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分承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
为确保公司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切实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司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同时,还需以津政发(1987)107号文件《关于颁布天津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津劳护字(1996)455号文件为依据,切实加强对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一、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足够的带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予落实。
二、分(承)包方施工必须持有“四证”。
即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等级许可证;
3)外埠进津许可证;
4) 天津市(或当地)核发的“安全资质证”。
三、因工程需要,需建立分(承)包关系的,要在开工前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
安全协议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分包范围、承包方式、开、竣工日期。
1. 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2. 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
3. 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 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并进行安全教育;
5.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6. 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7. 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施工机具、设备及其安全性能;
8. 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有防食物中毒、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发生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职责。
(1)安全交底台帐;
谁安排生产任务谁进行交底。交底的依据是施工方案,总包单位应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分步分项向分(承)包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完毕双方负责人签字;分(承)包方负责人应针对施工工艺分步分项、分工种的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有文字记录;分(承)包单位负责人每当下达任务时,应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清施工方法和注意安全的具体事项,安全交底应有文字记载。
(2)安全教育台帐;
分(承)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和考试,将试卷
造册存档,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承)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分配其作业。
分(承)包施工队应制定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各道工序安全操作规程,明令颁布,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施工队应进行“班前安全教育”结合实际安排的工作提出安全要求,内容要具体并有文字记录。
(3)安全检查台帐;
建立日常的安全检查制度:
施工队负责人每日应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分(承)包单位负责人每周至少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机具、电气设备、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一次检查,发包单位每月至少应会同施工队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制定改进措施。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改进,被检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整改,并填写整改反馈表上报安全检查部门,安全检查部门接到反馈表后再进行跟踪复查。一定要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对隐患整改要做到四落实:即定项、定人、定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安全员要做好工作日志,如实记录每天的工作情况。
(4)机具设备验收台帐;
设备进场必须有验收手续,检查其良好状态,验收后签字盖章、存档。运行前还应进一步检查有无漏电现象、有无防护罩、有无防雨措施等。
(5)临时用电管理台帐;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控制两级保护”措施用电。必须使用“安监局和建委认可的”电闸箱。电线架设必须规范,不准使用老化、破损的电线;电线接头要用防水胶布包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用电量超50kw 容量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用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要有记录内容:(包括)用电设备名称、数量、容量、计算情况。电气设施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情况记录。要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图”;平面图中应有:标明接地极情况,线路走向情况,设备分部情况。电气系统图;系统图中标明闸箱设置位置及设备,规格,型号以及额定参数、数据等。
(6)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国家、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合格产品,必须有三证: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营业执照。台帐应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滑鞋等的购进日期、数量、签定试验报告情况绝缘鞋、绝缘靴,绝缘手套的购进日期、数量、合格证及耐压签定情况。
(7)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登记要求:
①需持省市级以上颁发的操作证;
②操作证号及换证日期;
③姓名;
④身份证号。
四、分(承)包负责人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接受发包单位安全技术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应参加发包单位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
发包单位应监督分(承)包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发包单位有权利向分包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拖延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处罚。
五、分(承)包单位施工队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后,分(承)包单位施工队负责人在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应通知发包单位,发包单位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安全监督部门。
六、分(承)包单位施工队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分(承)包单位施工队和发包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关于加强分承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
为确保公司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切实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司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同时,还需以津政发(1987)107号文件《关于颁布天津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津劳护字(1996)455号文件为依据,切实加强对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一、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足够的带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予落实。
二、分(承)包方施工必须持有“四证”。
即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等级许可证;
3)外埠进津许可证;
4) 天津市(或当地)核发的“安全资质证”。
三、因工程需要,需建立分(承)包关系的,要在开工前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
安全协议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分包范围、承包方式、开、竣工日期。
1. 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2. 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
3. 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 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并进行安全教育;
5.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6. 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7. 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施工机具、设备及其安全性能;
8. 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有防食物中毒、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发生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职责。
(1)安全交底台帐;
谁安排生产任务谁进行交底。交底的依据是施工方案,总包单位应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分步分项向分(承)包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完毕双方负责人签字;分(承)包方负责人应针对施工工艺分步分项、分工种的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有文字记录;分(承)包单位负责人每当下达任务时,应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清施工方法和注意安全的具体事项,安全交底应有文字记载。
(2)安全教育台帐;
分(承)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和考试,将试卷
造册存档,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承)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分配其作业。
分(承)包施工队应制定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各道工序安全操作规程,明令颁布,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施工队应进行“班前安全教育”结合实际安排的工作提出安全要求,内容要具体并有文字记录。
(3)安全检查台帐;
建立日常的安全检查制度:
施工队负责人每日应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分(承)包单位负责人每周至少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机具、电气设备、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一次检查,发包单位每月至少应会同施工队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制定改进措施。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改进,被检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整改,并填写整改反馈表上报安全检查部门,安全检查部门接到反馈表后再进行跟踪复查。一定要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对隐患整改要做到四落实:即定项、定人、定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安全员要做好工作日志,如实记录每天的工作情况。
(4)机具设备验收台帐;
设备进场必须有验收手续,检查其良好状态,验收后签字盖章、存档。运行前还应进一步检查有无漏电现象、有无防护罩、有无防雨措施等。
(5)临时用电管理台帐;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控制两级保护”措施用电。必须使用“安监局和建委认可的”电闸箱。电线架设必须规范,不准使用老化、破损的电线;电线接头要用防水胶布包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用电量超50kw 容量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用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要有记录内容:(包括)用电设备名称、数量、容量、计算情况。电气设施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情况记录。要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图”;平面图中应有:标明接地极情况,线路走向情况,设备分部情况。电气系统图;系统图中标明闸箱设置位置及设备,规格,型号以及额定参数、数据等。
(6)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国家、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合格产品,必须有三证: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营业执照。台帐应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滑鞋等的购进日期、数量、签定试验报告情况绝缘鞋、绝缘靴,绝缘手套的购进日期、数量、合格证及耐压签定情况。
(7)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登记要求:
①需持省市级以上颁发的操作证;
②操作证号及换证日期;
③姓名;
④身份证号。
四、分(承)包负责人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接受发包单位安全技术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应参加发包单位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
发包单位应监督分(承)包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发包单位有权利向分包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拖延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处罚。
五、分(承)包单位施工队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后,分(承)包单位施工队负责人在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应通知发包单位,发包单位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安全监督部门。
六、分(承)包单位施工队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分(承)包单位施工队和发包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