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公司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维护公司安全,使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资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公司的各项规定及处罚办法。 2.2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 3 职责
3.1 办公室保卫科负责公司出入人员、车辆及物资检查与放行。 3.2 公司各单位负责配合执勤人员接受检查。 4 人员出入管理 4.1 本公司人员出入管理
4.1.1 出入公司时需凭工作证,否则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 4.1.2 上班进入公司时须按规定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4.1.3 上下班进出公司时必须仪容、仪表整洁、按规定着装(不得混穿工作服、不穿工作服、不佩带工作证、不得穿拖鞋上下班)。
4.1.4 上班期间不得带早餐(食物)进公司或在办公室内就餐。
4.1.5 上班期间外出的需凭所属部门主管签字的《请假条》或《外出审批单》,保安值班人员确认登记后方可放行。
4.1.6 上下班时须在公司规定的人行道上行走,进入生产车间需按规定行走。 4.2 来宾、访客
进入公司的来宾、访客实行一人一证制度。
4.2.1 拜访公司人员的来宾、访客进入公司时应到保安值班室等候,经值班保安联系被访人确认后,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填写《访问登记表》,同时由值班保安开《访问联系单》、发放访问证,按值班保安指定的路线行走。
4.2.2 来访人员须将访问证挂于胸前,不得在公司各区域来回走动,应在接待室或会议室内等候。
4.2.3 来访人员访问结束后,须将《访问联系单》回执联交被访人签字,出门时将“访问证”与《访问联系单》回执联一起交还保安值班人员。(被访人必须详细填写回执联如:访问结束时间等)。
4.2.4 来访人员只可出入非生产区域,如需参观生产区域,须经生产部门及总经理事先批准并由相关业务部门人员陪同。
4.2.5 来访人员除特准者外,一律谢绝拍照,并由陪同参观人员委婉说明(接待管理制度中有明确规定)。
4.2.6 政府机关、人民团体等参观访问团进入公司参观时免于登记,但需联系办公室到门口迎接并按规定路线引导参观。 4.3 其它人员出入
包括配套厂家售后服务人员、职工家属、外来设备设施维修人员及其它人员。 4.3.1 配套厂家售后服务人员出入
4.3.1.1 配套厂家售后服务人员出入公司凭“临时工作证”,否则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 4.3.1.2 售后现场服务人员上下班时须佩带“临时工作证”,穿工作服。
4.3.1.3 售后现场服务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进入生产作业区(流水线)。如需现场服务,接到生产部通知后方可进入生产作业区。 4.3.2 职工家属出入
4.3.2.1 职工家属出入公司凭“家属证”,否则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家属证”的办理手续具体见《宿舍管理制度》;
4.3.2.2 职工家属只允许在生活区活动,非工作时间方可由职工本人陪同参观,但不可进入生产区域和办公场所。 4.3.3 其它人员出入
4.3.3.1 外来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来访与来宾、访客出入手续相同,所带与服务项目有关的工具及物品应主动向值班保安出示并作登记;
4.3.3.2 无特殊原因,小孩在无大人陪同的情况下,一律不得进入。
4.3.3.3 其它不明人士出入,值班保安须及时制止并询问来历,并上报至办公室领导,必要时送交司法机关处置。 5 车辆出入管理 5.1 本公司车辆
出入公司车辆停放及行驶要求
5.1.1 上、下班时间本公司车辆应有序的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放位置,并按要求行驶。 5.1.2 需公务用车者凭办公室或部门主管核实批准后,填写统一的《派车单》方可放行。 5.1.3 载有物品的车辆,凭物品所属部门主管核准开具的《物资出门证》方可放行。 5.1.4 公司各部门下班时间外出车辆,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开具《派车单》,值班保安检查登记后方可放行。 5.2 外来车辆
进出公司的外来车辆实行一车一证(通行证)制度。
5.2.1 拜访公司人员的访客、来宾,应在保安值班室登记《访问登记表》,经被访人同意后,外来车辆方可停在公司指定的位置(一般停放在公司外停车位内,政府机关、参观团体经办公室批准后可停放在公司内停车位内)。
5.2.2 厂商货车送物品时,值班保安通知物品所属部门确认、凭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通行证”,货车方可进入厂区卸货。卸完货的车辆必须在值班保安检查确认后,收回“通行证”,方可驶出,若有物资随车出门,应有物品所属部门(财务或采购)核准开具的《物资出门证》方可放行。
5.2.3 送货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6 物资出入管理 6.1 物资进门
6.1.1 任何人或车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6.1.2 私人物资进入公司时需主动向值班保安出示(雨具、衣服鞋帽及其它明显有别于公司物资的除外),值班保安对出入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各级人员应积极配合。 6.2 物资出门
属公司物资在无任何手续下任何人或任何车辆均不得带出。
6.2.1 对外销售商品车须由财务部开具的《发货单》,并加盖“出门证专用章”后,方可予以放行;
6.2.2 市场上退回旧件由售后服务部索赔科打印《出库单》,经由仓管员签字后加盖“售后服务部鉴定章”后,方可予以放行;
6.2.3 公司退回配套厂家不合格品需凭有财务人员签字并加盖“出门证专用章”的《不合格品退货结算单》(出门证联),方可予以放行;
6.2.4 属配套厂家的物资(零部件或其它)由采购部人员签字并加盖“出门证专用章”的《物资出门证》,方可予以放行;
6.2.5 属报废物资需由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后交财务人员签字并加盖“出门证专用章”的《物资出门证》,方可予以放行;
6.2.6 试验车辆外出,都必须有试验车牌及领导签字确认(技术中心的由技术中心主任签字;技术部、质量部的由生产副总或以上领导签字)的《派车单》,保安检查确认后方可放行(此类车辆统一由东大门出入)。 7 出入证管理 7.1 员工工作证
它是明示员工自由出入厂区与在职工作的身份证明。员工工作证为蓝眉白底,包括内容有姓名、部门、职务、工号和照片,该凭证的适用者范围为:与公司办理正常入职手续的在职员工;
7.1.1 员工在与公司办理正常入职手续先办理临时工作证,试用期满后即可领用员工工作证,离职前应交回工作证;
7.1.2 凭员工工作证可出入公司任何公共区域;
7.1.3 员工的岗位职务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交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的更换手续; 7.2 临时工作证
它是明示临时出入本公司工作的外来非直接雇佣人员、试用期间的实习生的身份证明。临时工作证为蓝底黑字,包括内容有:姓名、部门(厂家)、职务、工号、照片,该凭证的适用者范围为:与本公司签有临时承包协议的非直接雇佣人员或厂商驻点代表以及试用期间的实习生等。
7.2.1 非公司直接雇佣人员的临时工作证领用对象由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报备,最终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负责制作并发放;
7.2.2 临时工作证佩戴人员只可出入业务相关区域范围;
7.2.3 若有人员或服务区域发生改变,应及时交回原证并办理相关的更换手续; 7.2.4 厂商驻点代表领用临时工作证时需到财务缴纳50元押金,离开公司应及时交回证件,财务依据收据凭条退还押金;
7.3 访问证
它是明示公司外来访客临时出入园区,进行业务交流和参观访问的身份证明。访问证的适用者范围为:政企来宾、各类事业单位参观团体或相关业务部门的预约访客等,特殊来宾经联系部门事先通知或有现场陪同人员等可免于登记、领用手续。
7.3.1 访问证的领用者须事先在保安值班室登记本人身份证并通报预约联系部门,在值班保安进行身份查验后方可领用,使用完毕后,须及时办理上交回收手续并作签名确认; 7.3.2 访问证佩戴者只可出入非生产区域,如须访问生产区域,须经生产部门事先批准并由相关业务部门人员陪同;
7.3.3 访问证佩戴者如有遗失则须详细说明情况,协助工作人员进行查验搜寻; 7.4 出入证办理
7.4.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工作证与临时工作证的制作、发放、调换与收回登记工作;办公室负责访问证的制作、发放、调换和收回登记工作;
7.4.2 进厂人员均须按要求佩证出入,所有出入证背面均盖有公司各主管部门行政章,同时还注有签发日期,否则该凭证视作无效废证;
7.4.3 出入证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如有发生损坏或遗失须及时报备至相关主管部门,统一办理相关补办换新手续。如证件发生破损(塑料表膜磨损划伤、字牌污损模糊或直接影响再次使用等情况)可免费办理换新手续,其它遗失补办手续费均为5元/张; 7.4.4 以上所收的押金、补办手续费及扣罚款等均归由财务部门管理,由财务部负责统一出具收据凭条作为收款证明;
7.4.5 所有出入证佩戴人员进入本公司均应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如有违反一律按制度执行相关处罚。 8 罚则
9 附件 9.1 相关文件 9.2 相关记录
《访问登记表》(GA/RM 01·19-01A) 《访问联系单》(GA/RM 01·19-02A) 《派车单》(GA/RM 01·19-03A) 《物资出门证》(GA/RM 01·19-04A) 《请假条》(GA/RM 01·19-05A) 《外出审批单》(GA/RM 01·19-06A)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访 问 登 记 表
派 车 单
NO.
第一联办公室
物 资 出 门 证
一存根
出入公司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维护公司安全,使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资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公司的各项规定及处罚办法。 2.2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 3 职责
3.1 办公室保卫科负责公司出入人员、车辆及物资检查与放行。 3.2 公司各单位负责配合执勤人员接受检查。 4 人员出入管理 4.1 本公司人员出入管理
4.1.1 出入公司时需凭工作证,否则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 4.1.2 上班进入公司时须按规定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4.1.3 上下班进出公司时必须仪容、仪表整洁、按规定着装(不得混穿工作服、不穿工作服、不佩带工作证、不得穿拖鞋上下班)。
4.1.4 上班期间不得带早餐(食物)进公司或在办公室内就餐。
4.1.5 上班期间外出的需凭所属部门主管签字的《请假条》或《外出审批单》,保安值班人员确认登记后方可放行。
4.1.6 上下班时须在公司规定的人行道上行走,进入生产车间需按规定行走。 4.2 来宾、访客
进入公司的来宾、访客实行一人一证制度。
4.2.1 拜访公司人员的来宾、访客进入公司时应到保安值班室等候,经值班保安联系被访人确认后,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填写《访问登记表》,同时由值班保安开《访问联系单》、发放访问证,按值班保安指定的路线行走。
4.2.2 来访人员须将访问证挂于胸前,不得在公司各区域来回走动,应在接待室或会议室内等候。
4.2.3 来访人员访问结束后,须将《访问联系单》回执联交被访人签字,出门时将“访问证”与《访问联系单》回执联一起交还保安值班人员。(被访人必须详细填写回执联如:访问结束时间等)。
4.2.4 来访人员只可出入非生产区域,如需参观生产区域,须经生产部门及总经理事先批准并由相关业务部门人员陪同。
4.2.5 来访人员除特准者外,一律谢绝拍照,并由陪同参观人员委婉说明(接待管理制度中有明确规定)。
4.2.6 政府机关、人民团体等参观访问团进入公司参观时免于登记,但需联系办公室到门口迎接并按规定路线引导参观。 4.3 其它人员出入
包括配套厂家售后服务人员、职工家属、外来设备设施维修人员及其它人员。 4.3.1 配套厂家售后服务人员出入
4.3.1.1 配套厂家售后服务人员出入公司凭“临时工作证”,否则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 4.3.1.2 售后现场服务人员上下班时须佩带“临时工作证”,穿工作服。
4.3.1.3 售后现场服务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进入生产作业区(流水线)。如需现场服务,接到生产部通知后方可进入生产作业区。 4.3.2 职工家属出入
4.3.2.1 职工家属出入公司凭“家属证”,否则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家属证”的办理手续具体见《宿舍管理制度》;
4.3.2.2 职工家属只允许在生活区活动,非工作时间方可由职工本人陪同参观,但不可进入生产区域和办公场所。 4.3.3 其它人员出入
4.3.3.1 外来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来访与来宾、访客出入手续相同,所带与服务项目有关的工具及物品应主动向值班保安出示并作登记;
4.3.3.2 无特殊原因,小孩在无大人陪同的情况下,一律不得进入。
4.3.3.3 其它不明人士出入,值班保安须及时制止并询问来历,并上报至办公室领导,必要时送交司法机关处置。 5 车辆出入管理 5.1 本公司车辆
出入公司车辆停放及行驶要求
5.1.1 上、下班时间本公司车辆应有序的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放位置,并按要求行驶。 5.1.2 需公务用车者凭办公室或部门主管核实批准后,填写统一的《派车单》方可放行。 5.1.3 载有物品的车辆,凭物品所属部门主管核准开具的《物资出门证》方可放行。 5.1.4 公司各部门下班时间外出车辆,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开具《派车单》,值班保安检查登记后方可放行。 5.2 外来车辆
进出公司的外来车辆实行一车一证(通行证)制度。
5.2.1 拜访公司人员的访客、来宾,应在保安值班室登记《访问登记表》,经被访人同意后,外来车辆方可停在公司指定的位置(一般停放在公司外停车位内,政府机关、参观团体经办公室批准后可停放在公司内停车位内)。
5.2.2 厂商货车送物品时,值班保安通知物品所属部门确认、凭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通行证”,货车方可进入厂区卸货。卸完货的车辆必须在值班保安检查确认后,收回“通行证”,方可驶出,若有物资随车出门,应有物品所属部门(财务或采购)核准开具的《物资出门证》方可放行。
5.2.3 送货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6 物资出入管理 6.1 物资进门
6.1.1 任何人或车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6.1.2 私人物资进入公司时需主动向值班保安出示(雨具、衣服鞋帽及其它明显有别于公司物资的除外),值班保安对出入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各级人员应积极配合。 6.2 物资出门
属公司物资在无任何手续下任何人或任何车辆均不得带出。
6.2.1 对外销售商品车须由财务部开具的《发货单》,并加盖“出门证专用章”后,方可予以放行;
6.2.2 市场上退回旧件由售后服务部索赔科打印《出库单》,经由仓管员签字后加盖“售后服务部鉴定章”后,方可予以放行;
6.2.3 公司退回配套厂家不合格品需凭有财务人员签字并加盖“出门证专用章”的《不合格品退货结算单》(出门证联),方可予以放行;
6.2.4 属配套厂家的物资(零部件或其它)由采购部人员签字并加盖“出门证专用章”的《物资出门证》,方可予以放行;
6.2.5 属报废物资需由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后交财务人员签字并加盖“出门证专用章”的《物资出门证》,方可予以放行;
6.2.6 试验车辆外出,都必须有试验车牌及领导签字确认(技术中心的由技术中心主任签字;技术部、质量部的由生产副总或以上领导签字)的《派车单》,保安检查确认后方可放行(此类车辆统一由东大门出入)。 7 出入证管理 7.1 员工工作证
它是明示员工自由出入厂区与在职工作的身份证明。员工工作证为蓝眉白底,包括内容有姓名、部门、职务、工号和照片,该凭证的适用者范围为:与公司办理正常入职手续的在职员工;
7.1.1 员工在与公司办理正常入职手续先办理临时工作证,试用期满后即可领用员工工作证,离职前应交回工作证;
7.1.2 凭员工工作证可出入公司任何公共区域;
7.1.3 员工的岗位职务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交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的更换手续; 7.2 临时工作证
它是明示临时出入本公司工作的外来非直接雇佣人员、试用期间的实习生的身份证明。临时工作证为蓝底黑字,包括内容有:姓名、部门(厂家)、职务、工号、照片,该凭证的适用者范围为:与本公司签有临时承包协议的非直接雇佣人员或厂商驻点代表以及试用期间的实习生等。
7.2.1 非公司直接雇佣人员的临时工作证领用对象由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报备,最终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负责制作并发放;
7.2.2 临时工作证佩戴人员只可出入业务相关区域范围;
7.2.3 若有人员或服务区域发生改变,应及时交回原证并办理相关的更换手续; 7.2.4 厂商驻点代表领用临时工作证时需到财务缴纳50元押金,离开公司应及时交回证件,财务依据收据凭条退还押金;
7.3 访问证
它是明示公司外来访客临时出入园区,进行业务交流和参观访问的身份证明。访问证的适用者范围为:政企来宾、各类事业单位参观团体或相关业务部门的预约访客等,特殊来宾经联系部门事先通知或有现场陪同人员等可免于登记、领用手续。
7.3.1 访问证的领用者须事先在保安值班室登记本人身份证并通报预约联系部门,在值班保安进行身份查验后方可领用,使用完毕后,须及时办理上交回收手续并作签名确认; 7.3.2 访问证佩戴者只可出入非生产区域,如须访问生产区域,须经生产部门事先批准并由相关业务部门人员陪同;
7.3.3 访问证佩戴者如有遗失则须详细说明情况,协助工作人员进行查验搜寻; 7.4 出入证办理
7.4.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工作证与临时工作证的制作、发放、调换与收回登记工作;办公室负责访问证的制作、发放、调换和收回登记工作;
7.4.2 进厂人员均须按要求佩证出入,所有出入证背面均盖有公司各主管部门行政章,同时还注有签发日期,否则该凭证视作无效废证;
7.4.3 出入证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如有发生损坏或遗失须及时报备至相关主管部门,统一办理相关补办换新手续。如证件发生破损(塑料表膜磨损划伤、字牌污损模糊或直接影响再次使用等情况)可免费办理换新手续,其它遗失补办手续费均为5元/张; 7.4.4 以上所收的押金、补办手续费及扣罚款等均归由财务部门管理,由财务部负责统一出具收据凭条作为收款证明;
7.4.5 所有出入证佩戴人员进入本公司均应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如有违反一律按制度执行相关处罚。 8 罚则
9 附件 9.1 相关文件 9.2 相关记录
《访问登记表》(GA/RM 01·19-01A) 《访问联系单》(GA/RM 01·19-02A) 《派车单》(GA/RM 01·19-03A) 《物资出门证》(GA/RM 01·19-04A) 《请假条》(GA/RM 01·19-05A) 《外出审批单》(GA/RM 01·19-06A)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访 问 登 记 表
派 车 单
NO.
第一联办公室
物 资 出 门 证
一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