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14‟37号)、《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14‟2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要求,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三年推进。具体安排为(见附件):

2014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探索方法,总结经验。目前,我x已完成试点工作。

2015年,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当年,完成全区总耕地面积的60%。

2016年,完成耕地总面积的40%,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当年分二期推进,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30%,2016年月12日31前完成10%。

2017年扫尾,重点突破难点村,完善相关工作,全面完成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现状。以二轮土地延包为基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以确地为主。凡土地已经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到户的,原则上都要确地到户。不宜确地到户的,要经农业部门审核,可以探索确权确股不确地,即只登记农户承包地面积不确定地块位置,农户凭借确权到户的土地承包面积分享土地收益。

(三)依法依规。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和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开展。

(四)尊重民意。组织农民群众全过程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查结果要真实规范,得到群众认可。

(五)稳妥推进。坚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发证,不清楚的明晰权属关系后,再发证。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妥善处置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全面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记载不全面、管理不规范、与实际有出入等问题。在工作中,要尊重历史,确保真实。

(二)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确认承包地块四至、面积和空间位置。调查结果要得到群众认可,经乡镇、村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依据。

(三)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证书。承包合同、证书填写不完整的,要予以完善,尤其要明确承包地块四至、标明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因承包地块被国家全部征收等原因需要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要予以注销。基本农田要按照国土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影像资料,形成平面图,将涉及到的农户在平面图上予以标注,并附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四)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等文件规定,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等信息。建立区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到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系统中,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五)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要区别对待、稳妥慎重。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人若提出申请,对承包手续不健全或有纠纷、有争议的地块,不予登记。

(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依据《农业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由区农业局牵头,档案局配合,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由区农业局负责集中保存,并依法按期移交区档案局保管。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时间安排:

2015年x月x日至2015年x月x日。

2.主要工作内容

(1)制定方案。成立x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确定每阶段实施的村)、明确时间进度、落实工作责任;村成立由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村工作。

(2)宣传发动。分别召开x、乡镇、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动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通过报纸、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现行农村土地政策,让群众深入了解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

(3)开展培训。由x领导小组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取专业测绘公司。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以及乡镇、村干部,正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能妥善处理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疑难问

题。

(二)分步实施阶段

1.时间安排:

2.主要工作内容

(1)摸清土地底数。以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建立的档案为基础,乡镇、村组织人员搜集整理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分配底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资产台账等档案资料。

(2)核对承包关系。依据二轮承包方案和清查的村、组、户土地,逐户核查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3)确定地块位置。依据经过核对的承包关系,结合测绘公司,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对村、组、户的土地进行清查测绘,摸清本村、组、户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等基本情况,形成基础工作底图。

(4)入户权属调查。由农户对基础工作底图和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依法解决后,再予以登记确权。

(5)审核公示。制作农户承包地空间位置平面图和信息表,并由村级实施小组审核后,在本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核对后报区农业局。

(6)颁发经营权证书。乡镇根据登记资料,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报农业局。农业局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

报区政府审定后,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三)分步验收阶段

1.时间安排:

2.主要工作内容

(1)归档管理工作。乡镇、村工作方案、《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户签字确认)及各种汇总表、公示拍照图片、会议记录、文档等资料由乡镇、村统一保存。乡镇、村根据整理的登记资料,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并交区农业局统一管理。建立省、市、区联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总结验收工作。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工作报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等方式,对每个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验收。同时,做好省、市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负责确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责,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村要

成立由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村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各乡镇、有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农业局是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成立政策咨询专家工作组,开展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梳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工作经费;国土局负责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土地调查”等相关成果资料;农工委负责加强对新时期农村面临新问题的研究,并加强政策指导;法制办负责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法律指导;档案局负责指导乡镇做好有关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信访局负责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上访事件;公安局负责提供农户的户籍资料;法院负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审理和司法调解工作;林业局、水务局、统计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队,协助各村做好清理承包档案、调查指界、过程公示、矛盾化解等工作;各村负责组织原一轮、二轮土地承包时的组织和参与者,参与各阶段工作,提供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参加调查指界及矛盾化解等具体工作。

(三)妥善解决问题。各乡镇、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职,加强

协作,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按照民主决策程序,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

(四)加强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成立4个督导组(见附件),对分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年底,区政府将各乡镇进展情况抄报区委组织部,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问责。

(五)加强信息沟通。各乡镇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或把握不准的政策,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共同研究解决办法。要安排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各项报表、阶段总结。各乡镇要于每周四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并在全区进行通报,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区政府将约谈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14‟37号)、《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14‟2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要求,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三年推进。具体安排为(见附件):

2014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探索方法,总结经验。目前,我x已完成试点工作。

2015年,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当年,完成全区总耕地面积的60%。

2016年,完成耕地总面积的40%,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当年分二期推进,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30%,2016年月12日31前完成10%。

2017年扫尾,重点突破难点村,完善相关工作,全面完成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现状。以二轮土地延包为基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以确地为主。凡土地已经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到户的,原则上都要确地到户。不宜确地到户的,要经农业部门审核,可以探索确权确股不确地,即只登记农户承包地面积不确定地块位置,农户凭借确权到户的土地承包面积分享土地收益。

(三)依法依规。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和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开展。

(四)尊重民意。组织农民群众全过程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查结果要真实规范,得到群众认可。

(五)稳妥推进。坚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发证,不清楚的明晰权属关系后,再发证。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妥善处置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全面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记载不全面、管理不规范、与实际有出入等问题。在工作中,要尊重历史,确保真实。

(二)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确认承包地块四至、面积和空间位置。调查结果要得到群众认可,经乡镇、村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依据。

(三)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证书。承包合同、证书填写不完整的,要予以完善,尤其要明确承包地块四至、标明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因承包地块被国家全部征收等原因需要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要予以注销。基本农田要按照国土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影像资料,形成平面图,将涉及到的农户在平面图上予以标注,并附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四)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等文件规定,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等信息。建立区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到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系统中,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五)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要区别对待、稳妥慎重。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人若提出申请,对承包手续不健全或有纠纷、有争议的地块,不予登记。

(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依据《农业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由区农业局牵头,档案局配合,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由区农业局负责集中保存,并依法按期移交区档案局保管。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时间安排:

2015年x月x日至2015年x月x日。

2.主要工作内容

(1)制定方案。成立x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确定每阶段实施的村)、明确时间进度、落实工作责任;村成立由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村工作。

(2)宣传发动。分别召开x、乡镇、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动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通过报纸、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现行农村土地政策,让群众深入了解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

(3)开展培训。由x领导小组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取专业测绘公司。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以及乡镇、村干部,正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能妥善处理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疑难问

题。

(二)分步实施阶段

1.时间安排:

2.主要工作内容

(1)摸清土地底数。以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建立的档案为基础,乡镇、村组织人员搜集整理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分配底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资产台账等档案资料。

(2)核对承包关系。依据二轮承包方案和清查的村、组、户土地,逐户核查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3)确定地块位置。依据经过核对的承包关系,结合测绘公司,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对村、组、户的土地进行清查测绘,摸清本村、组、户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等基本情况,形成基础工作底图。

(4)入户权属调查。由农户对基础工作底图和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依法解决后,再予以登记确权。

(5)审核公示。制作农户承包地空间位置平面图和信息表,并由村级实施小组审核后,在本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核对后报区农业局。

(6)颁发经营权证书。乡镇根据登记资料,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报农业局。农业局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

报区政府审定后,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三)分步验收阶段

1.时间安排:

2.主要工作内容

(1)归档管理工作。乡镇、村工作方案、《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户签字确认)及各种汇总表、公示拍照图片、会议记录、文档等资料由乡镇、村统一保存。乡镇、村根据整理的登记资料,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并交区农业局统一管理。建立省、市、区联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总结验收工作。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工作报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等方式,对每个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验收。同时,做好省、市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负责确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责,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村要

成立由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村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各乡镇、有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农业局是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成立政策咨询专家工作组,开展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梳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工作经费;国土局负责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土地调查”等相关成果资料;农工委负责加强对新时期农村面临新问题的研究,并加强政策指导;法制办负责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法律指导;档案局负责指导乡镇做好有关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信访局负责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上访事件;公安局负责提供农户的户籍资料;法院负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审理和司法调解工作;林业局、水务局、统计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队,协助各村做好清理承包档案、调查指界、过程公示、矛盾化解等工作;各村负责组织原一轮、二轮土地承包时的组织和参与者,参与各阶段工作,提供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参加调查指界及矛盾化解等具体工作。

(三)妥善解决问题。各乡镇、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职,加强

协作,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按照民主决策程序,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

(四)加强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成立4个督导组(见附件),对分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年底,区政府将各乡镇进展情况抄报区委组织部,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问责。

(五)加强信息沟通。各乡镇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或把握不准的政策,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共同研究解决办法。要安排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各项报表、阶段总结。各乡镇要于每周四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并在全区进行通报,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区政府将约谈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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