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件质量控制规范
审批流程
文件状态
修改记录
外协件质量控制规范
1.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协件(结构件/PCB/PCBA)质量控制的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公司新产品转产、已定型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结构件、PCB及PCBA外协件的质量控制
2.引用文件
1)HLD/MG/AD—030 供应商评审管理程序 2)HLD/CX/IM—017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HLD/CX/IM—017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定义
外协件由生产公司提供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委托外单位(包括本所各单位)生产的结构件、PCB及PCBA等部件、组件或分系统。
4.工作职责
4.1生产公司总经理负责外协单位加工能力认定的审批;并对所有零部件、组件的外协项目"外协承制单位考察认定表"进行审批;
4.2技术部负责提供相关外协件技术图纸、技术标准要求,承担结构件的外协加工,同时参与外协件的技术协议的签订及外协件技术能力的验收;
4.3物流部组织外协单位的评审管理及合同签订,并负责外协单位商务条件的验收;
4.4质检部参加外协件承制单位质量保证能力的考察、认定;外协件加工过程质量控制及外协件验收等项过程。
5. 外协工作程序
5.1 外协项目的提出和审批
5.1.1 凡本公司不具备生产条件或生产能力不足需外协加工时,由物流部组织技术、质量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提出外协项目并填写外协项目申请表,经技术、质量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的外协项目申请表连同签署完整的技术要求和图纸交技术部、质量部相关外协人员实施;
5.1.2外协设计文件(包括技术要求和图纸)应有严格的审批签字和交接手续,外协设计文件审批表签批流程如下:设计者—技术部负责人—质检部负责人—总经理。各级负责人仔细审阅设计文件后提出意见并签字。外协采办人员持签批的外协设计文件审批表交质检部借阅相关技术文件;
5.2 承制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评估
5.2.1物流部组织技术、质量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外协承制单位实施现场考察评审.考察组对承制单位的操作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条件、工艺技术、工艺装备、检测手段、供货能力、质量保证机构及管理制度等进行考察,填写“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及“供应商现场评审记录表”;
5.2.2考察组进行讨论分析,认定该单位能否承接我公司产品的外协加工并明确填上"外协承制单位考察认定表",并报总经理审批;
5.3 签定协议和合同
5.3.1 一般零部件、组件的外协承制单位,经考察认定具备能力后,由物流部会同技术部、质检部与外协承制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应明确质量要求和验收办法;合同复制件送质检部并作验收检验依据之一;
5.3.2 关键件、重要件的外协承制单位,经考察认定具备能力后,通过招标择优确定。首先由设计、工艺责任工程师及质量工程师与承制单位签订技术、质量协议,然后由物流部或技术部、质检部兼职采购工程师与承制单位签订商务合
同。技术质量协议和商务合同复制件送质检部作检验依据之一;
5.4 过程控制
5.4.1 外协承制单位在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本公司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原材料牌号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加工件要严格检验。对关键、特殊工艺过程我公司工艺工程师与质检人员需进行现场监督;
5.4.2 外协承制单位在关键件、重要件加工前,拟制加工方案,由质检部会同设计、工艺等有关人员对加工方案进行评审后方能生产;
5.4.3 外协承制单位在关键件、重要件加工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关键件、重要件加工记录卡",并经我公司质检人员认可,交公司质检部存档;
5.4.4 外协承制单位在加工过程中出现设计文件更改和器材代用,必须有更改文件并须征得我方技术认可;
5.4.5 外协承制单位在加工过程出现不合格品,其责任由外协承制单位负责,不合格品的管理执行HLD/CX/IM—017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5 验收和入库
5.5.1 一般按图纸加工的零部件、组件,外协承制单位检验合格后发运至我公司,质检部安排入厂检验;
5.5.2 关键件、重要件的外协项目,外协承制单位检验合格后发运至我公司,质检部组织技术设计、工艺人员进行现场或入厂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5.5.3外协件验收合格后质检部出具合格证,物流部或技术部、质检部兼职采购工程师据此安排入库和办理付款;
5.5.4验收过程中发现不能满足技术质量协议或图纸要求的,由外协承制单位负责解决;
5.6 涉密文件处理
涉及保密的外协项目,必须责成外协承制单位执行保密规定,外协件验收合
格后立即回收全部设计文件,防止泄密。
6.相关记录
6.1 外协项目申请表 6.2 外协设计文件审批表 6.3 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 6.4 供应商现场评审记录表 6.5 外协承制单位考察认定表 6.6 关键件/重要件检验报告
外协件质量控制规范
审批流程
文件状态
修改记录
外协件质量控制规范
1.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协件(结构件/PCB/PCBA)质量控制的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公司新产品转产、已定型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结构件、PCB及PCBA外协件的质量控制
2.引用文件
1)HLD/MG/AD—030 供应商评审管理程序 2)HLD/CX/IM—017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HLD/CX/IM—017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定义
外协件由生产公司提供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委托外单位(包括本所各单位)生产的结构件、PCB及PCBA等部件、组件或分系统。
4.工作职责
4.1生产公司总经理负责外协单位加工能力认定的审批;并对所有零部件、组件的外协项目"外协承制单位考察认定表"进行审批;
4.2技术部负责提供相关外协件技术图纸、技术标准要求,承担结构件的外协加工,同时参与外协件的技术协议的签订及外协件技术能力的验收;
4.3物流部组织外协单位的评审管理及合同签订,并负责外协单位商务条件的验收;
4.4质检部参加外协件承制单位质量保证能力的考察、认定;外协件加工过程质量控制及外协件验收等项过程。
5. 外协工作程序
5.1 外协项目的提出和审批
5.1.1 凡本公司不具备生产条件或生产能力不足需外协加工时,由物流部组织技术、质量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提出外协项目并填写外协项目申请表,经技术、质量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的外协项目申请表连同签署完整的技术要求和图纸交技术部、质量部相关外协人员实施;
5.1.2外协设计文件(包括技术要求和图纸)应有严格的审批签字和交接手续,外协设计文件审批表签批流程如下:设计者—技术部负责人—质检部负责人—总经理。各级负责人仔细审阅设计文件后提出意见并签字。外协采办人员持签批的外协设计文件审批表交质检部借阅相关技术文件;
5.2 承制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评估
5.2.1物流部组织技术、质量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外协承制单位实施现场考察评审.考察组对承制单位的操作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条件、工艺技术、工艺装备、检测手段、供货能力、质量保证机构及管理制度等进行考察,填写“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及“供应商现场评审记录表”;
5.2.2考察组进行讨论分析,认定该单位能否承接我公司产品的外协加工并明确填上"外协承制单位考察认定表",并报总经理审批;
5.3 签定协议和合同
5.3.1 一般零部件、组件的外协承制单位,经考察认定具备能力后,由物流部会同技术部、质检部与外协承制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应明确质量要求和验收办法;合同复制件送质检部并作验收检验依据之一;
5.3.2 关键件、重要件的外协承制单位,经考察认定具备能力后,通过招标择优确定。首先由设计、工艺责任工程师及质量工程师与承制单位签订技术、质量协议,然后由物流部或技术部、质检部兼职采购工程师与承制单位签订商务合
同。技术质量协议和商务合同复制件送质检部作检验依据之一;
5.4 过程控制
5.4.1 外协承制单位在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本公司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原材料牌号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加工件要严格检验。对关键、特殊工艺过程我公司工艺工程师与质检人员需进行现场监督;
5.4.2 外协承制单位在关键件、重要件加工前,拟制加工方案,由质检部会同设计、工艺等有关人员对加工方案进行评审后方能生产;
5.4.3 外协承制单位在关键件、重要件加工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关键件、重要件加工记录卡",并经我公司质检人员认可,交公司质检部存档;
5.4.4 外协承制单位在加工过程中出现设计文件更改和器材代用,必须有更改文件并须征得我方技术认可;
5.4.5 外协承制单位在加工过程出现不合格品,其责任由外协承制单位负责,不合格品的管理执行HLD/CX/IM—017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5 验收和入库
5.5.1 一般按图纸加工的零部件、组件,外协承制单位检验合格后发运至我公司,质检部安排入厂检验;
5.5.2 关键件、重要件的外协项目,外协承制单位检验合格后发运至我公司,质检部组织技术设计、工艺人员进行现场或入厂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5.5.3外协件验收合格后质检部出具合格证,物流部或技术部、质检部兼职采购工程师据此安排入库和办理付款;
5.5.4验收过程中发现不能满足技术质量协议或图纸要求的,由外协承制单位负责解决;
5.6 涉密文件处理
涉及保密的外协项目,必须责成外协承制单位执行保密规定,外协件验收合
格后立即回收全部设计文件,防止泄密。
6.相关记录
6.1 外协项目申请表 6.2 外协设计文件审批表 6.3 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 6.4 供应商现场评审记录表 6.5 外协承制单位考察认定表 6.6 关键件/重要件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