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砌体及抹灰工程施工方案
1. 砌体工程
1.1. 砌体材料与构造情况说明
本工程楼梯间墙、外墙均采用200厚轻质加气混凝土砌块,内墙采用200厚轻质加气混凝土砌块或轻质墙板,门垛为200或门居中。地下部分隔墙采用防潮砌体灰砂砖,墙身防潮层:设于首层室内地面以下60mm 处;20厚1:2水泥砂浆加5%水泥重量的防水剂。除注明外,一般砌体均采用新型烧结空心砌块,砌块强度等级≥MU10.0,要求等效干容重≤12KN/㎡;厨房及卫生间1.200m 以下采用新型烧结实心砌块 ,砌块强度等级≥MU10.0,要求容重≤18KN/㎡。首层楼面以下的砌体用M10水泥砂浆砌筑,首层楼面以上的砌体用M10水泥混合砂浆砌筑,其余部位无特殊说明采用M7.5水泥砂浆砌筑。
1)所有砌体、混凝土板等,如有孔洞,必须在施工前配合有关专业图纸预留,不得随意打凿;所有预留空洞,待设备管道安装完成后,孔洞周边应做好防渗漏处理,用楼板同标号砼封闭密实。
2)消火栓暗装,离地100高位臵预留750(宽)x1800(高)洞口,箱侧砌墙200厚,背砌墙100厚。
3)大型设备墙体应待设备安装后封砌,管道及管井通过的楼地面、墙面在安装后用同等材料封砌,用防火材料填嵌密实,暖通管道应用防火保温材料填嵌密实。
4)发电机排烟道和锅炉烟道外墙壁待烟管安装及作保温隔热处理后,再行砌筑。
2. 砌体工程施工准备
砌体工程的施工准备主要从人员组织、技术准备、机具准备、材料准备等方面来进行准备,具体的情况详见下表:
3. 砌体工程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3.1. 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3.2. 砌筑工程施工工艺要点
3.3. 蒸压加气块砌筑要点
3.4. 砌筑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本工程的砌体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根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3-2011)进行控制,具体的指标详见下页表格:
3.5. 砌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3.6. 成品保护措施
1)砌筑好的墙体,不得随意撬动,否则应重铺砂浆砌筑;
2)墙体拉接筋、构造柱钢筋及各种预埋件、电气管线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3)墙体砌筑后,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才能支设构造柱、圈梁模板; 4)浇注构造柱及圈梁混凝土时,不能撬动或碰撞墙体,防止砌体松动; 5)后装门框时,应注意固定框的埋件牢固,不可损坏、不可使其松动; 6)不得随意在墙上剔凿打洞,应随砌筑进行预留。需要时,应有可靠措施,不因剔凿而损坏砌体的完整性。
7)拆除脚手架时,应注意保护墙体及门洞口角。防止碰撞,造成墙体破坏或缺棱掉角等;
8)在已砌筑完成的砌体间内,车辆运输等应注意墙体边缘,防止被撞坏; 3.7. 安全注意事项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 以上时,应搭设双排脚手架。
3)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砖,同一块脚手架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二人。
4)不准站在墙顶上划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5)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上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随意再叠加一层。
6)需准备切割机具对砖和砌块进行分割,避免砍砖造成的砖块断面不整齐和对地面的污染,不满足文明施工要求。
7)砌块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严禁翻斗倾倒和抛掷,不得被油污等污染。 8)砌块堆放场地应平整、清洁、不积水;进场砌块应按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及生产日期分别堆码整齐,堆码高度不宜超过2m ,堆垛上应设有标志,堆垛间应留有通道。堆放场地应有防潮、防雨措施。
9)预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宜密闭、不吸水,便于运输、清洗和砂浆装卸。砂浆储存时严禁加水,应采取遮阳防雨措施,并应有明显标志,防止混用。预拌砂浆应在规定的存放时间内使用完毕。
4. 抹灰工程
4.1. 工艺流程
4.2. 操作要点
4.3. 抹灰构造要求
4.4. 质量控制要点
4.5. 抹灰允许偏差见
4.6. 抹灰注意事项 抹灰工程注意事项要求: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 2)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按照配合比牌配制。
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每层不能大于10-15mm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并由技术总工确认后方可施工。采取措施:如铺挂钢丝网防止开裂等。
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5)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6)护角、孔洞、槽、周围的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 7)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抹灰分格缝的设臵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9)楼梯抹灰时,应注意在楼梯井边沿处留设滴水,以防止将来雨水,留入板底处,甚至内面。
5. 白蚁防治工程
5.1. 白蚁防治情况说明
为有效控制新建房屋的白蚁危害,保证房屋使用安全,本工程严格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2004]130号令),根据海南当地实际情况,开展白蚁防治工作。
1)土建施工阶段,白蚁防治工程跟进土建施工进度,对基槽、地面、墙体、门窗预留洞进行防治处理。
2)装修施工阶段,白蚁防治工程跟进装修施工进度,对地面、吊顶、墙体、线缆、玻璃幕墙、门窗预留洞进行防治处理。
5.2. 防治依据、原则和目标
1)防治主要依据《海南省白蚁防治单位管理规定》、《海口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实施办法》、《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2)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标本兼治的方法,从根本上杜绝白蚁的危害。主要采取结合化学屏障、药物驱避等其他方法共同实施,以达到良好的预防效果。加强白蚁防治维护期的管理和复查,确保白蚁防治持久有效。
3)目标确保建筑15年内免受白蚁侵害。 5.3. 施工操作规程
5.4. 药品准备
预防药物确定采用《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和《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文件规定要求,选用目前市场常用的有机磷白蚁药“毒死蜱TC (chlorpyrifos )”。该药物化学性质稳定,残效期长,高效低毒,非易燃易爆,有显著的驱避作用,干燥后不(或难)溶于水,不(或难)挥发。 5.5. 药品管理
5.6. 施工部位
5.7. 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并熟悉施工器械使用的熟练人员,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在配药和施药的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3)施工操作时严禁吸烟和饮食;
4)定期检查施药器械,以免发生药物渗漏;
5)施工结束后,做好清洗工作,并将剩余药物封装好带出施工现场; 6)施药区未明显干燥前,阻止无穿戴防护衣物者进入。
第一节 砌体及抹灰工程施工方案
1. 砌体工程
1.1. 砌体材料与构造情况说明
本工程楼梯间墙、外墙均采用200厚轻质加气混凝土砌块,内墙采用200厚轻质加气混凝土砌块或轻质墙板,门垛为200或门居中。地下部分隔墙采用防潮砌体灰砂砖,墙身防潮层:设于首层室内地面以下60mm 处;20厚1:2水泥砂浆加5%水泥重量的防水剂。除注明外,一般砌体均采用新型烧结空心砌块,砌块强度等级≥MU10.0,要求等效干容重≤12KN/㎡;厨房及卫生间1.200m 以下采用新型烧结实心砌块 ,砌块强度等级≥MU10.0,要求容重≤18KN/㎡。首层楼面以下的砌体用M10水泥砂浆砌筑,首层楼面以上的砌体用M10水泥混合砂浆砌筑,其余部位无特殊说明采用M7.5水泥砂浆砌筑。
1)所有砌体、混凝土板等,如有孔洞,必须在施工前配合有关专业图纸预留,不得随意打凿;所有预留空洞,待设备管道安装完成后,孔洞周边应做好防渗漏处理,用楼板同标号砼封闭密实。
2)消火栓暗装,离地100高位臵预留750(宽)x1800(高)洞口,箱侧砌墙200厚,背砌墙100厚。
3)大型设备墙体应待设备安装后封砌,管道及管井通过的楼地面、墙面在安装后用同等材料封砌,用防火材料填嵌密实,暖通管道应用防火保温材料填嵌密实。
4)发电机排烟道和锅炉烟道外墙壁待烟管安装及作保温隔热处理后,再行砌筑。
2. 砌体工程施工准备
砌体工程的施工准备主要从人员组织、技术准备、机具准备、材料准备等方面来进行准备,具体的情况详见下表:
3. 砌体工程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3.1. 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3.2. 砌筑工程施工工艺要点
3.3. 蒸压加气块砌筑要点
3.4. 砌筑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本工程的砌体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根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3-2011)进行控制,具体的指标详见下页表格:
3.5. 砌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3.6. 成品保护措施
1)砌筑好的墙体,不得随意撬动,否则应重铺砂浆砌筑;
2)墙体拉接筋、构造柱钢筋及各种预埋件、电气管线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3)墙体砌筑后,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才能支设构造柱、圈梁模板; 4)浇注构造柱及圈梁混凝土时,不能撬动或碰撞墙体,防止砌体松动; 5)后装门框时,应注意固定框的埋件牢固,不可损坏、不可使其松动; 6)不得随意在墙上剔凿打洞,应随砌筑进行预留。需要时,应有可靠措施,不因剔凿而损坏砌体的完整性。
7)拆除脚手架时,应注意保护墙体及门洞口角。防止碰撞,造成墙体破坏或缺棱掉角等;
8)在已砌筑完成的砌体间内,车辆运输等应注意墙体边缘,防止被撞坏; 3.7. 安全注意事项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 以上时,应搭设双排脚手架。
3)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砖,同一块脚手架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二人。
4)不准站在墙顶上划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5)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上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随意再叠加一层。
6)需准备切割机具对砖和砌块进行分割,避免砍砖造成的砖块断面不整齐和对地面的污染,不满足文明施工要求。
7)砌块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严禁翻斗倾倒和抛掷,不得被油污等污染。 8)砌块堆放场地应平整、清洁、不积水;进场砌块应按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及生产日期分别堆码整齐,堆码高度不宜超过2m ,堆垛上应设有标志,堆垛间应留有通道。堆放场地应有防潮、防雨措施。
9)预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宜密闭、不吸水,便于运输、清洗和砂浆装卸。砂浆储存时严禁加水,应采取遮阳防雨措施,并应有明显标志,防止混用。预拌砂浆应在规定的存放时间内使用完毕。
4. 抹灰工程
4.1. 工艺流程
4.2. 操作要点
4.3. 抹灰构造要求
4.4. 质量控制要点
4.5. 抹灰允许偏差见
4.6. 抹灰注意事项 抹灰工程注意事项要求: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 2)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按照配合比牌配制。
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每层不能大于10-15mm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并由技术总工确认后方可施工。采取措施:如铺挂钢丝网防止开裂等。
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5)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6)护角、孔洞、槽、周围的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 7)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抹灰分格缝的设臵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9)楼梯抹灰时,应注意在楼梯井边沿处留设滴水,以防止将来雨水,留入板底处,甚至内面。
5. 白蚁防治工程
5.1. 白蚁防治情况说明
为有效控制新建房屋的白蚁危害,保证房屋使用安全,本工程严格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2004]130号令),根据海南当地实际情况,开展白蚁防治工作。
1)土建施工阶段,白蚁防治工程跟进土建施工进度,对基槽、地面、墙体、门窗预留洞进行防治处理。
2)装修施工阶段,白蚁防治工程跟进装修施工进度,对地面、吊顶、墙体、线缆、玻璃幕墙、门窗预留洞进行防治处理。
5.2. 防治依据、原则和目标
1)防治主要依据《海南省白蚁防治单位管理规定》、《海口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实施办法》、《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2)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标本兼治的方法,从根本上杜绝白蚁的危害。主要采取结合化学屏障、药物驱避等其他方法共同实施,以达到良好的预防效果。加强白蚁防治维护期的管理和复查,确保白蚁防治持久有效。
3)目标确保建筑15年内免受白蚁侵害。 5.3. 施工操作规程
5.4. 药品准备
预防药物确定采用《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和《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文件规定要求,选用目前市场常用的有机磷白蚁药“毒死蜱TC (chlorpyrifos )”。该药物化学性质稳定,残效期长,高效低毒,非易燃易爆,有显著的驱避作用,干燥后不(或难)溶于水,不(或难)挥发。 5.5. 药品管理
5.6. 施工部位
5.7. 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并熟悉施工器械使用的熟练人员,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在配药和施药的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3)施工操作时严禁吸烟和饮食;
4)定期检查施药器械,以免发生药物渗漏;
5)施工结束后,做好清洗工作,并将剩余药物封装好带出施工现场; 6)施药区未明显干燥前,阻止无穿戴防护衣物者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