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管理常见问题浅析
摘要:做好工程造价管理能够避免工程建设总的超预算现象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还能够降低工程建设成本,为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一定依据。本文就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简单分析。
关键词:工程造价;造价管理;常见问题
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管理对象是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就是在符合经济规律的前提条件下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手段确定工程项目的造价并对其实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管理关系到企业发展,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可以有效节约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常见问题
1.1计价依据和计价模式的问题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也在经历变革,且涉及到多个方面。目前普遍采用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作为工程造价的计价基础,主要采用的是同一定额的计价模式,这种体制导致只存在国家这个投资主体,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强调多元化的投资主体,针对不同项目和不同投资主体进行统一定额的方式就暴露出较多问题,没有形成一种使用与市场双方的计价方式。
我国的定额政策对量和价都做了规定,这种要求不利于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虽然规定各地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可以针对价格的变动来发布各自的价格信息,但这种改进的价格还不能真实反映一个企业的实际水平,针对的还是社会各个企业的平均水平。所以定额的根本问题还是目前我国采用的标准具有统一性和指令性。
1.2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滞后
目前国内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之间缺少有效的协调和沟通,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各行业和部门之间来往交流不频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的利用。另外适用于工程造价管理的系统还在不断建设之中,对于信息化标准的建设缺乏统一的标准,对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技术落后,收集到的信息量较少,对信息的分类也不够精确,各行业和部门之间没有一个统一的造价信息沟通平台,这在无形中就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来完成信息的传递。
1.3工程造价工程师素质偏低
工程造价师作为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参与者在整个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师是通过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方式来获得职业资格,但在部分地区造价师的职业资格考试不被引起重视,考试作弊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这导致造价师资格的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有的工程造价人员为了满足个人的利益为中标单位随意更改定额文件,使得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失真,严重扰乱了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1.4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设不够完善
目前大多数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都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产物,相当一部分的造价咨询机构都有着政府主管部门或是事业单位的背景,相比较国外的造价咨询机构而言在管理制度上还存在着很多不完善之处,比如很难做到较高水平的公平和公正,不能够充分利用各种科学手段对工程造价进行分析研究,因而不能给出可实行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还有与造价工程师的职责不清晰也有关系。
1.5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法律不健全
随着相关部门对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视程度加深,其也在不断出台相关法律措施来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暴露出了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在贯彻执行上还难以真正做到位。这就造成了工程造价管理有漏洞,若不及时弥补这些缺口,对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非常不利。
2、改进措施
2.1实施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
实施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是目前全世界范围内普遍采用的模式。这种模式能够很好的分担双方的抵抗风险的能力,真正将公平竞争的理念引入到工程建设领域。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真正体现参与工程项目企业的实际实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采用不同的间接费,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处理,这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持总价的合理性。
2.2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
要完善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体系,标准体系要满足统一权威和规范性的特征,这是现阶段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中最紧迫的任务。这需要科学合理的明确信息化建设中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有计划的进行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建设,建立工程造价的信息库,实现各个部门和行业之间的工程造价信息共享。
2.3加快促进工程造价机构的建设
国家应该出台具体的措施加快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中政企不分的现象,建立专业的责任赔偿制度,明确工程造价人员和相关咨询机构的赔偿责任。积极培育和发展本行业的协会,更加注重企业自身的建设,形成一定的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加强各个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合作。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要积极的拓展自身的业务范围,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2.4加强社会造价咨询机构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断鼓励除政府之外的其他社会资源进入到工程造价管理领域。这样可以不断增进同行业之间的相互竞争,从而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水平。同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可以依靠其独特的优势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水平的工程造价管理服务,这就需要政府不断转变其管理模式,给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政策和法律层面对造价咨询机构提供支持,使其能够得到良性发展。
2.5加强工程造价法律体系的建设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执行,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不断深化的这一阶段,要更加注重法律制度的完善,要将相关的地方法规和部门文件整合在一起,使得在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总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这也有利于明确工程造价管理中各企业和部门之间的相互责任,还要继续完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招投标法、施工合同法、质量管理法等法规制度。明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消除过去传统的关于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错误认识。总而言之,工程造价法制的建设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开展,对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要有相应的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崔海照:《建筑节能与工程造价管理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08)
[2]罗艳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问题及改革创新探析》[j]经济师,2011(04)
[3]马一军:《如何处理好工程造价与质量管理工作》[j]价值工程,2010(09)
工程造价管理常见问题浅析
摘要:做好工程造价管理能够避免工程建设总的超预算现象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还能够降低工程建设成本,为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一定依据。本文就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简单分析。
关键词:工程造价;造价管理;常见问题
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管理对象是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就是在符合经济规律的前提条件下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手段确定工程项目的造价并对其实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管理关系到企业发展,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可以有效节约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常见问题
1.1计价依据和计价模式的问题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也在经历变革,且涉及到多个方面。目前普遍采用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作为工程造价的计价基础,主要采用的是同一定额的计价模式,这种体制导致只存在国家这个投资主体,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强调多元化的投资主体,针对不同项目和不同投资主体进行统一定额的方式就暴露出较多问题,没有形成一种使用与市场双方的计价方式。
我国的定额政策对量和价都做了规定,这种要求不利于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虽然规定各地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可以针对价格的变动来发布各自的价格信息,但这种改进的价格还不能真实反映一个企业的实际水平,针对的还是社会各个企业的平均水平。所以定额的根本问题还是目前我国采用的标准具有统一性和指令性。
1.2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滞后
目前国内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之间缺少有效的协调和沟通,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各行业和部门之间来往交流不频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的利用。另外适用于工程造价管理的系统还在不断建设之中,对于信息化标准的建设缺乏统一的标准,对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技术落后,收集到的信息量较少,对信息的分类也不够精确,各行业和部门之间没有一个统一的造价信息沟通平台,这在无形中就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来完成信息的传递。
1.3工程造价工程师素质偏低
工程造价师作为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参与者在整个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师是通过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方式来获得职业资格,但在部分地区造价师的职业资格考试不被引起重视,考试作弊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这导致造价师资格的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有的工程造价人员为了满足个人的利益为中标单位随意更改定额文件,使得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失真,严重扰乱了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1.4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设不够完善
目前大多数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都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产物,相当一部分的造价咨询机构都有着政府主管部门或是事业单位的背景,相比较国外的造价咨询机构而言在管理制度上还存在着很多不完善之处,比如很难做到较高水平的公平和公正,不能够充分利用各种科学手段对工程造价进行分析研究,因而不能给出可实行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还有与造价工程师的职责不清晰也有关系。
1.5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法律不健全
随着相关部门对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视程度加深,其也在不断出台相关法律措施来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暴露出了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在贯彻执行上还难以真正做到位。这就造成了工程造价管理有漏洞,若不及时弥补这些缺口,对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非常不利。
2、改进措施
2.1实施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
实施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是目前全世界范围内普遍采用的模式。这种模式能够很好的分担双方的抵抗风险的能力,真正将公平竞争的理念引入到工程建设领域。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真正体现参与工程项目企业的实际实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采用不同的间接费,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处理,这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持总价的合理性。
2.2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
要完善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体系,标准体系要满足统一权威和规范性的特征,这是现阶段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中最紧迫的任务。这需要科学合理的明确信息化建设中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有计划的进行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建设,建立工程造价的信息库,实现各个部门和行业之间的工程造价信息共享。
2.3加快促进工程造价机构的建设
国家应该出台具体的措施加快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中政企不分的现象,建立专业的责任赔偿制度,明确工程造价人员和相关咨询机构的赔偿责任。积极培育和发展本行业的协会,更加注重企业自身的建设,形成一定的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加强各个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合作。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要积极的拓展自身的业务范围,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2.4加强社会造价咨询机构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断鼓励除政府之外的其他社会资源进入到工程造价管理领域。这样可以不断增进同行业之间的相互竞争,从而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水平。同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可以依靠其独特的优势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水平的工程造价管理服务,这就需要政府不断转变其管理模式,给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政策和法律层面对造价咨询机构提供支持,使其能够得到良性发展。
2.5加强工程造价法律体系的建设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执行,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不断深化的这一阶段,要更加注重法律制度的完善,要将相关的地方法规和部门文件整合在一起,使得在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总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这也有利于明确工程造价管理中各企业和部门之间的相互责任,还要继续完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招投标法、施工合同法、质量管理法等法规制度。明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消除过去传统的关于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错误认识。总而言之,工程造价法制的建设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开展,对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要有相应的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崔海照:《建筑节能与工程造价管理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08)
[2]罗艳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问题及改革创新探析》[j]经济师,2011(04)
[3]马一军:《如何处理好工程造价与质量管理工作》[j]价值工程,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