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管理制度
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依据 《特种设备质量监 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和《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规定如下:
1、电梯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各单位电梯设备使用和运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电梯使用单位应至少设一名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技术档案及有关管理制度。
2、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委托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资质许可的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3、在用电梯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有效期为一年。未经检验、超过检验周期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4、“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应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每台电梯都应张贴
明显的“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
5、严格执行电梯设备的常规检查制度。当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维修整改,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运行。严禁电梯带故障运行,各种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6、电梯使用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电梯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演习,并记录在案备查。
7、新装、大修、改造、重大维修电梯前,应到市或辖区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告知手续即可开工。竣工后经检验合格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方可交付使用。
8、电梯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及电梯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9、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10、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11、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12、电梯发生严重事故或致使人员伤亡事故,使用单位要保护好现场,并应采取
紧急救援措施和立即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涉及电梯技术资料及相关资料历史记录的保 乳 真实性和完整性,它直接反映出电梯投入运行后的运行状况、质量状况 及电梯有关数据。
1、电梯技术档案应当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专项管理;
2、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吉、建档登记、维修保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故障、维修、保养、质量定期自检记录均包括在技术档案内;
3、有关故障、维修、保养。质量定期自检记录应清晰、及时、完整并有签字认可;
4、有关部门及人员对故障、维修、保养、质量定期自检记录进行收集管理,定期移交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存档;
5、有关责任部门应按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妥善保管上述记录,不得有损毁记录的现象;
6、各有关记录、检验报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存档(如技术监督局定期年检报告及整改意见书至少应保存四年)管理;
7、当需用技术资料及有关记录时,经过必要的审批可暂时借用,用后归档。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为贯彻国家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常规检查制度。
1、每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使用、运行工作状况的抽查。发现问题填写《整改意见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2、每月对在使用的电梯进行专检和抽查,确保电梯正常使用并满足标准要求。对下个月需要进行年度检验的电梯提前进行本年度最终检验并提出整政要求,保证年检时电梯符合检验要求规范;
3、电梯有关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对自已管辖的电梯进行巡检,认真填写"日巡检质量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故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人员,由电梯主管人员组织人员解决;
4、电梯主管人员每月对电梯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对质量记录的填写状况如内容、签字、日期等进行检查,如有未签字或漏交质量记录的,按相关制度处理;
5、每周要对电梯司机的工作状况、仪表、仪容、运行记录等进行检查,协调有关人员做好电梯司机的服务工作,主管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有关司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主管人员每周对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布置下周工作,切实做到本周工作本周完成。常规检查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有关人员积极的协调与配合,将电梯运行中质量问题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检查与整改中,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为保证维修、保养工作各环节密切相连,做到随时维护、每日巡检,每 15日保养、每季保养、每半年度保养,特制定本维修、保养制度。 l、每日对电梯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报修单》;
2、每15日对电梯进行保养,填写《电梯半月日常保养记录》,主管人员应核实情况后,在《维护保养记录本》上认可签字;
3、在 15日保养的基础上,每季度对电梯进行季度保养,填写《电梯季度保养记录》,主管人员应核实后签字;
4、每年在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之前,由主管人员及维保单位维修人员进行年度保养,填写《电梯定期自检记录》,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5、当电梯发生故障时,需两人进行操作 (同时电梯司机予以配合),电梯修复后要先进行试运行,确认无误后再投入运行,将修复状况填入《报修单》,并要求报修人员确认签字。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凡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必须在安全运行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报特种设备检 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安全检验;经检验、整改合格后重新换发下一年度安全 运行许可证。
1、有关部门或人员依据本单位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2、每台电梯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前一个月内由维护保养单位自检。并填写一份定期自检记录;
3、新安装使用电梯,第一年经安装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在安全运行许可证到期前应到辖区管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
4、电梯主管人员应依据电梯轿厢内张贴的"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告检验日期,避免漏报少报;
5、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及时调整存在的问题,做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 100%报检,对于合同中要求维保单位报检的电梯,主管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维保单位,配合保养、自检,以便能及时地问特种设备技术检验检测机构报检;
6、所有电梯报检工作均由本单位主管人员负责进行安排,协调确保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对电梯管理人员、维保人员、司机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与考核,是针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而必须制定的;
2、应定期对维修人员、司机进行《电梯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等培训工作;
3、应定期对维护人员系统培训并使其掌握有关工具和常用仪表的使用;
4、应定期对维修人员、司机进行电梯的构造、运行等有关知识的培训;
5、应定期对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司机参加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取证或换证工作;
6、每年至少对维修人员、司机进行一次考核;
7、以上安全教育、技术培训、考核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7·1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在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领导下,对本单位电梯的管理、运行及大修、改造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负计划、组织、实施检验和监督责任,执行本单位与维保单位签定的电梯维保、运行协议,对电梯设备进行全面管理,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2、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3、在电梯正常运行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组织维保单位进行修理或采取具体的预防措施;
4、对维修工程中及司机操作时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违章提出警吉批评或经济处罚;
5、对定期检验验收后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书"中的具体内容,在整改后进行检查和监督执行;
6、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运行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了解电梯的运行状况,每次维护、保养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5印
7、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电梯出现的运行和故障等问题,了解维护人员、司机安全运行工作内容;
8、代表本单位与业主、维保单位进行工作联系,听取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迸工作,曾强乘客满意程度;
9、定期组织本单位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工作;
10、定期间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工作汇报。
7·2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单位负责人)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
(单位电梯管理人员)
(单位安全保卫人员)
(单位安全员)
(维保单位负责人)
(维修人员)
(电梯司机)
3、电梯因停电、故障等原因将乘客困在轿厢内,需要进行紧急救援时,由组
长负责,组织、联系其他小组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4、当电梯发生漏水、火灾或地震事故时,组长和其他小组成员应尽快赶到现
场,组织维修或抢救;
5、每半年进行一次电梯应急救援演习,由组长负责组织;
6、定期巡视检查应急救援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单独保存,消防器材放置机
房固定部位,并应保证在合格有效期内;
7、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由组长现场指挥,救援小组救助伤员,保护好事故现
场,并及时上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事故后要认真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制定进一步防范措施并应写出事故报告;
8、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电梯的正常运行负全责;
9、负责对救援物资的准备、管理工作。
7·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的定期检
验计划;
2、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
3、监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4、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 并立
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遇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运行和电梯乘梯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
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7·4电梯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照维修、保养技术要求对电梯进行日、月、季、半年
的巡视和维保工作,并及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人员,参与调查与
分析会议;
3、工作中若发生不能解决的故障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维修负责人,协助解决;
4、若电梯出现故障,应尽快赶到现场,及时修理,以保证电梯尽快投入正常运
行,并做好故障记录备案待查;
5、电梯维修人员必须坚守自已的工作岗位,始终保持对设备安全运行、乘客安
全用梯和本职工作的高度负责精神;
6、保证机房、井道、轿厢、底坑等各种设备完好无损,机房内不应有各种杂物;
7、保证主机、控制柜及其他安全设施运转良好;
8、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9、遵守和执行单位各种规章制度;
10、在工作中不做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事,确保安全施工。
7·5电梯司机岗位职责
1、当班司机要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若电梯在当班内出现故障要真实、简洁、准确地填写故障时间和故障现象;
2、自身仪表、仪容应干净整洁,传统一工作服,配戴服务标志胸牌;
3、严格按照《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
4、工作时间内严禁随意离开轿厢,或进行自动运行。电梯在运行中不得使用检修、急停消号的万式改变运行方向;
5、如有闲杂人员在轿厢内逗留,应对其离开;
6、使用文明用语,礼待乘客,不准做与司梯运行无关的事情。
7、电梯发生故障,应利用轿厢通讯设施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8、电梯因故障困人或影响乘客正常乘梯,司机要向乘客做好安慰和解释工作;
9、不准擅自离岗,工作需要时,应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10、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管理;
11、夜间停梯后,司机应在休息室值班,有乘客因年老、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
要电梯时,电梯司机有责任和义务给需乘梯者提供服务。
安全操作规程
8·1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根据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具体 要求,编制该操作规程。凡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一) 一般安全规定:
1、凡上岗人员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参与维修、保养工作;
2、凡是正式上岗人员一定要熟知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严禁酒后操作和连续长时间工作;
4、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必须放置"保养、检修"警示牌;
5、电梯维修应以检修速度运行电梯,维修完毕后以正常速度试车时。工作人员应撤离维修现场或处于安全位置上;
6、维修、保养工作至少应由两名持证人员进行;
7、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穿好绝缘鞋,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8、电梯在维修、保养期间严禁载客;
9、电梯在盘车行走时,严禁任何人出入轿厢;
10、应熟悉自己维护、保养电梯的型号、规格及一般故障的解决万法;
11、严禁同时在机房、轿顶、轿内、底坑任何两部位同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二) 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在机房内工作时:
1、在机房内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除因工作需要,且有绝对
把握外),挂好明显标记 (如严禁合闸)并派专人看守;
2、在机房操作轿厢时,必须与轿厢内或轿顶上、底坑下的人员联系好,将层门、轿门关闭好,门锁作用正常,方可开车。严禁在层门敞开的情况下移动轿厢;
3、在机房盘车前,必须与轿厢内、轿顶上、底坑下的人员联系,为防止抱闸打
开时轿厢发生意外溜车,操作盘车人员应连续工作,并做好随时刹车准备;
4、接近带电体工作时,要有防止触电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5、检查、维修控制柜内备电器元件时,必须断电工作;
6、维修用手持电动工具须由专人保管,使用时按规定做好接零保护。
■在轿顶上工作时:
1、在轿顶工作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绝缘鞋,袖口、裤口均应扣紧;
2、在轿顶上不允许有超过三人同时工作的现象;
3、在轿顶上工作不准开快车,必须用检修速度运行,且应由轿顶控制开或停;
4、在轿顶上工作并轿厢行驶时,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安全护栏杆以外和
超越轿厢门机以外;
5、在进入轿厢顶部之前,首先看清楚轿顶是否在本层理想的位置上,不可只
看楼层指示灯即进入轿顶,防止踏空坠落;
6、在任何情况下,不可将身体跨于层门与轿门之间工作,更不能将身体某部位探于中间梁下、层门口下及各种支架下进行工作。若确属工作需要,必须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切断电梯供电总电源;
7、在对电梯进行维护时,相邻电梯应相互呼应,以确保安全,如果确实难以到达安全要求时,应将相邻电梯关闭。
8、趴在轿顶工作时,轿内操作人员必须听从轿顶操作人员指挥;
9、在轿顶维修完毕,离开轿厢时,操作人员应把层门关好并确认,轿顶各开关恢复正常。
■在底坑工作时:
1、在底坑内工作应戴好安全帽,将急停开关断开,禁止在电缆、绳索或导轨上滑行、摇荡或 爬;
2、工作时需要上、下底坑使用爬梯时,梯脚要落在实处,梯子上端不得靠在导轨上;
3、在检查换速、限位和极限开关等安全开关时,维修人员必须注意选好安全可靠的工作位置,司机配合要精神集中,听从维修人员的统一指挥,开车前一定要重复口令;
4、在底坑工作确需要开车时,维护人员一定要站在能确保安全的位置,以防被轿底、配重挤压,被电缆、轿厢护脚板及平衡链兜倒;
5、底坑在有维修人员工作时,轿厢应停止运行,如需要启动电梯上、下行时,启动之前,维修人员一定要注意站在能确保安全的位置;
6、在底坑工作完毕后,维修人员应恢复备开关,确认完全正常后,方可爬出底坑,关好层门后,进行试运行;
7、工作完毕后,在爬土底坑时,电梯轿厢至少应停靠在距最底层三层以上的位置,以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撤离。
8·2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司机在上岗之前要对其所操作的电梯性能有详细的了解,掌握各运 行环节之间的关系,熟悉各种按钮和开关的功能及通讯设施的正确使用。电 梯司机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设备,精神集中,为乘客 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
电梯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一) 一般安全规定:
1、严禁无证上岗。电梯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发的电梯司机"特种作业操作证";
2、凡正式上岗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本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工作时谈笑
打闹,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上班时必须穿好统一工作服,戴好胸标志,严禁穿拖鞋或赤脚作业
(二) 电梯行驶前的准备工作:
1、上岗前要了解电梯一般运行情况,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2、在开启层门进入轿厢前,应看清楚轿厢是否停在该层站 (一般应停在
基站),切忌莽撞。在合上有关的开关(如照明、运行、电源和风扇等 开关)确定运行方式后,做一次简单的试运行,包括检查启动、运行、 换速、平层、停车、开关门等是否正常,安全触板 (光幕)和急停开
关是否起作用,楼层显示灯和按键指示灯是否显示正常。若发现问题, 应立即停止运行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3、保持轿厢、层门口的卫生清洁,应特别注意层、轿门地坎 内有无杂
物,如有杂物应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层、轿门的正常开启和关闭。
(三) 电梯行驶中注意事项:
1、严禁电梯超载运行,当客用电梯超载时,要耐心说明和礼貌劝阻后
进入的乘客自动退出轿厢,暂等下次运行;
2、客梯不允许装载货物,轿厢内不准许运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轿厢内严禁吸烟,劝阻乘客不要在轿厢内打闹蹦跳;
4、不允许用开启轿厢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等万式运送超长、超大物件;
5、病床梯运送病人时,劝说其他人员应礼让病人先行到达有关层站;
6、在开、关门之际,应注意乘客不要触摸或紧靠轿门,以防夹伤。学龄前儿童应由成年人陪同搭乘电梯;
7、礼貌劝告乘客勿逗留在轿厢内闲谈,影响电梯的运送效率;
8、在电梯正常行驶中,不得做突然转向;必要时应使电梯就近平层停车,然后换向;
9、电梯在正常行驶时若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故障,司机应立即搬动急停开关,保持镇静,并将电梯转成检修状态,劝阻乘客切勿门逃生,并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救援和修理;
10、若基站以外层楼发生火灾时,司机应保持冷静,并尽快将电梯开到基层锁梯,禁止乘客利用电梯逃生;
11、凡是安排有司机操作运行的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专职司机本人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应随时携带,以备有关人员检查;
12、当司机需要暂时离开轿厢时,应将电梯开至基站,锁好电梯并悬挂"稍候"
告示牌,并尽快返回工作岗位,以免乘梯人长时间等待;
13、电梯停用时,须将电梯轿厢停在基站,关闭操纵盘上照明、电风扇、电源
开关,将电暖气电源插头拨出,锁好电梯。
(四) 当电梯发生下列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1、对设有揿按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当层门、轿门关闭后,没有启动行驶指令就自动行驶的电梯;
2、层、轿门打开后,按动轿厢内选目的层按钮或有呼梯信号,仍能开动的电梯;
3、电梯运行方向与指令万向相反时;"
4、电梯运行速度有明显加快或下降,行驶中有异常声响、震动或冲击时;
5、内选、外呼、平层和指令信号失灵、失控时;
6、预选层站不能平层或超差过大时;
7、电梯在正常行驶时,发生安全钳误动作时;
8、平层后不开门,按附近上或下一层仍不开门时;
9、接触电梯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10、设备元件因过热而散发出焦臭味或发现井道内、井道底有冒烟、渗水现象时;
11、轿内照明灯突然熄灭时。
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具备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是电梯维保、运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
(一) 紧急电话
1、急救中心:120或999
2、火警:119
3、报警服务:110
4、紧急救援小组组长电话
5、单位负责人电话
6、维保单位救援电话
7、维保人员电话
8、节假日值班电话
9、执行部门电话
(二) 时间:接到救援信息后30分钟之内;
(三) 因停电造成电梯停梯时的措施
1、如果有司机操作,积极应对乘客说明原因,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断电(拉闸)盘车放人操作;
2、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备用电源;
3、若恢复送电需要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
4、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厢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四) 因电梯故障停梯时的措施
电梯运行过程中,因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厢内时, 维修人员应安慰乘客安静等待,等待救援,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不必要 的危险。为解救被困乘客,应由维修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放人 操作,在解困之前,主管、维修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安慰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扒动轿门;
2、告之乘客不要依靠轿门,不要在轿内吸烟、吵闹;
3、必须听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
(五) 发生火灾时的措施
建筑物或电梯间发生火灾后应以立即中止电梯运行为原则,并采取如下
措施:
1、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告之火情实际情况,如:地区位置、楼层高低、灾情大小、有无因人等等情况;
2、及时通报单位领导及救援小组组长、维保单位等相关人员;
3、发生火灾时,对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砸开消防功能玻璃,并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状态。
4、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或选层到基站,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情尚末蔓延的楼层;
5、有关人员立即组织疏导乘客尽快离开轿厢,在步行楼梯安全撤离,并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轿门并切断总电源;
6、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疏导乘客尽快撤离,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扑救;
7、公用井道中发生火灾情况时,其余相邻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情区,供专业人员或消防人员灭火使用;
8、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立即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电梯停梯的困人事故。
(六) 电梯漏水时的措施
电梯机房一般处于建筑物的最高层,底坑处于建筑物的最底层,井道通 过层站与楼道相连接,机房会因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底坑除因建筑物防 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外,还会因暖气、上下水管道、家庭用水及因施工不当 的跑水等,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轿厢及底坑设 备、电梯开关等也会遇水淹。发生漏水事故除从建筑物设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一下应急措施:
1、当底坑内出现渗水较多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中止运行并切断总电源;
2、当楼层发生跑水、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的上一层,中止运行,切断总电源,以防止轿厢进水;
3、当机房或底坑进水较多,应立即停梯,切断总电源,以防止发生短路触电事故;
4、当发生漏水时,应尽快切断漏水源,以保证电器设备不沾水或少沾水;
5、漏水并被浸泡电梯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断电除湿处理,如采取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新管线及有关部件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经重新测试,符合绝缘要求并经试行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并监护运行;
6、电梯恢复运行后,对漏水原因、处理办法、防范措施等应记录清楚并存档备查。
(七) 发生地震时的措施
1、当接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时,由主管领导通知乘客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执行;
2、当地震已经发生,其震级为四级以下的,烈度为六度以下时,应对电梯进行如下检测:
(1) 检查测试电梯供电系统有无异常;
(2) 电梯主结构如机房、井道、轿厢有无异常;
(3) 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程运行若干次,发行异常立即停梯,并使电
梯停靠在基站,由专业维修人员检查修理;
(4) 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程运行若干次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试运
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万可投入使用;
(5) 当地震震级为四级(含四级)以上,烈度为六度以上时,应由专业人员
对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检验,无异常现象或对电梯进行检修后万可做试运行;
(6) 试运行工常后,应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的专业检测人员进行全面的安
全检测,经检测合格;领取"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正常运行。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表
电梯管理制度
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依据 《特种设备质量监 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和《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规定如下:
1、电梯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各单位电梯设备使用和运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电梯使用单位应至少设一名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技术档案及有关管理制度。
2、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委托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资质许可的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3、在用电梯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有效期为一年。未经检验、超过检验周期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4、“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应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每台电梯都应张贴
明显的“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
5、严格执行电梯设备的常规检查制度。当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维修整改,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运行。严禁电梯带故障运行,各种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6、电梯使用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电梯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演习,并记录在案备查。
7、新装、大修、改造、重大维修电梯前,应到市或辖区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告知手续即可开工。竣工后经检验合格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方可交付使用。
8、电梯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及电梯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9、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10、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11、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
12、电梯发生严重事故或致使人员伤亡事故,使用单位要保护好现场,并应采取
紧急救援措施和立即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涉及电梯技术资料及相关资料历史记录的保 乳 真实性和完整性,它直接反映出电梯投入运行后的运行状况、质量状况 及电梯有关数据。
1、电梯技术档案应当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专项管理;
2、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吉、建档登记、维修保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故障、维修、保养、质量定期自检记录均包括在技术档案内;
3、有关故障、维修、保养。质量定期自检记录应清晰、及时、完整并有签字认可;
4、有关部门及人员对故障、维修、保养、质量定期自检记录进行收集管理,定期移交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存档;
5、有关责任部门应按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妥善保管上述记录,不得有损毁记录的现象;
6、各有关记录、检验报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存档(如技术监督局定期年检报告及整改意见书至少应保存四年)管理;
7、当需用技术资料及有关记录时,经过必要的审批可暂时借用,用后归档。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为贯彻国家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常规检查制度。
1、每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使用、运行工作状况的抽查。发现问题填写《整改意见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2、每月对在使用的电梯进行专检和抽查,确保电梯正常使用并满足标准要求。对下个月需要进行年度检验的电梯提前进行本年度最终检验并提出整政要求,保证年检时电梯符合检验要求规范;
3、电梯有关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对自已管辖的电梯进行巡检,认真填写"日巡检质量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故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人员,由电梯主管人员组织人员解决;
4、电梯主管人员每月对电梯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对质量记录的填写状况如内容、签字、日期等进行检查,如有未签字或漏交质量记录的,按相关制度处理;
5、每周要对电梯司机的工作状况、仪表、仪容、运行记录等进行检查,协调有关人员做好电梯司机的服务工作,主管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有关司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主管人员每周对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布置下周工作,切实做到本周工作本周完成。常规检查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有关人员积极的协调与配合,将电梯运行中质量问题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检查与整改中,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为保证维修、保养工作各环节密切相连,做到随时维护、每日巡检,每 15日保养、每季保养、每半年度保养,特制定本维修、保养制度。 l、每日对电梯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报修单》;
2、每15日对电梯进行保养,填写《电梯半月日常保养记录》,主管人员应核实情况后,在《维护保养记录本》上认可签字;
3、在 15日保养的基础上,每季度对电梯进行季度保养,填写《电梯季度保养记录》,主管人员应核实后签字;
4、每年在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之前,由主管人员及维保单位维修人员进行年度保养,填写《电梯定期自检记录》,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5、当电梯发生故障时,需两人进行操作 (同时电梯司机予以配合),电梯修复后要先进行试运行,确认无误后再投入运行,将修复状况填入《报修单》,并要求报修人员确认签字。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凡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必须在安全运行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报特种设备检 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安全检验;经检验、整改合格后重新换发下一年度安全 运行许可证。
1、有关部门或人员依据本单位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2、每台电梯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前一个月内由维护保养单位自检。并填写一份定期自检记录;
3、新安装使用电梯,第一年经安装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在安全运行许可证到期前应到辖区管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
4、电梯主管人员应依据电梯轿厢内张贴的"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告检验日期,避免漏报少报;
5、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及时调整存在的问题,做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 100%报检,对于合同中要求维保单位报检的电梯,主管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维保单位,配合保养、自检,以便能及时地问特种设备技术检验检测机构报检;
6、所有电梯报检工作均由本单位主管人员负责进行安排,协调确保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对电梯管理人员、维保人员、司机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与考核,是针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而必须制定的;
2、应定期对维修人员、司机进行《电梯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等培训工作;
3、应定期对维护人员系统培训并使其掌握有关工具和常用仪表的使用;
4、应定期对维修人员、司机进行电梯的构造、运行等有关知识的培训;
5、应定期对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司机参加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取证或换证工作;
6、每年至少对维修人员、司机进行一次考核;
7、以上安全教育、技术培训、考核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7·1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在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领导下,对本单位电梯的管理、运行及大修、改造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负计划、组织、实施检验和监督责任,执行本单位与维保单位签定的电梯维保、运行协议,对电梯设备进行全面管理,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2、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3、在电梯正常运行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组织维保单位进行修理或采取具体的预防措施;
4、对维修工程中及司机操作时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违章提出警吉批评或经济处罚;
5、对定期检验验收后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书"中的具体内容,在整改后进行检查和监督执行;
6、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运行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了解电梯的运行状况,每次维护、保养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5印
7、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电梯出现的运行和故障等问题,了解维护人员、司机安全运行工作内容;
8、代表本单位与业主、维保单位进行工作联系,听取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迸工作,曾强乘客满意程度;
9、定期组织本单位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工作;
10、定期间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工作汇报。
7·2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单位负责人)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
(单位电梯管理人员)
(单位安全保卫人员)
(单位安全员)
(维保单位负责人)
(维修人员)
(电梯司机)
3、电梯因停电、故障等原因将乘客困在轿厢内,需要进行紧急救援时,由组
长负责,组织、联系其他小组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4、当电梯发生漏水、火灾或地震事故时,组长和其他小组成员应尽快赶到现
场,组织维修或抢救;
5、每半年进行一次电梯应急救援演习,由组长负责组织;
6、定期巡视检查应急救援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单独保存,消防器材放置机
房固定部位,并应保证在合格有效期内;
7、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由组长现场指挥,救援小组救助伤员,保护好事故现
场,并及时上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事故后要认真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制定进一步防范措施并应写出事故报告;
8、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电梯的正常运行负全责;
9、负责对救援物资的准备、管理工作。
7·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落实电梯的定期检
验计划;
2、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
3、监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4、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 并立
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遇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运行和电梯乘梯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
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7·4电梯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照维修、保养技术要求对电梯进行日、月、季、半年
的巡视和维保工作,并及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人员,参与调查与
分析会议;
3、工作中若发生不能解决的故障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维修负责人,协助解决;
4、若电梯出现故障,应尽快赶到现场,及时修理,以保证电梯尽快投入正常运
行,并做好故障记录备案待查;
5、电梯维修人员必须坚守自已的工作岗位,始终保持对设备安全运行、乘客安
全用梯和本职工作的高度负责精神;
6、保证机房、井道、轿厢、底坑等各种设备完好无损,机房内不应有各种杂物;
7、保证主机、控制柜及其他安全设施运转良好;
8、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9、遵守和执行单位各种规章制度;
10、在工作中不做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事,确保安全施工。
7·5电梯司机岗位职责
1、当班司机要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若电梯在当班内出现故障要真实、简洁、准确地填写故障时间和故障现象;
2、自身仪表、仪容应干净整洁,传统一工作服,配戴服务标志胸牌;
3、严格按照《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
4、工作时间内严禁随意离开轿厢,或进行自动运行。电梯在运行中不得使用检修、急停消号的万式改变运行方向;
5、如有闲杂人员在轿厢内逗留,应对其离开;
6、使用文明用语,礼待乘客,不准做与司梯运行无关的事情。
7、电梯发生故障,应利用轿厢通讯设施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8、电梯因故障困人或影响乘客正常乘梯,司机要向乘客做好安慰和解释工作;
9、不准擅自离岗,工作需要时,应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10、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管理;
11、夜间停梯后,司机应在休息室值班,有乘客因年老、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
要电梯时,电梯司机有责任和义务给需乘梯者提供服务。
安全操作规程
8·1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根据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具体 要求,编制该操作规程。凡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一) 一般安全规定:
1、凡上岗人员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参与维修、保养工作;
2、凡是正式上岗人员一定要熟知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严禁酒后操作和连续长时间工作;
4、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必须放置"保养、检修"警示牌;
5、电梯维修应以检修速度运行电梯,维修完毕后以正常速度试车时。工作人员应撤离维修现场或处于安全位置上;
6、维修、保养工作至少应由两名持证人员进行;
7、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穿好绝缘鞋,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8、电梯在维修、保养期间严禁载客;
9、电梯在盘车行走时,严禁任何人出入轿厢;
10、应熟悉自己维护、保养电梯的型号、规格及一般故障的解决万法;
11、严禁同时在机房、轿顶、轿内、底坑任何两部位同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二) 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在机房内工作时:
1、在机房内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除因工作需要,且有绝对
把握外),挂好明显标记 (如严禁合闸)并派专人看守;
2、在机房操作轿厢时,必须与轿厢内或轿顶上、底坑下的人员联系好,将层门、轿门关闭好,门锁作用正常,方可开车。严禁在层门敞开的情况下移动轿厢;
3、在机房盘车前,必须与轿厢内、轿顶上、底坑下的人员联系,为防止抱闸打
开时轿厢发生意外溜车,操作盘车人员应连续工作,并做好随时刹车准备;
4、接近带电体工作时,要有防止触电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5、检查、维修控制柜内备电器元件时,必须断电工作;
6、维修用手持电动工具须由专人保管,使用时按规定做好接零保护。
■在轿顶上工作时:
1、在轿顶工作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绝缘鞋,袖口、裤口均应扣紧;
2、在轿顶上不允许有超过三人同时工作的现象;
3、在轿顶上工作不准开快车,必须用检修速度运行,且应由轿顶控制开或停;
4、在轿顶上工作并轿厢行驶时,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安全护栏杆以外和
超越轿厢门机以外;
5、在进入轿厢顶部之前,首先看清楚轿顶是否在本层理想的位置上,不可只
看楼层指示灯即进入轿顶,防止踏空坠落;
6、在任何情况下,不可将身体跨于层门与轿门之间工作,更不能将身体某部位探于中间梁下、层门口下及各种支架下进行工作。若确属工作需要,必须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切断电梯供电总电源;
7、在对电梯进行维护时,相邻电梯应相互呼应,以确保安全,如果确实难以到达安全要求时,应将相邻电梯关闭。
8、趴在轿顶工作时,轿内操作人员必须听从轿顶操作人员指挥;
9、在轿顶维修完毕,离开轿厢时,操作人员应把层门关好并确认,轿顶各开关恢复正常。
■在底坑工作时:
1、在底坑内工作应戴好安全帽,将急停开关断开,禁止在电缆、绳索或导轨上滑行、摇荡或 爬;
2、工作时需要上、下底坑使用爬梯时,梯脚要落在实处,梯子上端不得靠在导轨上;
3、在检查换速、限位和极限开关等安全开关时,维修人员必须注意选好安全可靠的工作位置,司机配合要精神集中,听从维修人员的统一指挥,开车前一定要重复口令;
4、在底坑工作确需要开车时,维护人员一定要站在能确保安全的位置,以防被轿底、配重挤压,被电缆、轿厢护脚板及平衡链兜倒;
5、底坑在有维修人员工作时,轿厢应停止运行,如需要启动电梯上、下行时,启动之前,维修人员一定要注意站在能确保安全的位置;
6、在底坑工作完毕后,维修人员应恢复备开关,确认完全正常后,方可爬出底坑,关好层门后,进行试运行;
7、工作完毕后,在爬土底坑时,电梯轿厢至少应停靠在距最底层三层以上的位置,以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撤离。
8·2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司机在上岗之前要对其所操作的电梯性能有详细的了解,掌握各运 行环节之间的关系,熟悉各种按钮和开关的功能及通讯设施的正确使用。电 梯司机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设备,精神集中,为乘客 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
电梯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一) 一般安全规定:
1、严禁无证上岗。电梯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发的电梯司机"特种作业操作证";
2、凡正式上岗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本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工作时谈笑
打闹,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上班时必须穿好统一工作服,戴好胸标志,严禁穿拖鞋或赤脚作业
(二) 电梯行驶前的准备工作:
1、上岗前要了解电梯一般运行情况,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2、在开启层门进入轿厢前,应看清楚轿厢是否停在该层站 (一般应停在
基站),切忌莽撞。在合上有关的开关(如照明、运行、电源和风扇等 开关)确定运行方式后,做一次简单的试运行,包括检查启动、运行、 换速、平层、停车、开关门等是否正常,安全触板 (光幕)和急停开
关是否起作用,楼层显示灯和按键指示灯是否显示正常。若发现问题, 应立即停止运行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3、保持轿厢、层门口的卫生清洁,应特别注意层、轿门地坎 内有无杂
物,如有杂物应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层、轿门的正常开启和关闭。
(三) 电梯行驶中注意事项:
1、严禁电梯超载运行,当客用电梯超载时,要耐心说明和礼貌劝阻后
进入的乘客自动退出轿厢,暂等下次运行;
2、客梯不允许装载货物,轿厢内不准许运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轿厢内严禁吸烟,劝阻乘客不要在轿厢内打闹蹦跳;
4、不允许用开启轿厢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等万式运送超长、超大物件;
5、病床梯运送病人时,劝说其他人员应礼让病人先行到达有关层站;
6、在开、关门之际,应注意乘客不要触摸或紧靠轿门,以防夹伤。学龄前儿童应由成年人陪同搭乘电梯;
7、礼貌劝告乘客勿逗留在轿厢内闲谈,影响电梯的运送效率;
8、在电梯正常行驶中,不得做突然转向;必要时应使电梯就近平层停车,然后换向;
9、电梯在正常行驶时若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故障,司机应立即搬动急停开关,保持镇静,并将电梯转成检修状态,劝阻乘客切勿门逃生,并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救援和修理;
10、若基站以外层楼发生火灾时,司机应保持冷静,并尽快将电梯开到基层锁梯,禁止乘客利用电梯逃生;
11、凡是安排有司机操作运行的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专职司机本人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应随时携带,以备有关人员检查;
12、当司机需要暂时离开轿厢时,应将电梯开至基站,锁好电梯并悬挂"稍候"
告示牌,并尽快返回工作岗位,以免乘梯人长时间等待;
13、电梯停用时,须将电梯轿厢停在基站,关闭操纵盘上照明、电风扇、电源
开关,将电暖气电源插头拨出,锁好电梯。
(四) 当电梯发生下列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1、对设有揿按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当层门、轿门关闭后,没有启动行驶指令就自动行驶的电梯;
2、层、轿门打开后,按动轿厢内选目的层按钮或有呼梯信号,仍能开动的电梯;
3、电梯运行方向与指令万向相反时;"
4、电梯运行速度有明显加快或下降,行驶中有异常声响、震动或冲击时;
5、内选、外呼、平层和指令信号失灵、失控时;
6、预选层站不能平层或超差过大时;
7、电梯在正常行驶时,发生安全钳误动作时;
8、平层后不开门,按附近上或下一层仍不开门时;
9、接触电梯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10、设备元件因过热而散发出焦臭味或发现井道内、井道底有冒烟、渗水现象时;
11、轿内照明灯突然熄灭时。
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具备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是电梯维保、运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
(一) 紧急电话
1、急救中心:120或999
2、火警:119
3、报警服务:110
4、紧急救援小组组长电话
5、单位负责人电话
6、维保单位救援电话
7、维保人员电话
8、节假日值班电话
9、执行部门电话
(二) 时间:接到救援信息后30分钟之内;
(三) 因停电造成电梯停梯时的措施
1、如果有司机操作,积极应对乘客说明原因,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断电(拉闸)盘车放人操作;
2、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备用电源;
3、若恢复送电需要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
4、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厢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四) 因电梯故障停梯时的措施
电梯运行过程中,因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厢内时, 维修人员应安慰乘客安静等待,等待救援,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不必要 的危险。为解救被困乘客,应由维修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放人 操作,在解困之前,主管、维修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安慰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扒动轿门;
2、告之乘客不要依靠轿门,不要在轿内吸烟、吵闹;
3、必须听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
(五) 发生火灾时的措施
建筑物或电梯间发生火灾后应以立即中止电梯运行为原则,并采取如下
措施:
1、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告之火情实际情况,如:地区位置、楼层高低、灾情大小、有无因人等等情况;
2、及时通报单位领导及救援小组组长、维保单位等相关人员;
3、发生火灾时,对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砸开消防功能玻璃,并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状态。
4、对于无消防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或选层到基站,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情尚末蔓延的楼层;
5、有关人员立即组织疏导乘客尽快离开轿厢,在步行楼梯安全撤离,并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轿门并切断总电源;
6、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疏导乘客尽快撤离,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扑救;
7、公用井道中发生火灾情况时,其余相邻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情区,供专业人员或消防人员灭火使用;
8、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立即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电梯停梯的困人事故。
(六) 电梯漏水时的措施
电梯机房一般处于建筑物的最高层,底坑处于建筑物的最底层,井道通 过层站与楼道相连接,机房会因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底坑除因建筑物防 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外,还会因暖气、上下水管道、家庭用水及因施工不当 的跑水等,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轿厢及底坑设 备、电梯开关等也会遇水淹。发生漏水事故除从建筑物设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一下应急措施:
1、当底坑内出现渗水较多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中止运行并切断总电源;
2、当楼层发生跑水、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的上一层,中止运行,切断总电源,以防止轿厢进水;
3、当机房或底坑进水较多,应立即停梯,切断总电源,以防止发生短路触电事故;
4、当发生漏水时,应尽快切断漏水源,以保证电器设备不沾水或少沾水;
5、漏水并被浸泡电梯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断电除湿处理,如采取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新管线及有关部件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经重新测试,符合绝缘要求并经试行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并监护运行;
6、电梯恢复运行后,对漏水原因、处理办法、防范措施等应记录清楚并存档备查。
(七) 发生地震时的措施
1、当接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时,由主管领导通知乘客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执行;
2、当地震已经发生,其震级为四级以下的,烈度为六度以下时,应对电梯进行如下检测:
(1) 检查测试电梯供电系统有无异常;
(2) 电梯主结构如机房、井道、轿厢有无异常;
(3) 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程运行若干次,发行异常立即停梯,并使电
梯停靠在基站,由专业维修人员检查修理;
(4) 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程运行若干次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试运
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万可投入使用;
(5) 当地震震级为四级(含四级)以上,烈度为六度以上时,应由专业人员
对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检验,无异常现象或对电梯进行检修后万可做试运行;
(6) 试运行工常后,应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的专业检测人员进行全面的安
全检测,经检测合格;领取"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正常运行。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