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评审
文件履历
1、目的
对来料的品质进行符合性确认,确保物料满足本公司规定的质量及产品HSF管理要求。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源系统事业部产品实现过程中所有原材料、辅料的来料检验管理(包括客户提供物料及公司自制材料)。 3、职责 3.1采购部
3.1.1负责新供应商的开发; 3.1.2负责主导供应商风险等级评估; 3.1.3负责新物料认可的申请; 3.2 技术中心
3.2.1负责新物料的认可及物料技术要求的输出; 3.2.2参与不合格品评审; 3.3 PMC部仓库
3.3.1来料的接收及送检;
3.3.2来料外包装和标识的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可直接拒绝接收; 3.4 PMC部采购
特采的申请,退货等与供方沟通事宜; 3.5 品质部
3.5.1来料的检验、记录及标识; 3.5.2检验文件及记录的归档管理; 3.5.3组织不合格品的评审; 3.5.4来料异常的反馈及跟进。 4、工作程序 4.1 来料的送检
供应商交货时,仓管员应按采购订单的要求,对照供应商的送货单确认来料实物型号、规格、数量符合采购订单的要求,来料的包装无破损且最小封装数量、箱唛标识符合我司要求,经初步验收无误后将所收物料放入待检区,在系统中录入《来料检验申请单》并打印交由IQC检验。如仓管员经
过初步确认以上信息与需求不符可直接将此批物料拒收。 4.2 检验执行
4.2.1 物料环保符合性确认及检查
a) IQC检验员在接到仓库《来料检验申请单》后,应确认该物料对应的第三方环保测试报告是否在
有效期内(测试报告发布日期一年以内)。如第三方环保测试报告已过期则此批物料判定为不合格, 做批退处理; b) 确认物料外包装是否黏贴有环保标识,环保标贴包括但不限于ROHS、HF、GP、REACH等,《来料
检验申请单》上印有“HF”章时对应物料必须黏贴有“HF”标识; c) 物料环保符合性检查应遵照“XRF”抽样计划对物料进行环保测试;
d) 对于不同环保要求的物料,在检验前应对取样工具、检验设备、仪器进行清洁,防止物料污染。 4.2.2 已认可物料的检验
a) IQC检验员在接到仓库《来料检验申请单》后,确认该物料是否经过认可,若物料已经认可完成,
则应遵循均匀分布的原则取样检验,抽样标准按《**抽样管理规定》执行;
b) 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检测方法参照《**来料检验标准》,具体各型号的规格要求参照《原材料认可
证书》、《规格书》、《图纸》。IQC因检验能力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参考供应商提供的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对来料进行验证; c) 检验测试对物料造成破坏或污染时,测试样品不得继续入库使用。检验对物料品质不产生影响时
抽检样品可以正常入库使用,不得入库样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护板推力测试样品、导线剥线皮后样品、插件测拉力后样品、商标烘烤测试后样品、环保测试后样品及其它可靠性试验样品。 4.2.3 未认可物料的检验
未认可的物料及研发活动所需物料原则上由技术部工程师自检,当技术工程师委托IQC检验时,IQC仅做检验工作的执行和检验结果的记录,委托人员根据记录进行结果判定。所有未认可物料需由技术人员在《来料检验申请单》、“检验成绩书”签名确认,IQC根据技术判定结果对物料进行标识。
4.2.4 紧急放行
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需紧急放行时,PMC应填写《产品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经由品质主管、PMC主管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必要时须征得客户代表同意后执行物料的紧急放行。IQC接收到PMC提交的经批准的“物料紧急放行申请单”后,IQC检验员应留足检验所需的样品进行优先检验,对其余物料黏贴“特采证”进行标识,标识中应注明“紧急放行”字样。当IQC检验员对预留样品检验合格时,应对紧急放行物料追加“IQC检验合格”标识,当检验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对紧急放行物料及已生产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隔离。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
序》执行。
4.2.5 免检
当送检物料属于“免检/对款检验物料清单”上的物料时,IQC检验员须核对来料的规格、型号、包装方式及环保标识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加盖“免检”章对物料进行标识。“免检/对款检验物料清单”由IQC负责人提出,经品质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 4.2.6库存超期复检
当在库物料超过库存有效期时,由仓库管理员统计并发出《部品重检邀请书》交由IQC检验员按照新到物料的要求,依据《**来料检验标准》对超过库存有效期的物料重新检验。 4.3 检验结果处理、标识
a) IQC检验员应真实、准确、有效的将相关检验、试验数据,处理结果记录于“检验成绩书”中,
并按照保存年限进行妥善保存。
b) 当检验结果判定为“合格”时,应对该物料每一包装(最小包装)加盖“IQC合格章”进行标识,
并将整批物料转移到已检合格物料区进行放置。 c) 当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时:
1) 当“不合格”为环保测试不合格时,应迅速将此批物料进行隔离、标识并提取样品送第三方
测试机构进行复测,当第三方测试结果为“合格”时此批物料可做合格判定,以合格品的方式入库处理。当第三方测试结果仍为“不合格”时,IQC检验员出具《部品品质异常报告》通知供应商并将此批物料退回,为防止环保不合格物料的非预期使用,可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将此批物料直接由我司进行报废处理。
2) 当“不合格”为产品质量测试不合格时,IQC检验员出具不合格检验成绩书交由部品不合格
评审小组会签,并按照最终评审结果对物料进行标识。当最终评审结果为“直接特采使用”时,品质部IQC应通知供应商进行必要的改善,当最终评审结果为“退货、挑选、追加工”时,品质部IQC应填写《部品品质异常报告》反馈给供应商,并跟进供应商回复正式的“8D”改善报告,确认后续来料的改善效果。
5、相关文件
5.1 《**抽样管理规定》 5.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记录
6.1检验成绩书 6.2部品品质异常报告 6.3产品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 6.4部品重检邀请书 7、附件 7.1合格证、章
7.2不合格证、章
7.3特采证
7.4库存超期复检证 8.流程图
文件评审
文件履历
1、目的
对来料的品质进行符合性确认,确保物料满足本公司规定的质量及产品HSF管理要求。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源系统事业部产品实现过程中所有原材料、辅料的来料检验管理(包括客户提供物料及公司自制材料)。 3、职责 3.1采购部
3.1.1负责新供应商的开发; 3.1.2负责主导供应商风险等级评估; 3.1.3负责新物料认可的申请; 3.2 技术中心
3.2.1负责新物料的认可及物料技术要求的输出; 3.2.2参与不合格品评审; 3.3 PMC部仓库
3.3.1来料的接收及送检;
3.3.2来料外包装和标识的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可直接拒绝接收; 3.4 PMC部采购
特采的申请,退货等与供方沟通事宜; 3.5 品质部
3.5.1来料的检验、记录及标识; 3.5.2检验文件及记录的归档管理; 3.5.3组织不合格品的评审; 3.5.4来料异常的反馈及跟进。 4、工作程序 4.1 来料的送检
供应商交货时,仓管员应按采购订单的要求,对照供应商的送货单确认来料实物型号、规格、数量符合采购订单的要求,来料的包装无破损且最小封装数量、箱唛标识符合我司要求,经初步验收无误后将所收物料放入待检区,在系统中录入《来料检验申请单》并打印交由IQC检验。如仓管员经
过初步确认以上信息与需求不符可直接将此批物料拒收。 4.2 检验执行
4.2.1 物料环保符合性确认及检查
a) IQC检验员在接到仓库《来料检验申请单》后,应确认该物料对应的第三方环保测试报告是否在
有效期内(测试报告发布日期一年以内)。如第三方环保测试报告已过期则此批物料判定为不合格, 做批退处理; b) 确认物料外包装是否黏贴有环保标识,环保标贴包括但不限于ROHS、HF、GP、REACH等,《来料
检验申请单》上印有“HF”章时对应物料必须黏贴有“HF”标识; c) 物料环保符合性检查应遵照“XRF”抽样计划对物料进行环保测试;
d) 对于不同环保要求的物料,在检验前应对取样工具、检验设备、仪器进行清洁,防止物料污染。 4.2.2 已认可物料的检验
a) IQC检验员在接到仓库《来料检验申请单》后,确认该物料是否经过认可,若物料已经认可完成,
则应遵循均匀分布的原则取样检验,抽样标准按《**抽样管理规定》执行;
b) 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检测方法参照《**来料检验标准》,具体各型号的规格要求参照《原材料认可
证书》、《规格书》、《图纸》。IQC因检验能力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参考供应商提供的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对来料进行验证; c) 检验测试对物料造成破坏或污染时,测试样品不得继续入库使用。检验对物料品质不产生影响时
抽检样品可以正常入库使用,不得入库样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护板推力测试样品、导线剥线皮后样品、插件测拉力后样品、商标烘烤测试后样品、环保测试后样品及其它可靠性试验样品。 4.2.3 未认可物料的检验
未认可的物料及研发活动所需物料原则上由技术部工程师自检,当技术工程师委托IQC检验时,IQC仅做检验工作的执行和检验结果的记录,委托人员根据记录进行结果判定。所有未认可物料需由技术人员在《来料检验申请单》、“检验成绩书”签名确认,IQC根据技术判定结果对物料进行标识。
4.2.4 紧急放行
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需紧急放行时,PMC应填写《产品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经由品质主管、PMC主管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必要时须征得客户代表同意后执行物料的紧急放行。IQC接收到PMC提交的经批准的“物料紧急放行申请单”后,IQC检验员应留足检验所需的样品进行优先检验,对其余物料黏贴“特采证”进行标识,标识中应注明“紧急放行”字样。当IQC检验员对预留样品检验合格时,应对紧急放行物料追加“IQC检验合格”标识,当检验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对紧急放行物料及已生产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隔离。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
序》执行。
4.2.5 免检
当送检物料属于“免检/对款检验物料清单”上的物料时,IQC检验员须核对来料的规格、型号、包装方式及环保标识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加盖“免检”章对物料进行标识。“免检/对款检验物料清单”由IQC负责人提出,经品质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 4.2.6库存超期复检
当在库物料超过库存有效期时,由仓库管理员统计并发出《部品重检邀请书》交由IQC检验员按照新到物料的要求,依据《**来料检验标准》对超过库存有效期的物料重新检验。 4.3 检验结果处理、标识
a) IQC检验员应真实、准确、有效的将相关检验、试验数据,处理结果记录于“检验成绩书”中,
并按照保存年限进行妥善保存。
b) 当检验结果判定为“合格”时,应对该物料每一包装(最小包装)加盖“IQC合格章”进行标识,
并将整批物料转移到已检合格物料区进行放置。 c) 当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时:
1) 当“不合格”为环保测试不合格时,应迅速将此批物料进行隔离、标识并提取样品送第三方
测试机构进行复测,当第三方测试结果为“合格”时此批物料可做合格判定,以合格品的方式入库处理。当第三方测试结果仍为“不合格”时,IQC检验员出具《部品品质异常报告》通知供应商并将此批物料退回,为防止环保不合格物料的非预期使用,可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将此批物料直接由我司进行报废处理。
2) 当“不合格”为产品质量测试不合格时,IQC检验员出具不合格检验成绩书交由部品不合格
评审小组会签,并按照最终评审结果对物料进行标识。当最终评审结果为“直接特采使用”时,品质部IQC应通知供应商进行必要的改善,当最终评审结果为“退货、挑选、追加工”时,品质部IQC应填写《部品品质异常报告》反馈给供应商,并跟进供应商回复正式的“8D”改善报告,确认后续来料的改善效果。
5、相关文件
5.1 《**抽样管理规定》 5.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记录
6.1检验成绩书 6.2部品品质异常报告 6.3产品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 6.4部品重检邀请书 7、附件 7.1合格证、章
7.2不合格证、章
7.3特采证
7.4库存超期复检证 8.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