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水实验中学教师(职工)教育培训制度
为适应教改形势发展,满足并促进教职工岗位专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在遵循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岗位培训、学习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指导原则:
学校积极支持教职工参加岗位专业培训学习活动。执行“个人申报、组织统筹、分批分期、经费分担、服务学校”的原则。
2、培训进修:
①达标类培训:达标培训属职后必修性进修,学校创造条件优先安排,如学历培训;职工岗位上岗证培训等。
②发展类培训:发展培训属职后选修性进修,学校中高层次积极支持,在条件许可下分批选送。如:境内外中高层次培训;选修课程培训等。
3、经费分担:
①达标类培训:
△学历培训:在完成通过后,根据教育局、学校、个人按3:3:4原则,学校奖励个人学费的30%。(依据上级现规定)
△职务岗位培训:在完成通过后,奖励培训费的50%
△职工上岗培训:在完成通过后,奖励培训费的30%(相当于教师学历培训)
②发展类培训:
△由教育局组织学校推荐的境内外中高层次专业培训:在完成通过后,按照3:3:4原则,学校奖励个人培训费的30%。
△岗位变动培训:学校工作需要,个人承担新课程培训,学校负责培训全部费用。
4、服务学校:
①在完成达标类发展类(部分)培训后,个人应以更好,更强的工作态度与能力做好岗位工作,提高工作成效。
②对完成第二学历、高一层次学历培训及境内外中高层次专业培训结束后,应为学校回报服务五年。服务期不满五年的,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奖励学费总额-奖励学费总额÷5×已履行的服务期限
本规定未尽项目,参照本规定精神协商解决。
本规定从2010年 9 月 1 日,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龙水实验中学
2010. 9
龙水实验中学教师(职工)教育培训制度
为适应教改形势发展,满足并促进教职工岗位专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在遵循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岗位培训、学习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指导原则:
学校积极支持教职工参加岗位专业培训学习活动。执行“个人申报、组织统筹、分批分期、经费分担、服务学校”的原则。
2、培训进修:
①达标类培训:达标培训属职后必修性进修,学校创造条件优先安排,如学历培训;职工岗位上岗证培训等。
②发展类培训:发展培训属职后选修性进修,学校中高层次积极支持,在条件许可下分批选送。如:境内外中高层次培训;选修课程培训等。
3、经费分担:
①达标类培训:
△学历培训:在完成通过后,根据教育局、学校、个人按3:3:4原则,学校奖励个人学费的30%。(依据上级现规定)
△职务岗位培训:在完成通过后,奖励培训费的50%
△职工上岗培训:在完成通过后,奖励培训费的30%(相当于教师学历培训)
②发展类培训:
△由教育局组织学校推荐的境内外中高层次专业培训:在完成通过后,按照3:3:4原则,学校奖励个人培训费的30%。
△岗位变动培训:学校工作需要,个人承担新课程培训,学校负责培训全部费用。
4、服务学校:
①在完成达标类发展类(部分)培训后,个人应以更好,更强的工作态度与能力做好岗位工作,提高工作成效。
②对完成第二学历、高一层次学历培训及境内外中高层次专业培训结束后,应为学校回报服务五年。服务期不满五年的,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奖励学费总额-奖励学费总额÷5×已履行的服务期限
本规定未尽项目,参照本规定精神协商解决。
本规定从2010年 9 月 1 日,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龙水实验中学
2010.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