研问题。毕业设计(论文)需外出调研,搜集资料,参观学习,应在上报课题时一并提出。调研要就地就近,出省调研要从严控制。
5、设计(论文)资料(规范)。各系对设计(论文)资料进行调查、分析,所需哪些必备资料,由图书馆集中购臵,保存在学院图书馆。
6、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境建设。学院尽可能创造好的工作环境,创建优秀文明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室。
附件 1: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
附件2: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暂行
规定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处 2011年10月31日印发 录入:王仲夏 校对:黄翠
附件一: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已进行的各教学环节的综合、深化和扩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按照基本规范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作业。
一、基本规范的内容
1、论文内容基本要求:
(1)概念准确,层次清楚,内容正确,格式规范;
(2)字体工整,字迹清楚,行文流畅,无错别字;
(3)学生在做论文过程中要查阅一定数量的期刊和报告等文献资料,外文译文必须是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相关的内容,并在论文中参考引用;
(4)参考文献在论文中一定要引注,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要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GB7714-87)。
2、图纸、图表要求:
(1)图表布局合理,图面整洁,线条粗细均匀,尺寸标注规范,文字注释准确,使用工程字书写,要统一为SI制;
(2)图纸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工程要求绘制;
(3)工程图纸作为论文的附件资料,可另册装订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存档。
3、软件课题要附学生参与编制的软件开发有关文档、软硬件资料(如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测试分析报告等)和有效的程序软盘,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同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手册、译文一起存档;硬件课题对于仪器所测得的曲线等要有必要的曲线图或照片。
4、译文要求:
用词恰当,准确表达原意,行文流畅;中文译文用毕业设计(论文)用纸书写,译文和外文原文装订成册,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上交,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的一部分。
5、论文书写和字数要求:
论文用A4纸打印,论文不少于1.5万字。
6、论文装订顺序: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中文摘要(不少于400字);
(3)外文摘要;
(4)目录;
(5)正文;
(6)参考文献;
(7)附图、附录。
二、基本规范的执行
1、各系应在答辩前对学生论文是否符合基本规范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审查不合格者,应进行修改,达到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
2、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论文的基本规范由各系负责在其答辩前进行审查,要求同校内一样。
3、学生提交的论文应是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并装订好的论文,否则答辩小组有权不给其参加答辩。
附件二:
文天学院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 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允许部分学生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
文)。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范我校本科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格条件
本科生申请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学生原则上必须已取得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分;
2. 学生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意向书,或学院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了联合指导协议;
3. 校外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并能提供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条件。
二、申请程序
1. 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材料,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书》,并由校外指导教师及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
2.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须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课题名称、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校外指导教师的资质、设计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须为其配备校内的指导教师,负责督促、检查、落实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3. 校内指导教师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4. 学生所在专业的系主任、学院分管教学的负责人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在学院备案后方可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三、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具体要求
1. 校外单位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毕业设计环境,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并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2. 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与校内相同(具体要求见《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基本规范》),工作进度应与校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同步。如果学生未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导致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无法毕业,责任自负。
3. 学生离校前学院必须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在校外工作其间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形象;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工作;定期向校内、校外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在外期间的人身安全。
4. 学生必须在校内选题流程结束后方能外出做毕业设计(论文)。
5. 学生应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及进度安排执行,经常与校外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接受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并至少每周登陆一次“文天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网址:
http://jwc.hhuwtian.edu.cn/jwxtorder.asp)填写周进展情况记录,并按时填写中期报告,否则毕业答辩时,将视具体情况扣减答辩成绩,直至不及格。
6. 校内指导教师须定期登陆“文天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周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指导,填写指导日志。
7. 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做好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并适时与校内指导教师沟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完成情况。
8. 校外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在学生返校前,必须完成对论文的评阅和评分工作。
9. 学生必须在答辩前四周登陆“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网址:
http://jwc.hhuwtian.edu.cn/jwxtorder.asp)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并回到学校,在校内指导教师完成对其论文的评阅并获得答辩资格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评定在学校进行。
10. 毕业设计(论文)凡涉及到指导单位的技术机密或商业机密,学生、校内指导教师及所在系部应做好保密工作。
四、其它
1. 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按照学生数划拨到各系,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发生的费用,学校不再另拨经费。学生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各系、学生本人同校外单位协商解决。
2. 校内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及校内、外指导教师酬金分配比例由学院自行决定。
3. 本规定中未涵盖的内容遵照《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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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文天教„2011‟10号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若干规定
各有关单位: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实践性教育环节,是对已进行的各个教学环节的综合、深化和扩展。各教学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努力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一、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保证基本的专业训练,培养应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满足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选题应尽可能结合专业实际和科研课题,以达到学生能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圆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之目的。
2、选题由指导教师提出,专业负责人审核,报送各系汇总审定并报送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提出明确的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和技术要求,并按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文献检索与阅读、方案论证与设计、实验与仿真、绘图、撰写报告等)并拟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
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原则上由指导教师把关,专业负责人审定。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和学生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在第七学期第十二周前完成。
二、指导老师
1、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助教(博士除外)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如因工作需要可有计划安排协助指导。学生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需聘请相当于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各系要指定教师负责联系,经常检查,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的解决。
2、为确保指导力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每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对于多人承担的课题,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
3、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应不少于5小时,每周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检查,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布臵下一周的工作要求。对于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其进展情况,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的解决。
4、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事、因病离校,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低一级,累计抽查次数不到指导教师抽查次数的1/3者,取消答辩资格(由指导教师在答辩前申报),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三、对学生要求
1、学生要有高度责任感,努力学习、虚心求教,独立工作并高质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要参阅一定新技术资料(文科学生要作一定社会调查),要勇于创新、敢于实践、注意各种能力锻炼和培养(尤其是实践和创新能力)。
3、毕业设计要有设计说明书、计算书和有关标准图纸,毕业论文要提交具有一定调查研究、论点鲜明的研究报告,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成果。
四、答辩与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要规范,要有题目、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论文的正文应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和内容、分工安排、基本思路、方案设计与分析、设计图纸、程序框图等。毕业设计(论)文不少于1.5万字。
2、毕业设计(论文)以答辩方式进行考核,各系要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小组以3~5位教师为宜。毕业设计(论文)应由答辩小组教师相互评阅(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工作),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详细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语和评分表。指导教师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所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答辩指导。评阅教师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备答辩时选用。
3、各系应在答辩前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否符合基本规范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审查不合格者,应进行修改,达到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严格答辩程序,逐个进行答辩,答辩时间由学生讲解15分钟左右,教师提问15分钟左右。答辩时既要提问设计(论文)中的关键问题,又要考查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及答辩情况给出书面评语和评分,参加小组答辩的学生成绩由各答辩小组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评分加以确定。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的评定,必须参加大组答辩 ,答辩组教师不得少于5人,参加大组答辩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推荐产生,也可在小组答辩的基础上推荐产生。学生成绩由答辩组根据答辩情况,并综合考虑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和评分加以确定。“优秀”的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
五、评优和资料保存
1、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评选、汇编工作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是指质量优秀、有独立见解和创造性、有较大实用或学术价值的成果,各专业可推荐5%左右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学生本人写出2000-3000字摘要,经指各系审核后,由院教学委员会最后审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汇编形成一届毕业生优秀论文集。
2、做好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每自然班一名),由各系统一
组织评选,教务处审核后报分管院长批准。
3、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评价工作(每二年一次),以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评价,评定优、良、合格、不合格。
4、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说明书、计算书、图纸、文献阅读报告、论文)由学院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三年。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原件应交学院档案室保存,供师生查阅。
六、组织领导
1、各系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根据本专业教学要求细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之前进行工作动员。系领导要定期检查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
2、学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实际,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评价,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
七、其他方面问题规定
1、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和选题每二年更新一次[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之一]。
2、外语能力要求。每位学生参阅三篇以上外文资料,用外语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摘要。
3、计算机能力要求。以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为目标,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服务,计算机机房要充分发挥设备利用效率,尽可能满足学生上机要求。
4、调研问题。毕业设计(论文)需外出调研,搜集资料,参观学习,应在上报课题时一并提出。调研要就地就近,出省调研要从严控制。
5、设计(论文)资料(规范)。各系对设计(论文)资料进行调查、分析,所需哪些必备资料,由图书馆集中购臵,保存在学院图书馆。
6、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境建设。学院尽可能创造好的工作环境,创建优秀文明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室。
附件 1: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
附件2: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暂行
规定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教务处 2011年10月31日印发 录入:王仲夏 校对:黄翠
附件一: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已进行的各教学环节的综合、深化和扩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按照基本规范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作业。
一、基本规范的内容
1、论文内容基本要求:
(1)概念准确,层次清楚,内容正确,格式规范;
(2)字体工整,字迹清楚,行文流畅,无错别字;
(3)学生在做论文过程中要查阅一定数量的期刊和报告等文献资料,外文译文必须是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相关的内容,并在论文中参考引用;
(4)参考文献在论文中一定要引注,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要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GB7714-87)。
2、图纸、图表要求:
(1)图表布局合理,图面整洁,线条粗细均匀,尺寸标注规范,文字注释准确,使用工程字书写,要统一为SI制;
(2)图纸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工程要求绘制;
(3)工程图纸作为论文的附件资料,可另册装订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存档。
3、软件课题要附学生参与编制的软件开发有关文档、软硬件资料(如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测试分析报告等)和有效的程序软盘,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同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手册、译文一起存档;硬件课题对于仪器所测得的曲线等要有必要的曲线图或照片。
4、译文要求:
用词恰当,准确表达原意,行文流畅;中文译文用毕业设计(论文)用纸书写,译文和外文原文装订成册,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上交,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的一部分。
5、论文书写和字数要求:
论文用A4纸打印,论文不少于1.5万字。
6、论文装订顺序: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中文摘要(不少于400字);
(3)外文摘要;
(4)目录;
(5)正文;
(6)参考文献;
(7)附图、附录。
二、基本规范的执行
1、各系应在答辩前对学生论文是否符合基本规范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审查不合格者,应进行修改,达到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
2、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论文的基本规范由各系负责在其答辩前进行审查,要求同校内一样。
3、学生提交的论文应是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并装订好的论文,否则答辩小组有权不给其参加答辩。
附件二:
文天学院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 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允许部分学生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
文)。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范我校本科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格条件
本科生申请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学生原则上必须已取得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分;
2. 学生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意向书,或学院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了联合指导协议;
3. 校外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并能提供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条件。
二、申请程序
1. 学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材料,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书》,并由校外指导教师及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
2.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须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课题名称、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校外指导教师的资质、设计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须为其配备校内的指导教师,负责督促、检查、落实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3. 校内指导教师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4. 学生所在专业的系主任、学院分管教学的负责人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在学院备案后方可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三、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具体要求
1. 校外单位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毕业设计环境,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并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2. 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与校内相同(具体要求见《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基本规范》),工作进度应与校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同步。如果学生未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导致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无法毕业,责任自负。
3. 学生离校前学院必须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在校外工作其间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形象;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工作;定期向校内、校外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在外期间的人身安全。
4. 学生必须在校内选题流程结束后方能外出做毕业设计(论文)。
5. 学生应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及进度安排执行,经常与校外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接受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并至少每周登陆一次“文天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网址:
http://jwc.hhuwtian.edu.cn/jwxtorder.asp)填写周进展情况记录,并按时填写中期报告,否则毕业答辩时,将视具体情况扣减答辩成绩,直至不及格。
6. 校内指导教师须定期登陆“文天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周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指导,填写指导日志。
7. 校外指导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做好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并适时与校内指导教师沟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完成情况。
8. 校外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在学生返校前,必须完成对论文的评阅和评分工作。
9. 学生必须在答辩前四周登陆“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网址:
http://jwc.hhuwtian.edu.cn/jwxtorder.asp)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并回到学校,在校内指导教师完成对其论文的评阅并获得答辩资格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评定在学校进行。
10. 毕业设计(论文)凡涉及到指导单位的技术机密或商业机密,学生、校内指导教师及所在系部应做好保密工作。
四、其它
1. 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按照学生数划拨到各系,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发生的费用,学校不再另拨经费。学生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各系、学生本人同校外单位协商解决。
2. 校内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及校内、外指导教师酬金分配比例由学院自行决定。
3. 本规定中未涵盖的内容遵照《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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