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研究综述
朱文娟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四川成都 611130)
【摘要】在企业社会责任已是当今世界企业发展的重要时代潮流,是经济全球化时代新的商业规则,是现代企业核心价值观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必须研究的新课题,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将是我们解决这一课题的最佳方法。本文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理念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理论基础,主要学者的主要观点进行整理和对研究现状的分析,以期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理论体系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信息;信息披露
【Abstract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has been an important trend of times, a new business rule of the era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the core value and competitiveness of modern enterprise. Promoting rapid development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has become a new topic for China. The disclosur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is the best way to address this topic.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rganized the main points of the main scholars, studied the status-quo on the basis of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alist ideals. In order t make contribu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Keyword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一、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在全球范围内推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己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期盼也日益提高,这就对我国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促使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有益于整个社会发展,而且有利于企业的自身发展,能够改善企业生存环境,增强企业核心文化,提高企业社会知名度等。企业平衡社会和自身两方面的利益,建立与社会之间沟通与合作的良好机制,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我们深刻认识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机理,而且对于今后在我国进一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也颇具指导意义。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理念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的现状进行分析,明确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框架,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符合我国企业自身特点的,能够提高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理论体系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理论基础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是上市公司进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机。信息不对称包括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种类型。逆向选择是指由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这种情况下,掌握信息优势的一方可以利用其掌握的信息获取超额利润。例如买者可能不知道旧车市场上车辆的真实质量,投资者可能不了解将要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它一般存在于下列情况:由于不确定性和不完全的、或者限制的合同使负有责任的经济行为者不能承担全部损失(或利益) ,因而他们不承受他们的行动的全部后果;同样地,也不享有行动的所有好处。例如管理者工作的努力程度不能为外部利益相关者所观察到而导致的公司管理者逃避管理责任的现象,另外管理者也可能采取牺牲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为股东们谋福利,又如果户主的财产以全部投保,他们就不会尽全力去保护他们的财产。
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需要企业以信息披露的方式将内部信息传达给市场,传达给处于信息劣势的外部利益相关者,但是信息披露中的外部性和搭便车等因素,又将导致资本市场信息效率下降。因此,只有自愿性披露和强制性披露相结合的方式,才能降低信息不对称的不利影响。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下,企业对于其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同样如此,一方面企业会自愿披露其履行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使得社会把自己与其他没有履行社会责任的公司区分开来,从而向利益相关方传递某种积极信号,增强他们对公司的信心。但同时为了防止企业有选择性披露信息,也必须有相应的强制披露政策。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是指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为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进行的管理活动。与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相比较,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
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某些主体的利益。
利益相关者可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利益相关者两类。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是指在市场中会直接与企业发生交易关系的各方。例如: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商、竞争对手等等。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是指直接利益相关者以外的各方,这些组织并不与企业发生市场交易关系,但是也会受企业行为影响。例如:政府、社区、行业自律组织、一般公众等等。
(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是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程度的理论基础。早期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讨论侧重于道德伦理层次,后来逐渐转移到法律层面。虽然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权威统一的界定,但通过对国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进行回顾和总结,学者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一般分为两种观点,也即对社会责任的广义和狭义两种内涵式分类。传统的企业和企业法以股东本位为着眼点,认为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最高甚至可以说是惟一目标,因此企业的存在便是为了最大限度的盈利。而企业社会责任则以社会本位为出发点,认为企业应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企业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这也是可持续发展经济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所在。
(四)可持续发展理论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推广,把可持续发展纳入企业社会责任领域已经成为一个共识,企业社会责任是通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它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声誉,企业的责任不仅仅在于追求利润,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企业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就必须承担合理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从本质说是构建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思想,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任务就是要求企业解决其外部性问题,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研究
通过对国内外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发现历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机、内容、形式、价值评价、市场反映等方面。最近几年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在一些国家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践和理论研究逐渐丰富起来。相对于国外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国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成果有限。现有文献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分析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成果归纳起来可以分为内在影响因素和外在影响因素。外在因素如规章制度、政府作用、压力团体的存在、经济文化等;内在因素诸如公司规模、公司绩效、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等。相对于国内研究成果而言,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相对丰富。国内学者主要针对内在影响因素的研究,尤其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这也体现了我国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现实状况。如吕立伟(2006)分析得出董事会中独
立董事、专家董事的人数及比重增加有利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于合法性要求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我国学者几乎无人问津,主要是由于我国现阶段还没有专门针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政策法规,即使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只是概括地提及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履行。
有的学者还从成本效益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研究,如裘丽娅、徐植(2006)在对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分析时指出披露成本过高是影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对于一些小型企业而言,成本甚至超过提供这些信息的最终产出,极大地影响了披露的积极性。另外公司的环境绩效(Ullmann ,1985;Patten ,2002)以及资源的可获得性(Roberts ,1992;Cormier & Magnan,2003)等都会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影响。
(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研究
CSR 披露的内容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而逐渐深化,但是由于各国学者对 CSR 的不同认识,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界定标准。
Sylic.Moblcy 在 The Challenge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 Economic Accounting (The Accounting Review,1970)一文中,将企业招募、培训员工以及进行职务轮换等事项排除在企业社会责任项目之外。Schoenfeld (1978)对德国、瑞士和奥地利的研究中发现,当时公司年报发布没有统一格式,有的公司的年报并未经过审计核查,社会责任公告标准的缺乏导致了许多的披露模式。Schoenfeld (1978)指出当时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雇员雇用和人事薪酬、环境和股东沟通等方面。早期的研究表明,在不同国家中,由于社会体制和特定社会文化,以及企业领导人的认识和企业实力等因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并披露信息的内容也具有很大不同。即使在一个国家内部,往往也存在着不同的公告形式。这在某种程度上归因于公司年报标准的缺乏,也和当时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有很大的关系。
随着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逐渐体现出一定的共性,虽然各国学者研究仍然有较大差异,但都包含环境信息等重点应披露的内容。Gray R.,Kouhy R.,Lavers S.(199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应分为环境信息披露和社会信息披露,环境信息披露指披露与自然环境、环境保护和资源使用方面的信息;社会信息披露指披露有关公司与社区、员工和社会关系方面的信息。Mark J. Epstein 与 Martin Freedman(1994)将社会信息披露广泛地理解为由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组成。Stephen Brammer 和 Stephen Pavelin (2004)在研究中对社会信息的界定缩减为三项内容,即员工、环境和社区。葛家澍等(2002)认为,企业应提供诸如企业与环境保护、就业、雇员培训、反种族歧视、医疗劳保和社区之间的联系或所作贡献的信息资料。”阳秋林(2005)进一步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披露信息的内容还应包括:改善生态环境的贡献、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贡献、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企业收益方面的贡献等。李正(2006)认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范畴至少包括环境问题、员工问题、社区问题、一般社会问题、消费者、其他类问题等六个大类。马连福、赵颖(2007)在前人研究基础上认为 CSR 信息披露至少包括以下六个指标体系:产品、环境保护、慈善事业捐助、社区计划、顾客满意、员工保护。
上述文献显示,众多学者基本达成共识的社会责任信息包括:人力资源信息、生态环境
信息、产品与对消费者的责任信息、对社区的贡献信息等。
(三)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研究
刘建红、杨亚娥(2004、2006)指出目前各个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是依靠企业的主动性和自愿性,选取了在 2002、2003 年一直处于上市公司竞争力排名前 100 强的上市公司,在所有样本公司中,未曾发现有编制单独报告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所有公司都采用补充报告模式进行披露。陈玉清等于 2005 年选择了发展迅速、科技含量大、易接受新理念的电子通讯行业 78 家上市公司,查阅了这些公司 2003 年公开披露有关报表。结果显示,无一家自愿披露定量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自愿披露的定性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情况也甚少。阳秋林(2005)在对国外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现状进行分析后,认为各个国家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是依靠企业的主动性和自愿性。
Deegan 、Rankin 和 V oght (2006)认为企业应强调具有战略性的自愿信息披露;Brammer 和 Pavelin (2004)对英国大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实践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英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自愿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
从规范化和科学化角度来看,单纯依赖自愿披露决非长久之计,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必须从无序走向有序,制定一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规则将是必然的选择。
从上市公司 CSR 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来看,CSR 信息披露经历了一个相互转换和融合的过程,即由自愿性信息披露到强制性信息披露,再到自愿性信息披露和强制性披露相结合的发展过程。在CSR 发展初期,CSR 信息披露基本上完全由上市公司自己决定,没有固定的格式和依据。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公司生存环境的变化,机构投资者和证券分析师队伍发展壮大,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群体对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人力资本等方面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信息的动机不断增强并付诸实践,至此,信息披露法则又不断地被制定推出以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通过CSR 自愿性信息披露可以显示公司的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提升社会形象和声誉,对上市公司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因此,当前许多国家上市公司的CSR 信息披露正朝着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价值评价研究
20世纪70年代以来,社会责任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主要是从信息的市场反应(Bowman 、Haire ,1975;Alexander 、Buchholz ,1978;Abbott 、Monsen ,1979,SID 指数;Shane 、Spicer ,1983)来研究。Frootman (1997)实证表明公司不承担社会责任或不合法规的表现会影响公司的市场价值。Bethune (1998)提出不通过降低成本,而是通过提高顾客和员工的满意度,可以使企业扭亏为盈。
进入90年代后开始有报告对需求者的决策价值(Thomas G. Marx ,1992;Rao 与 Hamilton1996)等研究。Jenny Dawkins(2004)的研究表明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价值集中体现在其公共关系价值方面。宋献中、龚明晓(2006)从决策价值和公共关系价值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价值体现。近几年来,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价值研究通常体现在企业的声誉战略中,如(Williams 和 Siegel ,2000)就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一种与利
益相关者的沟通工具,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
从研究趋势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价值体现研究重点已从财务业绩转向综合价值的评价上。这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要求相一致,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再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附属品,而是企业提升整体价值、增强声誉价值的战略体现。
(五)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计量方法研究
在以往的研究文献中 ,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计量共有四种方法:社会责任会计方法、声誉评分法、内容分析法、指数法。
社会责任会计方法是把公司从事社会责任活动所产生影响的项目纳入到正式的会计系统中,把社会责任信息分为社会资产、社会负债、社会成本、社会收益等四个类别,并对他们分别进行计量和披露。例如,Dierkes,M. (1979)描述了德国企业 Stage 公司所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对社会资产、社会负债分别进行了计量和披露;Epstein,M1,Flamholtz,E.and McDonough,J.J. (1976)描述了美国的 Abt 联合公司在 1973年编制的社会和财务资产负债表、社会和财务利润表;这两张表全面描述了该公司从事社会责任活动所产生的社会资产、社会负债、社会成本、社会收益的信息,并在附注中列示了这样披露的理由。社会责任会计方法就是利用部分或者全部社会资产、社会负债、社会成本、社会收益的信息来进行研究,例如,Mahapatra S. (1984)研究了一类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信息——年度报告中的污染支出信息与企业盈利能力和系统风险之间的相关关系;陈玉清、马丽丽(2005)、刘长翠、孔晓婷(2006)则是从社会收益的角度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例如,陈玉清、马丽丽(2005)把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定义为政府所得贡献率、职工所得贡献率、投资者所得贡献率、社会所得贡献率;刘长翠、孔晓婷(2006)也采用了类似的方法,但四位学者对社会收益信息内容的界定没有理论依据,所以,她们所界定的内容值得商榷。会计方法计量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缺点是衡量社会资产、社会负债、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的标准无法得到统一,因此,使得从不同公司得到的数据的可比性大大降低。例如,Ramanathan,K.V . (1976)就指出,“对企业的社会影响活动进行全面分析最困难的因素是为每个活动确定相关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比率;原因在于社会影响活动不能进行市场检验, 没有一个恰当的程序表明所确定的比率是客观的 ”。Benston, G1J. (1982)认为,“在某些领域,对社会成本、社会收益、社会资产、社会负债等的计量无法实现,例如,对污染所产生的负外部性的计量、消费者使用安全产品所带来的消费者剩余的计量、对社区贡献的计量等 ”。因此,在研究文献中,很少使用社会责任会计方法来计量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内容分析法是对企业的文件或者报告进行分析,根据这些文件或者报告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字数、句子数或者页数来衡量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数量,即某类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字数、句子数或者页数越多,则企业所披露的该类社会责任信息就越多。一般情况下,研究者使用的文件是公司的年度报告。使用字数、句子数或者页数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衡量有各自的优缺点,字数的优点是更加容易分类而且对特定词汇的搜索使其具有实用性,其缺点是工作量巨大;句子数的优点是反映了企业对该问题披露的空间,表明了某个问题的重要性,其缺点是某个句子中可能同时包含两个小类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在具体界定
种类时,将发生争议;从实用角度看,页数是手工更加容易的计量单位,但是缺点是过于笼统,不利于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各个小类的统计。这三种方法都有研究者使用,例如,Zeghal ,D.and Ahmed,S.A.(1990),Campbell ,D.Craven ,B.Shrives,P . (2003)使用字数计量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Guthrie ,J.E1and Parker,L.D. (1989)使用页数来计量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而 Joyce van derLan Smith,A.jay.Adhikari ,Rasou.H.Tondkar (2005) 出于稳健性考虑,使用了字数、页数、句子数三种方法。内容分析法的优点是:可以用于大样本研究;而且一旦选择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小类主观过程,余下的部分就是相当客观的了;内容分析法的缺点是:确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小类的过程是主观的。
声誉评分法指向被调查人,例如,商学学生、一般公众发放问卷,考察他们对不同企业的评价,被调查者对问卷中不同企业的各个指标进行打分,最后,每个企业的得分总和就是它的声誉分值。这种方法是考察问卷应答者从不同的信息渠道,例如公益广告、报纸、公司网站、年度报告、其他媒体等所获得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汇总;但是,这种方法的缺点也很明显,Abbott &Monsen (1979)认为,声誉评分法的缺点是问卷应答者应当很了解样本公司所从事社会责任活动的详细信息,而这又受到企业的规模、存在年限、是否接近大众传媒、问卷应答者的经历等的影响。这会造成不同的研究者对不同的应答者进行问卷研究时,同一个公司得出不同的评分;而且声誉方法限制了进行研究的样本公司的数目,例如,冗长的问卷可能会导致质量下降,所以,一次只能对 30个或者 40个公司进行声誉评分。因此,使用声誉评分法的研究者很少。
指数法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中被普遍采用,例如汤亚莉等2006、Singh, D.R.and Ahuja,J.M., 1981、Richardson, A.J.and Welker, M.2001、Haniffa, R.M1and Cooke, T.E.2005 等都是使用指数法。Booth, P. ,Moores, K.,Mcnamara, R. 1987 也认为使用指数法在衡量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中是较为准确的一种方法。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指数确定过程如下:首先,把公司所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分为大的类别;其次,确定这些大的类别所包括的小的类别;把每个小类分为定性描述和定量描述两种情况,并对定性描述和定量描述进行赋值;最后对不同小类的得分进行汇总,总分就是一个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得分。
四、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
2010年11月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0)》,报告披露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的阶段性特征,从整体上看,2010年中国百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依然是比较低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才17分,整体处于“旁观者阶段”。企业忽视社会责任或是不够重视社会责任的问题屡见不鲜,这也是在提醒理论研究者对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进行积极探索。
究其原因,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意识缺失助长了企业的“不正之风”,由于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淡漠影响了法制环境的完善,而相反,法制环境的不健全也会遏制全民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与此同时,会计理论研究没有实质意义的突破或是法制环境的不健全导致了无法制定出符合实务要求的会计准则,进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也就没有了准绳,无标准的信息披露也无益于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
五、总结与评价
从以上文献回顾中可以看出,20世纪80年代以前,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文献集中在企业是否应承担社会责任、如何界定其范围和内容等方面,与社会责任相关的概念如社会表现、社会响应也相继被提出,同时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出现也推动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实证研究既包括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与作用方面的探索,同时也对企业社会责任和经济绩效的关系和计量方法进行研究。进入21世纪,国外企业社会责任在学术界、政府、非营利组织、企业等机构的推动下继续发展。但在利用国外期刊、学术专著数据库检索欧美主要国家的相关文献时发现,进入21世纪后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文献数量逐年下降,其原因可能是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己经进入了相对成熟期,相关研究在取得重大进展后进入了分支领域的研究阶段。
“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中国的舶来品,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后,学术界经历了从理念引进、知识介绍到结合中国实际、积极探讨的过程,相关研究迅速增加,研究质量逐步提高。但通过与国外比较发现,国内偏重于定性研究,翻译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的译著较多,直接借鉴或直接引用国外专家、学者的观点和科研成果的也较多,理论研究创新性成果不多见,定量研究较少,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还没有形成。从现有文献看,国内基本上秉承了国外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的观点,但对于现阶段中国企业究竟该具体承担哪些社会责任、怎样承担社会责任和承担多少社会责任的研究几乎还处于模糊期,对解决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滞后的问题没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对策。
总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质量还不够高,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内涵还没有统一的认识,能够代表理论前沿的创新性研究较少,与中国企业实际相结合的实证研究也很少,结合中国现实的本土化操作层面的研究尤其是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研究还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在当今社会各界日益重视社会责任的背景下,学者们针对我国特殊国情的社会责任研究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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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陈留彬.2005.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山东大学博士论文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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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四川成都 611130)
【摘要】在企业社会责任已是当今世界企业发展的重要时代潮流,是经济全球化时代新的商业规则,是现代企业核心价值观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必须研究的新课题,披露社会责任信息将是我们解决这一课题的最佳方法。本文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理念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理论基础,主要学者的主要观点进行整理和对研究现状的分析,以期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理论体系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信息;信息披露
【Abstract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has been an important trend of times, a new business rule of the era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the core value and competitiveness of modern enterprise. Promoting rapid development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has become a new topic for China. The disclosur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is the best way to address this topic.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rganized the main points of the main scholars, studied the status-quo on the basis of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alist ideals. In order t make contribu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Keyword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一、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在全球范围内推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己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期盼也日益提高,这就对我国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促使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有益于整个社会发展,而且有利于企业的自身发展,能够改善企业生存环境,增强企业核心文化,提高企业社会知名度等。企业平衡社会和自身两方面的利益,建立与社会之间沟通与合作的良好机制,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我们深刻认识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机理,而且对于今后在我国进一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也颇具指导意义。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理念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的现状进行分析,明确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框架,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符合我国企业自身特点的,能够提高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理论体系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理论基础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是上市公司进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机。信息不对称包括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种类型。逆向选择是指由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这种情况下,掌握信息优势的一方可以利用其掌握的信息获取超额利润。例如买者可能不知道旧车市场上车辆的真实质量,投资者可能不了解将要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它一般存在于下列情况:由于不确定性和不完全的、或者限制的合同使负有责任的经济行为者不能承担全部损失(或利益) ,因而他们不承受他们的行动的全部后果;同样地,也不享有行动的所有好处。例如管理者工作的努力程度不能为外部利益相关者所观察到而导致的公司管理者逃避管理责任的现象,另外管理者也可能采取牺牲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为股东们谋福利,又如果户主的财产以全部投保,他们就不会尽全力去保护他们的财产。
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需要企业以信息披露的方式将内部信息传达给市场,传达给处于信息劣势的外部利益相关者,但是信息披露中的外部性和搭便车等因素,又将导致资本市场信息效率下降。因此,只有自愿性披露和强制性披露相结合的方式,才能降低信息不对称的不利影响。在存在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下,企业对于其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同样如此,一方面企业会自愿披露其履行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使得社会把自己与其他没有履行社会责任的公司区分开来,从而向利益相关方传递某种积极信号,增强他们对公司的信心。但同时为了防止企业有选择性披露信息,也必须有相应的强制披露政策。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是指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为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进行的管理活动。与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相比较,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
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某些主体的利益。
利益相关者可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利益相关者两类。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是指在市场中会直接与企业发生交易关系的各方。例如: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商、竞争对手等等。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是指直接利益相关者以外的各方,这些组织并不与企业发生市场交易关系,但是也会受企业行为影响。例如:政府、社区、行业自律组织、一般公众等等。
(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是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程度的理论基础。早期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讨论侧重于道德伦理层次,后来逐渐转移到法律层面。虽然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权威统一的界定,但通过对国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进行回顾和总结,学者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一般分为两种观点,也即对社会责任的广义和狭义两种内涵式分类。传统的企业和企业法以股东本位为着眼点,认为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最高甚至可以说是惟一目标,因此企业的存在便是为了最大限度的盈利。而企业社会责任则以社会本位为出发点,认为企业应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企业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这也是可持续发展经济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所在。
(四)可持续发展理论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推广,把可持续发展纳入企业社会责任领域已经成为一个共识,企业社会责任是通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它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声誉,企业的责任不仅仅在于追求利润,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企业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就必须承担合理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从本质说是构建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思想,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任务就是要求企业解决其外部性问题,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研究
通过对国内外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发现历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机、内容、形式、价值评价、市场反映等方面。最近几年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在一些国家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践和理论研究逐渐丰富起来。相对于国外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国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成果有限。现有文献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分析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成果归纳起来可以分为内在影响因素和外在影响因素。外在因素如规章制度、政府作用、压力团体的存在、经济文化等;内在因素诸如公司规模、公司绩效、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等。相对于国内研究成果而言,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相对丰富。国内学者主要针对内在影响因素的研究,尤其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这也体现了我国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现实状况。如吕立伟(2006)分析得出董事会中独
立董事、专家董事的人数及比重增加有利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于合法性要求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我国学者几乎无人问津,主要是由于我国现阶段还没有专门针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政策法规,即使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只是概括地提及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履行。
有的学者还从成本效益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研究,如裘丽娅、徐植(2006)在对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分析时指出披露成本过高是影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对于一些小型企业而言,成本甚至超过提供这些信息的最终产出,极大地影响了披露的积极性。另外公司的环境绩效(Ullmann ,1985;Patten ,2002)以及资源的可获得性(Roberts ,1992;Cormier & Magnan,2003)等都会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影响。
(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研究
CSR 披露的内容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而逐渐深化,但是由于各国学者对 CSR 的不同认识,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界定标准。
Sylic.Moblcy 在 The Challenge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 Economic Accounting (The Accounting Review,1970)一文中,将企业招募、培训员工以及进行职务轮换等事项排除在企业社会责任项目之外。Schoenfeld (1978)对德国、瑞士和奥地利的研究中发现,当时公司年报发布没有统一格式,有的公司的年报并未经过审计核查,社会责任公告标准的缺乏导致了许多的披露模式。Schoenfeld (1978)指出当时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雇员雇用和人事薪酬、环境和股东沟通等方面。早期的研究表明,在不同国家中,由于社会体制和特定社会文化,以及企业领导人的认识和企业实力等因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并披露信息的内容也具有很大不同。即使在一个国家内部,往往也存在着不同的公告形式。这在某种程度上归因于公司年报标准的缺乏,也和当时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有很大的关系。
随着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逐渐体现出一定的共性,虽然各国学者研究仍然有较大差异,但都包含环境信息等重点应披露的内容。Gray R.,Kouhy R.,Lavers S.(199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应分为环境信息披露和社会信息披露,环境信息披露指披露与自然环境、环境保护和资源使用方面的信息;社会信息披露指披露有关公司与社区、员工和社会关系方面的信息。Mark J. Epstein 与 Martin Freedman(1994)将社会信息披露广泛地理解为由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组成。Stephen Brammer 和 Stephen Pavelin (2004)在研究中对社会信息的界定缩减为三项内容,即员工、环境和社区。葛家澍等(2002)认为,企业应提供诸如企业与环境保护、就业、雇员培训、反种族歧视、医疗劳保和社区之间的联系或所作贡献的信息资料。”阳秋林(2005)进一步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披露信息的内容还应包括:改善生态环境的贡献、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贡献、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企业收益方面的贡献等。李正(2006)认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范畴至少包括环境问题、员工问题、社区问题、一般社会问题、消费者、其他类问题等六个大类。马连福、赵颖(2007)在前人研究基础上认为 CSR 信息披露至少包括以下六个指标体系:产品、环境保护、慈善事业捐助、社区计划、顾客满意、员工保护。
上述文献显示,众多学者基本达成共识的社会责任信息包括:人力资源信息、生态环境
信息、产品与对消费者的责任信息、对社区的贡献信息等。
(三)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研究
刘建红、杨亚娥(2004、2006)指出目前各个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是依靠企业的主动性和自愿性,选取了在 2002、2003 年一直处于上市公司竞争力排名前 100 强的上市公司,在所有样本公司中,未曾发现有编制单独报告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所有公司都采用补充报告模式进行披露。陈玉清等于 2005 年选择了发展迅速、科技含量大、易接受新理念的电子通讯行业 78 家上市公司,查阅了这些公司 2003 年公开披露有关报表。结果显示,无一家自愿披露定量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自愿披露的定性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情况也甚少。阳秋林(2005)在对国外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现状进行分析后,认为各个国家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是依靠企业的主动性和自愿性。
Deegan 、Rankin 和 V oght (2006)认为企业应强调具有战略性的自愿信息披露;Brammer 和 Pavelin (2004)对英国大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实践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英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自愿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
从规范化和科学化角度来看,单纯依赖自愿披露决非长久之计,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必须从无序走向有序,制定一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规则将是必然的选择。
从上市公司 CSR 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来看,CSR 信息披露经历了一个相互转换和融合的过程,即由自愿性信息披露到强制性信息披露,再到自愿性信息披露和强制性披露相结合的发展过程。在CSR 发展初期,CSR 信息披露基本上完全由上市公司自己决定,没有固定的格式和依据。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公司生存环境的变化,机构投资者和证券分析师队伍发展壮大,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群体对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人力资本等方面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信息的动机不断增强并付诸实践,至此,信息披露法则又不断地被制定推出以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通过CSR 自愿性信息披露可以显示公司的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提升社会形象和声誉,对上市公司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因此,当前许多国家上市公司的CSR 信息披露正朝着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价值评价研究
20世纪70年代以来,社会责任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主要是从信息的市场反应(Bowman 、Haire ,1975;Alexander 、Buchholz ,1978;Abbott 、Monsen ,1979,SID 指数;Shane 、Spicer ,1983)来研究。Frootman (1997)实证表明公司不承担社会责任或不合法规的表现会影响公司的市场价值。Bethune (1998)提出不通过降低成本,而是通过提高顾客和员工的满意度,可以使企业扭亏为盈。
进入90年代后开始有报告对需求者的决策价值(Thomas G. Marx ,1992;Rao 与 Hamilton1996)等研究。Jenny Dawkins(2004)的研究表明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价值集中体现在其公共关系价值方面。宋献中、龚明晓(2006)从决策价值和公共关系价值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价值体现。近几年来,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价值研究通常体现在企业的声誉战略中,如(Williams 和 Siegel ,2000)就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一种与利
益相关者的沟通工具,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
从研究趋势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价值体现研究重点已从财务业绩转向综合价值的评价上。这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要求相一致,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再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附属品,而是企业提升整体价值、增强声誉价值的战略体现。
(五)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计量方法研究
在以往的研究文献中 ,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计量共有四种方法:社会责任会计方法、声誉评分法、内容分析法、指数法。
社会责任会计方法是把公司从事社会责任活动所产生影响的项目纳入到正式的会计系统中,把社会责任信息分为社会资产、社会负债、社会成本、社会收益等四个类别,并对他们分别进行计量和披露。例如,Dierkes,M. (1979)描述了德国企业 Stage 公司所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对社会资产、社会负债分别进行了计量和披露;Epstein,M1,Flamholtz,E.and McDonough,J.J. (1976)描述了美国的 Abt 联合公司在 1973年编制的社会和财务资产负债表、社会和财务利润表;这两张表全面描述了该公司从事社会责任活动所产生的社会资产、社会负债、社会成本、社会收益的信息,并在附注中列示了这样披露的理由。社会责任会计方法就是利用部分或者全部社会资产、社会负债、社会成本、社会收益的信息来进行研究,例如,Mahapatra S. (1984)研究了一类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信息——年度报告中的污染支出信息与企业盈利能力和系统风险之间的相关关系;陈玉清、马丽丽(2005)、刘长翠、孔晓婷(2006)则是从社会收益的角度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例如,陈玉清、马丽丽(2005)把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定义为政府所得贡献率、职工所得贡献率、投资者所得贡献率、社会所得贡献率;刘长翠、孔晓婷(2006)也采用了类似的方法,但四位学者对社会收益信息内容的界定没有理论依据,所以,她们所界定的内容值得商榷。会计方法计量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缺点是衡量社会资产、社会负债、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的标准无法得到统一,因此,使得从不同公司得到的数据的可比性大大降低。例如,Ramanathan,K.V . (1976)就指出,“对企业的社会影响活动进行全面分析最困难的因素是为每个活动确定相关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比率;原因在于社会影响活动不能进行市场检验, 没有一个恰当的程序表明所确定的比率是客观的 ”。Benston, G1J. (1982)认为,“在某些领域,对社会成本、社会收益、社会资产、社会负债等的计量无法实现,例如,对污染所产生的负外部性的计量、消费者使用安全产品所带来的消费者剩余的计量、对社区贡献的计量等 ”。因此,在研究文献中,很少使用社会责任会计方法来计量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内容分析法是对企业的文件或者报告进行分析,根据这些文件或者报告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字数、句子数或者页数来衡量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数量,即某类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字数、句子数或者页数越多,则企业所披露的该类社会责任信息就越多。一般情况下,研究者使用的文件是公司的年度报告。使用字数、句子数或者页数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衡量有各自的优缺点,字数的优点是更加容易分类而且对特定词汇的搜索使其具有实用性,其缺点是工作量巨大;句子数的优点是反映了企业对该问题披露的空间,表明了某个问题的重要性,其缺点是某个句子中可能同时包含两个小类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在具体界定
种类时,将发生争议;从实用角度看,页数是手工更加容易的计量单位,但是缺点是过于笼统,不利于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各个小类的统计。这三种方法都有研究者使用,例如,Zeghal ,D.and Ahmed,S.A.(1990),Campbell ,D.Craven ,B.Shrives,P . (2003)使用字数计量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Guthrie ,J.E1and Parker,L.D. (1989)使用页数来计量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而 Joyce van derLan Smith,A.jay.Adhikari ,Rasou.H.Tondkar (2005) 出于稳健性考虑,使用了字数、页数、句子数三种方法。内容分析法的优点是:可以用于大样本研究;而且一旦选择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小类主观过程,余下的部分就是相当客观的了;内容分析法的缺点是:确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小类的过程是主观的。
声誉评分法指向被调查人,例如,商学学生、一般公众发放问卷,考察他们对不同企业的评价,被调查者对问卷中不同企业的各个指标进行打分,最后,每个企业的得分总和就是它的声誉分值。这种方法是考察问卷应答者从不同的信息渠道,例如公益广告、报纸、公司网站、年度报告、其他媒体等所获得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汇总;但是,这种方法的缺点也很明显,Abbott &Monsen (1979)认为,声誉评分法的缺点是问卷应答者应当很了解样本公司所从事社会责任活动的详细信息,而这又受到企业的规模、存在年限、是否接近大众传媒、问卷应答者的经历等的影响。这会造成不同的研究者对不同的应答者进行问卷研究时,同一个公司得出不同的评分;而且声誉方法限制了进行研究的样本公司的数目,例如,冗长的问卷可能会导致质量下降,所以,一次只能对 30个或者 40个公司进行声誉评分。因此,使用声誉评分法的研究者很少。
指数法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中被普遍采用,例如汤亚莉等2006、Singh, D.R.and Ahuja,J.M., 1981、Richardson, A.J.and Welker, M.2001、Haniffa, R.M1and Cooke, T.E.2005 等都是使用指数法。Booth, P. ,Moores, K.,Mcnamara, R. 1987 也认为使用指数法在衡量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中是较为准确的一种方法。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指数确定过程如下:首先,把公司所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分为大的类别;其次,确定这些大的类别所包括的小的类别;把每个小类分为定性描述和定量描述两种情况,并对定性描述和定量描述进行赋值;最后对不同小类的得分进行汇总,总分就是一个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得分。
四、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
2010年11月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0)》,报告披露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的阶段性特征,从整体上看,2010年中国百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依然是比较低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才17分,整体处于“旁观者阶段”。企业忽视社会责任或是不够重视社会责任的问题屡见不鲜,这也是在提醒理论研究者对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进行积极探索。
究其原因,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意识缺失助长了企业的“不正之风”,由于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淡漠影响了法制环境的完善,而相反,法制环境的不健全也会遏制全民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与此同时,会计理论研究没有实质意义的突破或是法制环境的不健全导致了无法制定出符合实务要求的会计准则,进而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也就没有了准绳,无标准的信息披露也无益于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
五、总结与评价
从以上文献回顾中可以看出,20世纪80年代以前,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文献集中在企业是否应承担社会责任、如何界定其范围和内容等方面,与社会责任相关的概念如社会表现、社会响应也相继被提出,同时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出现也推动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实证研究既包括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与作用方面的探索,同时也对企业社会责任和经济绩效的关系和计量方法进行研究。进入21世纪,国外企业社会责任在学术界、政府、非营利组织、企业等机构的推动下继续发展。但在利用国外期刊、学术专著数据库检索欧美主要国家的相关文献时发现,进入21世纪后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文献数量逐年下降,其原因可能是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己经进入了相对成熟期,相关研究在取得重大进展后进入了分支领域的研究阶段。
“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中国的舶来品,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后,学术界经历了从理念引进、知识介绍到结合中国实际、积极探讨的过程,相关研究迅速增加,研究质量逐步提高。但通过与国外比较发现,国内偏重于定性研究,翻译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的译著较多,直接借鉴或直接引用国外专家、学者的观点和科研成果的也较多,理论研究创新性成果不多见,定量研究较少,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还没有形成。从现有文献看,国内基本上秉承了国外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学派的观点,但对于现阶段中国企业究竟该具体承担哪些社会责任、怎样承担社会责任和承担多少社会责任的研究几乎还处于模糊期,对解决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滞后的问题没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对策。
总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质量还不够高,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内涵还没有统一的认识,能够代表理论前沿的创新性研究较少,与中国企业实际相结合的实证研究也很少,结合中国现实的本土化操作层面的研究尤其是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研究还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在当今社会各界日益重视社会责任的背景下,学者们针对我国特殊国情的社会责任研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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