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为打造和建设学习型团队,提高公司在职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为公司储备专业化优秀人才,便于公司整合相关资源,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双赢的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在职学历升级继续教育申请要求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二年(签订劳动合同满两年);职称资格认证培训申请要求员工在本公司转正后。
2、 员工申请在职学历继续教育,鼓励学用一致,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需申报备案后学习。在职学历教育必须提高一个档次申报,原则上以专升本,本升研为主。 二、申请流程: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员工的个人发展潜力,由个人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文件,经相关领导批准,集团人行中心进行组织安排及跟进。
2、员工持“录取通知书”到集团人行中心或综管部领取培训申请表,填好表内相关内容后按“部门/系统或项目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核→总裁审批”的流程进行审批。
3、对获准员工的学习申请,人力资源部将其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录入个人培训档案。
三、费用报销:
1、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人员,学费自行垫付,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后,学费按以下标准报销:本科毕业报销60%的学费,硕士毕业报销80%的学费,硕士或博士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报销100%的学费;取得毕业证书者或学位证书,学费按以上标准报销。 2、对未列入送培计划的并审批未通过的人员,学费自理。
3、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的费用,经分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签订培训协议)、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参加国家组织的职称资格认证培训的人员,培训考试费用自行垫付,经考试合格获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报销考试费;未获得证书者,考试费不予报销。
5、公司业务需要,组织参加国家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的人员,经考试合格获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报销全部培训考试费用。
6、培训期间,不得擅自改变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四、培训协议签定:
1、员工参加由公司出资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后,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员工要求继续在公司工作满五年。
2、学历教育费用自报销之日起,以五年为期,按20%/年的比例折减,若员工在五年之内合同到期离职或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将未折减完的培训费一次性退还给公司。
3、员工参加公司业务需要组织的国家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前,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以每产生费用1000元需继续在公司工作一年计算,以此累加。 五、获证后薪酬调整:
1、获得与工作相关联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者,公司将按薪酬制度标准调整其学历工资或职称工资。
2、学历工资调整标准按月计发: 博士毕业400元、硕士毕业300元、本科毕业200元、大专毕业100元。
3、职称工资调整标准按月计发:高级职称或资格200元、中级职称或资格100元、专业认证(国家以外) 50元。
4、公司每年10月进行获证统计备案,次年三月按员工的最高学历或职称资格调整其学历工资或职称工资。 六、其他事项:
1、已经在读但尚未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的员工,在2007年11月底之前到人力资源部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规定之事项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继续教育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为打造和建设学习型团队,提高公司在职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为公司储备专业化优秀人才,便于公司整合相关资源,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双赢的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在职学历升级继续教育申请要求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二年(签订劳动合同满两年);职称资格认证培训申请要求员工在本公司转正后。
2、 员工申请在职学历继续教育,鼓励学用一致,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需申报备案后学习。在职学历教育必须提高一个档次申报,原则上以专升本,本升研为主。 二、申请流程: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员工的个人发展潜力,由个人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文件,经相关领导批准,集团人行中心进行组织安排及跟进。
2、员工持“录取通知书”到集团人行中心或综管部领取培训申请表,填好表内相关内容后按“部门/系统或项目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核→总裁审批”的流程进行审批。
3、对获准员工的学习申请,人力资源部将其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录入个人培训档案。
三、费用报销:
1、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人员,学费自行垫付,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后,学费按以下标准报销:本科毕业报销60%的学费,硕士毕业报销80%的学费,硕士或博士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报销100%的学费;取得毕业证书者或学位证书,学费按以上标准报销。 2、对未列入送培计划的并审批未通过的人员,学费自理。
3、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的费用,经分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签订培训协议)、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参加国家组织的职称资格认证培训的人员,培训考试费用自行垫付,经考试合格获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报销考试费;未获得证书者,考试费不予报销。
5、公司业务需要,组织参加国家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的人员,经考试合格获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报销全部培训考试费用。
6、培训期间,不得擅自改变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四、培训协议签定:
1、员工参加由公司出资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后,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员工要求继续在公司工作满五年。
2、学历教育费用自报销之日起,以五年为期,按20%/年的比例折减,若员工在五年之内合同到期离职或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将未折减完的培训费一次性退还给公司。
3、员工参加公司业务需要组织的国家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前,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以每产生费用1000元需继续在公司工作一年计算,以此累加。 五、获证后薪酬调整:
1、获得与工作相关联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者,公司将按薪酬制度标准调整其学历工资或职称工资。
2、学历工资调整标准按月计发: 博士毕业400元、硕士毕业300元、本科毕业200元、大专毕业100元。
3、职称工资调整标准按月计发:高级职称或资格200元、中级职称或资格100元、专业认证(国家以外) 50元。
4、公司每年10月进行获证统计备案,次年三月按员工的最高学历或职称资格调整其学历工资或职称工资。 六、其他事项:
1、已经在读但尚未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的员工,在2007年11月底之前到人力资源部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规定之事项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继续教育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