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调查报告
调查人:黎婉秋
调查时间:五月11日
调查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周家巷社区
调查对象:各年龄阶段,各学习阶段,各职业及城乡的人
调查内容:关于各年龄阶段的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及重视程度调查报告
前言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利益至上,当人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很多人都选择了忍受或以暴制暴。而没有用法律的方式去维权,面对这种现实的法冶环境和执业现状。我们只有时刻准备着,迎接着。学习法律,不是自己用于谋生的需要,而是一种责任所在。学习法律就是要挥舞手中的法律之剑,匡扶正义,扶危济弱,为所有不幸的人提供法律帮助。这才是我们学法的信念。终将有一天,也必将有一天,中国的法治社会必将实现,这是一种历史潮流,是法治进程的大势所趋。公平正义必将会像温家宝总理说的那样比太阳还光辉。
一. 当代各学习阶段的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及重视程度调查报告
据调查问卷所示,65%的小学生具备一定法律意识,知道法律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了解一些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例如:隐私权,荣誉权等。而调查又显示,80%的小学生并不知道未成年人同样具备和成年人一样的智力成果权。30%左右的小学生认为被别人恐吓了,忍气吞声便可以了。并没有打算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成年人或其监护人。
据调查问卷所示,90%的中学生都具备很全面的法律意识,不仅知道法律的含义,同样的可以在适时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知道立法保护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手段。然而仍有10%的中学生不具备这样的意识。
据问卷及走访所示,100%的大学生都是具备很全面的法律意识的,可是当提及其隐私时。例如被人发现把柄敲诈时或是更为严重的性侵扰时,法律意识很全面的大学生40%都认为敲诈后,给敲诈人钱便可以了。殊不知,这样会更增加其贪婪的行为,或许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当被人性侵扰时,也选择了远离,而不是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安全。
二. 当代各职业的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及重视程度调查报告
据调查问卷所示,55 %所调查对象为学生。10%左右为下岗人员,待业人员,1%为公务员,12%为农民。
调查对象多为学生,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及对其重视程度,随着其学习的加深,法律意识也逐步加深。极少数为公务员,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及对其重视程度,远比学生要深刻的多。
最应该重视的是下岗,待业人员及农民。下岗人员若是干部,公务员其法律意识可想而知的是较高的。而大多数的下岗待业人员却对法律知识几乎不了解,特别是下岗人员。40%的下岗人员都会将自己未成年的孩子带出去打工,以补家用。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其行为已经照成了自己违法。新一代较有文化的农民也只知道小部分法律知识,了解得不够全面。一些年级较大的农民竟然强行让自己的孩子,孙子不读书留下种田。
三. 产生对法律知识不了解不重视的根本原因
在调查时与其进行交流中,发现了极少部分中老年人的一些令人无奈又“匪夷所思”的观点。
1. 一老奶奶提出, 法律跟我们是没关系的,我们又不杀人又不乱纪的。 当然不侵犯别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是不违法的,但是法律赋予了我们没个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同时学法,懂法,用法也应该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
2. 又一小学生提出,别人欺负我时我就找妈妈。
当然当未成人受到伤害时应寻求父母或监护人的帮助,但是如果自己不学法,懂法也是不行的。当我们人利益受到伤害需要诉讼时,应寻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要知道,未成年人是受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保护的
四. 结论与建议
根据调查问卷及以上调查总结,我们可知的是:各年龄阶段,各职业,各学习阶段的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是不同的。有法律意识薄弱的,也有法律意识强的。法律意识薄弱的应向法律意识强的人看齐。
法律意识薄弱的人,应多查阅一些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备不时之需。也可以询问相关人士的帮助,例如:律师,老师,家长的帮助。也应多参加一些法律讲座丰富法律知识。同时,在生活中也应树立法律意识。更要了解学法,懂法,用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区调查报告
调查人:黎婉秋
调查时间:五月11日
调查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周家巷社区
调查对象:各年龄阶段,各学习阶段,各职业及城乡的人
调查内容:关于各年龄阶段的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及重视程度调查报告
前言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利益至上,当人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很多人都选择了忍受或以暴制暴。而没有用法律的方式去维权,面对这种现实的法冶环境和执业现状。我们只有时刻准备着,迎接着。学习法律,不是自己用于谋生的需要,而是一种责任所在。学习法律就是要挥舞手中的法律之剑,匡扶正义,扶危济弱,为所有不幸的人提供法律帮助。这才是我们学法的信念。终将有一天,也必将有一天,中国的法治社会必将实现,这是一种历史潮流,是法治进程的大势所趋。公平正义必将会像温家宝总理说的那样比太阳还光辉。
一. 当代各学习阶段的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及重视程度调查报告
据调查问卷所示,65%的小学生具备一定法律意识,知道法律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了解一些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例如:隐私权,荣誉权等。而调查又显示,80%的小学生并不知道未成年人同样具备和成年人一样的智力成果权。30%左右的小学生认为被别人恐吓了,忍气吞声便可以了。并没有打算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成年人或其监护人。
据调查问卷所示,90%的中学生都具备很全面的法律意识,不仅知道法律的含义,同样的可以在适时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知道立法保护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手段。然而仍有10%的中学生不具备这样的意识。
据问卷及走访所示,100%的大学生都是具备很全面的法律意识的,可是当提及其隐私时。例如被人发现把柄敲诈时或是更为严重的性侵扰时,法律意识很全面的大学生40%都认为敲诈后,给敲诈人钱便可以了。殊不知,这样会更增加其贪婪的行为,或许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当被人性侵扰时,也选择了远离,而不是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安全。
二. 当代各职业的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及重视程度调查报告
据调查问卷所示,55 %所调查对象为学生。10%左右为下岗人员,待业人员,1%为公务员,12%为农民。
调查对象多为学生,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及对其重视程度,随着其学习的加深,法律意识也逐步加深。极少数为公务员,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及对其重视程度,远比学生要深刻的多。
最应该重视的是下岗,待业人员及农民。下岗人员若是干部,公务员其法律意识可想而知的是较高的。而大多数的下岗待业人员却对法律知识几乎不了解,特别是下岗人员。40%的下岗人员都会将自己未成年的孩子带出去打工,以补家用。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其行为已经照成了自己违法。新一代较有文化的农民也只知道小部分法律知识,了解得不够全面。一些年级较大的农民竟然强行让自己的孩子,孙子不读书留下种田。
三. 产生对法律知识不了解不重视的根本原因
在调查时与其进行交流中,发现了极少部分中老年人的一些令人无奈又“匪夷所思”的观点。
1. 一老奶奶提出, 法律跟我们是没关系的,我们又不杀人又不乱纪的。 当然不侵犯别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是不违法的,但是法律赋予了我们没个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同时学法,懂法,用法也应该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
2. 又一小学生提出,别人欺负我时我就找妈妈。
当然当未成人受到伤害时应寻求父母或监护人的帮助,但是如果自己不学法,懂法也是不行的。当我们人利益受到伤害需要诉讼时,应寻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要知道,未成年人是受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保护的
四. 结论与建议
根据调查问卷及以上调查总结,我们可知的是:各年龄阶段,各职业,各学习阶段的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是不同的。有法律意识薄弱的,也有法律意识强的。法律意识薄弱的应向法律意识强的人看齐。
法律意识薄弱的人,应多查阅一些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备不时之需。也可以询问相关人士的帮助,例如:律师,老师,家长的帮助。也应多参加一些法律讲座丰富法律知识。同时,在生活中也应树立法律意识。更要了解学法,懂法,用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