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说明: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2.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地下常水位为准。
3.本分部项目内,均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4.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项目。
5.凡图示沟槽长大于沟槽宽三倍,槽底宽在3m(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内者,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内者,为基坑。
6.凡不属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挖孔桩土石方,为平基土石方。
二.人工土石方及人工打眼爆破石方:
1.人工挖土方、挖地坑、地槽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
2.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
3.地槽、地坑深度超过6m时,按深6m项目乘以系数1.4;深度超过8m者,按深6m项目乘以系数2。
4.人工挖孔桩土石方垂直运输是按人工编制的,如实际运输方式不同时,不作调整。
5.人工挖孔桩如遇流砂、淤泥时,另行处理。
6.支挡土板项目是按密撑和疏撑综合编制的,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7.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8.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所占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9.人工摊座和修整边坡,只适用于炮开平基、地槽、地坑石方工程,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的基底摊座和边坡修整。人工凿石平基、地槽、地坑不计算摊座项目。
三.机械土石方:
1.本分部机械是综合考虑的,实际使用机械的规格、型号不同时,不作调整。
2.机械施工土方(除淤泥、流砂外),含水量因素已综合考虑在项目中。机械挖运淤泥、流砂时,按机械挖运土方项目乘以系数1.8。
3.机械作业的坡度因素,已综合在项目内。坡度不同时,不作调整。
4.机械在垫板上作业时,铺设垫板的材料、人工、机械另行计算。其人工、机械降效已考虑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5.机械挖运未经压实的松土且运距在100m以内时,项目乘以系数0.65。
6.机械挖土的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相应项目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7.机械不能施工的部分(如:死角等),其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8.机械不能施工的土石方部分(如:死角等),按相应的人工挖土项目乘以系数1.5;人工凿石项目乘以系数1.2。
9.机械碾压回填土,是以密实度85-90%编制的。如设计密实度超过90%时,可另编补充项目。回填压实项目中,已考虑了所需要的水和洒水车台班及人工,不另计算。
四.石方爆破:
1.石方爆破是按小型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均按爆破项目计算。闷炮的覆盖材料另行计算。
2.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电力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应将电雷管换为火雷管,雷管数量不变,将项目中的胶质导线(包括胶质联接线、区域线和主导线)扣除,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火雷管2.12m计算。
3.雷管、炸药已考虑了两公里以内运输费用。
4.炸药的防水费已综合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5.人工打眼爆破和机械打眼爆破沟槽、基坑石方,深度在4m以内人工乘以系数1.3;深度在6m以内人工乘系数1.5。
6.平基石方爆破中,若设计要求某一坡面采用光面爆破时,按相应石方爆破项目乘以系数2。
7.减震孔和预裂爆破项目适用于孔径42mm以内的钻孔。减震孔不计算爆破材料,预裂爆破的雷管、炸药和胶质导线按设计用量计算,爆破用工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
┃定额│普式│ │天然温度下│ 极限压碎 │ 用轻钻孔机 │开挖方法及│紧固系数┃
┃ │ │ 土 壤 及 岩 石 名 称 │ 平均容重 │ 强度 │ 钻进1m │ │ ┃
┃分类│分类│ │(kg/m3) │(kg/cm2)│ 耗时(min)│ 工具 │ (f) ┃
┠──┼──┼──────────────────────┼─────┼─────┼──────┼─────┼────┨
┃ │ │砂 │ 1500 │ │ │用尖锹开挖│0.5-0.6 ┃
┃ │ Ⅰ │砂壤土 │ 1600 │ │ │ │ ┃
┃ │ │腐殖土 │ 1200 │ │ │ │ ┃
┃ 一 │ │泥炭 │ 600 │ │ │ │ ┃
┃ 、 ├──┼──────────────────────┼─────┼─────┼──────┼─────┼────┨
┃ 二 │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 1600 │ │ │用锹开挖并│0.6-0.8 ┃
┃ 类 │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 1600 │ │ │少数用镐开│ ┃
┃ 土 │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 1700 │ │ │挖 │ ┃
┃ 壤 │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 1400 │ │ │ │ ┃
┃ │ Ⅱ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 1100 │ │ │ │ ┃
┃ │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 1650 │ │ │ │ ┃
┃ │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 1750 │ │ │ │ ┃
┃ │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 1900 │ │ │ │ ┃
┠──┼──┼──────────────────────┼─────┼─────┼──────┼─────┼────┨
┃ │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 1800 │ │ │用尖锹并同│0.81-1.0┃
┃ 三 │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 1750 │ │ │时用镐开挖│ ┃
┃ 类 │ Ⅲ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 1790 │ │ │(30%) │ ┃
┃ 土 │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殖土或泥炭 │ 1400 │ │ │ │ ┃
┃ 壤 │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 1900 │ │ │ │ ┃
┠──┼──┼──────────────────────┼─────┼─────┼──────┼─────┼────┨
┃ │ │土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 │ │ │用尖锹并同│1.0-1.5 ┃
┃ │ │土 │ 1950 │ │ │时用镐和橇│ ┃
┃ 四 │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 │ │ │棍开挖 │ ┃
┃ 类 │ │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 1950 │ │ │(30%) │ ┃
┃ 土 │ Ⅳ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 │ │ │ │ ┃
┃ 壤 │ │总体积10%以内 │ 2000 │ │ │ │ ┃
┃ │ │泥板岩 │ 2000 │ │ │ │ ┃
┃ │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 1950 │ │ │ │ ┃
┗━━┷━━┷━━━━━━━━━━━━━━━━━━━━━ ━┷━━━━━┷━━━━━┷━━━━━━┷━━━━━┷━━━━┛续前 ┏━━┯━━┯━━━━━━━━━━━━━━━━━━━━━━┯━━━━━┯━━━━━┯━━━━━━┯━━━━━┯━━━━┓
┃定额│普式│ │天然温度下│ 极限压碎 │ 用轻钻孔机 │开挖方法及│紧固系数┃
┃ │ │ 土 壤 及 岩 石 名 称 │ 平均容重 │ 强度 │ 钻进1m │ │ ┃
┃分类│分类│ │(kg/m3) │(kg/cm2)│ 耗时(min)│ 工具 │ (f) ┃
┠──┼──┼──────────────────────┼─────┼─────┼──────┼─────┼────┨
┃ 松 │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冰碛│ │ │ │ │ ┃
┃ │ │石 │ 2100 │ │ │部分用手凿│ ┃
┃ │Ⅴ │矽藻岩和软白垩石 │ 1800 │ │ │工具,部分│1.5-2.0┃
┃ │ │胶结力弱的砾岩 │ 1900 │ 小于200 │小于3.5 │用爆破来开│ ┃
┃ 石 │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 2600 │ │ │挖 │ ┃
┃ │ │石膏 │ 2200 │ │ │ │ ┃
┠──┼──┼──────────────────────┼─────┼─────┼──────┼─────┼────┨
┃ │ │凝灰岩和浮石 │ 1100 │ │ │ │ ┃
┃ │Ⅵ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 1200 │ 200-400 │ 3.5 │用风镐的爆│ ┃
┃ │ │中等硬变的片岩 │ 2700 │ │ │破法来开挖│ 2-4 ┃
┃ │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 2300 │ │ │ │ ┃
┃ 次 ├──┼──────────────────────┼─────┼─────┼──────┼─────┼────┨
┃ │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 2200 │ │ │ │ ┃
┃ │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 │ 2000 │ 400-600 │ 6.0 │用爆破方法│ 4-6 ┃
┃ │Ⅶ │坚实的泥板岩 │ 2800 │ │ │ 开挖 │ ┃
┃ 坚 │ │坚实泥灰岩 │ 2500 │ │ │ │ ┃
┃ ├──┼──────────────────────┼─────┼─────┼──────┼─────┼────┨
┃ │ │砾质花岗岩 │ 2300 │ │ │ │ ┃
┃ │ │泥灰质石灰岩 │ 2300 │ │ │ │ ┃
┃ 石 │ Ⅷ │粘土质砂岩 │ 2200 │ 600-800 │ 8.5 │用爆破方法│ 6-8 ┃
┃ │ │砂质云片岩 │ 2300 │ │ │ 开挖 │ ┃
┃ │ │硬石膏 │ 2900 │ │ │ │ ┃
┠──┼──┼──────────────────────┼─────┼─────┼──────┼─────┼────┨
┃ │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 2500 │ │ │ │ ┃
┃ 普 │ Ⅸ │滑石化的蛇纹岩 │ 2400 │ │ │ │ ┃
┃ │ │致密的石灰岩 │ 2500 │ │ │用爆破方法│ 8-10 ┃
┃ │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胶结的砾岩 │ 2500 │800-1000 │ 11.5 │ 开挖 │ ┃
┃ │ │砂岩 │ 2500 │ │ │ │ ┃
┃ │ │砂质石灰质片岩 │ 2500 │ │ │ │ ┃
┃ │ │蒌镁矿 │ 3000 │ │ │ │ ┃
┃ ├──┼──────────────────────┼─────┼─────┼──────┼─────┼────┨
┃ 坚 │ │白云石 │ 2700 │ │ │ │ ┃
┃ │ Ⅹ │坚固的石灰岩 │ 2700 │ │ │用爆破方法│ 10-12 ┃
┃ │ │大理岩 │ 2700 │1000-1200│ 15.0 │ 开挖 │ ┃
┃ 石 │ │石灰岩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 2600 │ │ │ │ ┃
┃ │ │坚固砂质片岩 │ 2600 │ │ │ │ ┃
┗━━┷━━┷━━━━━━━━━━━━━━━━━━━━━━┷━━━━━┷━━━━━┷━━━━━━┷━━━━━┷━━━━┛续前 ┏━━┯━━┯━━━━━━━━━━━━━━━━━━━━━━┯━━━━━┯━━━━━┯━━━━━━┯━━━━━┯━━━━┓
┃定额│普式│ │天然温度下│ 极限压碎 │ 用轻钻孔机 │开挖方法及│紧固系数┃
┃ │ │ 土 壤 及 岩 石 名 称 │ 平均容重 │ 强度 │ 钻进1m │ │ ┃
┃分类│分类│ │(kg/m3) │(kg/cm2)│ 耗时(min)│ 工具 │ (f) ┃
┠──┼──┼──────────────────────┼─────┼─────┼──────┼─────┼────┨
┃ │ │粗花岗岩 │ 2800 │ │ │ │ ┃
┃ │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 2900 │ │ │ │ ┃
┃ │ │蛇纹岩 │ 2600 │ │ │用爆破方法│ ┃
┃ │ Ⅺ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 2800 │1200-1400│ 18.5 │ 开挖 │ 12-14 ┃
┃ │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 2700 │ │ │ │ ┃
┃ 特 │ │粗粒正长岩 │ 2700 │ │ │ │ ┃
┃ ├──┼──────────────────────┼─────┼─────┼──────┼─────┼────┨
┃ │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 2700 │ │ │ │ ┃
┃ │ │片麻岩 │ 2600 │ │ │ │ ┃
┃ │ Ⅻ │非常坚固的石炭岩 │ 2900 │1400-1600│ 22.0 │用爆破方法│ 14-16 ┃
┃ │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 2900 │ │ │ 开挖 │ ┃
┃ │ │粗石岩 │ 2600 │ │ │ │ ┃
┃ ├──┼──────────────────────┼─────┼─────┼──────┼─────┼────┨
┃ │ │中粒花岗岩 │ 3100 │ │ │ │ ┃
┃ 坚 │ │坚固的片麻岩 │ 2800 │ │ │ │ ┃
┃ │ⅩⅢ│辉绿岩 │ 2700 │ │ │ │ ┃
┃ │ │玢岩 │ 2500 │1600-1800│ 27.5 │用爆破方法│ 16-18 ┃
┃ │ │坚固的粗面岩 │ 2800 │ │ │ 开挖 │ ┃
┃ │ │中粒正长岩 │ 2800 │ │ │ │ ┃
┃ ├──┼──────────────────────┼─────┼─────┼──────┼─────┼────┨
┃ │ │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 │ 3300 │ │ │ │ ┃
┃ │ │花岗岩麻岩 │ 2900 │ │ │ │ ┃
┃ │ⅩⅣ│闪长岩 │ 2900 │1800-2000│ 32.5 │用爆破方法│ 18-20 ┃
┃ 石 │ │高硬度的石灰岩 │ 3100 │ │ │ 开挖 │ ┃
┃ │ │坚固的玢岩 │ 2700 │ │ │ │ ┃
┃ ├──┼──────────────────────┼─────┼─────┼──────┼─────┼────┨
┃ │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 3100 │ │ │用爆破方法│ ┃
┃ │ⅩⅤ│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 2900 │2000-2500│ 46.0 │ 开挖 │ 20-25 ┃
┃ │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 2800 │ │ │ │ ┃
┃ ├──┼──────────────────────┼─────┼─────┼──────┼─────┼────┨
┃ │ⅩⅥ│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 3300 │ │ │用爆破方法│ ┃
┃ │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 3000 │ 大于2500│ 大于60 │ 开挖 │ 大于25 ┃
┗━━┷━━┷━━━━━━━━━━━━━━━━━━━━━━┷━━━━━┷━━━━━┷━━━━━━┷━━━━━┷━━━━┛
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1.土壤、岩石体积,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度体积(自然方)以立方米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挖地槽、地坑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计算:
┏━━━━┯━━━━━━━━━━━┯━━━━━━┓
┃ │ 机械挖土 │ ┃
┃人工挖土├─────┬─────┤放坡起点深度┃
┃ │在槽、坑底│在槽、坑边│ ┃
┠────┼─────┼─────┼──────┨
┃ 1:0.3 │ 1:0.25 │ 1:0.67 │ 1.5 ┃
┗━━━━┷━━━━━┷━━━━━┷━━━━━━┛
注:(1)计算土方放坡时,在交接处所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2)原槽基础垫层,放坡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4.基础施工需增加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
┃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砖 │ 200 ┃
┠──────────┼────────────┨
┃浆砌毛石、浆砌条石 │ 150 ┃
┠──────────┼────────────┨
┃砼垫层或基础支模板者│ 300 ┃
┠──────────┼────────────┨
┃垂直面做防水防潮层 │ 800 ┃
┗━━━━━━━━━━┷━━━━━━━━━━━━┛
注:原槽基础垫层,基础的工作面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二.人工土石方:
1.外墙地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地槽按槽底净长计算,其突出部分体积并入地槽工程量计算。
2.地坑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地槽、地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自然地面(或场地平整后的地坪)高度计算。
4.挖地槽、地坑需支挡土板时,按图示槽、坑底宽尺寸,单面支挡土板加100mm,双面支挡土板加200mm。挡土板面积,按槽、坑支撑的垂直面积计算。凡支挡土板后,不再计算放坡工程量。
5.人工挖土、石方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单位:100m3
┏━━┯━━━━━┯━━━━━┯━━━━━┓
┃类别│深2m以内 │深4m以内 深6m以内┃
┠──┼─────┼─────┼─────┨
┃土方│2.63工日 │14.71工日 │26.72工日 ┃
┠──┼─────┼─────┼─────┨
┃石方│3.10工日 │17.35工日 │31.51工日 ┃
┗━━┷━━━━━┷━━━━━┷━━━━━┛
6.人工挖孔桩土石方量按图示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7.人工挖孔桩及人工挖沟槽、基坑,如在同一桩孔及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土有石时,应按其土层与岩石的不同深度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挖土深度在3m以上时,其下层石方按下表增加用工。同一桩孔及同一沟槽、基坑内,全部属土方或全部属石方时,不增加石方用工。单位:10m3 ┏━━━━━┯━━┯━━┯━━┯━━┯━━┯━━┯━━┯━━┯━━┓
┃深度(m) │4 │6 │8 │10 │12 │16 │20 │24 │28 ┃
┠─────┼──┼──┼──┼──┼──┼──┼──┼──┼──┨
┃增加工日 │0.67│0.99 │1.32 │1.76│2.21│2.98 │3.86│4.74 │5.62┃
┗━━━━━┷━━┷━━┷━━┷━━┷━━┷━━┷━━┷━━┷━━┛
8.人工摊座和修理边坡工程量,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9.管道沟槽长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单位:m
┏━━━━━┯━━━━━━━┯━━━━━━━━┯━━━┓
┃管 径 │铸铁管、钢管、│砼、钢筋混凝土、│ ┃
┃ (mm) │石棉水泥管 │预应力砼管 │陶土管┃
┠─────┼───────┼────────┼───┨
┃50-75 │0.60 │0.80 │0.70 ┃
┠─────┼───────┼────────┼───┨
┃100-200 │0.70 │0.90 │0.80 ┃
┠─────┼───────┼────────┼─ ─┨
┃250-350 │0.80 │1.00 │0.90 ┃
┠─────┼───────┼────────┼───┨
┃400-450 │1.00 │1.30 │1.10 ┃
┠─────┼───────┼────────┼───┨
┃500-600 │1.30 │1.50 │1.40 ┃
┠─────┼───────┼────────┼───┨
┃700-800 │1.60 │1.80 │ ┃
┠─────┼───────┼────────┼───┨
┃900-1000 │1.80 │2.00 │ ┃
┠─────┼───────┼────────┼───┨
┃1100-1200 │2.00 │2.30 │ ┃
┠─────┼───────┼────────┼───┨
┃1300-1400 │2.20 │2.60 │ ┃
┗━━━━━┷━━━━━━━┷━━━━━━━━┷━━━┛
注:
(1)计算管道沟槽土方工程量时,各种检查井类和排水管道接口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但铺设铸铁给水管道时,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2)管道沟槽的深度,按分段的自然地面至管底或基础底的平均高度计算。
10.回填土按下列方法以立方米计算:槽、坑回填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标高以下埋设的砌筑量。室内回填土体积=墙与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
11.管道沟槽回填土,应减管道所占体积(500mm直径以下管道所占体积不减)每米管道扣减土方量,按下表计算:单位:m3
┏━━━┯━━━━━━━━━━━━━━━━━━━━━━━━━━━━━━━━━┓
┃ │ 管 道 直 径 (mm) ┃
┃项目 ├────┬────┬─────┬─────┬─────┬─────┨
┃ │600以内 │800以内 1000以内 │1200以内 │1400以内 │1600以内 ┃
┠───┼────┼────┼─────┼─────┼─────┼─────┨
┃钢管 │0.21 │0.44 │0.71 │ │ │ ┃
┠───┼────┼────┼─────┼─────┼─────┼─────┨
┃铸铁管│0.24 │0.49 │0.77 │ │ │ ┃
┠───┼────┼────┼─────┼─────┼─────┼─────┨
┃砼管 │0.33 │0.60 │0.92 │1.15 │1.35 │1.55 ┃
┗━━━┷━━━━┷━━━━┷━━━━━┷━━━━━┷━━━━━┷━━━━━┛
12.余土或取土的工程量按下式计算:余土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大于回填土体积产生余土外运;回填土体积大于挖土体积产生取土回填。
三.机械土石方:
1.机械进入施工作业面,上下坡道所产生的土石方工程量,应并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量内。
2.机械施工土石方的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循环路线的
二分之一计算。
3.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回填土碾压工程量按挖方区取土的自然方或按填方区压实后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石方爆破:
1.石方爆破工程量以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起挖量,平基爆破、地槽、地坑,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的坡面面积乘以180mm,以立方米计算。
2.光面爆破工程量按光面爆破坡面面积乘以1m(厚),另加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光面的坡面面积乘以100mm)以立方米计算。
3.予裂爆破或减振孔,以延长米计算。
一.一般说明: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2.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地下常水位为准。
3.本分部项目内,均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4.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项目。
5.凡图示沟槽长大于沟槽宽三倍,槽底宽在3m(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内者,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内者,为基坑。
6.凡不属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挖孔桩土石方,为平基土石方。
二.人工土石方及人工打眼爆破石方:
1.人工挖土方、挖地坑、地槽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
2.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
3.地槽、地坑深度超过6m时,按深6m项目乘以系数1.4;深度超过8m者,按深6m项目乘以系数2。
4.人工挖孔桩土石方垂直运输是按人工编制的,如实际运输方式不同时,不作调整。
5.人工挖孔桩如遇流砂、淤泥时,另行处理。
6.支挡土板项目是按密撑和疏撑综合编制的,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7.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8.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所占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9.人工摊座和修整边坡,只适用于炮开平基、地槽、地坑石方工程,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的基底摊座和边坡修整。人工凿石平基、地槽、地坑不计算摊座项目。
三.机械土石方:
1.本分部机械是综合考虑的,实际使用机械的规格、型号不同时,不作调整。
2.机械施工土方(除淤泥、流砂外),含水量因素已综合考虑在项目中。机械挖运淤泥、流砂时,按机械挖运土方项目乘以系数1.8。
3.机械作业的坡度因素,已综合在项目内。坡度不同时,不作调整。
4.机械在垫板上作业时,铺设垫板的材料、人工、机械另行计算。其人工、机械降效已考虑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5.机械挖运未经压实的松土且运距在100m以内时,项目乘以系数0.65。
6.机械挖土的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相应项目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7.机械不能施工的部分(如:死角等),其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8.机械不能施工的土石方部分(如:死角等),按相应的人工挖土项目乘以系数1.5;人工凿石项目乘以系数1.2。
9.机械碾压回填土,是以密实度85-90%编制的。如设计密实度超过90%时,可另编补充项目。回填压实项目中,已考虑了所需要的水和洒水车台班及人工,不另计算。
四.石方爆破:
1.石方爆破是按小型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均按爆破项目计算。闷炮的覆盖材料另行计算。
2.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电力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应将电雷管换为火雷管,雷管数量不变,将项目中的胶质导线(包括胶质联接线、区域线和主导线)扣除,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火雷管2.12m计算。
3.雷管、炸药已考虑了两公里以内运输费用。
4.炸药的防水费已综合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5.人工打眼爆破和机械打眼爆破沟槽、基坑石方,深度在4m以内人工乘以系数1.3;深度在6m以内人工乘系数1.5。
6.平基石方爆破中,若设计要求某一坡面采用光面爆破时,按相应石方爆破项目乘以系数2。
7.减震孔和预裂爆破项目适用于孔径42mm以内的钻孔。减震孔不计算爆破材料,预裂爆破的雷管、炸药和胶质导线按设计用量计算,爆破用工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
┃定额│普式│ │天然温度下│ 极限压碎 │ 用轻钻孔机 │开挖方法及│紧固系数┃
┃ │ │ 土 壤 及 岩 石 名 称 │ 平均容重 │ 强度 │ 钻进1m │ │ ┃
┃分类│分类│ │(kg/m3) │(kg/cm2)│ 耗时(min)│ 工具 │ (f) ┃
┠──┼──┼──────────────────────┼─────┼─────┼──────┼─────┼────┨
┃ │ │砂 │ 1500 │ │ │用尖锹开挖│0.5-0.6 ┃
┃ │ Ⅰ │砂壤土 │ 1600 │ │ │ │ ┃
┃ │ │腐殖土 │ 1200 │ │ │ │ ┃
┃ 一 │ │泥炭 │ 600 │ │ │ │ ┃
┃ 、 ├──┼──────────────────────┼─────┼─────┼──────┼─────┼────┨
┃ 二 │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 1600 │ │ │用锹开挖并│0.6-0.8 ┃
┃ 类 │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 1600 │ │ │少数用镐开│ ┃
┃ 土 │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 1700 │ │ │挖 │ ┃
┃ 壤 │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 1400 │ │ │ │ ┃
┃ │ Ⅱ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 1100 │ │ │ │ ┃
┃ │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 1650 │ │ │ │ ┃
┃ │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 1750 │ │ │ │ ┃
┃ │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 1900 │ │ │ │ ┃
┠──┼──┼──────────────────────┼─────┼─────┼──────┼─────┼────┨
┃ │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 1800 │ │ │用尖锹并同│0.81-1.0┃
┃ 三 │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 1750 │ │ │时用镐开挖│ ┃
┃ 类 │ Ⅲ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 1790 │ │ │(30%) │ ┃
┃ 土 │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殖土或泥炭 │ 1400 │ │ │ │ ┃
┃ 壤 │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 1900 │ │ │ │ ┃
┠──┼──┼──────────────────────┼─────┼─────┼──────┼─────┼────┨
┃ │ │土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 │ │ │用尖锹并同│1.0-1.5 ┃
┃ │ │土 │ 1950 │ │ │时用镐和橇│ ┃
┃ 四 │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 │ │ │棍开挖 │ ┃
┃ 类 │ │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 1950 │ │ │(30%) │ ┃
┃ 土 │ Ⅳ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 │ │ │ │ ┃
┃ 壤 │ │总体积10%以内 │ 2000 │ │ │ │ ┃
┃ │ │泥板岩 │ 2000 │ │ │ │ ┃
┃ │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 195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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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普式│ │天然温度下│ 极限压碎 │ 用轻钻孔机 │开挖方法及│紧固系数┃
┃ │ │ 土 壤 及 岩 石 名 称 │ 平均容重 │ 强度 │ 钻进1m │ │ ┃
┃分类│分类│ │(kg/m3) │(kg/cm2)│ 耗时(min)│ 工具 │ (f) ┃
┠──┼──┼──────────────────────┼─────┼─────┼──────┼─────┼────┨
┃ 松 │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冰碛│ │ │ │ │ ┃
┃ │ │石 │ 2100 │ │ │部分用手凿│ ┃
┃ │Ⅴ │矽藻岩和软白垩石 │ 1800 │ │ │工具,部分│1.5-2.0┃
┃ │ │胶结力弱的砾岩 │ 1900 │ 小于200 │小于3.5 │用爆破来开│ ┃
┃ 石 │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 2600 │ │ │挖 │ ┃
┃ │ │石膏 │ 2200 │ │ │ │ ┃
┠──┼──┼──────────────────────┼─────┼─────┼──────┼─────┼────┨
┃ │ │凝灰岩和浮石 │ 1100 │ │ │ │ ┃
┃ │Ⅵ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 1200 │ 200-400 │ 3.5 │用风镐的爆│ ┃
┃ │ │中等硬变的片岩 │ 2700 │ │ │破法来开挖│ 2-4 ┃
┃ │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 2300 │ │ │ │ ┃
┃ 次 ├──┼──────────────────────┼─────┼─────┼──────┼─────┼────┨
┃ │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 2200 │ │ │ │ ┃
┃ │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 │ 2000 │ 400-600 │ 6.0 │用爆破方法│ 4-6 ┃
┃ │Ⅶ │坚实的泥板岩 │ 2800 │ │ │ 开挖 │ ┃
┃ 坚 │ │坚实泥灰岩 │ 2500 │ │ │ │ ┃
┃ ├──┼──────────────────────┼─────┼─────┼──────┼─────┼────┨
┃ │ │砾质花岗岩 │ 2300 │ │ │ │ ┃
┃ │ │泥灰质石灰岩 │ 2300 │ │ │ │ ┃
┃ 石 │ Ⅷ │粘土质砂岩 │ 2200 │ 600-800 │ 8.5 │用爆破方法│ 6-8 ┃
┃ │ │砂质云片岩 │ 2300 │ │ │ 开挖 │ ┃
┃ │ │硬石膏 │ 2900 │ │ │ │ ┃
┠──┼──┼──────────────────────┼─────┼─────┼──────┼─────┼────┨
┃ │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 2500 │ │ │ │ ┃
┃ 普 │ Ⅸ │滑石化的蛇纹岩 │ 2400 │ │ │ │ ┃
┃ │ │致密的石灰岩 │ 2500 │ │ │用爆破方法│ 8-10 ┃
┃ │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胶结的砾岩 │ 2500 │800-1000 │ 11.5 │ 开挖 │ ┃
┃ │ │砂岩 │ 2500 │ │ │ │ ┃
┃ │ │砂质石灰质片岩 │ 2500 │ │ │ │ ┃
┃ │ │蒌镁矿 │ 3000 │ │ │ │ ┃
┃ ├──┼──────────────────────┼─────┼─────┼──────┼─────┼────┨
┃ 坚 │ │白云石 │ 2700 │ │ │ │ ┃
┃ │ Ⅹ │坚固的石灰岩 │ 2700 │ │ │用爆破方法│ 10-12 ┃
┃ │ │大理岩 │ 2700 │1000-1200│ 15.0 │ 开挖 │ ┃
┃ 石 │ │石灰岩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 2600 │ │ │ │ ┃
┃ │ │坚固砂质片岩 │ 2600 │ │ │ │ ┃
┗━━┷━━┷━━━━━━━━━━━━━━━━━━━━━━┷━━━━━┷━━━━━┷━━━━━━┷━━━━━┷━━━━┛续前 ┏━━┯━━┯━━━━━━━━━━━━━━━━━━━━━━┯━━━━━┯━━━━━┯━━━━━━┯━━━━━┯━━━━┓
┃定额│普式│ │天然温度下│ 极限压碎 │ 用轻钻孔机 │开挖方法及│紧固系数┃
┃ │ │ 土 壤 及 岩 石 名 称 │ 平均容重 │ 强度 │ 钻进1m │ │ ┃
┃分类│分类│ │(kg/m3) │(kg/cm2)│ 耗时(min)│ 工具 │ (f) ┃
┠──┼──┼──────────────────────┼─────┼─────┼──────┼─────┼────┨
┃ │ │粗花岗岩 │ 2800 │ │ │ │ ┃
┃ │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 2900 │ │ │ │ ┃
┃ │ │蛇纹岩 │ 2600 │ │ │用爆破方法│ ┃
┃ │ Ⅺ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 2800 │1200-1400│ 18.5 │ 开挖 │ 12-14 ┃
┃ │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 2700 │ │ │ │ ┃
┃ 特 │ │粗粒正长岩 │ 2700 │ │ │ │ ┃
┃ ├──┼──────────────────────┼─────┼─────┼──────┼─────┼────┨
┃ │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 2700 │ │ │ │ ┃
┃ │ │片麻岩 │ 2600 │ │ │ │ ┃
┃ │ Ⅻ │非常坚固的石炭岩 │ 2900 │1400-1600│ 22.0 │用爆破方法│ 14-16 ┃
┃ │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 2900 │ │ │ 开挖 │ ┃
┃ │ │粗石岩 │ 2600 │ │ │ │ ┃
┃ ├──┼──────────────────────┼─────┼─────┼──────┼─────┼────┨
┃ │ │中粒花岗岩 │ 3100 │ │ │ │ ┃
┃ 坚 │ │坚固的片麻岩 │ 2800 │ │ │ │ ┃
┃ │ⅩⅢ│辉绿岩 │ 2700 │ │ │ │ ┃
┃ │ │玢岩 │ 2500 │1600-1800│ 27.5 │用爆破方法│ 16-18 ┃
┃ │ │坚固的粗面岩 │ 2800 │ │ │ 开挖 │ ┃
┃ │ │中粒正长岩 │ 2800 │ │ │ │ ┃
┃ ├──┼──────────────────────┼─────┼─────┼──────┼─────┼────┨
┃ │ │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 │ 3300 │ │ │ │ ┃
┃ │ │花岗岩麻岩 │ 2900 │ │ │ │ ┃
┃ │ⅩⅣ│闪长岩 │ 2900 │1800-2000│ 32.5 │用爆破方法│ 18-20 ┃
┃ 石 │ │高硬度的石灰岩 │ 3100 │ │ │ 开挖 │ ┃
┃ │ │坚固的玢岩 │ 2700 │ │ │ │ ┃
┃ ├──┼──────────────────────┼─────┼─────┼──────┼─────┼────┨
┃ │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 3100 │ │ │用爆破方法│ ┃
┃ │ⅩⅤ│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 2900 │2000-2500│ 46.0 │ 开挖 │ 20-25 ┃
┃ │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 2800 │ │ │ │ ┃
┃ ├──┼──────────────────────┼─────┼─────┼──────┼─────┼────┨
┃ │ⅩⅥ│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 3300 │ │ │用爆破方法│ ┃
┃ │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 3000 │ 大于2500│ 大于60 │ 开挖 │ 大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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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1.土壤、岩石体积,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度体积(自然方)以立方米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挖地槽、地坑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计算:
┏━━━━┯━━━━━━━━━━━┯━━━━━━┓
┃ │ 机械挖土 │ ┃
┃人工挖土├─────┬─────┤放坡起点深度┃
┃ │在槽、坑底│在槽、坑边│ ┃
┠────┼─────┼─────┼──────┨
┃ 1:0.3 │ 1:0.25 │ 1:0.67 │ 1.5 ┃
┗━━━━┷━━━━━┷━━━━━┷━━━━━━┛
注:(1)计算土方放坡时,在交接处所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2)原槽基础垫层,放坡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4.基础施工需增加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
┃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砖 │ 200 ┃
┠──────────┼────────────┨
┃浆砌毛石、浆砌条石 │ 150 ┃
┠──────────┼────────────┨
┃砼垫层或基础支模板者│ 300 ┃
┠──────────┼────────────┨
┃垂直面做防水防潮层 │ 800 ┃
┗━━━━━━━━━━┷━━━━━━━━━━━━┛
注:原槽基础垫层,基础的工作面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二.人工土石方:
1.外墙地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地槽按槽底净长计算,其突出部分体积并入地槽工程量计算。
2.地坑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地槽、地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自然地面(或场地平整后的地坪)高度计算。
4.挖地槽、地坑需支挡土板时,按图示槽、坑底宽尺寸,单面支挡土板加100mm,双面支挡土板加200mm。挡土板面积,按槽、坑支撑的垂直面积计算。凡支挡土板后,不再计算放坡工程量。
5.人工挖土、石方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单位:100m3
┏━━┯━━━━━┯━━━━━┯━━━━━┓
┃类别│深2m以内 │深4m以内 深6m以内┃
┠──┼─────┼─────┼─────┨
┃土方│2.63工日 │14.71工日 │26.72工日 ┃
┠──┼─────┼─────┼─────┨
┃石方│3.10工日 │17.35工日 │31.51工日 ┃
┗━━┷━━━━━┷━━━━━┷━━━━━┛
6.人工挖孔桩土石方量按图示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7.人工挖孔桩及人工挖沟槽、基坑,如在同一桩孔及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土有石时,应按其土层与岩石的不同深度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挖土深度在3m以上时,其下层石方按下表增加用工。同一桩孔及同一沟槽、基坑内,全部属土方或全部属石方时,不增加石方用工。单位:10m3 ┏━━━━━┯━━┯━━┯━━┯━━┯━━┯━━┯━━┯━━┯━━┓
┃深度(m) │4 │6 │8 │10 │12 │16 │20 │24 │28 ┃
┠─────┼──┼──┼──┼──┼──┼──┼──┼──┼──┨
┃增加工日 │0.67│0.99 │1.32 │1.76│2.21│2.98 │3.86│4.74 │5.62┃
┗━━━━━┷━━┷━━┷━━┷━━┷━━┷━━┷━━┷━━┷━━┛
8.人工摊座和修理边坡工程量,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9.管道沟槽长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单位:m
┏━━━━━┯━━━━━━━┯━━━━━━━━┯━━━┓
┃管 径 │铸铁管、钢管、│砼、钢筋混凝土、│ ┃
┃ (mm) │石棉水泥管 │预应力砼管 │陶土管┃
┠─────┼───────┼────────┼───┨
┃50-75 │0.60 │0.80 │0.70 ┃
┠─────┼───────┼────────┼───┨
┃100-200 │0.70 │0.90 │0.80 ┃
┠─────┼───────┼────────┼─ ─┨
┃250-350 │0.80 │1.00 │0.90 ┃
┠─────┼───────┼────────┼───┨
┃400-450 │1.00 │1.30 │1.10 ┃
┠─────┼───────┼────────┼───┨
┃500-600 │1.30 │1.50 │1.40 ┃
┠─────┼───────┼────────┼───┨
┃700-800 │1.60 │1.80 │ ┃
┠─────┼───────┼────────┼───┨
┃900-1000 │1.80 │2.00 │ ┃
┠─────┼───────┼────────┼───┨
┃1100-1200 │2.00 │2.30 │ ┃
┠─────┼───────┼────────┼───┨
┃1300-1400 │2.20 │2.60 │ ┃
┗━━━━━┷━━━━━━━┷━━━━━━━━┷━━━┛
注:
(1)计算管道沟槽土方工程量时,各种检查井类和排水管道接口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但铺设铸铁给水管道时,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2)管道沟槽的深度,按分段的自然地面至管底或基础底的平均高度计算。
10.回填土按下列方法以立方米计算:槽、坑回填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标高以下埋设的砌筑量。室内回填土体积=墙与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
11.管道沟槽回填土,应减管道所占体积(500mm直径以下管道所占体积不减)每米管道扣减土方量,按下表计算:单位:m3
┏━━━┯━━━━━━━━━━━━━━━━━━━━━━━━━━━━━━━━━┓
┃ │ 管 道 直 径 (mm) ┃
┃项目 ├────┬────┬─────┬─────┬─────┬─────┨
┃ │600以内 │800以内 1000以内 │1200以内 │1400以内 │1600以内 ┃
┠───┼────┼────┼─────┼─────┼─────┼─────┨
┃钢管 │0.21 │0.44 │0.71 │ │ │ ┃
┠───┼────┼────┼─────┼─────┼─────┼─────┨
┃铸铁管│0.24 │0.49 │0.77 │ │ │ ┃
┠───┼────┼────┼─────┼─────┼─────┼─────┨
┃砼管 │0.33 │0.60 │0.92 │1.15 │1.35 │1.55 ┃
┗━━━┷━━━━┷━━━━┷━━━━━┷━━━━━┷━━━━━┷━━━━━┛
12.余土或取土的工程量按下式计算:余土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大于回填土体积产生余土外运;回填土体积大于挖土体积产生取土回填。
三.机械土石方:
1.机械进入施工作业面,上下坡道所产生的土石方工程量,应并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量内。
2.机械施工土石方的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循环路线的
二分之一计算。
3.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回填土碾压工程量按挖方区取土的自然方或按填方区压实后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石方爆破:
1.石方爆破工程量以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起挖量,平基爆破、地槽、地坑,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的坡面面积乘以180mm,以立方米计算。
2.光面爆破工程量按光面爆破坡面面积乘以1m(厚),另加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光面的坡面面积乘以100mm)以立方米计算。
3.予裂爆破或减振孔,以延长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