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利息计算公式?
2011-07-04 12:16匿名|分类:财务税务 | 浏览43309次 2011-07-04 15:08 提问者采纳
回答如下:
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
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比如,一职工自2009年9月开始缴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200元,加上单位的2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400元,至2010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4000元,这
4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36%计息:
当年的利息:4000*(0.36/100/12*10个月)=12元
当年的本息:4000+12=4012元
2010年7月——2011年6月,该职工连续交纳的12个月,月交额还是200元,交上单位的200元,每月仍为400元,2011年6月30日公积金结息时,帐户内的余额为:上年4012元,当年4800元,结算方式:
1、上年的4012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计息:
4012*(2.85%/12*3)=28.59元(利息),本息和为:4012+28.59=4040.59元;
2、当年的4800元按活期存款利率(0.5%)计息:
4800*0.5%=24元(利息),本息和为4800+24=4824元。
至2011年6月30日,该职工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为:4040.59+4824=8864.59元。 这8864.59元在2012年6月30日按三个月的整存整取利率计息;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缴交的公积金,到2012年6月30日时按当时公布的活期利率结息。
住房公积金个人利息计算公式?
2011-07-04 12:16匿名|分类:财务税务 | 浏览43309次 2011-07-04 15:08 提问者采纳
回答如下:
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
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比如,一职工自2009年9月开始缴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200元,加上单位的2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400元,至2010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4000元,这
4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36%计息:
当年的利息:4000*(0.36/100/12*10个月)=12元
当年的本息:4000+12=4012元
2010年7月——2011年6月,该职工连续交纳的12个月,月交额还是200元,交上单位的200元,每月仍为400元,2011年6月30日公积金结息时,帐户内的余额为:上年4012元,当年4800元,结算方式:
1、上年的4012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计息:
4012*(2.85%/12*3)=28.59元(利息),本息和为:4012+28.59=4040.59元;
2、当年的4800元按活期存款利率(0.5%)计息:
4800*0.5%=24元(利息),本息和为4800+24=4824元。
至2011年6月30日,该职工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为:4040.59+4824=8864.59元。 这8864.59元在2012年6月30日按三个月的整存整取利率计息;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缴交的公积金,到2012年6月30日时按当时公布的活期利率结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