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

第一节诉与诉权

诉讼程序简要流程图示

(原告)起诉——(法院)审查起诉——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宣判——(当事人)提起上诉——(法院)审查上诉——决定是否受理——二审——再审

第一节诉与诉权

一、诉的概念: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保护的制度。

诉具有的三个要素:当事人、标的和理由

二、诉的种类:确认之诉、撤销之诉、变更之诉、赔偿之诉、履行之诉 三、诉的合并和分离:诉的合并的情形: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就同一事实对若干相对人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相对人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向同一法院起诉的;3、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新作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向同一法院起诉的;4、法院认为可以合并的。【解释46条】要求三同:同一诉、同一程序(一审)、同一法院

四、诉权:相对人请求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保护其合法权益和提供法律救济的权利。包括实体和程序上的权利。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与区别。

诉权的种类:被害者诉权;利害关系者诉权;民众诉权

第二节 起诉与受理

一、起诉

1.起诉条件[法院审查起诉]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格原告]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对被告提出的具体的权利主张和人民法院作出何种判决的要求。 事实根据是指原告向法院起诉时明确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即不仅包括案件事实(案情事实和证据事实),而且还应包括诉讼请求的法律、法规依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诉法解释》 第三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1 -

二、受理(立案)

指人民法院对于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而决定立案并一、一审 1、准备阶段

(1)组成合议庭

可由审判员组成,或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

绝对无简易程序,行政诉讼必须合议审理,不能简易审理、独任审理

(2)通知被告应诉:立案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副本后10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材料并提交答辩状。法院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法院工作人员审查诉讼文书及证据材料

(4)调查收集证据:是否调查、是否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是否需要鉴定、是否证据保全等;

(5)确认、更换和追加当事人

(6)决定是否合并审理及其他相关事项 (7)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审理3日前,应以传票或通知书通知当事人。

2、开庭审理:原则上开庭审理

(1)庭审准备:通知当事人;公告相关内容

(2)审理开始:预备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3)评议阶段:合议庭评议 (4)宣判阶段:判决裁定 (5)闭 庭

- 2 -

4、相关制度

(1)撤诉:原告表示或依其行为推定其将已经成立的起诉行为撤销,法院审查后予以同意的诉讼行为。解释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3 -

不愿撤诉

(2)缺席判决:适用情形:1、被告拒不到或中间走;2、原告申请撤法院不准许,原告拒不到或原告为申请撤但法院两次传唤拒不到。

(3)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具体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解释48条】

(4)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行诉法解释48条]

一般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法院先予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行政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申请先予执行,无需提供财产担保。

- 4 -

一、行政诉讼二审:

1、上诉

解释第65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上诉各方均为上诉人。诉讼当事人中的一部分人提出上诉,没有提出上诉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其他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程序:提起人:原被告、第三人,如果当事人均上诉,上诉方均为上诉人。

提起法院:可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实践中是向原审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答辩状等程序均有原审法院处理完结交由二审法院。

2、受理

(1)审查上诉状

(2)送达上诉状副本及答辩状 3、审理

(1)审判组织: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审理方式:① 书面审理 ② 开庭审理:适用事实有争议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况。

(3)审理对象:全面审查第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法定程序,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4)审理期限:2个月内做出终审判决。 4、裁判

第五节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检察机关的抗诉或法院自己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分为上级法院的指令再审和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的自行再审两类。

- 5 -

第六节行政诉讼裁判

一、裁定

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或者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对于程序性问题所做出的裁决。

二、决定

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行政诉讼的顺利进行,对诉讼中发生的某些特殊事项所作的司法意思表示。目的是解决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和诉讼

- 6 -

三、判决

行政判决指人民法院通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查清案件事实,审查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并参照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性问题所做出的结论性裁决。

被告胜诉

判决类型

原告胜诉

主判决:维持判决

变种判决:驳回判决

针对作为的主判决:撤销判决 针对不作为的主判决:履行判决 针对特殊情况的主判决:变更判决 变种判决:确认判决

附带判决:赔偿判决

(08-100-任选)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张某销售假药,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1号决定)。该局将决定书送达张某后发现有文字错误,遂予以撤销并作出处罚内容相同的决定(2号决定),但决定书上加盖了该局前身某县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印章。张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该局撤销了

2号决定书,作出罚款3000元的决定(3号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2号决定与1号决定错误性质相同,属于文字错误

B.对同一行为给予三次处罚,既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又构成反复无常 C.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撤销2号决定书、作出3号决定应在一审期间内进行 D.张某对3号决定不服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审查3号决定

(08-43-单)某银行以某公司未偿还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某县政府复函:“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尔后,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政府已履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B.因法院的生效判决已对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予以确认,某县政府不能重新进行确定 C.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复函合法 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

- 7 -

行政诉讼程序

第一节诉与诉权

诉讼程序简要流程图示

(原告)起诉——(法院)审查起诉——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宣判——(当事人)提起上诉——(法院)审查上诉——决定是否受理——二审——再审

第一节诉与诉权

一、诉的概念: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保护的制度。

诉具有的三个要素:当事人、标的和理由

二、诉的种类:确认之诉、撤销之诉、变更之诉、赔偿之诉、履行之诉 三、诉的合并和分离:诉的合并的情形: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就同一事实对若干相对人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相对人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向同一法院起诉的;3、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新作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向同一法院起诉的;4、法院认为可以合并的。【解释46条】要求三同:同一诉、同一程序(一审)、同一法院

四、诉权:相对人请求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保护其合法权益和提供法律救济的权利。包括实体和程序上的权利。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与区别。

诉权的种类:被害者诉权;利害关系者诉权;民众诉权

第二节 起诉与受理

一、起诉

1.起诉条件[法院审查起诉]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一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格原告]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对被告提出的具体的权利主张和人民法院作出何种判决的要求。 事实根据是指原告向法院起诉时明确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即不仅包括案件事实(案情事实和证据事实),而且还应包括诉讼请求的法律、法规依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诉法解释》 第三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1 -

二、受理(立案)

指人民法院对于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而决定立案并一、一审 1、准备阶段

(1)组成合议庭

可由审判员组成,或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

绝对无简易程序,行政诉讼必须合议审理,不能简易审理、独任审理

(2)通知被告应诉:立案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副本后10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材料并提交答辩状。法院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法院工作人员审查诉讼文书及证据材料

(4)调查收集证据:是否调查、是否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是否需要鉴定、是否证据保全等;

(5)确认、更换和追加当事人

(6)决定是否合并审理及其他相关事项 (7)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审理3日前,应以传票或通知书通知当事人。

2、开庭审理:原则上开庭审理

(1)庭审准备:通知当事人;公告相关内容

(2)审理开始:预备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3)评议阶段:合议庭评议 (4)宣判阶段:判决裁定 (5)闭 庭

- 2 -

4、相关制度

(1)撤诉:原告表示或依其行为推定其将已经成立的起诉行为撤销,法院审查后予以同意的诉讼行为。解释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3 -

不愿撤诉

(2)缺席判决:适用情形:1、被告拒不到或中间走;2、原告申请撤法院不准许,原告拒不到或原告为申请撤但法院两次传唤拒不到。

(3)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具体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解释48条】

(4)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行诉法解释48条]

一般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法院先予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行政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申请先予执行,无需提供财产担保。

- 4 -

一、行政诉讼二审:

1、上诉

解释第65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上诉各方均为上诉人。诉讼当事人中的一部分人提出上诉,没有提出上诉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其他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程序:提起人:原被告、第三人,如果当事人均上诉,上诉方均为上诉人。

提起法院:可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实践中是向原审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答辩状等程序均有原审法院处理完结交由二审法院。

2、受理

(1)审查上诉状

(2)送达上诉状副本及答辩状 3、审理

(1)审判组织: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审理方式:① 书面审理 ② 开庭审理:适用事实有争议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况。

(3)审理对象:全面审查第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法定程序,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4)审理期限:2个月内做出终审判决。 4、裁判

第五节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检察机关的抗诉或法院自己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分为上级法院的指令再审和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的自行再审两类。

- 5 -

第六节行政诉讼裁判

一、裁定

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或者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对于程序性问题所做出的裁决。

二、决定

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行政诉讼的顺利进行,对诉讼中发生的某些特殊事项所作的司法意思表示。目的是解决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和诉讼

- 6 -

三、判决

行政判决指人民法院通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查清案件事实,审查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并参照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性问题所做出的结论性裁决。

被告胜诉

判决类型

原告胜诉

主判决:维持判决

变种判决:驳回判决

针对作为的主判决:撤销判决 针对不作为的主判决:履行判决 针对特殊情况的主判决:变更判决 变种判决:确认判决

附带判决:赔偿判决

(08-100-任选)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张某销售假药,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1号决定)。该局将决定书送达张某后发现有文字错误,遂予以撤销并作出处罚内容相同的决定(2号决定),但决定书上加盖了该局前身某县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印章。张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该局撤销了

2号决定书,作出罚款3000元的决定(3号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2号决定与1号决定错误性质相同,属于文字错误

B.对同一行为给予三次处罚,既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又构成反复无常 C.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撤销2号决定书、作出3号决定应在一审期间内进行 D.张某对3号决定不服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审查3号决定

(08-43-单)某银行以某公司未偿还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某县政府复函:“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尔后,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政府已履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B.因法院的生效判决已对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予以确认,某县政府不能重新进行确定 C.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复函合法 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

- 7 -


相关文章

  • 行政程序法的若干基本问题研究
  • 行政程序法的若干基本问题研究 行政程序法的若干基本问题研究 如何正确把握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内涵.确立程序正当的基本理念.厘清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功能.明确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健全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架构行政程序法的基本框架,这些问题是行政程序 ...查看


  • 论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价值定位的型构与走向
  • 论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价值定位的型构与走向 作者:辛一科 来源:<学理论·中>2014年第10期 摘 要:建构于人的主体论.正当程序论基础上的行政程序立法价值定位,应当兼顾公平与效率.自由与秩序.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行政主体与行政相 ...查看


  • 我国行政程序法治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 我国行政程序法治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陈启超 内容提要 行政程序法治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我国行政程序法治中存在着:顽固的传统观念严重影响.制约着我国行政程序法治的健康发展:行政程序立法问题颇多,至今尚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立法:司法审查范围 ...查看


  • 我国民事诉讼引入小额诉讼程序的思考
  • 论文摘要 自上世纪末小额诉讼程序介绍到我们国家开始,很多专家学者开始投入到对于小额诉讼程序的研究工作中来."司法公正和效率"是司法价值的最高体现,也是人民法院工作所追求的工作目标.小额诉讼程序相比较简易程序来说更加的简单 ...查看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中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当场实施的程序.其目的是为了节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程序对烟草专卖行政 ...查看


  • 中国行政程序法立法模式和调整范围之抉择(1)
  • 法治国家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是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是行政主体行使职权在程序上有法可依,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遵循和符合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正当法律程序. 我国已经通过宪法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实现这一目 ...查看


  • 行政程序法在行政法体系中的地位
  • 行政程序法在行政法体系中的地位 1.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程序的法,行政程序是客观存在的,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步骤才能完成,所以必须将符合客观要求的行政程序规范化,用法律固定下来,以使行政行为公正.有效. 2.行 ...查看


  • 对我国听证制度适用范围的若干思考
  • 对我国听证制度适用范围的若干思考 [内容摘要]:中国的听证制度来源于西方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由于我国社会转型.依法治国和加入WTO的要求,引入了听证制度:听证程序的采用标准不同从而使各个国家对其适用范围有不同的规定,通过比较,我国应采取行为 ...查看


  • 市场经济与行政程序法制度
  • 作者:王锡锌 法商研究 1995年12期 一.观念变革与对行政程序法的重视 党的十四大与我国宪法修正案均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前,我国正处在由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不论是对 ...查看


  • 行政程序法典将成为我国保障依法行政的基本程序法
  •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行程法将为国障法政基程法 政序典成我保依行的本序 口 杨海坤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 治体制改革 的深 收费法等也在加紧制定过程 中,但从整体上看 , 我 入进行 ,以及法治 国家和法治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