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俑作为我国古代社会丧葬礼仪中的一种典型存在,功能性是其产生的决定性因素。它作为明器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被赋予了重要的功能价值。正是这种独一无二的功能,促成了墓俑的发展。汉代时期是墓俑发展的蓬勃时期,这一方面取决于汉代丧葬观念和习俗的催生;另一方面则在于汉代墓俑在丧葬中所具有的功能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决定和促成了墓俑的蓬勃发展。事物的功能性往往会对事物的造型产生重要的影响,甚至决定事物的造型风格。汉代墓俑的功能具体是什么?它的重要性体现在什么地方呢?墓俑的存在缘于其功能性。当将汉代墓俑作为一种造型艺术的雕塑来考量时,其功能性对于它的造型特点和风格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
一、汉代墓俑的功能
1.墓俑的产生
论及汉代墓俑的功能,必然要探究墓俑作为一种功能性的存在它是如何产生的?巫鸿在其所著的《礼仪中的美术》一书的《说俑》中写到:“孔子在墓俑和人殉之间所做的联系导致了一个理论的产生,即认为俑的发明是为了替代丧葬礼仪中所使用的真人殉葬。这一理论最先在《孟子》和《礼记》等儒家经典的注疏文字中概括地提出,基本上得到了现代考古的支持。”指出了汉代墓俑是为了替代真人殉葬而产生的。
在古代,人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贺西林在其所著的《古墓丹青——汉代墓室壁画的发现与研究》一书中说:“在早期的中国思想和信仰中,灵魂也是作为人的一种精神存在,这种精神要素通常被看成是气。……先秦两汉的人们不仅认为灵魂存在于活人身体内,主导着人的生命和思想,同时还相信灵魂是不朽的,它不随肉体的死亡而消失。”1所以,现世的贵族希望自己死后他的灵魂能够如生前一样得到照顾,于是就屠杀大量的活人进行殉葬。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这种残忍的行为越来越遭到人们的反对。比如孔子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于是,一种用陶土仿制的人偶逐渐取代了真人,扮演着真人殉葬的角色。这种偶人就是墓俑。《说文解字》中曰:“俑,偶人也。”
2.汉代墓俑的功能与发展
在反对真人殉葬的促使下,墓俑这种附有特殊职能的事物产生了。从最初的几个到后来的千军万马;从真人大小到后来的尺寸不一;从形式的相对单调到千姿百态,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特别是汉代墓俑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形式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和水平。而这种发展也是其在社会存在中所具有的功能性的促进和体现。那时人们在“事死如事生”的观念驱使下,崇尚厚葬。《盐铁论》中记曰:“厚资多藏,器用如生人”。是典型的写照。墓俑作为真人殉葬的替代品,它的发展也会随着这种厚葬之风的盛行而大力发展。墓俑具有的这种替代的功能,从死者的角度来衡量,陪葬的俑越多,死去的灵魂就会越能够得到很好的照顾。从生者的角度来考虑,也就是指为死者举办丧葬仪式的人(主要为死者的至亲),墓俑的大量使用,能够达成其的心意和意愿。众所周知,汉代厚葬之风盛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汉代社会对于孝悌观念的推行。汉代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作为儒家鼻祖的孔子得到了很高的礼遇。孔子教弟子的第一件事便是:“入则孝,出则悌。”2其理想就是构建一个仁爱的社会。而要达到这个理想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使人知孝悌。这种观念在儒家作为统治思想的汉代得到了空前强化。汉代统治阶层大力提倡孝悌,除了高祖和世祖之外,从惠帝始皆以“孝”字为谥号。而且,为了褒奖孝悌之行,在国内实行“举孝廉”制度。此外,还从文化上大力推行孝悌观念,将《孝经》增补为七经,成为全社会通行的教科书,皇帝也不例外。可见孝悌思想在汉代社会的重要性。同时,由于将孝悌行为的优劣与人的仕途挂钩,促使了这种观念的发挥。为死后的先人进行厚葬就是其中的重要表现之一。正如刘宗超博士所言:“‘孝’是丧葬礼俗的理论核心和指导思想”,3所以厚葬正是对于孝悌的体现和执行。厚葬是“察孝廉”的重要条件。厚葬体现了孝悌,厚葬的一切程序和器物都是为了传达孝悌的思想而设立,墓俑也不例外。虽然,这些俑不是真正的人和动物,但是汉代人相信在冥界所构建的这个世界,那些俑像雕塑所替代的奴婢和侍从等都是能够在冥界行使像他们在阳间一样的功能的。也正是由于有了这样的功能,墓俑才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二、汉代墓俑功能实现的理论基础
墓俑的产生是由于其能够代替真人殉葬。在先秦时期的观念里,人的灵魂死后不灭,所以杀死现实的活人,他们的灵魂就能够在冥界继续为墓主人服务,从而实现殉葬的目的。但是,当活人殉葬被废除后,墓俑作为一种替代的物品它是否能够实现活人所具有的功能呢?活人是有生命、有灵魂的。而墓俑这种用泥巴烧制而成的假人,是没有生命和灵魂的。用他来代替真人从而实现陪葬的目的和做法,显然在古代是被认可的。那么为什么这种假人能够替代真人来实现真人所具有的功能呢?这样做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呢?回答这些问题就要了解汉代和汉代之前人们普遍存在的认知观念。
1.“气”化万物的世界观
在先秦时期,存在着一种重要的解释世界本源和万事万物生成的理论,这种理论就是“气化论”。所谓“气化论”就是以“气”这一概念作为宇宙万物的“元”概念来论述各类事物的言论。例如:《管子·内业》曰:“凡物之精,比则为生,下生物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神;藏于胸中,谓之圣人。是故此气,杲乎如登于天,杳乎如入于渊,淖乎如在于海,卒乎如在于已。是故此气也,不可止以力,而可安以德;不可呼以声,而可迎以意,敬守勿失,是谓成德。德成而智出,万物毕得。”4《庄子·大宗师》曰:“彼方且与造物者为人,而游乎天地之一气……假于异物,托于同体。”5《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天地感,而万物化生”。6都指出万物为气所化生。
到了汉代这种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影响广泛。当时,气一元论被广泛认同。人们认为元气分为阴阳,阴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阴气化生了事物的形体,阳气化生了事物的精神。不同性类的气化生的事物也不同。例如,《淮南子·天文训》曰:“天坠未形,冯冯翼翼,洞洞渥渥,故曰太昭。道始于虚霩,虚霩生宇宙,宇宙生气。气有涯垠,清阳者博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7《春秋繁露·五行相生》中云:“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8《公羊解诂》曰:“变一为元,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10《论衡·感虚篇》曰:“天主施气,地主产物。”9《淮南子·主术训》曰:“天气为魂,地气为魄。”11这些都指出了万物为阴阳二气所化生。《淮南子·精神训》曰:“夫精神者,所受于天也;而形体者,所禀于地也。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背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12指出了阴气化生了事物的形体,阳气化生了事物的精神。《淮南子·地形训》曰:“土地各以其类生,是故山气多男,泽气多女,障气多喑,风气多聋,林气多癃,木气多伛,岸下气多肿,石气多力,险阻气多瘿,暑气多夭,寒气多寿,谷气多,秋气多狂,衍气多仁,陵气多贪……皆象其气,皆应其类。”13指出了不同的性类的气化生的事物也不同。 那么,气一元论的广泛认同,就指出了万事万物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气。从而使得真正的活人和泥做的墓俑在本质上成为了一致。其所有的差异只是化生的气的气性不同而已。但是,本质的相同,也不能说明他们就能够替换,这还需要进一步的理论建构。
2.“气感取象”的用象方式
气一元论并不能说明墓俑就能够实现真人所具有的功能。墓俑能够代替真人殉葬,实现真人所具有的功能,这主要是因为,在当时流行一种以气化论为基础的用象方式,这种用象方式就是“气感取象”。所谓用象方式,就是运用一种物象来代替另一种物象的方式。东汉王充在《论衡·乱龙篇》中列举了这方面的大量事例。例如:“董仲舒申《春秋》之雩,设土龙以招雨”14如:“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人,秉耒把锄;或立土牛,未必能耕也。顺气应时,示率下也。”15如:“礼,宗庙之主。以木为之,长尺二寸,以象先祖。”16“金翁叔,休屠王之太子也,与父俱来降汉。父道死,与母俱来,拜为骑都尉。母死,武帝图其母于甘泉殿上,署曰‘休屠王焉提。’翁叔从上上甘泉,拜谒起立,向之泣涕沾襟,久乃去。”17“孝武皇帝幸李夫人,夫人死,思见其形。道士以术为李夫人,夫人步入殿门,武帝望见,知其非也,然犹感动,喜乐近之。”18等这些例子中,虽然所涉及的仪式、事件,每个事物所具有的作用都不相同,但它们却在一点上是相同的,都是用假的事物来替代真的事物以实现真的事物所具有的功能。这里用的土龙、土人、木人等物象和墓俑实质上是一致的。
但是,上面的事例只是说明了当时存在这样的用象方式,却没有回答为什么在汉代人们坚信这种用假的物象能够代替真的物象来实现真的物象所具有的功能的原因,也就是说,这种用象方式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呢?这样的问题,王充做了充分的解释。《论衡·乱龙篇》中曰:“设土龙以招雨,其意以云龙相致。《易》曰:‘云从龙,风从虎。’以类求之,故设土龙,阴阳从类,云雨自至。”19指出这样做是以“以类求之”。“夫图画,非母之实身也,因见形象,涕泣辄下,思亲气感,不待实然也”20指出望图思亲的原因是“思亲气感”。“使云雨之气如武帝之心,虽知土龙非真,然犹爱好感起而来。”21指出观影而泣是由于气的感动。其他的原因也都与土龙致雨的道理一样。综合起来,可以看出这些假的物象之所以能够实现人们的愿望或寄托人们的意愿是因为这些物象能够与人们进行气类的交流。
那么什么是气感?气感的作用是什么呢?什么样的事物才能够实现气感呢?汉代社会,在一元论的认知基础上人们认为世间万物为气所化生,气是万物的永恒态,也是物与物之间的连接态。正如刘成纪先生所指出的:“显然,如果认定身体是天地阴阳之气的凝聚,那么不但人与自然是同性同体的,而且微末的身体也借此打通了与外部世界的联系。”22这样它们就会因具有一种共有的实质而能够进行同气类的相互感动和感应。例如:《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云:“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如马鸣则马应之,牛鸣则牛应之。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故以类相召也。”23《淮南子·览冥训》曰:“故东风至而酒湛溢,蚕珥丝而商弦绝,或感之也;画随灰而月运阙,鲸鱼死而彗星出,或动之也。故圣人在位,怀道而不言,泽及万民;君臣乖心,则背谲见于天,神气想应征矣。故山云草莽,水云鱼鳞,旱云烟火,涔云波水,各象其形类,所以感之”24。《潜夫论·叙录》曰“人天情通,气感相和”25
在气类事物能够相感的认知促使下,汉代产生了以此原理进行的气类相推认知方式,达到对事物的推类认知。也就是依据气类相感的原理将具有同样性类的气的不同事物由此推及彼,由彼推及此的串联起来,从而实现对那些不易认知的事物的认知。例如:《淮南子·天文训》云:“毛羽者,飞行之类也,故属于阳;介鳞者,蛰伏之类也,故属于阴。……火上荨,水下流;故鸟飞而高,鱼动而下。物类相动,本标相应。故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方诸见月则津而为水;虎啸而谷风至,龙举而景云属,麒麟斗而日月食,鲸鱼死而彗星出,蚕珥丝而商弦绝。”26
而且,在这个推类的过程中,依据推类取象的方式来获取同一气的事物的可感知的形象,用这种形象来譬喻所要认知的事物,从而使混于一气的事物形象可感,达到认知的目的。正如《淮南子·要略》所云的:“物之可以喻意象形者,乃以穿通窘滞,决渎壅塞,引人之意,系之无极,乃以明物类之感,同气之应,阴阳之合,形埒之朕,所以令人远观博见者也。”27那时这样的事例很多,比如《淮南子·谬称》云:“……假象取藕,以相譬喻,断短为节,应其小,所以曲说攻论,应感而不匮者也”28。《白虎通·乡射》曰:“天子所以亲射何?助阳气达万物也。春,阳气微弱,恐物有窒塞不能自达者。夫射,自内发外,贯坚入刚,象物之生,故以射达之也”。29等等。
3.汉代用象方式的特点
前面提到的那些土龙、土人、土牛、木质祖先、木鱼等都是这种“气感取象”方式具体体现。汉代墓俑的使用与这些物象在性质上是一致的,所以它也是这种方式的体现。也正是这样才能解释汉代墓俑缘何能够使人们相信其具有能够实现替代的能力。但是这些土龙、土人、土牛及墓俑与真实的物象不具有同一性气的性质。而且,还在比例和形状上与它们所替代的真实事物有差距。依据气感的原理这些物象不可能与所要通感的事物进行气类相感。那么汉代人为何还会运用它们来替代呢?王充做了充分的论证。《论衡·乱龙篇》中曰:“董仲舒申《春秋》之雩……云雨自至。儒者或问曰:夫《易》言‘云从龙’者,谓真龙也,岂谓土哉?……《易》又曰:‘风从虎’,谓虎啸而谷风至也。风之与虎,亦同气类。设为土虎,置之谷中,风能至乎?夫土虎不能而致风,土龙安能而致雨?古者畜龙,乘车驾龙,故有豢龙氏、御龙氏。夏后之庭,二龙常在,季年夏衰,二龙低伏。真龙在地,犹无云雨,况伪象乎?……顿牟掇芥,磁石引针,皆以其真是,不假他类。他类肖似,不能掇取者,何也?气性异殊,不能相感动也。……曰:夫以非真难,是也;不以象类说,非也。夫东风至,酒淇溢;鲸鱼死;彗星出,天道自然,非人事也。事与彼云龙相从,同一实也。” 在这里王充认为气类相感在于天道自然,不为人事常理所能解说,事物与云龙一般神秘难知,人以气类相推所得的象也只能是其象类,不可能得其真是。从而也指出了汉代用象的特性,即只求象类不必真是。 三、汉代墓俑功能对墓俑造型的影响
综合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在气一元论的基础上,汉代人坚信通过气感取象的方式获取的物象能够与它所替代的物象相互感应和感动,从而实现他所替代的物象所具有的功能。运用土龙可以替代真龙求雨。同理,运用墓俑也就能够实现真人所具有的功能,从而达到为墓主人服务的目的。由此墓俑才得以实现其替代的功能。
同时,汉代墓俑对于事物的替代不是一一对应的替代,“它们(墓俑)所‘取代’的是某些被认为在死者来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般性社会类型。不同墓俑的穿着及所伴随的家具、乐器和日用器具进一步强调它们的这种象征功能。这些物件或是真的或是代用品,协助墓俑完成他们所派定的角色”30。 这种对于某一类型的事物的替代,反映在墓俑造型上,就会使得墓俑的造型不必追求对于某个个体形象的具体表现,而是注重对于某一类型的人的基本特征的表达,追求这一群体性的共有的造型特点的相像。这也就是为什么汉代墓俑里存在大量的造型基本一致的形象。例如说唱俑。(图1、2、3、4)
同时,汉代气感取象的用象方式的特点是只求象类不必真是。也就是说所用来替代真实事物的物象只要和其所替代物象在类型上相像,不必非得是这件事物本身,也可以实现这件事物所具有的通感功能。所以,用泥巴、木头或者青铜制作的墓俑,虽不是真的活人,但其与活人相像,其也可以代替活人实现活人具有的功能。而且,这种要求是只要替代用的物象与原物象象类即可。这就会使得一般墓俑在造型制作上可以摆脱具体的事物的造型束缚,从而去强调那种感觉上的象类。(图5、6、7、8)从而使得每一类的形象所具有的典型特征的造型特点和神情风貌得到强调和夸张,而那些不能凸显这类群体特点的个体差异和细节被削弱和概括。这是人们认知和辨识事物类型的一般规律造成的。也正是在象类要求的促使下,汉代对墓俑造型的处理形成既有非常接近真实事物造型的风格,也有与真实事物造型有较大差异的风格。但总体而言,这种象类要求下的造型处理虽然是对真实事物造型的仿照,但方式和要求却不同于西方的写实,而是具有一种意向性特征。
注释
1 贺西林:《古墓丹青——汉代墓室壁画的发现与研究》,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116~117页。
2 刘琦译评:《论语》,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3 同上
4 同上
5 同上
6 同上
7 [汉]刘安:《淮南鸿烈解》,卷三,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3页。
8 苏輿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卷十三,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362页。
9 [汉]何休撰、[唐]陆德明义:《春秋公羊传解诂十二卷》,卷一,扬州,清道光四年扬州汪氏问礼堂刻本,故宫博物院图书馆藏,第1页。
10 黄晖撰:《论衡校释》,卷五,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52页。
11 同上
12 [汉]刘安:《淮南鸿烈解》,卷七,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12页。
13 同上,卷四,第129页。
14 黄晖撰:《论衡校释》,卷16,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693页。
15 同上,第702页。
16 同上,第703页。
17 同上,第701页。
18 同上,第702页。
19 黄晖撰:《论衡校释》,卷16,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693~694页。
20 同上,第701页。
21 同上,第702页。
22 刘成纪:《形而下的不朽——汉代身体美学考论》,导言,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2页。
23 苏輿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卷13,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358~359页。
24 同上,卷6,第192页。
25 [汉]王符著、[清]汪继培笺、彭铎校正:《潜夫论笺校正》,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480页。
26 同③,卷3,第74~75页。
27 [汉]刘安:《淮南鸿烈解》,卷21,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26~837页。
28 同上,卷21,第828页。
29 班固等撰:《白虎通》,卷2下,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北京新一版,第122页。
30 [美]巫鸿著,郑岩、王睿编,郑岩等译:《礼仪中的美术》,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592页。
图注
1 说唱俑 东汉 马家山出土
2 说唱俑 东汉 四川天迥山出土
3 说唱俑 东汉 洋子山出土
4 说唱俑 东汉 私人收藏
5 耕大奴 西汉 凤凰山出土
6 七盘舞女佣 东汉 七里河出土
7 木马 西汉 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出土
8 绕襟衣舞俑 西汉 山东狮子山出土
墓俑作为我国古代社会丧葬礼仪中的一种典型存在,功能性是其产生的决定性因素。它作为明器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被赋予了重要的功能价值。正是这种独一无二的功能,促成了墓俑的发展。汉代时期是墓俑发展的蓬勃时期,这一方面取决于汉代丧葬观念和习俗的催生;另一方面则在于汉代墓俑在丧葬中所具有的功能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决定和促成了墓俑的蓬勃发展。事物的功能性往往会对事物的造型产生重要的影响,甚至决定事物的造型风格。汉代墓俑的功能具体是什么?它的重要性体现在什么地方呢?墓俑的存在缘于其功能性。当将汉代墓俑作为一种造型艺术的雕塑来考量时,其功能性对于它的造型特点和风格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
一、汉代墓俑的功能
1.墓俑的产生
论及汉代墓俑的功能,必然要探究墓俑作为一种功能性的存在它是如何产生的?巫鸿在其所著的《礼仪中的美术》一书的《说俑》中写到:“孔子在墓俑和人殉之间所做的联系导致了一个理论的产生,即认为俑的发明是为了替代丧葬礼仪中所使用的真人殉葬。这一理论最先在《孟子》和《礼记》等儒家经典的注疏文字中概括地提出,基本上得到了现代考古的支持。”指出了汉代墓俑是为了替代真人殉葬而产生的。
在古代,人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贺西林在其所著的《古墓丹青——汉代墓室壁画的发现与研究》一书中说:“在早期的中国思想和信仰中,灵魂也是作为人的一种精神存在,这种精神要素通常被看成是气。……先秦两汉的人们不仅认为灵魂存在于活人身体内,主导着人的生命和思想,同时还相信灵魂是不朽的,它不随肉体的死亡而消失。”1所以,现世的贵族希望自己死后他的灵魂能够如生前一样得到照顾,于是就屠杀大量的活人进行殉葬。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这种残忍的行为越来越遭到人们的反对。比如孔子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于是,一种用陶土仿制的人偶逐渐取代了真人,扮演着真人殉葬的角色。这种偶人就是墓俑。《说文解字》中曰:“俑,偶人也。”
2.汉代墓俑的功能与发展
在反对真人殉葬的促使下,墓俑这种附有特殊职能的事物产生了。从最初的几个到后来的千军万马;从真人大小到后来的尺寸不一;从形式的相对单调到千姿百态,取得了巨大的发展。特别是汉代墓俑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形式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和水平。而这种发展也是其在社会存在中所具有的功能性的促进和体现。那时人们在“事死如事生”的观念驱使下,崇尚厚葬。《盐铁论》中记曰:“厚资多藏,器用如生人”。是典型的写照。墓俑作为真人殉葬的替代品,它的发展也会随着这种厚葬之风的盛行而大力发展。墓俑具有的这种替代的功能,从死者的角度来衡量,陪葬的俑越多,死去的灵魂就会越能够得到很好的照顾。从生者的角度来考虑,也就是指为死者举办丧葬仪式的人(主要为死者的至亲),墓俑的大量使用,能够达成其的心意和意愿。众所周知,汉代厚葬之风盛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汉代社会对于孝悌观念的推行。汉代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作为儒家鼻祖的孔子得到了很高的礼遇。孔子教弟子的第一件事便是:“入则孝,出则悌。”2其理想就是构建一个仁爱的社会。而要达到这个理想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使人知孝悌。这种观念在儒家作为统治思想的汉代得到了空前强化。汉代统治阶层大力提倡孝悌,除了高祖和世祖之外,从惠帝始皆以“孝”字为谥号。而且,为了褒奖孝悌之行,在国内实行“举孝廉”制度。此外,还从文化上大力推行孝悌观念,将《孝经》增补为七经,成为全社会通行的教科书,皇帝也不例外。可见孝悌思想在汉代社会的重要性。同时,由于将孝悌行为的优劣与人的仕途挂钩,促使了这种观念的发挥。为死后的先人进行厚葬就是其中的重要表现之一。正如刘宗超博士所言:“‘孝’是丧葬礼俗的理论核心和指导思想”,3所以厚葬正是对于孝悌的体现和执行。厚葬是“察孝廉”的重要条件。厚葬体现了孝悌,厚葬的一切程序和器物都是为了传达孝悌的思想而设立,墓俑也不例外。虽然,这些俑不是真正的人和动物,但是汉代人相信在冥界所构建的这个世界,那些俑像雕塑所替代的奴婢和侍从等都是能够在冥界行使像他们在阳间一样的功能的。也正是由于有了这样的功能,墓俑才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二、汉代墓俑功能实现的理论基础
墓俑的产生是由于其能够代替真人殉葬。在先秦时期的观念里,人的灵魂死后不灭,所以杀死现实的活人,他们的灵魂就能够在冥界继续为墓主人服务,从而实现殉葬的目的。但是,当活人殉葬被废除后,墓俑作为一种替代的物品它是否能够实现活人所具有的功能呢?活人是有生命、有灵魂的。而墓俑这种用泥巴烧制而成的假人,是没有生命和灵魂的。用他来代替真人从而实现陪葬的目的和做法,显然在古代是被认可的。那么为什么这种假人能够替代真人来实现真人所具有的功能呢?这样做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呢?回答这些问题就要了解汉代和汉代之前人们普遍存在的认知观念。
1.“气”化万物的世界观
在先秦时期,存在着一种重要的解释世界本源和万事万物生成的理论,这种理论就是“气化论”。所谓“气化论”就是以“气”这一概念作为宇宙万物的“元”概念来论述各类事物的言论。例如:《管子·内业》曰:“凡物之精,比则为生,下生物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神;藏于胸中,谓之圣人。是故此气,杲乎如登于天,杳乎如入于渊,淖乎如在于海,卒乎如在于已。是故此气也,不可止以力,而可安以德;不可呼以声,而可迎以意,敬守勿失,是谓成德。德成而智出,万物毕得。”4《庄子·大宗师》曰:“彼方且与造物者为人,而游乎天地之一气……假于异物,托于同体。”5《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天地感,而万物化生”。6都指出万物为气所化生。
到了汉代这种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影响广泛。当时,气一元论被广泛认同。人们认为元气分为阴阳,阴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阴气化生了事物的形体,阳气化生了事物的精神。不同性类的气化生的事物也不同。例如,《淮南子·天文训》曰:“天坠未形,冯冯翼翼,洞洞渥渥,故曰太昭。道始于虚霩,虚霩生宇宙,宇宙生气。气有涯垠,清阳者博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7《春秋繁露·五行相生》中云:“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8《公羊解诂》曰:“变一为元,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10《论衡·感虚篇》曰:“天主施气,地主产物。”9《淮南子·主术训》曰:“天气为魂,地气为魄。”11这些都指出了万物为阴阳二气所化生。《淮南子·精神训》曰:“夫精神者,所受于天也;而形体者,所禀于地也。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背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12指出了阴气化生了事物的形体,阳气化生了事物的精神。《淮南子·地形训》曰:“土地各以其类生,是故山气多男,泽气多女,障气多喑,风气多聋,林气多癃,木气多伛,岸下气多肿,石气多力,险阻气多瘿,暑气多夭,寒气多寿,谷气多,秋气多狂,衍气多仁,陵气多贪……皆象其气,皆应其类。”13指出了不同的性类的气化生的事物也不同。 那么,气一元论的广泛认同,就指出了万事万物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气。从而使得真正的活人和泥做的墓俑在本质上成为了一致。其所有的差异只是化生的气的气性不同而已。但是,本质的相同,也不能说明他们就能够替换,这还需要进一步的理论建构。
2.“气感取象”的用象方式
气一元论并不能说明墓俑就能够实现真人所具有的功能。墓俑能够代替真人殉葬,实现真人所具有的功能,这主要是因为,在当时流行一种以气化论为基础的用象方式,这种用象方式就是“气感取象”。所谓用象方式,就是运用一种物象来代替另一种物象的方式。东汉王充在《论衡·乱龙篇》中列举了这方面的大量事例。例如:“董仲舒申《春秋》之雩,设土龙以招雨”14如:“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人,秉耒把锄;或立土牛,未必能耕也。顺气应时,示率下也。”15如:“礼,宗庙之主。以木为之,长尺二寸,以象先祖。”16“金翁叔,休屠王之太子也,与父俱来降汉。父道死,与母俱来,拜为骑都尉。母死,武帝图其母于甘泉殿上,署曰‘休屠王焉提。’翁叔从上上甘泉,拜谒起立,向之泣涕沾襟,久乃去。”17“孝武皇帝幸李夫人,夫人死,思见其形。道士以术为李夫人,夫人步入殿门,武帝望见,知其非也,然犹感动,喜乐近之。”18等这些例子中,虽然所涉及的仪式、事件,每个事物所具有的作用都不相同,但它们却在一点上是相同的,都是用假的事物来替代真的事物以实现真的事物所具有的功能。这里用的土龙、土人、木人等物象和墓俑实质上是一致的。
但是,上面的事例只是说明了当时存在这样的用象方式,却没有回答为什么在汉代人们坚信这种用假的物象能够代替真的物象来实现真的物象所具有的功能的原因,也就是说,这种用象方式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呢?这样的问题,王充做了充分的解释。《论衡·乱龙篇》中曰:“设土龙以招雨,其意以云龙相致。《易》曰:‘云从龙,风从虎。’以类求之,故设土龙,阴阳从类,云雨自至。”19指出这样做是以“以类求之”。“夫图画,非母之实身也,因见形象,涕泣辄下,思亲气感,不待实然也”20指出望图思亲的原因是“思亲气感”。“使云雨之气如武帝之心,虽知土龙非真,然犹爱好感起而来。”21指出观影而泣是由于气的感动。其他的原因也都与土龙致雨的道理一样。综合起来,可以看出这些假的物象之所以能够实现人们的愿望或寄托人们的意愿是因为这些物象能够与人们进行气类的交流。
那么什么是气感?气感的作用是什么呢?什么样的事物才能够实现气感呢?汉代社会,在一元论的认知基础上人们认为世间万物为气所化生,气是万物的永恒态,也是物与物之间的连接态。正如刘成纪先生所指出的:“显然,如果认定身体是天地阴阳之气的凝聚,那么不但人与自然是同性同体的,而且微末的身体也借此打通了与外部世界的联系。”22这样它们就会因具有一种共有的实质而能够进行同气类的相互感动和感应。例如:《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云:“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如马鸣则马应之,牛鸣则牛应之。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故以类相召也。”23《淮南子·览冥训》曰:“故东风至而酒湛溢,蚕珥丝而商弦绝,或感之也;画随灰而月运阙,鲸鱼死而彗星出,或动之也。故圣人在位,怀道而不言,泽及万民;君臣乖心,则背谲见于天,神气想应征矣。故山云草莽,水云鱼鳞,旱云烟火,涔云波水,各象其形类,所以感之”24。《潜夫论·叙录》曰“人天情通,气感相和”25
在气类事物能够相感的认知促使下,汉代产生了以此原理进行的气类相推认知方式,达到对事物的推类认知。也就是依据气类相感的原理将具有同样性类的气的不同事物由此推及彼,由彼推及此的串联起来,从而实现对那些不易认知的事物的认知。例如:《淮南子·天文训》云:“毛羽者,飞行之类也,故属于阳;介鳞者,蛰伏之类也,故属于阴。……火上荨,水下流;故鸟飞而高,鱼动而下。物类相动,本标相应。故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方诸见月则津而为水;虎啸而谷风至,龙举而景云属,麒麟斗而日月食,鲸鱼死而彗星出,蚕珥丝而商弦绝。”26
而且,在这个推类的过程中,依据推类取象的方式来获取同一气的事物的可感知的形象,用这种形象来譬喻所要认知的事物,从而使混于一气的事物形象可感,达到认知的目的。正如《淮南子·要略》所云的:“物之可以喻意象形者,乃以穿通窘滞,决渎壅塞,引人之意,系之无极,乃以明物类之感,同气之应,阴阳之合,形埒之朕,所以令人远观博见者也。”27那时这样的事例很多,比如《淮南子·谬称》云:“……假象取藕,以相譬喻,断短为节,应其小,所以曲说攻论,应感而不匮者也”28。《白虎通·乡射》曰:“天子所以亲射何?助阳气达万物也。春,阳气微弱,恐物有窒塞不能自达者。夫射,自内发外,贯坚入刚,象物之生,故以射达之也”。29等等。
3.汉代用象方式的特点
前面提到的那些土龙、土人、土牛、木质祖先、木鱼等都是这种“气感取象”方式具体体现。汉代墓俑的使用与这些物象在性质上是一致的,所以它也是这种方式的体现。也正是这样才能解释汉代墓俑缘何能够使人们相信其具有能够实现替代的能力。但是这些土龙、土人、土牛及墓俑与真实的物象不具有同一性气的性质。而且,还在比例和形状上与它们所替代的真实事物有差距。依据气感的原理这些物象不可能与所要通感的事物进行气类相感。那么汉代人为何还会运用它们来替代呢?王充做了充分的论证。《论衡·乱龙篇》中曰:“董仲舒申《春秋》之雩……云雨自至。儒者或问曰:夫《易》言‘云从龙’者,谓真龙也,岂谓土哉?……《易》又曰:‘风从虎’,谓虎啸而谷风至也。风之与虎,亦同气类。设为土虎,置之谷中,风能至乎?夫土虎不能而致风,土龙安能而致雨?古者畜龙,乘车驾龙,故有豢龙氏、御龙氏。夏后之庭,二龙常在,季年夏衰,二龙低伏。真龙在地,犹无云雨,况伪象乎?……顿牟掇芥,磁石引针,皆以其真是,不假他类。他类肖似,不能掇取者,何也?气性异殊,不能相感动也。……曰:夫以非真难,是也;不以象类说,非也。夫东风至,酒淇溢;鲸鱼死;彗星出,天道自然,非人事也。事与彼云龙相从,同一实也。” 在这里王充认为气类相感在于天道自然,不为人事常理所能解说,事物与云龙一般神秘难知,人以气类相推所得的象也只能是其象类,不可能得其真是。从而也指出了汉代用象的特性,即只求象类不必真是。 三、汉代墓俑功能对墓俑造型的影响
综合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在气一元论的基础上,汉代人坚信通过气感取象的方式获取的物象能够与它所替代的物象相互感应和感动,从而实现他所替代的物象所具有的功能。运用土龙可以替代真龙求雨。同理,运用墓俑也就能够实现真人所具有的功能,从而达到为墓主人服务的目的。由此墓俑才得以实现其替代的功能。
同时,汉代墓俑对于事物的替代不是一一对应的替代,“它们(墓俑)所‘取代’的是某些被认为在死者来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般性社会类型。不同墓俑的穿着及所伴随的家具、乐器和日用器具进一步强调它们的这种象征功能。这些物件或是真的或是代用品,协助墓俑完成他们所派定的角色”30。 这种对于某一类型的事物的替代,反映在墓俑造型上,就会使得墓俑的造型不必追求对于某个个体形象的具体表现,而是注重对于某一类型的人的基本特征的表达,追求这一群体性的共有的造型特点的相像。这也就是为什么汉代墓俑里存在大量的造型基本一致的形象。例如说唱俑。(图1、2、3、4)
同时,汉代气感取象的用象方式的特点是只求象类不必真是。也就是说所用来替代真实事物的物象只要和其所替代物象在类型上相像,不必非得是这件事物本身,也可以实现这件事物所具有的通感功能。所以,用泥巴、木头或者青铜制作的墓俑,虽不是真的活人,但其与活人相像,其也可以代替活人实现活人具有的功能。而且,这种要求是只要替代用的物象与原物象象类即可。这就会使得一般墓俑在造型制作上可以摆脱具体的事物的造型束缚,从而去强调那种感觉上的象类。(图5、6、7、8)从而使得每一类的形象所具有的典型特征的造型特点和神情风貌得到强调和夸张,而那些不能凸显这类群体特点的个体差异和细节被削弱和概括。这是人们认知和辨识事物类型的一般规律造成的。也正是在象类要求的促使下,汉代对墓俑造型的处理形成既有非常接近真实事物造型的风格,也有与真实事物造型有较大差异的风格。但总体而言,这种象类要求下的造型处理虽然是对真实事物造型的仿照,但方式和要求却不同于西方的写实,而是具有一种意向性特征。
注释
1 贺西林:《古墓丹青——汉代墓室壁画的发现与研究》,西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116~117页。
2 刘琦译评:《论语》,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3 同上
4 同上
5 同上
6 同上
7 [汉]刘安:《淮南鸿烈解》,卷三,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3页。
8 苏輿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卷十三,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362页。
9 [汉]何休撰、[唐]陆德明义:《春秋公羊传解诂十二卷》,卷一,扬州,清道光四年扬州汪氏问礼堂刻本,故宫博物院图书馆藏,第1页。
10 黄晖撰:《论衡校释》,卷五,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52页。
11 同上
12 [汉]刘安:《淮南鸿烈解》,卷七,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12页。
13 同上,卷四,第129页。
14 黄晖撰:《论衡校释》,卷16,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693页。
15 同上,第702页。
16 同上,第703页。
17 同上,第701页。
18 同上,第702页。
19 黄晖撰:《论衡校释》,卷16,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693~694页。
20 同上,第701页。
21 同上,第702页。
22 刘成纪:《形而下的不朽——汉代身体美学考论》,导言,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2页。
23 苏輿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卷13,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358~359页。
24 同上,卷6,第192页。
25 [汉]王符著、[清]汪继培笺、彭铎校正:《潜夫论笺校正》,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480页。
26 同③,卷3,第74~75页。
27 [汉]刘安:《淮南鸿烈解》,卷21,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26~837页。
28 同上,卷21,第828页。
29 班固等撰:《白虎通》,卷2下,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北京新一版,第122页。
30 [美]巫鸿著,郑岩、王睿编,郑岩等译:《礼仪中的美术》,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592页。
图注
1 说唱俑 东汉 马家山出土
2 说唱俑 东汉 四川天迥山出土
3 说唱俑 东汉 洋子山出土
4 说唱俑 东汉 私人收藏
5 耕大奴 西汉 凤凰山出土
6 七盘舞女佣 东汉 七里河出土
7 木马 西汉 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出土
8 绕襟衣舞俑 西汉 山东狮子山出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