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计划书
各系:
为继续推进“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高函„2013‟18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我校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虑到项目周期要求,本年度项目申报人以2011级、2012级本科学生为主。
二、申报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项目设计、项目条件准备、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商业计划书、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实验、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
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通过适当形式,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计划项目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和“公正公开、自主申请、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创业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2.立项申报人要求:
(1)项目只能由全日制本科生提出申请,原则上以二至三年级学生为主;
(2)对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富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3)具有与研究项目有关的专业知识基础和基本技能; (4)具有投入项目研究的课余时间保障。
3.申请人可以是单个学生独立申请,也可以是几个学生组成项目团队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学生组建团队。每个项目设负责人1人,且指导老师原则上不多于2人。项目负责人综合素质测评应在该专业前50%。
4.项目执行时限为1—2年。项目执行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项目主持人本科学习阶段的剩余时间。
5.指导教师应由我校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要求担任讲师职称三年以上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能够保证对学生进行科研指导的时间。申报名额在1个以上的系,系级领导担任指导教师的项目数不得超过系上报项目数的50%。
6.申请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并进行充分论证,不得照搬或节选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申请表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乱拼凑等学术不端现象。选题要求如下:
(1)计划项目必须是实验研究、产品研发、发明创造、调查研究等;
(2)计划项目要具有创新性、可行性,不能是已有研究成果、工艺、方法、技术和产品的简单重复,要有新思维、新探索;
(3)计划项目不宜过大,要保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切实可行,根据条件、经费、时间和能力等统筹考虑;
(4)鼓励跨学科、体现学科交叉的项目。
7.对有发明创造、参加过科技创新背景(有成果证明)的学生申请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建设。
三、立项申报程序
1.各系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及本通知要求,组织本系的项目申报工作(各系的评选程序、办法和结果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2.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分别填写《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和《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报所在系。申请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3.各系根据本系学生申请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跨学科项目由指导教师所属系评审),并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上报教务处。
4.学校根据各系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此基础上,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项目,并将不超过省级项目总数的1/3项目推荐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
创业项目。入选到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将按省级、国家级项目实施,原校级项目自动终止。
5.通过的项目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并经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同时报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备案。
四、资助额度
校级项目资助额度为: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0.2万元,创业实践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0.5万元。省级、国家级项目根据教育部和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申报时间
5月13日—5月17日学院遴选阶段。各系应在2013年5月17日之前评审结束、进行公示,并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系推荐项目申报汇总表)。
六、相关事项
1、本计划申报与评审的具体事务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联系电话:2748788;联系人:陆军;电子邮箱:442794788 @qq.com。
2、各系在向学校报评审结果时,除提交推荐项目申请表外,还需提供本系推荐项目汇总表(按指定excel格式,并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并在汇总表上加盖系公章,并由系负责人签署意见。
3、请各系及时将本计划的申报及评审事项通知学生,并请严格遵守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3: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池 州 学 院
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指导教师:
立项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池州学院教务处编制
11
12
附件2:
池 州 学 院
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指导教师:
立项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池州学院教务处编制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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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计划书
各系:
为继续推进“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高函„2013‟18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我校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虑到项目周期要求,本年度项目申报人以2011级、2012级本科学生为主。
二、申报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项目设计、项目条件准备、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商业计划书、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实验、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
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通过适当形式,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计划项目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和“公正公开、自主申请、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创业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2.立项申报人要求:
(1)项目只能由全日制本科生提出申请,原则上以二至三年级学生为主;
(2)对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富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3)具有与研究项目有关的专业知识基础和基本技能; (4)具有投入项目研究的课余时间保障。
3.申请人可以是单个学生独立申请,也可以是几个学生组成项目团队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学生组建团队。每个项目设负责人1人,且指导老师原则上不多于2人。项目负责人综合素质测评应在该专业前50%。
4.项目执行时限为1—2年。项目执行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项目主持人本科学习阶段的剩余时间。
5.指导教师应由我校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要求担任讲师职称三年以上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能够保证对学生进行科研指导的时间。申报名额在1个以上的系,系级领导担任指导教师的项目数不得超过系上报项目数的50%。
6.申请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并进行充分论证,不得照搬或节选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申请表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乱拼凑等学术不端现象。选题要求如下:
(1)计划项目必须是实验研究、产品研发、发明创造、调查研究等;
(2)计划项目要具有创新性、可行性,不能是已有研究成果、工艺、方法、技术和产品的简单重复,要有新思维、新探索;
(3)计划项目不宜过大,要保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切实可行,根据条件、经费、时间和能力等统筹考虑;
(4)鼓励跨学科、体现学科交叉的项目。
7.对有发明创造、参加过科技创新背景(有成果证明)的学生申请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建设。
三、立项申报程序
1.各系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及本通知要求,组织本系的项目申报工作(各系的评选程序、办法和结果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2.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分别填写《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和《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报所在系。申请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3.各系根据本系学生申请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跨学科项目由指导教师所属系评审),并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上报教务处。
4.学校根据各系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此基础上,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项目,并将不超过省级项目总数的1/3项目推荐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
创业项目。入选到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将按省级、国家级项目实施,原校级项目自动终止。
5.通过的项目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并经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同时报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备案。
四、资助额度
校级项目资助额度为: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0.2万元,创业实践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0.5万元。省级、国家级项目根据教育部和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申报时间
5月13日—5月17日学院遴选阶段。各系应在2013年5月17日之前评审结束、进行公示,并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系推荐项目申报汇总表)。
六、相关事项
1、本计划申报与评审的具体事务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联系电话:2748788;联系人:陆军;电子邮箱:442794788 @qq.com。
2、各系在向学校报评审结果时,除提交推荐项目申请表外,还需提供本系推荐项目汇总表(按指定excel格式,并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并在汇总表上加盖系公章,并由系负责人签署意见。
3、请各系及时将本计划的申报及评审事项通知学生,并请严格遵守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3:池州学院国家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池 州 学 院
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指导教师:
立项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池州学院教务处编制
11
12
附件2:
池 州 学 院
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指导教师:
立项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池州学院教务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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