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1月21日,江西银监局召开2016年全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了四大举措全面部署2016年江西省银行业监管工作,为促进江西省银行业转型发展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会议提出,2016年全省银行业监管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提升银行业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认真开展重点金融风险综合治理,有效推进银行业改革转型发展,为实现我省“十三五”良好开局、推动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作出更大努力。
一是抓服务、补短板,优化金融供给。积极跟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苏区振兴发展及昌九、昌抚一体化等重大战略的实施。继续抓好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实施,确保苏区贷款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涉农贷款比例高于全省涉农贷款比例目标。开展“百家银行进万企”活动,增强“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服务模式的正面效应,力争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全年放贷400亿元的目标。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展县域网点,下沉服务重心,持续加大县域信贷投放。完善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合作机制,开发推广“税贷通”等专属产品,将“银税互动”模式落实到市县级,从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升级,促进区域和城乡统筹发展。大力助推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进程,进一步落实《能效信贷指引》要求,开展“绿色信贷示范年”活动,推进绿色信贷试评价工作。全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改革,摸清“三去”对我省银行业风险的影响,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分类施策推进去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中的债权处置工作,抱团取暖化解“三去”风险。积极探索投贷联动试点等支持举措,加快发展“双创”金融产品和服务。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互联网+”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拓展助农金融服务点的小额信贷等功能,提高“村村通”服务质效。推动扶贫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找准扶贫职责定位,落实“四单”要求(单列信贷资源,单设扶贫部门,单独考核贫困地区建制乡镇的机构网点覆盖率和行政村的金融服务覆盖率,单独研发扶贫金融产品)。进一步执行好服务收费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合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是抓改革、促升级,转变发展模式。完善银行业机构体系。支持银行业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和扶贫金融事业部,推进农业银行全面开展“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中小银行机构,推动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入赣和组建江西裕民银行,探索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争取实现城商行分支机构县域全覆盖,基本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引导中小银行机构完善经营管理和绩效考核指标,强化异地机构管控和并表管理。打好农商行改制攻坚战,力争2016年基本完成改制任务。推动行业治理机制改革,加强省银行业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建设,成立利率与价格、发展研究、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委员会。
1.推动银行业机构改革。一是完善银行业机构体系。二是促进城商行改革转型。以2016年城商行年会在南昌召开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辖内城商行改革转型。引导城商行转变发展理念完善中长期战略规划,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推广实施新资本协议,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模式。三是四是推进省联社改革。督促省联社推进管理去行政化和履职规范化,升级“小银行+大平台”发展模式,重点发挥好风险防控、人员培训、产品开发的指导作用,IT建设、行业审计、政策协调的支撑作用,业务合作、功能整合、信息交流的协同作用。五是督促长城、东方资产公司南昌办事处按照总公司改革部署,加快商业化改革步伐。
2.推动银行业务治理改革。支持银行业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和扶贫金融事业部,推进农业银行全面开展“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引导中小银行机构完善经营管理和绩效考核指标,强化异地机构管控和并表管理,在有效隔离风险、切实加强集团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指导条件成熟的银行对信用卡、理财、私人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等业务板块进行牌照管理和子公司改革试点。督促信托公司制定转型发展目标,改变政信合作业务模式,进一步提高信托业务的主动管理、省内业务、支农业务占比。支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扩大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降低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的财务成本。指导金融租赁公司加快业务拓展,在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谋求突破。
3.推动行业治理机制改革。加强省银行业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建设,成立利率与价格、发展研究、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调研、服务、维权工作。联合制定债权人委员会工作办法,发挥债权人委员会支持企业发展、维护银行债权的合力作用。开展银团贷款调查摸底,完善银团贷款管理办法,举办银团线上组团业务培训,推动银团贷款健康发展,从而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功效。积极畅通与省高院执行局协作渠道,力争签订积案清理合作协议,推动银行胜诉未执行案件的执行清理工作。
三是抓重点、强管控,守住风险底线。积极管控信用风险,进一步加大不良贷款化解力度,并积极防控重点领域信用风险。高度关注流动性风险,加强应急管理,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通过压力测试等有效方式进行评估。紧盯跨行业跨市场风险,落实对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联防社会金融风险传染,严格社会融资业务管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控操作风险和案件,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员工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同时,防范信息科技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是抓监管、重维权,提升整体形象。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建立江西银行业法律联系会议制度,实现法规工作精细化、流程化和制度化。改进监管手段,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市场准入审批流程。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银行业机构要健全消保工作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落实消保工作主体责任。各银行业机构要严格执行录音录像和销售专区、专柜制度,在今年内完成销售专区内电子监控系统的安装配备工作。加大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力度,高度关注员工参与“掮客”交易、频繁划转大额资金等现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杜绝柜员利用从业身份以及借助银行营业场所代售“飞单”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可能,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辖内银行业依法经营、为民服务的整体形象。
监管动态1月21日,江西银监局召开2016年全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了四大举措全面部署2016年江西省银行业监管工作,为促进江西省银行业转型发展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会议提出,2016年全省银行业监管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提升银行业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认真开展重点金融风险综合治理,有效推进银行业改革转型发展,为实现我省“十三五”良好开局、推动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作出更大努力。
一是抓服务、补短板,优化金融供给。积极跟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苏区振兴发展及昌九、昌抚一体化等重大战略的实施。继续抓好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实施,确保苏区贷款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涉农贷款比例高于全省涉农贷款比例目标。开展“百家银行进万企”活动,增强“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服务模式的正面效应,力争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全年放贷400亿元的目标。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展县域网点,下沉服务重心,持续加大县域信贷投放。完善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合作机制,开发推广“税贷通”等专属产品,将“银税互动”模式落实到市县级,从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升级,促进区域和城乡统筹发展。大力助推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进程,进一步落实《能效信贷指引》要求,开展“绿色信贷示范年”活动,推进绿色信贷试评价工作。全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改革,摸清“三去”对我省银行业风险的影响,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分类施策推进去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中的债权处置工作,抱团取暖化解“三去”风险。积极探索投贷联动试点等支持举措,加快发展“双创”金融产品和服务。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互联网+”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拓展助农金融服务点的小额信贷等功能,提高“村村通”服务质效。推动扶贫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找准扶贫职责定位,落实“四单”要求(单列信贷资源,单设扶贫部门,单独考核贫困地区建制乡镇的机构网点覆盖率和行政村的金融服务覆盖率,单独研发扶贫金融产品)。进一步执行好服务收费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合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是抓改革、促升级,转变发展模式。完善银行业机构体系。支持银行业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和扶贫金融事业部,推进农业银行全面开展“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中小银行机构,推动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入赣和组建江西裕民银行,探索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争取实现城商行分支机构县域全覆盖,基本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引导中小银行机构完善经营管理和绩效考核指标,强化异地机构管控和并表管理。打好农商行改制攻坚战,力争2016年基本完成改制任务。推动行业治理机制改革,加强省银行业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建设,成立利率与价格、发展研究、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委员会。
1.推动银行业机构改革。一是完善银行业机构体系。二是促进城商行改革转型。以2016年城商行年会在南昌召开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辖内城商行改革转型。引导城商行转变发展理念完善中长期战略规划,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推广实施新资本协议,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模式。三是四是推进省联社改革。督促省联社推进管理去行政化和履职规范化,升级“小银行+大平台”发展模式,重点发挥好风险防控、人员培训、产品开发的指导作用,IT建设、行业审计、政策协调的支撑作用,业务合作、功能整合、信息交流的协同作用。五是督促长城、东方资产公司南昌办事处按照总公司改革部署,加快商业化改革步伐。
2.推动银行业务治理改革。支持银行业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和扶贫金融事业部,推进农业银行全面开展“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引导中小银行机构完善经营管理和绩效考核指标,强化异地机构管控和并表管理,在有效隔离风险、切实加强集团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指导条件成熟的银行对信用卡、理财、私人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等业务板块进行牌照管理和子公司改革试点。督促信托公司制定转型发展目标,改变政信合作业务模式,进一步提高信托业务的主动管理、省内业务、支农业务占比。支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扩大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降低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的财务成本。指导金融租赁公司加快业务拓展,在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谋求突破。
3.推动行业治理机制改革。加强省银行业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建设,成立利率与价格、发展研究、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调研、服务、维权工作。联合制定债权人委员会工作办法,发挥债权人委员会支持企业发展、维护银行债权的合力作用。开展银团贷款调查摸底,完善银团贷款管理办法,举办银团线上组团业务培训,推动银团贷款健康发展,从而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功效。积极畅通与省高院执行局协作渠道,力争签订积案清理合作协议,推动银行胜诉未执行案件的执行清理工作。
三是抓重点、强管控,守住风险底线。积极管控信用风险,进一步加大不良贷款化解力度,并积极防控重点领域信用风险。高度关注流动性风险,加强应急管理,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通过压力测试等有效方式进行评估。紧盯跨行业跨市场风险,落实对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联防社会金融风险传染,严格社会融资业务管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控操作风险和案件,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员工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同时,防范信息科技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是抓监管、重维权,提升整体形象。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建立江西银行业法律联系会议制度,实现法规工作精细化、流程化和制度化。改进监管手段,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市场准入审批流程。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银行业机构要健全消保工作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落实消保工作主体责任。各银行业机构要严格执行录音录像和销售专区、专柜制度,在今年内完成销售专区内电子监控系统的安装配备工作。加大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力度,高度关注员工参与“掮客”交易、频繁划转大额资金等现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杜绝柜员利用从业身份以及借助银行营业场所代售“飞单”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可能,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辖内银行业依法经营、为民服务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