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检验标准
6.8.1 土方路基(路床)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路基压实度应符合本规范表6.3.9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0m2 、每压实层抽检1组(3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2 弯沉值,不得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弯沉仪检测。
一般项目
3 土路基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1的规定。
4 路床应平整、坚实,无显着轮迹、翻浆、波浪、起皮等现象,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定、平顺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8.3 路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项目
1 肩线应顺畅、表面平整,不积水、不阻水。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2 路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3的规定。
注:硬质路肩应结合所用材料,按本规范第7~11章的有关规定,补充相应的检查项目。
7.8.2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及底基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原材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应符合本规范第7.5.1条第1款的规定。 2)土类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7.5.1条第2款的规定。 3)粒料应符合本规范第7.5.1条第3款的规定。 4)水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3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厂批次,每批次抽查1次; 检查方法:查检验报告、复称。
2 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基层大于等于97%;底基层大于等于95%。 2)其他等级道路基层大于等于95%;底基层大于等于93%。 检查数量:每1000m2,每压实层抽查1组(1点)。 检查方法:查检验报告(灌砂法或灌水法)。
3 基层、底基层7d的饱水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2000m2 1组(6块)。 检查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一般项目
4 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平顺,无明显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推移、裂缝、贴皮、松散、浮料。 5 基层及底基层的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7.8.1的规定。
10.8.1 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
1)水泥品种、级别、质量、包装、贮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
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1次。
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
2)混凝土中掺加外加剂的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法确定。每批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钢筋品种、规格、数量和下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钢尺量,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钢纤维的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第10.1.7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5)粗骨料、细骨料应符合本规范第10.1.2、10.1.3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
或600t按一批计,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
6)水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3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水源检查1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分析报告。
2 混凝土面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混凝土弯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 m³时按1次计。每次取样应至少
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误差为±5mm。 检查数量;每1000m21组(1点)。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复测。
3)抗滑构造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0m21点。
检验方法:铺砂法。
一般项目
4)水泥混凝土面层应板面平整、密实,边角应整齐、无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和浮浆、脱皮、
踏痕、积水等现象,蜂窝麻面面积不得大于总面积的0.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5)伸缩缝应垂直、直顺,缝内不得有杂物。伸缩缝在规定的深度和宽度范围内应全部贯通,传力
杆应与缝面垂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混凝土路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8.1的规定。
注:①每20m查1块板的侧面。
16.11.1 路缘石安砌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混凝土路缘石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检验批1组(3块)。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
2 路缘石应砌筑稳固、砂浆饱满、勾缝密实,外露面清洁、线条顺畅,平缘石不阻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 立缘石、平缘石安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1的规定。
表16.11.1 立缘石、平缘石安砌允许偏差
注:1 ①示随机抽样,量3点取最大值;
2 曲线段缘石安装的圆顺度允许偏差应结合工程具体制定。 16.11.3 排水沟或截水沟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预制砌块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检验批1组。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2 预制盖板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类构件,抽查1/10,且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查出厂检验报告。
3 砂浆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5.3条第6款的规定。
一般项目
4 砌筑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检查数量:每100m或每班抽查不少于3点。 检验方法:观察。
5 砌筑水沟沟底应平整、无反坡、凹兜,边墙应平整、直顺、勾缝密实。与排水构筑物衔接畅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 砌筑排水沟或截水沟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3的规定。
7 土沟断面应符合设计要求,沟底、边坡应坚实,无贴皮、反坡和积水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11.5 护坡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项目
1 预制砌块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检验批1组(3块)。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
2 砂浆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5.3条第6款的规定。 3 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m31组(3块)。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4 砌筑线型顺畅、表面平整、咬砌有序、无翘动。砌缝均匀、勾缝密实。护坡顶与坡面之间隙封堵密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 护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5的规定。
表16.11.5 护坡允许偏差
16.11.8 护栏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护栏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批1次。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
2 护栏立柱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批(2000根)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3 护栏柱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m31组(3块)。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4 护栏柱置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
一般项目
5 护栏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线型美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 护栏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8的规定。
16.11.4 倒虹管及涵洞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个基础。 检验方法:查钎探记录。
2 管材应符合本规范第16.11.2条第1款的规定。 3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m31组(3块)。
检验方法:查试验记录。
4 砂浆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5.3条第6款的规定。
5 倒虹管闭水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6.4.4条第4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条倒虹管。 检验方法:查闭水试验记录。
6 回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路基压实度要求。 检查数量:每压实层检查1组(3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 7 矩形涵洞应符合本规范第14.5节的有关规定。
一般项目
8 倒虹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4-1的规定。
9 预制管材涵洞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4-2的规定。
注:D为管道内径。
10 矩形涵洞应符合本规范第14.5节的有关规定。
14.5.1 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结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填方地基压实度不得小于95%,挖方地段钎探合格。
检查数量:每个通道3点。
检验方法:查压实度检验报告或钎探报告。 2 防水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品种、同牌号材料每检验批1次。 检验方法: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取样试验。
3 防水层应粘贴密实、牢固,无破损;搭接长度大于或等于10c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收记录。
4 钢筋品种、规格和加工、成型与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钢筋按品种每批1次。安装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钢筋试验单和验收记录。 5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班或每100m31组(3块),少于规定按1组计。 检验方法:查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6 混凝土表面应光滑、平整,无蜂窝、麻面、缺边掉角现象。 7 钢筋混凝土结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5.1的规定。
6.8 检验标准
6.8.1 土方路基(路床)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路基压实度应符合本规范表6.3.9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0m2 、每压实层抽检1组(3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2 弯沉值,不得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弯沉仪检测。
一般项目
3 土路基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1的规定。
4 路床应平整、坚实,无显着轮迹、翻浆、波浪、起皮等现象,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定、平顺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8.3 路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项目
1 肩线应顺畅、表面平整,不积水、不阻水。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2 路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3的规定。
注:硬质路肩应结合所用材料,按本规范第7~11章的有关规定,补充相应的检查项目。
7.8.2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及底基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原材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应符合本规范第7.5.1条第1款的规定。 2)土类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7.5.1条第2款的规定。 3)粒料应符合本规范第7.5.1条第3款的规定。 4)水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3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厂批次,每批次抽查1次; 检查方法:查检验报告、复称。
2 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基层大于等于97%;底基层大于等于95%。 2)其他等级道路基层大于等于95%;底基层大于等于93%。 检查数量:每1000m2,每压实层抽查1组(1点)。 检查方法:查检验报告(灌砂法或灌水法)。
3 基层、底基层7d的饱水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2000m2 1组(6块)。 检查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一般项目
4 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平顺,无明显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推移、裂缝、贴皮、松散、浮料。 5 基层及底基层的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7.8.1的规定。
10.8.1 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
1)水泥品种、级别、质量、包装、贮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
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1次。
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
2)混凝土中掺加外加剂的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法确定。每批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钢筋品种、规格、数量和下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钢尺量,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钢纤维的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第10.1.7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5)粗骨料、细骨料应符合本规范第10.1.2、10.1.3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
或600t按一批计,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
6)水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3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水源检查1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分析报告。
2 混凝土面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混凝土弯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 m³时按1次计。每次取样应至少
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误差为±5mm。 检查数量;每1000m21组(1点)。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复测。
3)抗滑构造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0m21点。
检验方法:铺砂法。
一般项目
4)水泥混凝土面层应板面平整、密实,边角应整齐、无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和浮浆、脱皮、
踏痕、积水等现象,蜂窝麻面面积不得大于总面积的0.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5)伸缩缝应垂直、直顺,缝内不得有杂物。伸缩缝在规定的深度和宽度范围内应全部贯通,传力
杆应与缝面垂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混凝土路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8.1的规定。
注:①每20m查1块板的侧面。
16.11.1 路缘石安砌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混凝土路缘石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检验批1组(3块)。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
2 路缘石应砌筑稳固、砂浆饱满、勾缝密实,外露面清洁、线条顺畅,平缘石不阻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 立缘石、平缘石安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1的规定。
表16.11.1 立缘石、平缘石安砌允许偏差
注:1 ①示随机抽样,量3点取最大值;
2 曲线段缘石安装的圆顺度允许偏差应结合工程具体制定。 16.11.3 排水沟或截水沟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预制砌块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检验批1组。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2 预制盖板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类构件,抽查1/10,且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查出厂检验报告。
3 砂浆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5.3条第6款的规定。
一般项目
4 砌筑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检查数量:每100m或每班抽查不少于3点。 检验方法:观察。
5 砌筑水沟沟底应平整、无反坡、凹兜,边墙应平整、直顺、勾缝密实。与排水构筑物衔接畅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 砌筑排水沟或截水沟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3的规定。
7 土沟断面应符合设计要求,沟底、边坡应坚实,无贴皮、反坡和积水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16.11.5 护坡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项目
1 预制砌块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检验批1组(3块)。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
2 砂浆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5.3条第6款的规定。 3 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m31组(3块)。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4 砌筑线型顺畅、表面平整、咬砌有序、无翘动。砌缝均匀、勾缝密实。护坡顶与坡面之间隙封堵密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 护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5的规定。
表16.11.5 护坡允许偏差
16.11.8 护栏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护栏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批1次。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
2 护栏立柱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种、每批(2000根)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3 护栏柱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m31组(3块)。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4 护栏柱置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
一般项目
5 护栏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线型美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 护栏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8的规定。
16.11.4 倒虹管及涵洞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个基础。 检验方法:查钎探记录。
2 管材应符合本规范第16.11.2条第1款的规定。 3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m31组(3块)。
检验方法:查试验记录。
4 砂浆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4.5.3条第6款的规定。
5 倒虹管闭水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6.4.4条第4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条倒虹管。 检验方法:查闭水试验记录。
6 回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路基压实度要求。 检查数量:每压实层检查1组(3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 7 矩形涵洞应符合本规范第14.5节的有关规定。
一般项目
8 倒虹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4-1的规定。
9 预制管材涵洞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1.4-2的规定。
注:D为管道内径。
10 矩形涵洞应符合本规范第14.5节的有关规定。
14.5.1 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结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填方地基压实度不得小于95%,挖方地段钎探合格。
检查数量:每个通道3点。
检验方法:查压实度检验报告或钎探报告。 2 防水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品种、同牌号材料每检验批1次。 检验方法: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取样试验。
3 防水层应粘贴密实、牢固,无破损;搭接长度大于或等于10c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收记录。
4 钢筋品种、规格和加工、成型与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钢筋按品种每批1次。安装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钢筋试验单和验收记录。 5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班或每100m31组(3块),少于规定按1组计。 检验方法:查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6 混凝土表面应光滑、平整,无蜂窝、麻面、缺边掉角现象。 7 钢筋混凝土结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5.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