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院龙头山采石场
页岩露天开采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XXX安全评价检测中心
资质证书编号:xxxxxxxxxxxx
2013年1月14日
科院龙头山采石场
页岩露天开采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法定代表人:xxx
技术负责人:xxx
评价项目负责人:xxx
报告完成日期:2013年1月15日
前 言
受科院龙头山页岩矿采石场的委托,xxx安全评价检测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重庆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及规范中的安全生产要求,对该企业矿山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该企业已经于2008年12月31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限为3年。
企业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消除事故隐患,并顺利换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受企业委托,我公司为其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该次安全现状评价主要是通过对该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运行现状,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符合性检查,对企业生产现状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评价,提出整改建议和补充安全对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达到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目的。
本报告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的依据为该矿山的生产现状和矿山提供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与生产有关的图纸资料,应用时段为生产实施阶段。
目 录
1.概述 ......................................................... 1
1.1评价的目的 ................................................................................................ 1
1.2评价的依据 ................................................................................................ 1
1.3评价原则 .................................................................................................... 2
1.4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 2
1.5评价程序框图 ............................................................................................ 2
2.矿山概述 ..................................................... 3
2.1矿床特征 .................................................................................................... 3
2.2地表水及地下水情况 ................................................................................ 4
2.3开采技术条件及技术参数 ........................................................................ 4
2.4矿场开采储量 ............................................................................................ 5
2.5主要工艺过程及特点 ................................................................................ 5
2.6矿山现状 .................................................................................................... 6
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 8
3.1危险、有害因素概述 ................................................................................ 8
3.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8
4.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的选择 ................................ 15
4.1评价单元划分及原则 .............................................................................. 15
4.2评价方法 .................................................................................................. 15
5、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 27
5.1安全技术措施 .......................................................................................... 27
5.2管理对策措施 .......................................................................................... 30
6.评价结论 ................................................... 31
1.概述
1.1评价的目的
非煤矿山开采安全现状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矿山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矿山开采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矿山开采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矿山开采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1.2评价的依据
1.2.1依据的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70号(2002.1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主席令65号(1992.11.7)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10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主席令63号(1996.10.1)。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
(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3)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2007
1.2.2技术标准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3)《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94)
(4)《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6)《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
(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9)《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GBZ2-2002)
(10)《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12801-1991)
1.3评价原则
评价原则是由我公司(已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矿山的生产现状进行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安全评价。
1.4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安全评价的对象是目前龙头山页岩采石场的整体生产现状,范围是矿山的总体布置、生产过程以及安全管理系统等。
1.5评价程序框图
评价程序流程图
2.矿山概述
2.1矿床特征
2.1.1矿体特征
据有关地质资料及现场调查,矿体分布面积大,延续性好,呈低矮山体出露地表。矿体无须剥离覆盖层,矿体呈山包地形,坡度平缓。矿体倾向为西偏南38°,走向北偏西48°,倾角∠32°。
2.1.2矿石特征
页岩矿石呈紫红色,中砂泥质经构,岩土质地松软、易松散,吸水性、透水性一般,有一定粘性和可塑性。化学成份主要有Al2O3、Sio2、H2O、CaO和少量Fe2O3、K2O、水份及有机质。
岩石强度测量,通过在矿场采样,并经过岩石点荷载实验,得出以下数据:
矿石物理力学性质如下:
⑴矿石容重:1.6 t/m3;
⑵坚固性系数(f):1~3;
⑶松散系数: 1.2。 通过数据处理,该矿场岩石的平均强度为2.7Mpa。
2.2地表水及地下水情况
矿区附近大无河流或其他载水体,地表水来源主要是收集周围大气降下的雨水。矿区地表水主要由大气降雨补充,矿区为山包地形,雨水可自然疏干。起采面高于当地潜水侵蚀基准面,开采过程中使分层平台和采场底平台保留一定坡度、疏通采场内排水沟,将采场积水引入沉淀池澄清后再排出矿区外。矿体周边也无富含水层。矿床开采不受地下水影响。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于简单类型。
2.3开采技术条件及技术参数
2.3.1技术条件
本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体呈山包地形,坡度较平缓,容易开拓通往矿区上部的矿石运输公路;地表覆盖薄层腐植土,且可一并开采利用,采矿不用剥离;矿石较松散,采矿无需凿岩爆破,可采用挖掘机直接开采。矿体的最终开采边坡角为40°,工作阶段的坡面角不大于50°,符合规范要求,属于稳定边坡。综上所述,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之上,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附近无地表水,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矿体围岩单一,稳定性较好,不会产生大的工程地质问题。矿床的开采对当地环境没有大的影响,因此,该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简单。
2.3.2技术参数
(1)矿床开采、开拓运输方案
根据矿床的开采技术条件,矿体赋存地质特征及地形地貌特点,矿体出露于地表,因此设计采用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分层开采,开拓方式为公路开拓。
(2)露天矿境界的确定
1)露天开采境界要保证露天采场内采出的矿石有盈利,即采用的境界剥采比不大于经济合理剥采比;
2)要充分利用资源,尽可能把较多的矿石圈定在露天开采境界内,发挥露天开采的优越性;
3)所圈定露天采场的帮坡角应等于露天边坡稳定所允许的角度,以保证露天采场的安全生产。
而该矿开采对象为页岩,可直接采矿,不用考虑经济合理剥采比。通过测量,得到该露天采场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采场最大高度:H=23.5m;
台阶高度:h=5 m
安全平台:3 m
清扫平台:4 m
台阶宽度:20m
工作台阶坡面角: 45°
最终边坡角:40°
以上参数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
2.4矿场开采储量
到目前为止,该矿设计利用的页岩矿石量100万t,矿石回收率按98%计,矿山预可采储量为矿石量98万t,荒料量10万t(荒料率按10%计算)。现今,年生产能力5万t/a。
2.5主要工艺过程及特点
2.5.1工艺过程
该矿矿石较松散,采矿无需凿岩爆破,可采用挖掘机直接开采。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用挖掘机采装,汽车推土机运输。生产工艺简明流程如下图所示:
2.5.2开采顺序 矿山采用自上而下的台阶式开采。
2.5.3采矿方法
该矿山采用PC200-8液压挖掘机开采作业,最大挖掘高度10m。根据采场高度、开采现状及设备的性能,设计确定开采分层高度为5m。
2.5.4开拓、运输系统
(1)选择开拓运输方式的原则
1)确保运输安全;
2)基建工程量少,施工方便,易于开拓;
3)基建投资少,尽可能减少运输成本。
(2)开拓运输方式的选择
矿区开采矿体地形坡度平缓,挖掘机和汽车运输道路已到采场底部采矿运输平台,所以确定矿山采用灵活方便的汽车公路运输开拓方案
(3)开拓运输系统标准:
装矿运输平台最小宽度22m,汽车运输公路宽度4m,转弯半径大于15m。挖掘机专用道宽度为4m。
(4)矿石运输方式
矿石与废矿石运输方式均采用汽车公路运输。
2.6矿山现状
2.6.1总体布置
该矿山为正在开采的山坡露天矿,山势平缓。矿体单斜产出,层状构造,倾角不大。目前已经形成北采面,其中:
北采面长约110m,开采标高340-360m,形成2个生产台阶,台阶高度5m,台阶宽度20m。
在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开采面粉尘较大,而且采场的蓄水池没有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企业矿山开采存在以下问题需进行整改:
1、应采取措施降低开采工作面的粉尘浓度;
2、采场蓄水池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和护栏。
2.6.2采矿方法
山坡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目前现场已经形成部分开采台阶。
2.6.3矿床开拓、运输
企业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2.6.4电气、供水与通讯
(1)供配电系统,矿山照明使用电压为220 V;
(2)矿山采矿用水主要来自蓄水池,生活用水来自自来水;
(3)通讯,露天矿山设计通讯方式采用手机及对讲机。
2.6.5 主要设备
矿山主要设备一览表
2.6.6劳动人员
管理人员:3人。
生产人员:11人。
2.6.7安全管理现状
1)安全管理机构及用工情况
矿山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
2)规章制度
该矿山建立、健全了三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各种图纸资料齐全。
4)矿山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已经参加了当地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了相关证件。
5)为企业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
6)签订了应急救援协议。
2.6.8环境保护
⑴ 废石:矿山建设和生产期间剥离的少量废石运至附近山沟堆存。
⑵ 废水:露天采场排出的废水中仅含有少量悬浮颗粒,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危害。
⑶ 废气:矿山生产时产生的废气是汽车和挖掘机工作时产生的尾气,由于释放量少,经大气稀释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⑷ 粉尘:采掘工作面需洒水除尘,运输道路经常洒水除尘,确保粉尘排放达标。 ⑸ 噪声:采矿设备作业时会产生一定噪声。生产中除加强设备维护、减少噪声外,生产工人要加强个体防护,降低噪声对工人的健康危害。
为保护环境,须加强对污染物监测。矿山应设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3.1危险、有害因素概述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人员设备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通常情况下,并不对二者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根据矿山的生产工艺、矿床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矿床开拓、开采技术条件、并结合生产情况分析,该矿山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为:管理缺陷危害、物体打击伤害、边坡坍塌伤害、高空坠落伤害、车辆运输伤害、粉尘危害、其他危害主要有机械、噪声、电伤害及自然灾害等。
3.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3.2.1安全管理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1、安全管理
矿山生产的安全与否,人是第一要素。矿山企业的管理人员经常在思想上只重生产,重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的倾向,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发生矿山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原因,从事故调查的情况分析,绝大多数事故是由于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有章不循、违反安全操作(作业)规程、蛮干、盲干造成的。因此管理缺陷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也是矿山生产中最危险的因素。管理缺陷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矿山管理人员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该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已经参加了当地安监部门的培训、考核,并取得了相关证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业素质、安全意识的高低都对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在生产中存在麻痹思想,将会出现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力度不够或决策失误、甚至违章指挥等,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2)安全机构
矿山企业安全科室,专职安全检查员,对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不认真不到位,必然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规章制度
矿山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岗位责任制不健全、各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规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或把各项规章制度挂在墙上,流于形式不认真执行。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决策失误都是重大的安全隐患。
(4)劳动保护。
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甚至假冒伪劣产品。不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劳保用品,可能因劳保用品不合格或佩带使用不当而使工人受到伤害。
(5)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具体,不周密、不切合实际、不演练;未建立必要的急救组织和购置必备的急救药品、担架等,又未与邻近的医疗机构签订救护、医疗协议,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时,可能会因抢救不及时而造成人员伤亡增多和财产损失增大的危险。
2、人员失误
人员失误在生产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它具有随机性和偶然性,往往是不可预测的意外行为,包括由于不正确态度、技能或知识不足、健康或心理状态不佳和劳动条件(设施条件、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等造成的不安全行为。例如: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在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行为、忽视使用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具和用品、不安全装束等。
矿山职工对本工种的技术熟练程度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如果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不够,工人对各自从事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不了解,岗位责任不明确,没有娴熟的技能,安全意识淡薄,甚至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致使安全事故发生;职工的生理和心理状态不佳,致使体力不支或注意力不集中,从而发生操作
失误。
3.2.2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1、物体打击伤害
物体打击是露天矿生产事故中发生比例较高的事故。尤其是该矿开采工作面多,投入的工人数量多,随机性运动物体出现的机率大,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大。
(1)引发物体打击伤害的原因
1)上下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作业,工具或矿石坠落等。
2)警戒岗哨玩忽职守,擅自离岗。
3)误入危险区和警戒区。
4)出矿作业时,未注意上方松散矿岩的滑移。
5)装矿(岩)时超载,造成矿石滚落。
(2)物体打击的场所
物体打击的场所主要为:采、装矿工作面。
(3)物体打击伤害的后果
物体打击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边坡塌陷伤害
露天矿边坡坍塌发生滑坡,会切断运输线路并掩埋作业区,是一种极易造成灾难性事故的地质灾害。严重影响矿山的生产和社会稳定。
(1)引起边坡坍塌破坏的原因
1)未按设计进行自上而下台阶开采。
2)未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平台、坡面角超限。
3)未采取疏水措施。
4)未及时清理平台上疏松的岩土和坡面上的浮石。
5)未建立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
6)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地质构造(包括破碎带、断层、节理、软岩等)。
(2)边坡坍塌破坏的场所及后果
边坡坍塌破坏的场所主要为露天采矿边坡。
其危害后果为:单台阶、局部边坡滑落会掩埋工作人员和设备,切断运输道路;多台阶大滑落会引起大面积滑坡,对人员造成伤亡、对全矿区造成灾难性破坏,造成生产和社会生活秩序混乱。
3、高处坠落伤害
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1)高处坠落伤害的原因
1)未严格按设计分台阶开采,而形成高陡坡开采。
2)工人作业高度大于2m或者坡度超过30度的坡面作业及作业平台宽度不足4m时,未使用安全绳或者安全带。
3)工人在冒险作业时的心理因素,指挥错误、判断失误、操作错误、过度劳累。
(2)高处坠落伤害场所及后果
高处坠落伤害经常发生在采场边坡、工作台阶。高处坠落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
4、车辆运输伤害
露天矿运输是露天开采的主要工序之一,其事故发生率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也占较大比例。鉴于矿山年产量大,设备杂乱,易形成作业场所混乱现象,其安全距离不易把握,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可能性很大,因而对车辆运输伤害要引起高度重视。
(1)引起车辆运输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1)运输道路设计不规范,危险路段标志不清。
2)道路坡度、宽度、转弯半径等设计不合理。
3)装矿时,未采用停车制动。
4)采用非正规厂家生产的运输设备。
5)带病车上路,其安全装置,指示灯等失效。
6)非司机驾驶,下坡空挡滑行或溜车发动车辆。
7)司机将手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8)司机酒后或疲劳驾驶。
9)临时维修时,未使用警示标志和辅助阻车措施。
10)运矿车载人,装矿时人与车的安全距离小。
11)行车超速、急打方向盘、急刹车、危险地段未减速。
12)在大雾、雨、雪等气候条件下,未停止作业;在能够作业的冰雪和雨天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13)卸矿场平台宽度不够,未设置坚固的阻车器或反坡。
14)装卸场未安排专人指挥。
(2)车辆运输伤害的场所
车辆运输伤害的场所主要为:重车在下坡、运输途中、急转弯处、卸矿地点等。
(3)车辆运输伤害的事故的后果
车辆事故具有“突发性”的特点,一旦发生,会引起重大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出矿时,人-机安全距离把握不准,若车辆非正常移动,极易用造成人员伤亡;卸矿时,由于指挥不当或无人指挥,极易造成溜车引起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5、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1)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
① 机械伤害发生的场所及后果
机械伤害发生在挖机工作、车辆运行途中。其危害后果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电伤害
露天采场发生电伤害的几率较多,对于从业人员多,装备水平较低的矿山应引起高度重视。
1)引发触电事故的原因
①电气及供电线缆的铺设不符合安全规程。
②电气设备和用电场所未采取有效的避雷及接地装置。
③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供电未挂工作牌。
④未按要求定期检修、更换老化和失效的线缆和设施。
⑤断电维修作业时,开关未加锁,未设专人看管,未悬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警示牌。
⑥非专职电工操作,维修电气及线路。
⑦未佩戴和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
⑧电气设备未设置过压、欠压、过载、短路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2)电伤害场所及后果
触电伤害主要发生于生产、生活用电场所。
因电气设备漏电、线路老化、操作不当等,都可能造成人员直接触电、电击、电灼伤等伤亡事故。亦可造成人员设备损坏,严重时可引起火灾。
(3)火灾危害
1)产生火灾危害的主要原因
①存在引火源:明火的存在。
②产生电火花:配电线路、开关、电动机、熔断器、照明设备、插销(座)等使用维护不当发生短路引起的火灾。
③易燃物品控制不当而造成挥发扩散。
④车辆作业超负荷运转,发动机、油箱、轮胎摩擦起火。
2)产生火灾危害的主要场所
①电力线路、开关、电动机插销等部位。
②油桶、油罐处。
③变压器、变电所。
④运输车辆、铲装设备。
3)产生火灾危害的后果
有可能引起火灾,火灾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
3.2.3生产系统主要有害因素
1、粉尘危害
在矿山生产的各个环节,如开采、装运、卸矿等都会产生大量粉尘,严重影响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引起粉尘危害的原因
1)采掘工作面未采用洒水降尘。
2)岩堆、道路、卸矿场未采取喷水降尘措施。
3)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未对防尘措施定期进行检测,及时整改。
(2)粉尘危害的场所
造成粉尘危害的场所主要为:采掘工作面、装矿地点、卸矿地点等。
(3)粉尘危害的后果
从业人员长时间吸入粉尘,导致尘肺病。
2、噪声危害
(1)噪声危害的原因
1)各种机械、设备(挖掘机、汽车等)在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
2)挖掘过程中的摩擦、冲击噪声。
(2)噪声与振动危害的场所
1)采掘工作面。
2)装载和运输作业场所。
(3)噪声与振动危害的后果
生产性噪声对人体的危害首先是听觉器官的损伤,长期导在高噪声环境下工作会影响听力,甚至导致严重的职业性耳聋。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等产生不良的影响。
3.2.4自然条件形成的危险、有害因素
1、气象灾害
(1)气象灾害的主要原因是大风、大雪、暴雨、雷击、冰冻。
(2)危害场所主要是:采场、边坡及道路。
(3)危害后果
1)造成边坡上的浮石滚落场边坡浮石滚落、边坡滑坡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破坏采场、被迫停产。
2)雷击可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
3)大雨暴雨形成山洪或泥石流,冲坏边坡,造成边坡滑塌,毁坏采场。
2、水危害
主要指大气降水和地下水活动对露天采场造成的危害。大气降水侵入地下或地下水活动会冲蚀软化围岩、降低露天边坡的稳定性。造成边坡滑坡。边坡一旦滑坡将造成财产损失、冲毁采场而停产。
3.2.5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论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在矿山开拓和生产过程中,边坡塌陷伤害、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伤害、机械伤害、电伤害、火灾伤害、运输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边坡塌陷伤害、运输伤害、物体打击伤害等是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是应重点加以预防的对象;粉尘伤害、噪声、机械伤害、电伤害等虽然不能引发重大事
故的发生,但引发事故的可能性较大,也必须采取措
施,预防事故发生。
4.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的选择
4.1评价单元划分及原则
4.1.1评价单元划分及原则
评价单元划分工作是在熟悉评价对象、研究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大量的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且还要遵循以下原则:
1)生产过程、空间位置相对独立的工艺流程划为一个单元;
2)危险、有害因素类似或事故范围相对独立的场所划为一个单元;
3)具有相对明确的区域界限的划为一个单元。
4.1.2评价单元的划分
根据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分析,依据单元划分原则,将该项目划分为以下4个评价单元
1)、安全管理单元;
2)、生产系统单元;
3)、自然因素单元;
4)、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单元。
因生产系统单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较多,在将此单元划分成物体打击、边坡塌陷、高处坠落、车辆运输、粉尘和噪声危害五个子单元。
4.2评价方法
4.2.1确定评价方法的原则
本次安全评价为建设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为达到评价的目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遵循充分性、适应性、针对性、合理性原则选择安全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识别、分析,提出预防、控制、整改、完善的措施,降低被评价项目事故发生的风险,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及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4.2.2评价方法简介
1、安全检查表法(SCL)
安全检查表法(SCL)是系统安全工程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的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潜在危险的一种有用而简单可行的方法,它适合
各个阶段的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表的制表依据
①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管理、操作规程等;
②国内外的事故案例;
③本单位的经验教训;
④其它分析方法的结果。
(2)安全检查表的编制步骤
①熟悉系统:包括系统的结构、功能、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操作条件和已有的安全卫生设施;
②搜集资料:搜集有关的安全法规、标准、制度及本系统过去发生事故的资料; ③划分单元:按功能或结构将系统划分成若干个子系统或单元,逐个进行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
④编制检查表:按系统、单元的特点要求,列出检查要点、检查项目清单,以便全面查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针对检查项目、可能查出的危险、有害因素,依据有关标准、法规,列出安全指标的要求和应设计的对策措施建议,从而编制安全检查表。
2、预先危险性分析
预先危险性分析是系统设计期间危险分析的最初工作。也可运用它作运行系统的最初安全状态检查,是系统进行的第一次危险分析。最初PHA的目的不是为了控制危险,而是为了认识与系统有关的所有状态。PHA的另一用处是确定在系统安全分析的最后阶段采用怎样的故障树。 (1)预先危险性分析的等级划分
为了评判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等级以及它们对系统破坏性的影响大小,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给出了各类危险性的划分标准。该法将危险性的划分4个等级:
I 安全的 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及系统损坏
II 临界的 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至于造成人员伤
III 危险的 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IV 灾难性的 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
3、专家评议法简介
专家评议法是一种吸收专家参加,根据事物的过去、现在及发展趋势,进行积极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对事物的未来进行分析、预测的方法。
对于安全评价而言,专家评议法简单易行,比较客观,所邀请的评价人员均为在专业理论上造诣较深,实践上经验丰富的专家。在对专家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后,再将专家
的意见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进行综合、归纳,因此得出的结论一般比较全面、正确,特别是专家质疑过程是正反两方进行的,讨论的问题比较深入、全面、透彻,所形成的评价结论更趋科学、合理。
专家评议法适合于对类比工程、系统、装置的安全评价,它可以充分发挥专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
4.2.3评价方法的选择
根据该项目的采场现状、自然环境条件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存在问题特征和已认知的风险,本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
4.2.4定性评价
依据《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规、标准中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以及根据现场勘察及有关的资料,采用安全检查表,指出不安全的地点以及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原因,应该采取的安全对策以及措施。 1、安全管理单元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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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安全管理单元的安全评价认为:该矿山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该矿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安全培训做的较好,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职工安全意识较强;有效证件、矿山开采资料齐全;制定了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管理适应安全管理的需要。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 2、生产系统单元安全检查表 (1)物体打击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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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物体打击子单元的评价认为:该矿进入采场作业的人员都戴安全帽,无上下多层同时作业,采场边坡无伞檐,爆破后先处理边坡上的浮石,才进行出矿作业等防止物体打击的措施得当,符合规定要求。 (2)边坡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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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边坡子单元的评价认为:该矿矿岩比较稳固,自上而下顺序开采,台阶坡面角符合设计要求,边坡上无伞檐、根底和空洞,在边坡上或在边坡边缘作业时,作业人员佩戴安全绳。建立了边坡管理制度,定期对边坡检查一次,对边坡上的浮石进行及时处理。边坡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3)高处坠落安全检查表
通过对高处坠落子单元的评价认为,该矿高处作业主要是边坡上处理浮石,从事该作业的人员均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绳,有较大风时停止作业。防高处坠落的措施得当,符合规定要求。
(4)车辆运输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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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车辆运输子单元的评价认为:该矿矿石运输以自卸车运输为主,运输道路坡度、宽度、转弯半径符合设计条件,公路较为平整、无障碍物,车上配有灭火器,下坡时无灭火滑行和滑行发动车现象,驾驶员经过培训有证,出车前不喝酒,雨雪天不运输,卸矿场边缘有车挡等。车辆运输符合规定要求。 (5)粉尘和噪声危害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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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粉尘子单元的评价认为,该矿预防粉尘危害的措施主要是从事作业人员均佩戴防尘口罩,凿岩方式采用湿式凿岩。噪声主要发生在空压机和凿岩机等振动较大的设备附近,作业人员应配戴耳塞。该矿防尘防噪声措施满足要求,符合规定要求。 3、自然因素单元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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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自然因素单元的评价认为:该矿的自然危害因素主要是雷雨天、雪天和大风,对此,采取的措施是,凡是以上不好天气就停产;制定了边坡管理制度,雨后对边坡进行及时检查、处理。与住宅区距离较近,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防护准备。 4、其它危害安全检查表
通过对其他危害子单元的评价认为:该矿机械设备较少;在消防方面,在临时储油点和自卸汽车上配备了灭火器材,以防火灾;对噪声的防止方法主要是在高噪音区域,
26
操作人员佩戴消音耳塞。
5、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5.1安全技术措施
5.1.1物体打击伤害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物体打击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现场有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边坡坍塌征兆,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上报;
(2)要及时对高处的浮石和危石及时处理;避免岩石掉落;
(3)所有人员进入矿区内,必须戴好安全帽,一线工人佩带必要的劳保用品。
5.1.2高处坠落伤害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禁止工人在未形成台阶的高陡坡上进行开采、装运等施工
作业;
(2)工人在高处施工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高处作业时要佩带安全绳,并对安全绳的保险性能进行检查;
(3)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对职工心理素质的培养,使职工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进行自我保护;
(4)保护工人的利益,严格禁止在高处工人疲劳作业;
5.1.3边坡坍塌破坏伤害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边坡坍塌破坏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要按设计的坡面角进行施工;
(2)按照由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进行开采。严禁从下部不分台阶掏采,严禁从边坡根部掏采矿石;对已形成的高陡边坡进行削坡并开拓安全平台,加强对边坡的检测和管理工作,确保边坡的稳定
(3)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根底和空洞,台阶工作面应保持完整;
(4)必须建立健全边坡安全管理和检测制度,特别是在雨季,要设专人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局部边坡发生坍塌或有潜在滑坡危险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卸载或加固措施;
(5)采场应当有完善的防洪措施。对开采境界上方汇水影响安全的,应当设置截水沟;有可能滑坡的,应当采取防洪排水措施。
5.1.4车辆运输伤害安全评价及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车辆运输伤害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公路坡度、宽度、最小曲线半径、停车视距、会车视距都要按设计规范施工;
(2)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必须保证运输安全要求。
(3)严禁非司机驾驶车辆,严禁超载、超车、超速、急刹车、急打方向盘、运矿车载人、下坡空档滑行或溜车发动车辆、司机的头和手臂严禁伸出驾驶室外;
(4)卸矿平台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岩)地点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不得小于该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1/2。
(5)及时维护路面,雨雪天气要采取防滑措施,路面有冰雪冻结时,应停止车辆运行;
(6)经常检修车辆,保持车辆的完好率;
(7)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持证上岗,严禁带病车辆上路运输,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5.1.5机械伤害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机械伤害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在容易造成机械伤害的部位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
(2) 挖掘机应由专人操作。
5.1.6粉尘、噪声危害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粉尘、噪声伤害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粉尘
①新工人入矿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适合作业的不得录用。
②采用供水式湿式采岩。装卸矿(岩)喷雾洒水的方式除尘。将卸矿点密闭。 ③工作场地用水洒湿。防尘用水采用集中供水方式,由生产、生活、消防高位水池直接供给。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水中固体悬浮物应不大于150mg/L,PH值应为
6.5~8.5。
④ 接尘作业工人必须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口罩阻尘率应达到I级标准要求。
⑤对职工健康检查应满足2年一次要求,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规定给予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工作岗位。
(2)噪声
①空压机进出口设消声器,风管外包隔声材料等措施降低声源强度,使厂界噪声达到GBl2348—90Ⅲ类标准的规定要求。
②作业人员应佩戴耳塞。
② 应积极采取防止噪音的措施,减少噪音危害。
5.1.7中暑
(1)极端炎热,应停止露天作业或缩短工作时间。
(2)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
5.1.8触电伤害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触电伤害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矿山电工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安装漏电保护器;
(3)对线路随时进行检查,保持线路良好。
5.1.9火灾伤害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火灾伤害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矿山建(构)筑物及储油间,必须按国家发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和当地消防机关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2) 矿山高位水池兼做消防用水池。
(3) 建立防火规章制度提高每个人的防火意识。
(4) 易燃物存放处有专人看管,严禁吸烟和明火,设置消防器材,加装防火警示标志。
(5) 设备加注燃油、润滑油时,严禁吸烟和明火。禁止在设备上或近旁存放汽油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用汽油擦洗设备,使用过的油纱等易燃材料,应妥善管理。
(6) 矿山设兼职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演练,一旦发现火灾,立即扑救,并报告领导;紧急时向本地区消防队或矿山救护队求救
5.1.10露天采场防排水措施
(1)露天采场最高开采水平上设置截洪沟,将上部汇集的雨水导入下游,在总出
入沟口处采取防水措施;
(2)雨季注意边坡的检查和监测,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滑坡。暴雨时应停止生产,并撤出采场内全部人员和设备。
(3)配备潜水泵等排水设施。
5.2管理对策措施
为防患于未然,日常工作中应该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下列安全对策:
(1)矿山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矿山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矿。
(3)矿山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和设专职安全人员。
(4)矿长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矿山实际工作经验。
(5)矿山应当对职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职工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对所所有干部工人,每年接受至少不少于20h的安全教育,每三年至少考核一次。
新工人上岗前,应进行不少于40h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6)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或执照后,方准上岗。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特别是电工、专职安全员等),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7)矿山必须建立、健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8)矿山应当每年编制矿山灾害预防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每季度末,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制定相应的措施。
该矿是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的小型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兼职的医疗和救护组织,并经常进行演练。
(9)矿山向职工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与用具,应当是经过鉴定和检验合格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职工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与用具。
(10)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1)必须按照高危作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取安全技术
措施专项经费,并完全用于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12)矿山建设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评价结论
XXX安全评价检测中心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标准、规范的规定,本着合法性、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的评价原则及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对科院龙头山采石场矿区进行了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依据各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以及安全评价结论,科院龙头山采石场矿区,企业经营证照基本齐全有效,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专职人员,露天采场生产工艺简单,满足安全生产活动的基本要求。
经评价认为,科院龙头山采石场矿区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矿山企业应进一步落实评价报告中所提防范措施要求,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
科院龙头山采石场
页岩露天开采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XXX安全评价检测中心
资质证书编号:xxxxxxxxxxxx
2013年1月14日
科院龙头山采石场
页岩露天开采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法定代表人:xxx
技术负责人:xxx
评价项目负责人:xxx
报告完成日期:2013年1月15日
前 言
受科院龙头山页岩矿采石场的委托,xxx安全评价检测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重庆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及规范中的安全生产要求,对该企业矿山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该企业已经于2008年12月31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限为3年。
企业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消除事故隐患,并顺利换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受企业委托,我公司为其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该次安全现状评价主要是通过对该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运行现状,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符合性检查,对企业生产现状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评价,提出整改建议和补充安全对策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达到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目的。
本报告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的依据为该矿山的生产现状和矿山提供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与生产有关的图纸资料,应用时段为生产实施阶段。
目 录
1.概述 ......................................................... 1
1.1评价的目的 ................................................................................................ 1
1.2评价的依据 ................................................................................................ 1
1.3评价原则 .................................................................................................... 2
1.4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 2
1.5评价程序框图 ............................................................................................ 2
2.矿山概述 ..................................................... 3
2.1矿床特征 .................................................................................................... 3
2.2地表水及地下水情况 ................................................................................ 4
2.3开采技术条件及技术参数 ........................................................................ 4
2.4矿场开采储量 ............................................................................................ 5
2.5主要工艺过程及特点 ................................................................................ 5
2.6矿山现状 .................................................................................................... 6
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 8
3.1危险、有害因素概述 ................................................................................ 8
3.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8
4.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的选择 ................................ 15
4.1评价单元划分及原则 .............................................................................. 15
4.2评价方法 .................................................................................................. 15
5、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 27
5.1安全技术措施 .......................................................................................... 27
5.2管理对策措施 .......................................................................................... 30
6.评价结论 ................................................... 31
1.概述
1.1评价的目的
非煤矿山开采安全现状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矿山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矿山开采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矿山开采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矿山开采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1.2评价的依据
1.2.1依据的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70号(2002.1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主席令65号(1992.11.7)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10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主席令63号(1996.10.1)。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
(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3)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2007
1.2.2技术标准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3)《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94)
(4)《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6)《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
(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9)《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GBZ2-2002)
(10)《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12801-1991)
1.3评价原则
评价原则是由我公司(已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矿山的生产现状进行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安全评价。
1.4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安全评价的对象是目前龙头山页岩采石场的整体生产现状,范围是矿山的总体布置、生产过程以及安全管理系统等。
1.5评价程序框图
评价程序流程图
2.矿山概述
2.1矿床特征
2.1.1矿体特征
据有关地质资料及现场调查,矿体分布面积大,延续性好,呈低矮山体出露地表。矿体无须剥离覆盖层,矿体呈山包地形,坡度平缓。矿体倾向为西偏南38°,走向北偏西48°,倾角∠32°。
2.1.2矿石特征
页岩矿石呈紫红色,中砂泥质经构,岩土质地松软、易松散,吸水性、透水性一般,有一定粘性和可塑性。化学成份主要有Al2O3、Sio2、H2O、CaO和少量Fe2O3、K2O、水份及有机质。
岩石强度测量,通过在矿场采样,并经过岩石点荷载实验,得出以下数据:
矿石物理力学性质如下:
⑴矿石容重:1.6 t/m3;
⑵坚固性系数(f):1~3;
⑶松散系数: 1.2。 通过数据处理,该矿场岩石的平均强度为2.7Mpa。
2.2地表水及地下水情况
矿区附近大无河流或其他载水体,地表水来源主要是收集周围大气降下的雨水。矿区地表水主要由大气降雨补充,矿区为山包地形,雨水可自然疏干。起采面高于当地潜水侵蚀基准面,开采过程中使分层平台和采场底平台保留一定坡度、疏通采场内排水沟,将采场积水引入沉淀池澄清后再排出矿区外。矿体周边也无富含水层。矿床开采不受地下水影响。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于简单类型。
2.3开采技术条件及技术参数
2.3.1技术条件
本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体呈山包地形,坡度较平缓,容易开拓通往矿区上部的矿石运输公路;地表覆盖薄层腐植土,且可一并开采利用,采矿不用剥离;矿石较松散,采矿无需凿岩爆破,可采用挖掘机直接开采。矿体的最终开采边坡角为40°,工作阶段的坡面角不大于50°,符合规范要求,属于稳定边坡。综上所述,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之上,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附近无地表水,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矿体围岩单一,稳定性较好,不会产生大的工程地质问题。矿床的开采对当地环境没有大的影响,因此,该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简单。
2.3.2技术参数
(1)矿床开采、开拓运输方案
根据矿床的开采技术条件,矿体赋存地质特征及地形地貌特点,矿体出露于地表,因此设计采用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分层开采,开拓方式为公路开拓。
(2)露天矿境界的确定
1)露天开采境界要保证露天采场内采出的矿石有盈利,即采用的境界剥采比不大于经济合理剥采比;
2)要充分利用资源,尽可能把较多的矿石圈定在露天开采境界内,发挥露天开采的优越性;
3)所圈定露天采场的帮坡角应等于露天边坡稳定所允许的角度,以保证露天采场的安全生产。
而该矿开采对象为页岩,可直接采矿,不用考虑经济合理剥采比。通过测量,得到该露天采场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采场最大高度:H=23.5m;
台阶高度:h=5 m
安全平台:3 m
清扫平台:4 m
台阶宽度:20m
工作台阶坡面角: 45°
最终边坡角:40°
以上参数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
2.4矿场开采储量
到目前为止,该矿设计利用的页岩矿石量100万t,矿石回收率按98%计,矿山预可采储量为矿石量98万t,荒料量10万t(荒料率按10%计算)。现今,年生产能力5万t/a。
2.5主要工艺过程及特点
2.5.1工艺过程
该矿矿石较松散,采矿无需凿岩爆破,可采用挖掘机直接开采。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用挖掘机采装,汽车推土机运输。生产工艺简明流程如下图所示:
2.5.2开采顺序 矿山采用自上而下的台阶式开采。
2.5.3采矿方法
该矿山采用PC200-8液压挖掘机开采作业,最大挖掘高度10m。根据采场高度、开采现状及设备的性能,设计确定开采分层高度为5m。
2.5.4开拓、运输系统
(1)选择开拓运输方式的原则
1)确保运输安全;
2)基建工程量少,施工方便,易于开拓;
3)基建投资少,尽可能减少运输成本。
(2)开拓运输方式的选择
矿区开采矿体地形坡度平缓,挖掘机和汽车运输道路已到采场底部采矿运输平台,所以确定矿山采用灵活方便的汽车公路运输开拓方案
(3)开拓运输系统标准:
装矿运输平台最小宽度22m,汽车运输公路宽度4m,转弯半径大于15m。挖掘机专用道宽度为4m。
(4)矿石运输方式
矿石与废矿石运输方式均采用汽车公路运输。
2.6矿山现状
2.6.1总体布置
该矿山为正在开采的山坡露天矿,山势平缓。矿体单斜产出,层状构造,倾角不大。目前已经形成北采面,其中:
北采面长约110m,开采标高340-360m,形成2个生产台阶,台阶高度5m,台阶宽度20m。
在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开采面粉尘较大,而且采场的蓄水池没有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企业矿山开采存在以下问题需进行整改:
1、应采取措施降低开采工作面的粉尘浓度;
2、采场蓄水池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和护栏。
2.6.2采矿方法
山坡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目前现场已经形成部分开采台阶。
2.6.3矿床开拓、运输
企业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2.6.4电气、供水与通讯
(1)供配电系统,矿山照明使用电压为220 V;
(2)矿山采矿用水主要来自蓄水池,生活用水来自自来水;
(3)通讯,露天矿山设计通讯方式采用手机及对讲机。
2.6.5 主要设备
矿山主要设备一览表
2.6.6劳动人员
管理人员:3人。
生产人员:11人。
2.6.7安全管理现状
1)安全管理机构及用工情况
矿山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
2)规章制度
该矿山建立、健全了三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各种图纸资料齐全。
4)矿山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已经参加了当地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了相关证件。
5)为企业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
6)签订了应急救援协议。
2.6.8环境保护
⑴ 废石:矿山建设和生产期间剥离的少量废石运至附近山沟堆存。
⑵ 废水:露天采场排出的废水中仅含有少量悬浮颗粒,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危害。
⑶ 废气:矿山生产时产生的废气是汽车和挖掘机工作时产生的尾气,由于释放量少,经大气稀释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⑷ 粉尘:采掘工作面需洒水除尘,运输道路经常洒水除尘,确保粉尘排放达标。 ⑸ 噪声:采矿设备作业时会产生一定噪声。生产中除加强设备维护、减少噪声外,生产工人要加强个体防护,降低噪声对工人的健康危害。
为保护环境,须加强对污染物监测。矿山应设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3.1危险、有害因素概述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人员设备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通常情况下,并不对二者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根据矿山的生产工艺、矿床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矿床开拓、开采技术条件、并结合生产情况分析,该矿山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为:管理缺陷危害、物体打击伤害、边坡坍塌伤害、高空坠落伤害、车辆运输伤害、粉尘危害、其他危害主要有机械、噪声、电伤害及自然灾害等。
3.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3.2.1安全管理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1、安全管理
矿山生产的安全与否,人是第一要素。矿山企业的管理人员经常在思想上只重生产,重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的倾向,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发生矿山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原因,从事故调查的情况分析,绝大多数事故是由于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有章不循、违反安全操作(作业)规程、蛮干、盲干造成的。因此管理缺陷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也是矿山生产中最危险的因素。管理缺陷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矿山管理人员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该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已经参加了当地安监部门的培训、考核,并取得了相关证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业素质、安全意识的高低都对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在生产中存在麻痹思想,将会出现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力度不够或决策失误、甚至违章指挥等,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2)安全机构
矿山企业安全科室,专职安全检查员,对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不认真不到位,必然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规章制度
矿山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岗位责任制不健全、各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规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或把各项规章制度挂在墙上,流于形式不认真执行。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决策失误都是重大的安全隐患。
(4)劳动保护。
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甚至假冒伪劣产品。不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劳保用品,可能因劳保用品不合格或佩带使用不当而使工人受到伤害。
(5)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具体,不周密、不切合实际、不演练;未建立必要的急救组织和购置必备的急救药品、担架等,又未与邻近的医疗机构签订救护、医疗协议,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时,可能会因抢救不及时而造成人员伤亡增多和财产损失增大的危险。
2、人员失误
人员失误在生产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它具有随机性和偶然性,往往是不可预测的意外行为,包括由于不正确态度、技能或知识不足、健康或心理状态不佳和劳动条件(设施条件、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等造成的不安全行为。例如: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在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行为、忽视使用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具和用品、不安全装束等。
矿山职工对本工种的技术熟练程度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如果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不够,工人对各自从事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不了解,岗位责任不明确,没有娴熟的技能,安全意识淡薄,甚至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致使安全事故发生;职工的生理和心理状态不佳,致使体力不支或注意力不集中,从而发生操作
失误。
3.2.2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1、物体打击伤害
物体打击是露天矿生产事故中发生比例较高的事故。尤其是该矿开采工作面多,投入的工人数量多,随机性运动物体出现的机率大,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大。
(1)引发物体打击伤害的原因
1)上下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作业,工具或矿石坠落等。
2)警戒岗哨玩忽职守,擅自离岗。
3)误入危险区和警戒区。
4)出矿作业时,未注意上方松散矿岩的滑移。
5)装矿(岩)时超载,造成矿石滚落。
(2)物体打击的场所
物体打击的场所主要为:采、装矿工作面。
(3)物体打击伤害的后果
物体打击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边坡塌陷伤害
露天矿边坡坍塌发生滑坡,会切断运输线路并掩埋作业区,是一种极易造成灾难性事故的地质灾害。严重影响矿山的生产和社会稳定。
(1)引起边坡坍塌破坏的原因
1)未按设计进行自上而下台阶开采。
2)未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平台、坡面角超限。
3)未采取疏水措施。
4)未及时清理平台上疏松的岩土和坡面上的浮石。
5)未建立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
6)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地质构造(包括破碎带、断层、节理、软岩等)。
(2)边坡坍塌破坏的场所及后果
边坡坍塌破坏的场所主要为露天采矿边坡。
其危害后果为:单台阶、局部边坡滑落会掩埋工作人员和设备,切断运输道路;多台阶大滑落会引起大面积滑坡,对人员造成伤亡、对全矿区造成灾难性破坏,造成生产和社会生活秩序混乱。
3、高处坠落伤害
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1)高处坠落伤害的原因
1)未严格按设计分台阶开采,而形成高陡坡开采。
2)工人作业高度大于2m或者坡度超过30度的坡面作业及作业平台宽度不足4m时,未使用安全绳或者安全带。
3)工人在冒险作业时的心理因素,指挥错误、判断失误、操作错误、过度劳累。
(2)高处坠落伤害场所及后果
高处坠落伤害经常发生在采场边坡、工作台阶。高处坠落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
4、车辆运输伤害
露天矿运输是露天开采的主要工序之一,其事故发生率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也占较大比例。鉴于矿山年产量大,设备杂乱,易形成作业场所混乱现象,其安全距离不易把握,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可能性很大,因而对车辆运输伤害要引起高度重视。
(1)引起车辆运输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1)运输道路设计不规范,危险路段标志不清。
2)道路坡度、宽度、转弯半径等设计不合理。
3)装矿时,未采用停车制动。
4)采用非正规厂家生产的运输设备。
5)带病车上路,其安全装置,指示灯等失效。
6)非司机驾驶,下坡空挡滑行或溜车发动车辆。
7)司机将手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8)司机酒后或疲劳驾驶。
9)临时维修时,未使用警示标志和辅助阻车措施。
10)运矿车载人,装矿时人与车的安全距离小。
11)行车超速、急打方向盘、急刹车、危险地段未减速。
12)在大雾、雨、雪等气候条件下,未停止作业;在能够作业的冰雪和雨天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13)卸矿场平台宽度不够,未设置坚固的阻车器或反坡。
14)装卸场未安排专人指挥。
(2)车辆运输伤害的场所
车辆运输伤害的场所主要为:重车在下坡、运输途中、急转弯处、卸矿地点等。
(3)车辆运输伤害的事故的后果
车辆事故具有“突发性”的特点,一旦发生,会引起重大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出矿时,人-机安全距离把握不准,若车辆非正常移动,极易用造成人员伤亡;卸矿时,由于指挥不当或无人指挥,极易造成溜车引起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5、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1)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
① 机械伤害发生的场所及后果
机械伤害发生在挖机工作、车辆运行途中。其危害后果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电伤害
露天采场发生电伤害的几率较多,对于从业人员多,装备水平较低的矿山应引起高度重视。
1)引发触电事故的原因
①电气及供电线缆的铺设不符合安全规程。
②电气设备和用电场所未采取有效的避雷及接地装置。
③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供电未挂工作牌。
④未按要求定期检修、更换老化和失效的线缆和设施。
⑤断电维修作业时,开关未加锁,未设专人看管,未悬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警示牌。
⑥非专职电工操作,维修电气及线路。
⑦未佩戴和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
⑧电气设备未设置过压、欠压、过载、短路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2)电伤害场所及后果
触电伤害主要发生于生产、生活用电场所。
因电气设备漏电、线路老化、操作不当等,都可能造成人员直接触电、电击、电灼伤等伤亡事故。亦可造成人员设备损坏,严重时可引起火灾。
(3)火灾危害
1)产生火灾危害的主要原因
①存在引火源:明火的存在。
②产生电火花:配电线路、开关、电动机、熔断器、照明设备、插销(座)等使用维护不当发生短路引起的火灾。
③易燃物品控制不当而造成挥发扩散。
④车辆作业超负荷运转,发动机、油箱、轮胎摩擦起火。
2)产生火灾危害的主要场所
①电力线路、开关、电动机插销等部位。
②油桶、油罐处。
③变压器、变电所。
④运输车辆、铲装设备。
3)产生火灾危害的后果
有可能引起火灾,火灾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
3.2.3生产系统主要有害因素
1、粉尘危害
在矿山生产的各个环节,如开采、装运、卸矿等都会产生大量粉尘,严重影响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引起粉尘危害的原因
1)采掘工作面未采用洒水降尘。
2)岩堆、道路、卸矿场未采取喷水降尘措施。
3)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未对防尘措施定期进行检测,及时整改。
(2)粉尘危害的场所
造成粉尘危害的场所主要为:采掘工作面、装矿地点、卸矿地点等。
(3)粉尘危害的后果
从业人员长时间吸入粉尘,导致尘肺病。
2、噪声危害
(1)噪声危害的原因
1)各种机械、设备(挖掘机、汽车等)在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
2)挖掘过程中的摩擦、冲击噪声。
(2)噪声与振动危害的场所
1)采掘工作面。
2)装载和运输作业场所。
(3)噪声与振动危害的后果
生产性噪声对人体的危害首先是听觉器官的损伤,长期导在高噪声环境下工作会影响听力,甚至导致严重的职业性耳聋。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等产生不良的影响。
3.2.4自然条件形成的危险、有害因素
1、气象灾害
(1)气象灾害的主要原因是大风、大雪、暴雨、雷击、冰冻。
(2)危害场所主要是:采场、边坡及道路。
(3)危害后果
1)造成边坡上的浮石滚落场边坡浮石滚落、边坡滑坡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破坏采场、被迫停产。
2)雷击可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
3)大雨暴雨形成山洪或泥石流,冲坏边坡,造成边坡滑塌,毁坏采场。
2、水危害
主要指大气降水和地下水活动对露天采场造成的危害。大气降水侵入地下或地下水活动会冲蚀软化围岩、降低露天边坡的稳定性。造成边坡滑坡。边坡一旦滑坡将造成财产损失、冲毁采场而停产。
3.2.5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论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在矿山开拓和生产过程中,边坡塌陷伤害、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伤害、机械伤害、电伤害、火灾伤害、运输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边坡塌陷伤害、运输伤害、物体打击伤害等是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是应重点加以预防的对象;粉尘伤害、噪声、机械伤害、电伤害等虽然不能引发重大事
故的发生,但引发事故的可能性较大,也必须采取措
施,预防事故发生。
4.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的选择
4.1评价单元划分及原则
4.1.1评价单元划分及原则
评价单元划分工作是在熟悉评价对象、研究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大量的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且还要遵循以下原则:
1)生产过程、空间位置相对独立的工艺流程划为一个单元;
2)危险、有害因素类似或事故范围相对独立的场所划为一个单元;
3)具有相对明确的区域界限的划为一个单元。
4.1.2评价单元的划分
根据本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分析,依据单元划分原则,将该项目划分为以下4个评价单元
1)、安全管理单元;
2)、生产系统单元;
3)、自然因素单元;
4)、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单元。
因生产系统单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较多,在将此单元划分成物体打击、边坡塌陷、高处坠落、车辆运输、粉尘和噪声危害五个子单元。
4.2评价方法
4.2.1确定评价方法的原则
本次安全评价为建设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为达到评价的目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遵循充分性、适应性、针对性、合理性原则选择安全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识别、分析,提出预防、控制、整改、完善的措施,降低被评价项目事故发生的风险,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及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4.2.2评价方法简介
1、安全检查表法(SCL)
安全检查表法(SCL)是系统安全工程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的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潜在危险的一种有用而简单可行的方法,它适合
各个阶段的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表的制表依据
①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管理、操作规程等;
②国内外的事故案例;
③本单位的经验教训;
④其它分析方法的结果。
(2)安全检查表的编制步骤
①熟悉系统:包括系统的结构、功能、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操作条件和已有的安全卫生设施;
②搜集资料:搜集有关的安全法规、标准、制度及本系统过去发生事故的资料; ③划分单元:按功能或结构将系统划分成若干个子系统或单元,逐个进行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
④编制检查表:按系统、单元的特点要求,列出检查要点、检查项目清单,以便全面查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针对检查项目、可能查出的危险、有害因素,依据有关标准、法规,列出安全指标的要求和应设计的对策措施建议,从而编制安全检查表。
2、预先危险性分析
预先危险性分析是系统设计期间危险分析的最初工作。也可运用它作运行系统的最初安全状态检查,是系统进行的第一次危险分析。最初PHA的目的不是为了控制危险,而是为了认识与系统有关的所有状态。PHA的另一用处是确定在系统安全分析的最后阶段采用怎样的故障树。 (1)预先危险性分析的等级划分
为了评判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等级以及它们对系统破坏性的影响大小,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给出了各类危险性的划分标准。该法将危险性的划分4个等级:
I 安全的 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及系统损坏
II 临界的 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至于造成人员伤
III 危险的 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IV 灾难性的 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
3、专家评议法简介
专家评议法是一种吸收专家参加,根据事物的过去、现在及发展趋势,进行积极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对事物的未来进行分析、预测的方法。
对于安全评价而言,专家评议法简单易行,比较客观,所邀请的评价人员均为在专业理论上造诣较深,实践上经验丰富的专家。在对专家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后,再将专家
的意见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进行综合、归纳,因此得出的结论一般比较全面、正确,特别是专家质疑过程是正反两方进行的,讨论的问题比较深入、全面、透彻,所形成的评价结论更趋科学、合理。
专家评议法适合于对类比工程、系统、装置的安全评价,它可以充分发挥专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
4.2.3评价方法的选择
根据该项目的采场现状、自然环境条件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存在问题特征和已认知的风险,本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
4.2.4定性评价
依据《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规、标准中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以及根据现场勘察及有关的资料,采用安全检查表,指出不安全的地点以及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原因,应该采取的安全对策以及措施。 1、安全管理单元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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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安全管理单元的安全评价认为:该矿山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该矿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安全培训做的较好,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职工安全意识较强;有效证件、矿山开采资料齐全;制定了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管理适应安全管理的需要。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 2、生产系统单元安全检查表 (1)物体打击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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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物体打击子单元的评价认为:该矿进入采场作业的人员都戴安全帽,无上下多层同时作业,采场边坡无伞檐,爆破后先处理边坡上的浮石,才进行出矿作业等防止物体打击的措施得当,符合规定要求。 (2)边坡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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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边坡子单元的评价认为:该矿矿岩比较稳固,自上而下顺序开采,台阶坡面角符合设计要求,边坡上无伞檐、根底和空洞,在边坡上或在边坡边缘作业时,作业人员佩戴安全绳。建立了边坡管理制度,定期对边坡检查一次,对边坡上的浮石进行及时处理。边坡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3)高处坠落安全检查表
通过对高处坠落子单元的评价认为,该矿高处作业主要是边坡上处理浮石,从事该作业的人员均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绳,有较大风时停止作业。防高处坠落的措施得当,符合规定要求。
(4)车辆运输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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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车辆运输子单元的评价认为:该矿矿石运输以自卸车运输为主,运输道路坡度、宽度、转弯半径符合设计条件,公路较为平整、无障碍物,车上配有灭火器,下坡时无灭火滑行和滑行发动车现象,驾驶员经过培训有证,出车前不喝酒,雨雪天不运输,卸矿场边缘有车挡等。车辆运输符合规定要求。 (5)粉尘和噪声危害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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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粉尘子单元的评价认为,该矿预防粉尘危害的措施主要是从事作业人员均佩戴防尘口罩,凿岩方式采用湿式凿岩。噪声主要发生在空压机和凿岩机等振动较大的设备附近,作业人员应配戴耳塞。该矿防尘防噪声措施满足要求,符合规定要求。 3、自然因素单元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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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自然因素单元的评价认为:该矿的自然危害因素主要是雷雨天、雪天和大风,对此,采取的措施是,凡是以上不好天气就停产;制定了边坡管理制度,雨后对边坡进行及时检查、处理。与住宅区距离较近,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防护准备。 4、其它危害安全检查表
通过对其他危害子单元的评价认为:该矿机械设备较少;在消防方面,在临时储油点和自卸汽车上配备了灭火器材,以防火灾;对噪声的防止方法主要是在高噪音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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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佩戴消音耳塞。
5、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5.1安全技术措施
5.1.1物体打击伤害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物体打击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现场有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边坡坍塌征兆,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上报;
(2)要及时对高处的浮石和危石及时处理;避免岩石掉落;
(3)所有人员进入矿区内,必须戴好安全帽,一线工人佩带必要的劳保用品。
5.1.2高处坠落伤害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禁止工人在未形成台阶的高陡坡上进行开采、装运等施工
作业;
(2)工人在高处施工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高处作业时要佩带安全绳,并对安全绳的保险性能进行检查;
(3)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对职工心理素质的培养,使职工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进行自我保护;
(4)保护工人的利益,严格禁止在高处工人疲劳作业;
5.1.3边坡坍塌破坏伤害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边坡坍塌破坏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要按设计的坡面角进行施工;
(2)按照由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进行开采。严禁从下部不分台阶掏采,严禁从边坡根部掏采矿石;对已形成的高陡边坡进行削坡并开拓安全平台,加强对边坡的检测和管理工作,确保边坡的稳定
(3)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根底和空洞,台阶工作面应保持完整;
(4)必须建立健全边坡安全管理和检测制度,特别是在雨季,要设专人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局部边坡发生坍塌或有潜在滑坡危险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卸载或加固措施;
(5)采场应当有完善的防洪措施。对开采境界上方汇水影响安全的,应当设置截水沟;有可能滑坡的,应当采取防洪排水措施。
5.1.4车辆运输伤害安全评价及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车辆运输伤害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公路坡度、宽度、最小曲线半径、停车视距、会车视距都要按设计规范施工;
(2)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必须保证运输安全要求。
(3)严禁非司机驾驶车辆,严禁超载、超车、超速、急刹车、急打方向盘、运矿车载人、下坡空档滑行或溜车发动车辆、司机的头和手臂严禁伸出驾驶室外;
(4)卸矿平台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岩)地点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不得小于该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1/2。
(5)及时维护路面,雨雪天气要采取防滑措施,路面有冰雪冻结时,应停止车辆运行;
(6)经常检修车辆,保持车辆的完好率;
(7)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持证上岗,严禁带病车辆上路运输,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5.1.5机械伤害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机械伤害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在容易造成机械伤害的部位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
(2) 挖掘机应由专人操作。
5.1.6粉尘、噪声危害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粉尘、噪声伤害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粉尘
①新工人入矿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适合作业的不得录用。
②采用供水式湿式采岩。装卸矿(岩)喷雾洒水的方式除尘。将卸矿点密闭。 ③工作场地用水洒湿。防尘用水采用集中供水方式,由生产、生活、消防高位水池直接供给。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水中固体悬浮物应不大于150mg/L,PH值应为
6.5~8.5。
④ 接尘作业工人必须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口罩阻尘率应达到I级标准要求。
⑤对职工健康检查应满足2年一次要求,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规定给予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工作岗位。
(2)噪声
①空压机进出口设消声器,风管外包隔声材料等措施降低声源强度,使厂界噪声达到GBl2348—90Ⅲ类标准的规定要求。
②作业人员应佩戴耳塞。
② 应积极采取防止噪音的措施,减少噪音危害。
5.1.7中暑
(1)极端炎热,应停止露天作业或缩短工作时间。
(2)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
5.1.8触电伤害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触电伤害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矿山电工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安装漏电保护器;
(3)对线路随时进行检查,保持线路良好。
5.1.9火灾伤害安全对策措施
防止火灾伤害的措施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矿山建(构)筑物及储油间,必须按国家发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和当地消防机关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2) 矿山高位水池兼做消防用水池。
(3) 建立防火规章制度提高每个人的防火意识。
(4) 易燃物存放处有专人看管,严禁吸烟和明火,设置消防器材,加装防火警示标志。
(5) 设备加注燃油、润滑油时,严禁吸烟和明火。禁止在设备上或近旁存放汽油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用汽油擦洗设备,使用过的油纱等易燃材料,应妥善管理。
(6) 矿山设兼职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演练,一旦发现火灾,立即扑救,并报告领导;紧急时向本地区消防队或矿山救护队求救
5.1.10露天采场防排水措施
(1)露天采场最高开采水平上设置截洪沟,将上部汇集的雨水导入下游,在总出
入沟口处采取防水措施;
(2)雨季注意边坡的检查和监测,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滑坡。暴雨时应停止生产,并撤出采场内全部人员和设备。
(3)配备潜水泵等排水设施。
5.2管理对策措施
为防患于未然,日常工作中应该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下列安全对策:
(1)矿山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矿山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矿。
(3)矿山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和设专职安全人员。
(4)矿长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矿山实际工作经验。
(5)矿山应当对职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职工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对所所有干部工人,每年接受至少不少于20h的安全教育,每三年至少考核一次。
新工人上岗前,应进行不少于40h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6)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或执照后,方准上岗。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特别是电工、专职安全员等),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7)矿山必须建立、健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8)矿山应当每年编制矿山灾害预防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每季度末,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制定相应的措施。
该矿是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的小型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兼职的医疗和救护组织,并经常进行演练。
(9)矿山向职工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与用具,应当是经过鉴定和检验合格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职工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与用具。
(10)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1)必须按照高危作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取安全技术
措施专项经费,并完全用于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12)矿山建设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评价结论
XXX安全评价检测中心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标准、规范的规定,本着合法性、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的评价原则及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对科院龙头山采石场矿区进行了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依据各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以及安全评价结论,科院龙头山采石场矿区,企业经营证照基本齐全有效,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专职人员,露天采场生产工艺简单,满足安全生产活动的基本要求。
经评价认为,科院龙头山采石场矿区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矿山企业应进一步落实评价报告中所提防范措施要求,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