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市场化问题研究
摘要:利率市场化是国家金融市场化过程的关键,而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是利率市场化的重中之重。2013年7月20日,央行宣布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取消贷款利率下限。这意味着我国历经17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到最后一个步骤——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央行行长周小川也随后表示,中国人民银行也已经做好了技术和条件上的准备应对存款利率市场化,存款利率的放开按照原定设想的计划在推进。
关键词:存款利率;利率市场化;美国;互联网金融;改革措施
一、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推动力
(一)高收益理财产品对现有存款利率管制的冲击
(注:一年期存款实际利率=一年期存款利率—通货膨胀率)
由上图可知,我国近年来的一年期存款实际利率都是负的。长期以来的存款利率管制格局损害了存款人的利益,存款基准利率的提速跟不上通货膨胀率的增长,负利率导致存款人在银行的存款贬值。在这种情况下,存款人储蓄意愿减弱,自然想到要把存款提出,用于寻找其他能提高收益率的投资渠道。在这种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的兴起及迅速增长。
银行理财产品对储蓄存款具有比较明显的替代
效应,商业银行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绕过现有的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有助于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
(二)互联网金融倒逼存款利率市场化
2013年,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百赚、现金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以起点低、操作灵活等特点吸引了大众的注意,部分银行的存款正从信贷市场“搬家”到资本市场。这些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5万元起点相比,门槛很低,有的甚至低到1分钱。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得到迅猛发展,起点低、操作方便是重要的因素,但更为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拥有接近市场化的高利率。
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互联网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最低值全部在4%以上,最高值中,微信理财通甚至达到了7.90%,远远高出2014年上半年的3%的一年期基准利率。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快速发展以及伴随着金融脱媒的趋势,冲击着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与商业银行抢夺储户的“存款”,打破了资金价格的垄断,倒逼存款利率市场化。
各电商网络理财产品2014年1月1日—7月22日年化收益率最高最低值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三)现有利率管制扭曲资源配置,改革势在必行
根据经济学原理,市场利率与边际生产率相等,低于均衡边际生产率的企业会因其支付不起利息而退出借贷市场。换言之,由资本使用人之间自由竞争所决定的利率将自动的限制资本于那些报酬高的用途上,而将报酬低的投资予以淘汰,发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作用。利率的这种功能对于资金供给对于经济发展瓶颈的国家尤为重要。但如果政府武断地规定一个低的利率并任意对资本加以分配,完全限制竞争性利率的选择机能,将不可避免地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使一些
资本分配到生产率较低的投资项目上,使每一单位投资的净生产率降低,更加重了资本供给缺乏的严重性。
现在我国的存款利率管制下,贷款利率名义上已经市场化,但是银行仍然沿袭过去的信贷配给标准倾向国有大企业,中、小企业受到明显的融资约束。一部分与政府和银行关系密切的国有企业能够以低于市场均衡水平的利率得到大量的资金,资金成本的扭曲会导致大量无效率投资的存在,造成了产能过剩等问题,扭曲了社会资源的配置。
中国目前最大的主线在于经济结构的转型,淘汰落后与过剩产能的企业,升级旧产业,培育新产业,推动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就必须放开利率管制,促进社会资源在不同部门之间的有效配置。
二、存款利率市场化不能马上推进、一步到位的原因
(一)存款利率市场化会对商业银行产生冲击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较高的存贷款利差主要得益于政府对利率的管制,存款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为了争夺存款必将提供更高的存款利率,资金成本上升,降低银行的利差。这会对银行的盈利能力产生较大的影响;
为了生存的需要,在政策扶持、信用度、资产规模上不如国有大银行的中小银行,一方面不得不以比同业更高的存款利率和更低的贷款利率吸引客户,最终导致资不抵债,银行破产。如果没有完善相关的银行退出机制,就贸然放开存款利率,那么银行的破产有可能会传染整个银行业,会给我国的金融业造成巨大破坏。
(二)我国商业银行自主定价能力低
下面给出2014年4月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数据来源:中央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官方网站)
由表可知,国有银行国农工交建的利率全部一致,不同时期的利率上浮幅度相同;民生银行各档次的存款利率都一浮到顶;中信银行和浦发银行的利率一致;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的利率也相同。
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由于商业银行缺乏存款利率的自主定价权。国有银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由其总行统一规定,都采取相同的存款利率水平,大多数分支银行不能够根据当地资金供求状况自主定价。中资股份银行的存款利率主要是根据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来进行相应的调整;二是由于2012年6月
8日央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各大中小型银行为争夺存款资源,纷纷存款利率上浮。
这说明大多数银行存款利率定价都缺乏科学性、我国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的能力很弱。事实上,我国的银行从未在完全市场化的环境下做过生意,也就缺乏培养自主定价技术与能力的动力。如果现在马上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完全由市场来决定银行存款和贷款的资金价格,而各大银行缺乏相关的经验、能力,这会造成市场上资金价格制定的混乱。培养银行的自主定价能力需要一个过程。
(三)商业银行利率风险防范机制尚未健全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存款利率市场化初期,存款利率走高,利率波动的可能性变大,银行之间竞争加剧,使商业银行面临较大的利率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水平低,尚未形成一套全面的、有效的管理机制,缺乏对主动管理利率风险的经验和策略,也缺乏相应的技术人才,为应对存款利率市场化产生的不良后果,商业银行必须健全利率风险防范机制。
(四)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不完善
现在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却存在一种隐形全额存款保险。也就是说,国家对存款提供100%担保,在商业银行出现问题时,由国家财政支出买其买单,从而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银行业的稳定。这不但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而且也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存贷款利率差缩小,利率风险增大,商业银行可能会出现破产倒闭的现象,这必将危害到存款人的利益。为了有效防止存款利率进一步开放后可能会出现的金融市场动荡,防范挤兑现象的发生,我国应尽快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
(五)央行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机制缺乏有效性
我国的利率机制尚未健全,影响了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 基准利率是无风险或风险最低的投资收益率,是一切金融产品的定价基础和参照系,是人们公认的、普遍接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利率。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并没有形成真正的基准利率,市场上一些重要利率承担着我国基准利率的部分功能。作为我国基准利率选择的考察对象,可称之为“准基准利率”。譬如,一年期存贷款利率、再贴现率、国债利率、央票利率、回购利率、同业拆借利率
等。现在我们常说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的基准利率。
从国际上各国基准利率的选择来看,一般选择市场基准性较好、便于中央银行操作、政策传导效果较好的货币市场利率,主要以同业拆借利率和回购利率为主。其中,以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国家有英国(Libor)、美国(FFR)、日本(Tibor)、欧盟(Euribor)等;以回购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国家有德国(1W和2W回购利率)、法国(1W回购利率)、西班牙(10D回购利率)。可以看出,金融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大都采用同业拆借利率作为基准利率。为了与国际接轨,布局人民币国际化,我国的基准利率选择应该重点考察同业拆借利率。
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作为金融机构资金拆借成本最直接的反映,影响着金融市场上银根的松紧变化,制约着整个利率体系中的其他市场利率。同时,由于同业拆借市场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交易机制效率较高,同业拆借利率能够及时有效地反映市场资金的供求。
我国虽然于2007年1月4日推出了上海银行同业间拆借利率(Shibor),试图发挥Shibor的基准利率作用,但由于Shibor运行时间尚短,数据不够丰富且代表性不足,其作为基准利率的有效性还有待考证。
(六)我国金融市场发育不成熟
利率市场化和金融市场发展密切相关,金融市场不发达,就不可能形成畅通的社会融资渠道,资金的供求不能通过利率变化来进行有效调节,在此条件下也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市场利率。比如说我国金融市场存在割裂现象,各个金融子市场发展不平衡,一些诸如可转让大额存单市场等金融子市场参与主体较少,金融产品单一,这会导致利率定价的基础不牢固,风险计量不充分。 三 、美、日、韩三国的存款利率市场化中的问题 (一)美国存款利率市场化中的问题
美国利率市场化历程实际上是“Q条例”从颁布到废止的过程。这里的Q条例指的是美国国会《1933年银行法》中的规定:禁止会员银行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对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设定利率最高上限。
表 美国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时间表
由上表分析可知,美国的存款利率市场化耗时16年,采用的是一种渐进式的方式,所采用的路径也是先大额后小额、先定期后短期的路径。利率管制放松以后,对美国存款机构影响好的一面的影响是:
一方面缓解了资金外流的压力, “金融脱媒”的现象得到缓解,增强了竞争力。利率市场化营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提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强了
存款机构吸收存款的能力,扩大了资金来源,银行的支付和信贷供给能力迅速提高。
另一方面是银行的中间业务比重上升,净利息收入占比下降。主要是因为利率市场化提高了存款机构的资金成本,缩小了利差,迫使银行增加非利息业务的比重,这有利于提高银行的综合服务质量。
虽然美国围绕Q条例放开所进行的利率市场化总体是一个成功的案例,但其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储贷危机。
当时利率管制限制了竞争,保护了利率定价能力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的中小金融机构。利率放开以后,金融机构运用价格手段竞争日益激烈。由于中小金融机构的信用程度逊于大型银行,只得以高于平均存款利率和低于平均贷款利率来吸引客户,导致其成本上升,收益下降。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小银行倒闭数量明显增加,利率市场化完成之后,1985—1987年倒闭数量进一步增加。
具体来解释就是,美国储贷协会的主要业务是吸收短期资金,发放固定利率的长期住宅抵押贷款。1980年和1982年存款利率上限被取消后,储贷协会试图通过支付相对较高的利率来吸收资金,结果导致其负债成本进一步扩大。对着利率的上行,储贷协会持有的长期、低利率住房贷款的经济价值急剧下降,这威胁到了机构的偿债能力。储贷协会的整体利润不断下降至亏损。
表 1976—1987年美国中小银行倒闭情况
(二)日本的存款利率市场化中的问题
日本1985年—1994年的存款利率市场化中有一个突出的问题与与美国的储贷危机特别相似,即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利率倒挂现象。这主要是因为随着当
时日本金融自由化、国际化及企业筹资多元化,使得企业对银行间接融资的依赖性逐渐降低。日本银行非常担心企业脱媒加剧,为了维持银行和企业的关系和拉拢大客户,开展企业票据承购竞争。银行以低于存款利率水平的较低利率承购商业票据,同时为客户的大额存款设立高利率,而这部分损失主要是通过当时还没有放开仍在管制之下的小额贷款利率加以弥补。企业则自然而然地普遍通过发行商业票据和投资于大额定期存款进行套利交易。
利率倒挂现象还助推了当时日本的“泡沫经济”。银行为了摆脱利率倒挂这种困境,不惜铤而走险将资金投向高风险资产,自由资本占总资产比率不断下降。尤其是泡沫经济时期,大量银行资金流向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加剧了“泡沫经济”。
日本的利率倒挂和上面所说的美国的储贷协会危机都反映出一个问题——在存款利率市场化各个后银行为了抢夺存款失去理性地抬高利率,造成对部分中小银行的严重挤压,使他们走上破产倒闭或者是利率倒挂的道路。
吸取两国的教训,我国在存款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加强金融的监管。放松利率虽然使得银行间竞争加剧,能够提高他们的竞争力,但是不加以严格的监管,银行不顾自身地盈利能力,盲目地抬高存款利率,或者是进入高风险业务、支持经济中的过度需求,这些竞争的破坏性大于建设性。所以必须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对他们的业务、自由资本率进行监督。部分中小银行竞争不过国有大银行,所以必须对它们自主定价的存贷款利率进行严格动态监控,防止资不抵债现象的发生。具体做法有很多种,类似于马来西亚存款利率市场化中对银行的存贷款利差的区间作出了限制。 (三)韩国存款利率市场化中的问题
韩国的利率市场化有两次:
第一次利率市场化是在1988年—1990年,1988年12月韩国政府首次提出了明确的利率市场化措施,包括放开除部分政策贷款以外的所有贷款利率,期限在2年以上的存款利率,以及可转让定期存单、商业票据和公司债的利率等。
但由于存贷款利率放开的步伐过快,市场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加上1989年初韩国宏观经济环境又开始恶化(房地产价格暴涨、通货膨胀加剧、劳资纠纷增多和出口不振,导致经济增长速度变慢),由此带来金融上的连锁反应是市场利
率水平的大幅攀升,韩国银行不得不在1989年通过“行政指导”的方式干预已宣布放开的利率,使得之前的利率市场化措施最终成为有名无实,第一次放开利率管制的努力以失败而告终。
韩国政府于1991年8月公布了一项分四阶段实施的“利率市场化推进计划”,提出了“先贷款后存款、贷款利率先短期后长期、存款利率先长期后短期“的三原则,并强调存款和贷款、不同的金融产品、不同的金融部门之间的相互平衡,以最大程度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四阶段如下:
第一阶段(1991年11月起),主要放开了短期存贷款利率和期限在3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
第二阶段(1993年11月起),放开了除政策性金融以外几乎所有贷款的利率,以及长期存款利率;
第三阶段(1994年12月起),除活期存款以外的所有存贷款以外几乎所有贷款的利率,以及长期存款的利率。
第四阶段(1997年开始),逐步放开活期存款利率,从而实现利率的完全市场化。
此四阶段后,韩国正式完成利率市场化,利率自由竞争时代的到来。 对比韩国的两次存款利率市场化,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1.利率市场化是金融业乃至整个经济领域的重大的变革,不能操之过急、一蹴而就。必须坚持循序渐进。韩国第一次市场化步伐过快,引起市场剧烈波动,导致挫折;而在总结经验教训以后,指定严密而详细的分布骤实施计划,逐步推行,最终获得成功。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也不能太急功冒进。尤其是我国的法律和金融制度与之比较而言仍不健全,因而也决定了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必须选择逐步放开利率的渐进方式,不可激进。政府、央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企业和消费者都需要时间来适应、了解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变化。
2.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是利率市场化顺利实施的关键,韩国第一次利率市场化实施时所选择的经济发展时机不当,在宏观经济恶化的形势下强行推进,使得名义利率随着通货膨胀率而大幅波动,企业的融资和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增加,导致经济金融环境进一步恶化,最终不得不对一经开放的利率实行在此管制。此后,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在经济持续增长、金融效率不断提高、通货膨胀
率较低的经济金融环境中,韩国的第二季存款利率市场化就成功了。所以我国也必须选择在正确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推进我国的利率市场化。
四、其他今后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措施
在第三部分中已经说明了我国的存款利率市场化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银行退出机制,循序渐进、选择适合的宏观经济环境,接下来介绍其他的关键工作。
(一)加快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完善shibor作为基准利率的不足
前面已述及shibor运行时间尚短,数据不够丰富且代表性不足,其作为基准利率的有效性还有待考证。在今后我们要完善shibor的报价体系,丰富报价体系的主体,扩大报价行数量,完善报价自身内部的经营管理,使shibor的报价体系更具市场性。而是要以shibor为基础,推出期限更长的基准利率。目前shibor总共公布9个标准期限品种,期限都比较短,无法满足期限较长的基准利率的要求,因此要形成期限更长的利率期限结构。
(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在今后应逐步取消隐形存款保险制度,培养我国银行对风险的识别、鉴别能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虽然说商业银行拥有了监管机构提供的存款保障之后,减少了后顾之忧,因而会倾向于从事高风险的业务。但这种道德性风险并不足以成为反对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理由,因为目前隐性存款保险所引发的道德风险要远远超过显性保险下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基于两种不同保险制度下的成本收益的考量,还是会选择谨慎经营,道德风险将有所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存款保险制度下应当实行差别风险利率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盲目扩张和冒险经营行为的约束。
(三)完善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机制
商业银行要提高自主定价能力,收集有关客户的信用数据,参照基准利率、风险补偿、产品收益相关性等因素,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以此来确定合理的存款利率水平。
(四)商业银行要加快业务转型
利率市场化以后,竞争加剧,银行的利差被挤压,在这方面的盈利能力变弱。这就有必要重视金融创新,商业银行要更新传统利差收入为主要利润来源的盈利
模式,结合自身情况,充分发挥自由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推出新的金融产品来增加利润。而是要加快发展中间业务,创新产品设计,以满足个性化的需求,优化银行的业务结构。
(五)加强金融市场上的利率风险管理
一方面,可以推出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利率风险将成为市场主体面临的重要风险,管理利率风险需要有利率远期、互换、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来进行转移、缓释或者对冲风险。但是,我国目前只是推出了国债期货,大多数的利率衍生品还没有推出,利率市场风险还缺乏足够的管理工具。因此,适当时候推出利率风险管理工具是很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王于鹤,韦欣.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影响与改革途径.金融与经济.2014
【2】万幸.对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再思考—基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视角.保险职业学院报.2012
【3】番丝东.新时期推进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的策略探析.时代金融.2014
【4】兰健,陈秀丽.日本利率自由化的特点及效果分析.国际贸易问题.2002
【5】傅勇.危机与契机:美国存款利率市场化回顾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市场化问题研究
摘要:利率市场化是国家金融市场化过程的关键,而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是利率市场化的重中之重。2013年7月20日,央行宣布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取消贷款利率下限。这意味着我国历经17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到最后一个步骤——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央行行长周小川也随后表示,中国人民银行也已经做好了技术和条件上的准备应对存款利率市场化,存款利率的放开按照原定设想的计划在推进。
关键词:存款利率;利率市场化;美国;互联网金融;改革措施
一、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推动力
(一)高收益理财产品对现有存款利率管制的冲击
(注:一年期存款实际利率=一年期存款利率—通货膨胀率)
由上图可知,我国近年来的一年期存款实际利率都是负的。长期以来的存款利率管制格局损害了存款人的利益,存款基准利率的提速跟不上通货膨胀率的增长,负利率导致存款人在银行的存款贬值。在这种情况下,存款人储蓄意愿减弱,自然想到要把存款提出,用于寻找其他能提高收益率的投资渠道。在这种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的兴起及迅速增长。
银行理财产品对储蓄存款具有比较明显的替代
效应,商业银行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绕过现有的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有助于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
(二)互联网金融倒逼存款利率市场化
2013年,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百赚、现金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以起点低、操作灵活等特点吸引了大众的注意,部分银行的存款正从信贷市场“搬家”到资本市场。这些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5万元起点相比,门槛很低,有的甚至低到1分钱。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得到迅猛发展,起点低、操作方便是重要的因素,但更为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拥有接近市场化的高利率。
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互联网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最低值全部在4%以上,最高值中,微信理财通甚至达到了7.90%,远远高出2014年上半年的3%的一年期基准利率。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快速发展以及伴随着金融脱媒的趋势,冲击着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与商业银行抢夺储户的“存款”,打破了资金价格的垄断,倒逼存款利率市场化。
各电商网络理财产品2014年1月1日—7月22日年化收益率最高最低值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三)现有利率管制扭曲资源配置,改革势在必行
根据经济学原理,市场利率与边际生产率相等,低于均衡边际生产率的企业会因其支付不起利息而退出借贷市场。换言之,由资本使用人之间自由竞争所决定的利率将自动的限制资本于那些报酬高的用途上,而将报酬低的投资予以淘汰,发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作用。利率的这种功能对于资金供给对于经济发展瓶颈的国家尤为重要。但如果政府武断地规定一个低的利率并任意对资本加以分配,完全限制竞争性利率的选择机能,将不可避免地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使一些
资本分配到生产率较低的投资项目上,使每一单位投资的净生产率降低,更加重了资本供给缺乏的严重性。
现在我国的存款利率管制下,贷款利率名义上已经市场化,但是银行仍然沿袭过去的信贷配给标准倾向国有大企业,中、小企业受到明显的融资约束。一部分与政府和银行关系密切的国有企业能够以低于市场均衡水平的利率得到大量的资金,资金成本的扭曲会导致大量无效率投资的存在,造成了产能过剩等问题,扭曲了社会资源的配置。
中国目前最大的主线在于经济结构的转型,淘汰落后与过剩产能的企业,升级旧产业,培育新产业,推动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就必须放开利率管制,促进社会资源在不同部门之间的有效配置。
二、存款利率市场化不能马上推进、一步到位的原因
(一)存款利率市场化会对商业银行产生冲击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较高的存贷款利差主要得益于政府对利率的管制,存款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为了争夺存款必将提供更高的存款利率,资金成本上升,降低银行的利差。这会对银行的盈利能力产生较大的影响;
为了生存的需要,在政策扶持、信用度、资产规模上不如国有大银行的中小银行,一方面不得不以比同业更高的存款利率和更低的贷款利率吸引客户,最终导致资不抵债,银行破产。如果没有完善相关的银行退出机制,就贸然放开存款利率,那么银行的破产有可能会传染整个银行业,会给我国的金融业造成巨大破坏。
(二)我国商业银行自主定价能力低
下面给出2014年4月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数据来源:中央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官方网站)
由表可知,国有银行国农工交建的利率全部一致,不同时期的利率上浮幅度相同;民生银行各档次的存款利率都一浮到顶;中信银行和浦发银行的利率一致;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的利率也相同。
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由于商业银行缺乏存款利率的自主定价权。国有银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由其总行统一规定,都采取相同的存款利率水平,大多数分支银行不能够根据当地资金供求状况自主定价。中资股份银行的存款利率主要是根据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来进行相应的调整;二是由于2012年6月
8日央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各大中小型银行为争夺存款资源,纷纷存款利率上浮。
这说明大多数银行存款利率定价都缺乏科学性、我国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的能力很弱。事实上,我国的银行从未在完全市场化的环境下做过生意,也就缺乏培养自主定价技术与能力的动力。如果现在马上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完全由市场来决定银行存款和贷款的资金价格,而各大银行缺乏相关的经验、能力,这会造成市场上资金价格制定的混乱。培养银行的自主定价能力需要一个过程。
(三)商业银行利率风险防范机制尚未健全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存款利率市场化初期,存款利率走高,利率波动的可能性变大,银行之间竞争加剧,使商业银行面临较大的利率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水平低,尚未形成一套全面的、有效的管理机制,缺乏对主动管理利率风险的经验和策略,也缺乏相应的技术人才,为应对存款利率市场化产生的不良后果,商业银行必须健全利率风险防范机制。
(四)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不完善
现在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却存在一种隐形全额存款保险。也就是说,国家对存款提供100%担保,在商业银行出现问题时,由国家财政支出买其买单,从而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银行业的稳定。这不但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而且也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存贷款利率差缩小,利率风险增大,商业银行可能会出现破产倒闭的现象,这必将危害到存款人的利益。为了有效防止存款利率进一步开放后可能会出现的金融市场动荡,防范挤兑现象的发生,我国应尽快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
(五)央行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机制缺乏有效性
我国的利率机制尚未健全,影响了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 基准利率是无风险或风险最低的投资收益率,是一切金融产品的定价基础和参照系,是人们公认的、普遍接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利率。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并没有形成真正的基准利率,市场上一些重要利率承担着我国基准利率的部分功能。作为我国基准利率选择的考察对象,可称之为“准基准利率”。譬如,一年期存贷款利率、再贴现率、国债利率、央票利率、回购利率、同业拆借利率
等。现在我们常说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的基准利率。
从国际上各国基准利率的选择来看,一般选择市场基准性较好、便于中央银行操作、政策传导效果较好的货币市场利率,主要以同业拆借利率和回购利率为主。其中,以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国家有英国(Libor)、美国(FFR)、日本(Tibor)、欧盟(Euribor)等;以回购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国家有德国(1W和2W回购利率)、法国(1W回购利率)、西班牙(10D回购利率)。可以看出,金融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大都采用同业拆借利率作为基准利率。为了与国际接轨,布局人民币国际化,我国的基准利率选择应该重点考察同业拆借利率。
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作为金融机构资金拆借成本最直接的反映,影响着金融市场上银根的松紧变化,制约着整个利率体系中的其他市场利率。同时,由于同业拆借市场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交易机制效率较高,同业拆借利率能够及时有效地反映市场资金的供求。
我国虽然于2007年1月4日推出了上海银行同业间拆借利率(Shibor),试图发挥Shibor的基准利率作用,但由于Shibor运行时间尚短,数据不够丰富且代表性不足,其作为基准利率的有效性还有待考证。
(六)我国金融市场发育不成熟
利率市场化和金融市场发展密切相关,金融市场不发达,就不可能形成畅通的社会融资渠道,资金的供求不能通过利率变化来进行有效调节,在此条件下也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市场利率。比如说我国金融市场存在割裂现象,各个金融子市场发展不平衡,一些诸如可转让大额存单市场等金融子市场参与主体较少,金融产品单一,这会导致利率定价的基础不牢固,风险计量不充分。 三 、美、日、韩三国的存款利率市场化中的问题 (一)美国存款利率市场化中的问题
美国利率市场化历程实际上是“Q条例”从颁布到废止的过程。这里的Q条例指的是美国国会《1933年银行法》中的规定:禁止会员银行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对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设定利率最高上限。
表 美国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时间表
由上表分析可知,美国的存款利率市场化耗时16年,采用的是一种渐进式的方式,所采用的路径也是先大额后小额、先定期后短期的路径。利率管制放松以后,对美国存款机构影响好的一面的影响是:
一方面缓解了资金外流的压力, “金融脱媒”的现象得到缓解,增强了竞争力。利率市场化营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提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强了
存款机构吸收存款的能力,扩大了资金来源,银行的支付和信贷供给能力迅速提高。
另一方面是银行的中间业务比重上升,净利息收入占比下降。主要是因为利率市场化提高了存款机构的资金成本,缩小了利差,迫使银行增加非利息业务的比重,这有利于提高银行的综合服务质量。
虽然美国围绕Q条例放开所进行的利率市场化总体是一个成功的案例,但其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储贷危机。
当时利率管制限制了竞争,保护了利率定价能力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的中小金融机构。利率放开以后,金融机构运用价格手段竞争日益激烈。由于中小金融机构的信用程度逊于大型银行,只得以高于平均存款利率和低于平均贷款利率来吸引客户,导致其成本上升,收益下降。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小银行倒闭数量明显增加,利率市场化完成之后,1985—1987年倒闭数量进一步增加。
具体来解释就是,美国储贷协会的主要业务是吸收短期资金,发放固定利率的长期住宅抵押贷款。1980年和1982年存款利率上限被取消后,储贷协会试图通过支付相对较高的利率来吸收资金,结果导致其负债成本进一步扩大。对着利率的上行,储贷协会持有的长期、低利率住房贷款的经济价值急剧下降,这威胁到了机构的偿债能力。储贷协会的整体利润不断下降至亏损。
表 1976—1987年美国中小银行倒闭情况
(二)日本的存款利率市场化中的问题
日本1985年—1994年的存款利率市场化中有一个突出的问题与与美国的储贷危机特别相似,即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利率倒挂现象。这主要是因为随着当
时日本金融自由化、国际化及企业筹资多元化,使得企业对银行间接融资的依赖性逐渐降低。日本银行非常担心企业脱媒加剧,为了维持银行和企业的关系和拉拢大客户,开展企业票据承购竞争。银行以低于存款利率水平的较低利率承购商业票据,同时为客户的大额存款设立高利率,而这部分损失主要是通过当时还没有放开仍在管制之下的小额贷款利率加以弥补。企业则自然而然地普遍通过发行商业票据和投资于大额定期存款进行套利交易。
利率倒挂现象还助推了当时日本的“泡沫经济”。银行为了摆脱利率倒挂这种困境,不惜铤而走险将资金投向高风险资产,自由资本占总资产比率不断下降。尤其是泡沫经济时期,大量银行资金流向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加剧了“泡沫经济”。
日本的利率倒挂和上面所说的美国的储贷协会危机都反映出一个问题——在存款利率市场化各个后银行为了抢夺存款失去理性地抬高利率,造成对部分中小银行的严重挤压,使他们走上破产倒闭或者是利率倒挂的道路。
吸取两国的教训,我国在存款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加强金融的监管。放松利率虽然使得银行间竞争加剧,能够提高他们的竞争力,但是不加以严格的监管,银行不顾自身地盈利能力,盲目地抬高存款利率,或者是进入高风险业务、支持经济中的过度需求,这些竞争的破坏性大于建设性。所以必须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对他们的业务、自由资本率进行监督。部分中小银行竞争不过国有大银行,所以必须对它们自主定价的存贷款利率进行严格动态监控,防止资不抵债现象的发生。具体做法有很多种,类似于马来西亚存款利率市场化中对银行的存贷款利差的区间作出了限制。 (三)韩国存款利率市场化中的问题
韩国的利率市场化有两次:
第一次利率市场化是在1988年—1990年,1988年12月韩国政府首次提出了明确的利率市场化措施,包括放开除部分政策贷款以外的所有贷款利率,期限在2年以上的存款利率,以及可转让定期存单、商业票据和公司债的利率等。
但由于存贷款利率放开的步伐过快,市场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加上1989年初韩国宏观经济环境又开始恶化(房地产价格暴涨、通货膨胀加剧、劳资纠纷增多和出口不振,导致经济增长速度变慢),由此带来金融上的连锁反应是市场利
率水平的大幅攀升,韩国银行不得不在1989年通过“行政指导”的方式干预已宣布放开的利率,使得之前的利率市场化措施最终成为有名无实,第一次放开利率管制的努力以失败而告终。
韩国政府于1991年8月公布了一项分四阶段实施的“利率市场化推进计划”,提出了“先贷款后存款、贷款利率先短期后长期、存款利率先长期后短期“的三原则,并强调存款和贷款、不同的金融产品、不同的金融部门之间的相互平衡,以最大程度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四阶段如下:
第一阶段(1991年11月起),主要放开了短期存贷款利率和期限在3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
第二阶段(1993年11月起),放开了除政策性金融以外几乎所有贷款的利率,以及长期存款利率;
第三阶段(1994年12月起),除活期存款以外的所有存贷款以外几乎所有贷款的利率,以及长期存款的利率。
第四阶段(1997年开始),逐步放开活期存款利率,从而实现利率的完全市场化。
此四阶段后,韩国正式完成利率市场化,利率自由竞争时代的到来。 对比韩国的两次存款利率市场化,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1.利率市场化是金融业乃至整个经济领域的重大的变革,不能操之过急、一蹴而就。必须坚持循序渐进。韩国第一次市场化步伐过快,引起市场剧烈波动,导致挫折;而在总结经验教训以后,指定严密而详细的分布骤实施计划,逐步推行,最终获得成功。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也不能太急功冒进。尤其是我国的法律和金融制度与之比较而言仍不健全,因而也决定了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必须选择逐步放开利率的渐进方式,不可激进。政府、央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企业和消费者都需要时间来适应、了解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变化。
2.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是利率市场化顺利实施的关键,韩国第一次利率市场化实施时所选择的经济发展时机不当,在宏观经济恶化的形势下强行推进,使得名义利率随着通货膨胀率而大幅波动,企业的融资和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增加,导致经济金融环境进一步恶化,最终不得不对一经开放的利率实行在此管制。此后,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在经济持续增长、金融效率不断提高、通货膨胀
率较低的经济金融环境中,韩国的第二季存款利率市场化就成功了。所以我国也必须选择在正确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推进我国的利率市场化。
四、其他今后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措施
在第三部分中已经说明了我国的存款利率市场化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银行退出机制,循序渐进、选择适合的宏观经济环境,接下来介绍其他的关键工作。
(一)加快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完善shibor作为基准利率的不足
前面已述及shibor运行时间尚短,数据不够丰富且代表性不足,其作为基准利率的有效性还有待考证。在今后我们要完善shibor的报价体系,丰富报价体系的主体,扩大报价行数量,完善报价自身内部的经营管理,使shibor的报价体系更具市场性。而是要以shibor为基础,推出期限更长的基准利率。目前shibor总共公布9个标准期限品种,期限都比较短,无法满足期限较长的基准利率的要求,因此要形成期限更长的利率期限结构。
(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在今后应逐步取消隐形存款保险制度,培养我国银行对风险的识别、鉴别能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制度。虽然说商业银行拥有了监管机构提供的存款保障之后,减少了后顾之忧,因而会倾向于从事高风险的业务。但这种道德性风险并不足以成为反对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理由,因为目前隐性存款保险所引发的道德风险要远远超过显性保险下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基于两种不同保险制度下的成本收益的考量,还是会选择谨慎经营,道德风险将有所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存款保险制度下应当实行差别风险利率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盲目扩张和冒险经营行为的约束。
(三)完善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机制
商业银行要提高自主定价能力,收集有关客户的信用数据,参照基准利率、风险补偿、产品收益相关性等因素,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究,以此来确定合理的存款利率水平。
(四)商业银行要加快业务转型
利率市场化以后,竞争加剧,银行的利差被挤压,在这方面的盈利能力变弱。这就有必要重视金融创新,商业银行要更新传统利差收入为主要利润来源的盈利
模式,结合自身情况,充分发挥自由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推出新的金融产品来增加利润。而是要加快发展中间业务,创新产品设计,以满足个性化的需求,优化银行的业务结构。
(五)加强金融市场上的利率风险管理
一方面,可以推出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利率风险将成为市场主体面临的重要风险,管理利率风险需要有利率远期、互换、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来进行转移、缓释或者对冲风险。但是,我国目前只是推出了国债期货,大多数的利率衍生品还没有推出,利率市场风险还缺乏足够的管理工具。因此,适当时候推出利率风险管理工具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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