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2014年04月02日 来源:光明日报
日前,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逐步落实课程标准修订和课程开发工作。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人透露,正在启动的高中阶段课标修订将把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列入修订内容,小学至初中阶段的课标修订工作,也会按照时间进度安排适时启动。此外,还将在全国高校推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文化概论》。
教育部起草小组系统梳理了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中有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在反复论证基础上,最终形成了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次概括凝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开展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开展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
“在小学低年级,以培育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在小学高年级,以提高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引导学生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在初中阶段,以增强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在高中阶段,以增强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精神内涵,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在大学阶段,以提高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文化创新意识,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人说。
据介绍,在各学段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要点和教学任务中,力求做到三个“全覆盖”:一是学科课程全覆盖,将教育内容体现到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主要课程中去。二是教学环节全覆盖,包括课堂教学、课堂外教学、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是教育人群全覆盖,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整体贯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纲要》兼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但更强调指导性。考虑到地域文化差异,既要为各地各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指导和遵循,还要为未来的课标修订、课程开发以及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留有一定空间。(记者 晋浩天)
教育部就《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答记者问 加强传统文化教育 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人就《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请简单介绍一下《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出台的背景和起草过程。
答: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文化软实力日益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悠久文明和灿烂文化正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集中体现。当前,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引导青少年学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是教育系统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和关键环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十八大对这一问题进一步做出了战略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新形势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
自去年六月以来,教育部成立了文件起草组,就如何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有100余位专家、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参与了文件研制或提出建议意见。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修改完善,起草小组认真研究、充分吸收了中宣部、文化部、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部门的意见,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2.问: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不足?
答:改革开放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得到了大力的发展与弘扬,中央和各级政府为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1993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中国优秀文化传统教育。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伦理道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2006年,中央印发《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对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出了具体部署。
教育部多次下发相关文件。2004年,与中宣部联合发布《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2010年,下发《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创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活动的通知》。2013年,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等等。
此外,上海制定了《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对学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任务目标;山东出台《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并编写《传统文化》教材,在全省中小学投入使用;江苏在全省小学中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系列活动,举办经典诵读比赛,让学生通过诵读经典感受传统文化教育魅力。这些探索都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从调研情况看,当前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现状还不尽令人满意,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重知识讲授、轻精神内涵阐释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有些学校以应试教育为导向,偏重对学生进行知识点的灌输,单纯地让学生记忆一定的传统文化知识,相对缺少对传统文化蕴含的民族精神、道德情操、人文涵养的深入挖掘和宣讲。这是当前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二是教育内容的系统性、整体性不足。很多地方和学校对传统文化的教育理念认识不到位,对教育内容缺少系统规划,对教学环节缺乏整体设计。往往是众多课程各自为战,
课内课外无法衔接,导致课程门类孤立化、教育内容碎片化、教学设计随意化现象的出现,大大降低了教学效果。三是教育教学中的技术性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从事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的师资力量不足,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教育教学的感染力不强,教学方法和手段相对滞后。课程体系和教材编写相对缺少统一的技术规范指导。四是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合力有待形成。目前,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主体还是教师、场所还局限在校园、手段还主要依赖于课本,还没有完全形成全社会参与、多元化支撑的良好态势。
3.问: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如何提炼适用于教育教学的核心内容,是文件起草的重点,也是难点。对此,起草小组系统梳理了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中有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坚持将传统文化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时代精神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与学习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相结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避免复杂深奥的学理之争。在反复论证基础上,最终形成了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次概括凝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是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深刻认识中国梦是每个人的梦,以祖国的繁荣为最大的光荣,以国家的衰落为最大的耻辱,增强国家认同,培养爱国情感,树立民族自信,形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的共同理想追求。二是开展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的关系,学会心存善念、理解他人、尊老爱幼、扶残济困、关心社会、尊重自然,培育集体主义精神和生态文明意识,形成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慈善的良好风尚。三是开展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坚韧豁达、奋发向上,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道德思想,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通过家国情怀、社会关爱和人格修养三个层面的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做有自信、懂自尊、能自强,高素养、讲文明、有爱心,知荣辱、守诚信、敢创新的中国人。
4.问:各学段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文件的这一部分需要解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各学段“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起草小组力求根据各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设计教育要点,使之相互衔接、层层深入,螺旋上升,形成一体。在小学低年级,以培育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在小学高年级,以提高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引导学生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在初中阶段,以增强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在高中阶段,以增强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精神内涵,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在大学阶段,以提高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文化创新意识,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在各学段的教学要点和教学任务中,力求做到三个“全覆盖”:一是学科课程全覆盖,将教育内容体现到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主要课程中去。二是教学环节全覆盖,包括课堂教学、课堂外教学、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是教育人群全覆盖,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整体贯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兼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但更为强调指导性。考虑到地域文化差异,既要为各地各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指导和遵循,还要为未来的课标
修订、课程开发以及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留有一定空间。
5.问:教育系统在落实《指导纲要》方面将采取哪些重点举措?
答:教育部将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逐步落实课标修订和课程开发工作。目前,正在启动的高中阶段课标修订将把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列入修订内容,小学至初中阶段的课标修订工作,也会按照时间进度安排适时启动。此外,还将在全国高校推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文化概论》。在职业院校教育中,将建立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制定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工艺、民族表演艺术等民族文化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相关专业校本特色教材。
要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推动师范院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中专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建设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特色学校和基地,完成“中华经典资源库”建设,出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读物。
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和研究,动员组织传统文化名家、一线教师共同研究如何改进和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教学,加强传统文化研究机构的建设,以便更好的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指导。
6.问:除教育系统外,社会其他领域还将有哪些举措?
答: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我们既要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又加强家庭、社会与学校之间的配合,形成互为补充、相互协作的传统文化教育合力。具体来讲,学校应充分依托校内文化资源和主题活动,发挥独特的校园文化育人功能。有关部门应发挥其职责功能,促进传统文化的教育。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遗址等公共文化机构的长效机制;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类文艺作品创作,着力提供丰富、生动的教育资源;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积极组织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传统文化体验、实践活动,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家庭教育氛围。此外,还要加强网络教育平台建设,打造一批有广泛影响的传统文化特色网站,制作适合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传统文化精品。
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2014年04月02日 来源:光明日报
日前,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逐步落实课程标准修订和课程开发工作。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人透露,正在启动的高中阶段课标修订将把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列入修订内容,小学至初中阶段的课标修订工作,也会按照时间进度安排适时启动。此外,还将在全国高校推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文化概论》。
教育部起草小组系统梳理了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中有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在反复论证基础上,最终形成了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次概括凝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开展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开展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
“在小学低年级,以培育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在小学高年级,以提高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引导学生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在初中阶段,以增强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在高中阶段,以增强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精神内涵,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在大学阶段,以提高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文化创新意识,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人说。
据介绍,在各学段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要点和教学任务中,力求做到三个“全覆盖”:一是学科课程全覆盖,将教育内容体现到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主要课程中去。二是教学环节全覆盖,包括课堂教学、课堂外教学、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是教育人群全覆盖,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整体贯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纲要》兼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但更强调指导性。考虑到地域文化差异,既要为各地各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指导和遵循,还要为未来的课标修订、课程开发以及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留有一定空间。(记者 晋浩天)
教育部就《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答记者问 加强传统文化教育 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人就《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请简单介绍一下《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出台的背景和起草过程。
答: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文化软实力日益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悠久文明和灿烂文化正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集中体现。当前,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引导青少年学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是教育系统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和关键环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十八大对这一问题进一步做出了战略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新形势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
自去年六月以来,教育部成立了文件起草组,就如何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有100余位专家、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参与了文件研制或提出建议意见。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修改完善,起草小组认真研究、充分吸收了中宣部、文化部、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部门的意见,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2.问: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不足?
答:改革开放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得到了大力的发展与弘扬,中央和各级政府为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1993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中国优秀文化传统教育。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伦理道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2006年,中央印发《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对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出了具体部署。
教育部多次下发相关文件。2004年,与中宣部联合发布《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2010年,下发《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创建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活动的通知》。2013年,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等等。
此外,上海制定了《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对学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任务目标;山东出台《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并编写《传统文化》教材,在全省中小学投入使用;江苏在全省小学中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系列活动,举办经典诵读比赛,让学生通过诵读经典感受传统文化教育魅力。这些探索都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从调研情况看,当前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现状还不尽令人满意,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重知识讲授、轻精神内涵阐释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有些学校以应试教育为导向,偏重对学生进行知识点的灌输,单纯地让学生记忆一定的传统文化知识,相对缺少对传统文化蕴含的民族精神、道德情操、人文涵养的深入挖掘和宣讲。这是当前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二是教育内容的系统性、整体性不足。很多地方和学校对传统文化的教育理念认识不到位,对教育内容缺少系统规划,对教学环节缺乏整体设计。往往是众多课程各自为战,
课内课外无法衔接,导致课程门类孤立化、教育内容碎片化、教学设计随意化现象的出现,大大降低了教学效果。三是教育教学中的技术性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从事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的师资力量不足,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教育教学的感染力不强,教学方法和手段相对滞后。课程体系和教材编写相对缺少统一的技术规范指导。四是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合力有待形成。目前,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主体还是教师、场所还局限在校园、手段还主要依赖于课本,还没有完全形成全社会参与、多元化支撑的良好态势。
3.问: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如何提炼适用于教育教学的核心内容,是文件起草的重点,也是难点。对此,起草小组系统梳理了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中有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坚持将传统文化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时代精神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与学习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相结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避免复杂深奥的学理之争。在反复论证基础上,最终形成了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次概括凝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是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深刻认识中国梦是每个人的梦,以祖国的繁荣为最大的光荣,以国家的衰落为最大的耻辱,增强国家认同,培养爱国情感,树立民族自信,形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的共同理想追求。二是开展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的关系,学会心存善念、理解他人、尊老爱幼、扶残济困、关心社会、尊重自然,培育集体主义精神和生态文明意识,形成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慈善的良好风尚。三是开展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坚韧豁达、奋发向上,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道德思想,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通过家国情怀、社会关爱和人格修养三个层面的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做有自信、懂自尊、能自强,高素养、讲文明、有爱心,知荣辱、守诚信、敢创新的中国人。
4.问:各学段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文件的这一部分需要解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各学段“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起草小组力求根据各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设计教育要点,使之相互衔接、层层深入,螺旋上升,形成一体。在小学低年级,以培育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在小学高年级,以提高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引导学生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在初中阶段,以增强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在高中阶段,以增强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精神内涵,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在大学阶段,以提高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文化创新意识,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在各学段的教学要点和教学任务中,力求做到三个“全覆盖”:一是学科课程全覆盖,将教育内容体现到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主要课程中去。二是教学环节全覆盖,包括课堂教学、课堂外教学、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是教育人群全覆盖,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整体贯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兼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但更为强调指导性。考虑到地域文化差异,既要为各地各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指导和遵循,还要为未来的课标
修订、课程开发以及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留有一定空间。
5.问:教育系统在落实《指导纲要》方面将采取哪些重点举措?
答:教育部将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逐步落实课标修订和课程开发工作。目前,正在启动的高中阶段课标修订将把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列入修订内容,小学至初中阶段的课标修订工作,也会按照时间进度安排适时启动。此外,还将在全国高校推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文化概论》。在职业院校教育中,将建立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制定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工艺、民族表演艺术等民族文化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相关专业校本特色教材。
要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推动师范院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中专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建设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特色学校和基地,完成“中华经典资源库”建设,出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读物。
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和研究,动员组织传统文化名家、一线教师共同研究如何改进和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教学,加强传统文化研究机构的建设,以便更好的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指导。
6.问:除教育系统外,社会其他领域还将有哪些举措?
答: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我们既要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又加强家庭、社会与学校之间的配合,形成互为补充、相互协作的传统文化教育合力。具体来讲,学校应充分依托校内文化资源和主题活动,发挥独特的校园文化育人功能。有关部门应发挥其职责功能,促进传统文化的教育。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遗址等公共文化机构的长效机制;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类文艺作品创作,着力提供丰富、生动的教育资源;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积极组织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传统文化体验、实践活动,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家庭教育氛围。此外,还要加强网络教育平台建设,打造一批有广泛影响的传统文化特色网站,制作适合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传统文化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