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四中开展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的
自查报告
根据《皋兰县教育局2016年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皋教字„2016‟231号)文件精神,我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了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由校长安延芳同志任组长,党支部书记魏万仓同志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推进开展五项督查工作,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安延芳校长负责全面工作,魏万仓书记负责督促各部门工作以及各项数据的核实,教导处主任赵贵存同志负责五项督查的日常工作,工会主席黄毅文同志负责有偿补课治理、择校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工作,政教处副主任魏昶同志负责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李莲英、彭秀英负责特殊教育工作。
二、学校基本情况
皋兰县第四中学是一所县直属寄宿制独立初中,地处县城东部,东依石洞寺森林公园,西与东湖公园相邻。学校占地面积42202平方米,建筑面积17624平方米,现有教学班30个,学生1443人,教职工118人。学校现被定为兰州市
现代化学校建设试点校、兰州市学校品质提升试点校。
三、强化认识,高度重视五项督查自查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义务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以落实。首先,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皋兰县教育局2016年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其次,学校各部门和教职工根据自身的岗位职责要求,对照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内容收集信息,测评分析,客观公正进行自查,随后召开教职工大会,由全体教职工听取并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最后根据意见和建议写出完善的自查报告。
四、各项工作自查情况
(一)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开展情况
1.学习教育情况。我校在2016年秋季开学初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并在开学第一课及周会课、品德课、国旗下讲话时穿插安全、法律、心理教育。
2.制度建设情况。学校在开学初制定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和月报制度以及相关的应急预案,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安排、检查,并进行细致的分工,校长负责本校的,班主任负责本班的,值周教师负责本周的,任课教师负责本节课的。并按时填写并上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
3.校园欺凌预防情况。学校在预防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中,加大了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周边范围进行巡查。并加强了门卫室的管理,对出入校园的学生及来客进行检查和盘问,发现可疑人员及时盘问并上报相关部门,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公布此项工作具体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学校还安排心理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二) 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
1.安排布署情况。在开学初,学校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大会,在会中组织教师学习了相关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资料,并签订了《师德师风承诺书》。
2.制度建设情况。学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活动,建立并完善了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制度。
3.自查处理情况。 本学期开学初,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对我校115名科任教师针对中小学违规补课等师德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为我校教师不存在利用节假日、寒暑假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现象。
(三)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情况
1.中小学择校乱收费治理情况。 学校贯彻落实了“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招生政策,辖区内439名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手
续已经办理。
2.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情况。 在开学初的教职工大会中,学校严禁教师私自征订相关教辅材料,对有意进入校园进行的推销各种教辅资料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自查,我校除国家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和新华书店发放的配套练习外,无私自征订的教辅资料。
(四)特殊教育政策落实情况
1.特殊教育发展基本状况。学校现有随班就读学生4人,4名残疾儿童均已入学。
2.学校落实了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3000元/生/年的标准。
五、存在的问题
1.教师对随班就读学生关注度不够。
2.针对特殊教育学生开展的活动较少。
开展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校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更好地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皋兰四中开展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的
自查报告
根据《皋兰县教育局2016年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皋教字„2016‟231号)文件精神,我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了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由校长安延芳同志任组长,党支部书记魏万仓同志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推进开展五项督查工作,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安延芳校长负责全面工作,魏万仓书记负责督促各部门工作以及各项数据的核实,教导处主任赵贵存同志负责五项督查的日常工作,工会主席黄毅文同志负责有偿补课治理、择校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工作,政教处副主任魏昶同志负责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李莲英、彭秀英负责特殊教育工作。
二、学校基本情况
皋兰县第四中学是一所县直属寄宿制独立初中,地处县城东部,东依石洞寺森林公园,西与东湖公园相邻。学校占地面积42202平方米,建筑面积17624平方米,现有教学班30个,学生1443人,教职工118人。学校现被定为兰州市
现代化学校建设试点校、兰州市学校品质提升试点校。
三、强化认识,高度重视五项督查自查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义务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以落实。首先,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皋兰县教育局2016年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其次,学校各部门和教职工根据自身的岗位职责要求,对照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内容收集信息,测评分析,客观公正进行自查,随后召开教职工大会,由全体教职工听取并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最后根据意见和建议写出完善的自查报告。
四、各项工作自查情况
(一)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开展情况
1.学习教育情况。我校在2016年秋季开学初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并在开学第一课及周会课、品德课、国旗下讲话时穿插安全、法律、心理教育。
2.制度建设情况。学校在开学初制定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和月报制度以及相关的应急预案,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安排、检查,并进行细致的分工,校长负责本校的,班主任负责本班的,值周教师负责本周的,任课教师负责本节课的。并按时填写并上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
3.校园欺凌预防情况。学校在预防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中,加大了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周边范围进行巡查。并加强了门卫室的管理,对出入校园的学生及来客进行检查和盘问,发现可疑人员及时盘问并上报相关部门,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公布此项工作具体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学校还安排心理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二) 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
1.安排布署情况。在开学初,学校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大会,在会中组织教师学习了相关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资料,并签订了《师德师风承诺书》。
2.制度建设情况。学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活动,建立并完善了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制度。
3.自查处理情况。 本学期开学初,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对我校115名科任教师针对中小学违规补课等师德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为我校教师不存在利用节假日、寒暑假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现象。
(三)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情况
1.中小学择校乱收费治理情况。 学校贯彻落实了“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招生政策,辖区内439名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手
续已经办理。
2.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情况。 在开学初的教职工大会中,学校严禁教师私自征订相关教辅材料,对有意进入校园进行的推销各种教辅资料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自查,我校除国家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和新华书店发放的配套练习外,无私自征订的教辅资料。
(四)特殊教育政策落实情况
1.特殊教育发展基本状况。学校现有随班就读学生4人,4名残疾儿童均已入学。
2.学校落实了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3000元/生/年的标准。
五、存在的问题
1.教师对随班就读学生关注度不够。
2.针对特殊教育学生开展的活动较少。
开展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校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更好地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