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校研生〔2013〕18号
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 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为提高生源质量,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试行)》, 特对我校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 申请条件
申请考核是面向本校和外校优秀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1. 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委培博士研究生(即博士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 原则上,申请者应为教育部原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中科院或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 原则上,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50 或IELTS≥6.0或TOEFL≥90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 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3条的限制。
二、工作程序
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主要安排在每学年秋季学期,次年春季学期视招生计划剩余情况进行适当补充。 1. 网上报名
申请者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和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可申请专业以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 提交材料
网报后,申请者应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资格审核
由研究生院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并予以公示。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申请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4. 综合考核
由各院(系)成立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位导师),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综合考核应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 录取 各院(系)根据综合考核的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双向选择 原则确定导师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录取通知书将于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发放。
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 其它说明
1.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详见东南大学研招网通知。
2. 各院(系)应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院(系)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细则。
3. 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博士生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
4. 资格审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生公开招考。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主题词: 申请考核 博士 研究生 招生
抄报:
抄送: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8月19日印发
东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校研生〔2013〕18号
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 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为提高生源质量,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试行)》, 特对我校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 申请条件
申请考核是面向本校和外校优秀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1. 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委培博士研究生(即博士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 原则上,申请者应为教育部原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中科院或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 原则上,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50 或IELTS≥6.0或TOEFL≥90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 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3条的限制。
二、工作程序
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主要安排在每学年秋季学期,次年春季学期视招生计划剩余情况进行适当补充。 1. 网上报名
申请者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和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可申请专业以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 提交材料
网报后,申请者应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资格审核
由研究生院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并予以公示。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申请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4. 综合考核
由各院(系)成立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位导师),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综合考核应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 录取 各院(系)根据综合考核的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双向选择 原则确定导师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录取通知书将于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发放。
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 其它说明
1.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详见东南大学研招网通知。
2. 各院(系)应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院(系)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细则。
3. 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博士生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
4. 资格审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生公开招考。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主题词: 申请考核 博士 研究生 招生
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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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