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 乐 县 教 育 局
关于推荐家委会建设典型材料的通知
各镇(街、区)教管办、县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计划于年底召开全省中小学家长委
员会工作现场交流会,我县需要报送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典型材
料,为确保材料质量,请各单位广泛调研,按照省家委会建设标
准和前几次省家委会培训的要求,推荐家委会建设规范、工作力
度大的优秀代表。各教管办(县直学校可选报一个)提交的材料
总计不超过2个,其中要有一个是以学校家长委员会名义提交,
详细要求请参阅省教育厅文件(附后)。
上报时间: 11月7日前。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6239191。
昌乐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召开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
现场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处):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
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交流探讨家长委员会工作经验,引
导和推动家长参与学校工作,促进家长委员会工作务实深入开展,加快现
代学校制度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年底前召开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
工作现场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预备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交流研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实地考察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开
展,研究部署下一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
二、材料准备
请各地根据会议内容遴选推荐会议交流材料,以市为单位汇总报送交
流材料。所报材料大市不超过12份,小市不超过8份,要兼顾城乡各学
段学校和教育行政(以学校家长委员会名义提交材料不少于总数的1/3),每篇字数不超过3000字;要主题明确,内容充实,重点突出,具有典型性、实践价值和借鉴意义。材料内容包括家长委员会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创
新育人机制、参与教育教学和课程资源建设、促进学校民主管理、推动现
代学校制度建设、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区)和谐教育体系等各方面发挥
的作用等,可以是家长委员会实施整体工作,也可以是某部分的具体工作。各市材料请于2011年11月1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我处
会后,省里将遴选材料选编成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案例选并
正式出版。
我处联系人:李春光,0531-81916520。
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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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 乐 县 教 育 局
关于推荐家委会建设典型材料的通知
各镇(街、区)教管办、县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计划于年底召开全省中小学家长委
员会工作现场交流会,我县需要报送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典型材
料,为确保材料质量,请各单位广泛调研,按照省家委会建设标
准和前几次省家委会培训的要求,推荐家委会建设规范、工作力
度大的优秀代表。各教管办(县直学校可选报一个)提交的材料
总计不超过2个,其中要有一个是以学校家长委员会名义提交,
详细要求请参阅省教育厅文件(附后)。
上报时间: 11月7日前。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6239191。
昌乐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召开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
现场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处):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
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交流探讨家长委员会工作经验,引
导和推动家长参与学校工作,促进家长委员会工作务实深入开展,加快现
代学校制度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年底前召开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
工作现场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预备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交流研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实地考察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开
展,研究部署下一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
二、材料准备
请各地根据会议内容遴选推荐会议交流材料,以市为单位汇总报送交
流材料。所报材料大市不超过12份,小市不超过8份,要兼顾城乡各学
段学校和教育行政(以学校家长委员会名义提交材料不少于总数的1/3),每篇字数不超过3000字;要主题明确,内容充实,重点突出,具有典型性、实践价值和借鉴意义。材料内容包括家长委员会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创
新育人机制、参与教育教学和课程资源建设、促进学校民主管理、推动现
代学校制度建设、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区)和谐教育体系等各方面发挥
的作用等,可以是家长委员会实施整体工作,也可以是某部分的具体工作。各市材料请于2011年11月1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我处
会后,省里将遴选材料选编成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案例选并
正式出版。
我处联系人:李春光,0531-81916520。
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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