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代号:9303
福建电大开放教育201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补修《刑法》试题
注意:请考生正确填写试卷右上角的座位号。
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刘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3年后,叉发现判决前其还有放火罪,
应判有期徒刑7年,刘某还需执行的最长刑期可能是(B )。
A7年 B 9年 c IO年 D 12年
2、吴某犯了情节严重的“招摇撞骗罪”。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吴某行为
的刑事追诉期限应当是( C )。
A 5年 B 10年 C 15年 D 20年
3、马某因犯赌博罪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同时宣告缓刑,则其缓刑考验
期限应依法如何确定( C )
A 8个月以上3年以下 B 8个月以上5年以下
C 1年以上5年以下 D 1年以上,3年以下
4、某甲捏造某乙(某机关干部)受贿20000元,并写成小字报四处散发、张贴,致使某乙
名誉受到很大损害。某甲的行为属于( C )。
A诬告陷害罪 B侮辱罪
C诽谤罪 D报复陷害罪
5、甲系无业人员,经人介绍与某一国外组织挂上了钩,并以获取15000元A民币为代价,
刺探并提供我国的某项重要国家秘密。甲的行为属于哪种犯罪?( C )
A投敌叛变罪 B间谍霏
c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D资敌罪
6、张某从甲省拐骗17岁少女1人,欲卖至乙省,在拐卖途中,张某几次强行奸淫该女, 并强迫其卖淫两次,则张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D )。
《刑法》试题第1页
A构成拐卖妇女罪,强#I:gt、强迫卖淫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
B构成拐卖妇女罪与强迫卖淫罪,此两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其强奸行为不宜单独定罪, 而应作为强迫卖淫罪中“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这一从重处罚的条件
c只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因为其拐卖行为尚未完全实现
D只构成拐卖妇女罪,其强奸行为、强奸卖淫的行为只作为法定的从重处罚条件,不宜 单独定罪
_ ‘
7.某甲是一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 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 D ).
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
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
D应当负刑事责任
8.某邮政局工作人员于某,一次偶然发现一封破损的信件中央有100元人民币,于是他 将人币取出,而将信毁掉。此后他为了窃取财物,毁掉他人信件、包裹等百余封(次).获取
财物共约2万多元。对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D )。
A其行为已构成了私自歼拆、隐匿毁弃邮件罪,鉴于其有取得财物的行为,所以,应以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罪从重处罚
B其行为已构成了侵犯通信自由罪,从中取得财物是从重处罚的条件
c鉴于其有窃取财物的事实,应依照贪污罪从重处罚
D应依照盗窃罪定罪从重处罚 .
9.王某与李某素有仇怨,一日李某拦住王某,百般辱骂,王某挥舞拳头作势欲打李某,李 某逃跑,王某紧追。李某从屠户徐某处抢得一把杀猪刀,王某不敢再追,李某用言辞激王某, 王某又追。待王某追近时,李某用杀猪刀捅了王某一刀,导致王某心脏破裂而死。李某的行 为属( D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1』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
10、甲、乙二人携带炸药去水库僻静处炸鱼
将乙炸死
甲在岸边准备往水中掷炸药时,不慎引起爆炸
甲自己也受重伤。则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D )
A过失爆炸罪 B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刑法》试题第2页(共8页)
11.姜某与李某深夜蒙面持刀抢劫某妇女的钱包(内有人民币约600多元、信用卡一张、身份证一个)。回家之后,查看身份证时,发现被害人竟是自己的邻居,于是,第二天遂将钱包归还被害人,并声称自己是开玩笑。从犯罪构成来看,姜某的行为是 。( C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 、犯罪既遂 D、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12.下列情形中哪些行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B )
A、甲某与其15岁的弟弟共同密谋、窃取邻居家一台新彩电(价值约3500元)。
B、乙某教唆其70岁高龄的老父亲与其一起去贩卖运输毒品。
C、丙某被他人诱骗一起实施一次爆炸行为。
D、丁某教唆,利用一精神病患者杀死了自己的情敌。
13.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 D )。
A.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B.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C.犯罪目的没有达到 D.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14.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A)。 A.不认为是犯罪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犯罪的直接客体
15.建立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依据是(B )。
A.犯罪对象 B.犯罪的同类客体 C.犯罪的一般客体 D.犯罪的直接客体
二、名词解释
1.首要分子
是指聚众犯罪行的聚首,是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和指挥者。
2.犯罪构成
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
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它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2)犯罪构成要件必须由我国刑法加以规定才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具有重要作用,为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提供了明确而具体的法律标准。同时犯罪构成对量刑的意义也十分重要。
任何犯罪都具有四个共同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3.刑事责任能力
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任所必须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简言之,刑事责任能力就是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4.交通肇事罪
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5.寻衅滋事罪
指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三、简答题
1.我国刑法规定的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及累犯的法律后果
(1)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
(4)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5)对于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6)对于累犯,不得适用假释。
2.简述虚假广告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专绎声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4分)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①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行为的管理制度。(1分)。
②客观方面奉现为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2分) ③犯罪主侠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广告主、广告经营有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单位。(2分) ④主观方面是故意。(1分)
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丰要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十种,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
1.甲,男,30岁,1998年4月因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1999年12月,甲教唆乙(1984年10月生)与一名痴呆女性强行发生性关系,甲在一旁观看取乐,但其本身并未与该痴呆女子发生性关系。乙回家后,被其父发现异常,随后追问出真情,将乙捆绑后送至当地公安机关。乙到案后说出行为的前因后果,公安机关遂将甲抓获归案。请你就本案应如何处理表明观点,并陈述理由。
《刑法》试题第5页
答:(1)甲教唆乙的行为导致的结果使甲乙双方成立强奸罪共同犯罪。甲教唆他人实施强奸行为,他人接受其教唆并实施,犯了被教唆之罪,因此,乙作为实行犯,甲作为教唆犯成为强奸罪的共犯。另外,由于乙不满18周岁,依照刑法的规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对甲的教唆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2)甲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撤销对甲的缓刑宣告,就其侮辱罪和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
(3)乙与疾呆女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因为痴呆妇女缺乏正常的意能力和控制能力,不能正常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为人明知该妇女为痴呆而与之性交,不管采取什么手段,也不管该妇女是
否“同意”,均以强奸罪论处。由于乙实施强奸行为时已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乙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4)乙的父亲将其捆绑送至公安机关,乙到案后说出行为的前因后果,属于自首行为。根据刑法第67条关于自首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乙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甲、乙、丙经事先商议,欲前往某办公大楼盗窃29寸彩电一台。商议后某日在该大楼下班后,三人一起前往。盗得彩电后,由甲乙两人装入纸箱,一人一边用手抬下楼。丙因空手,便抢先下楼。丙走至大楼门口,恰逢大楼值班员老头丁从旁边厕所走出准备打扫卫生。见丙形迹可疑,大吃一惊,欲用拖把上前阻拦。丙见状抢过拖把,将丁推倒在地,并用拖把塞住了丁嘴,不让其叫喊。此时,甲乙抬着彩电从楼下走上,见此状,两人边说:“快走,快走”,边从丙丁身旁走过。见甲乙两人走远,丙扔掉拖把,随后赶上,三人一起逃离现场。事后,此案被公安机关及时侦破,三人一并归案。请你就本案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性质作出评析,
《刑法》试题第6页(共8页)
答:甲、乙、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三人事先商议即形成共同的犯罪故意后实施了共同的盗窃行为因此三人的行为先是构成了盗窃罪的共同犯罪行为。但在盗窃过程中当丙遇到丁时其为了避免罪行暴露而对丁使用暴力属于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行为不是共同犯罪只能由丙单独承担责任。根据刑法第269条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论处。因为甲、乙、丙并未就丙实施暴力行为进行预谋甲、乙对丙单独实施的行为就不应当承担责任。
试卷代号:9303
福建电大开放教育201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补修《刑法》试题
注意:请考生正确填写试卷右上角的座位号。
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刘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3年后,叉发现判决前其还有放火罪,
应判有期徒刑7年,刘某还需执行的最长刑期可能是(B )。
A7年 B 9年 c IO年 D 12年
2、吴某犯了情节严重的“招摇撞骗罪”。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吴某行为
的刑事追诉期限应当是( C )。
A 5年 B 10年 C 15年 D 20年
3、马某因犯赌博罪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同时宣告缓刑,则其缓刑考验
期限应依法如何确定( C )
A 8个月以上3年以下 B 8个月以上5年以下
C 1年以上5年以下 D 1年以上,3年以下
4、某甲捏造某乙(某机关干部)受贿20000元,并写成小字报四处散发、张贴,致使某乙
名誉受到很大损害。某甲的行为属于( C )。
A诬告陷害罪 B侮辱罪
C诽谤罪 D报复陷害罪
5、甲系无业人员,经人介绍与某一国外组织挂上了钩,并以获取15000元A民币为代价,
刺探并提供我国的某项重要国家秘密。甲的行为属于哪种犯罪?( C )
A投敌叛变罪 B间谍霏
c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D资敌罪
6、张某从甲省拐骗17岁少女1人,欲卖至乙省,在拐卖途中,张某几次强行奸淫该女, 并强迫其卖淫两次,则张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D )。
《刑法》试题第1页
A构成拐卖妇女罪,强#I:gt、强迫卖淫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
B构成拐卖妇女罪与强迫卖淫罪,此两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其强奸行为不宜单独定罪, 而应作为强迫卖淫罪中“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这一从重处罚的条件
c只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因为其拐卖行为尚未完全实现
D只构成拐卖妇女罪,其强奸行为、强奸卖淫的行为只作为法定的从重处罚条件,不宜 单独定罪
_ ‘
7.某甲是一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 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 D ).
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
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
D应当负刑事责任
8.某邮政局工作人员于某,一次偶然发现一封破损的信件中央有100元人民币,于是他 将人币取出,而将信毁掉。此后他为了窃取财物,毁掉他人信件、包裹等百余封(次).获取
财物共约2万多元。对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D )。
A其行为已构成了私自歼拆、隐匿毁弃邮件罪,鉴于其有取得财物的行为,所以,应以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罪从重处罚
B其行为已构成了侵犯通信自由罪,从中取得财物是从重处罚的条件
c鉴于其有窃取财物的事实,应依照贪污罪从重处罚
D应依照盗窃罪定罪从重处罚 .
9.王某与李某素有仇怨,一日李某拦住王某,百般辱骂,王某挥舞拳头作势欲打李某,李 某逃跑,王某紧追。李某从屠户徐某处抢得一把杀猪刀,王某不敢再追,李某用言辞激王某, 王某又追。待王某追近时,李某用杀猪刀捅了王某一刀,导致王某心脏破裂而死。李某的行 为属( D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1』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
10、甲、乙二人携带炸药去水库僻静处炸鱼
将乙炸死
甲在岸边准备往水中掷炸药时,不慎引起爆炸
甲自己也受重伤。则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D )
A过失爆炸罪 B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刑法》试题第2页(共8页)
11.姜某与李某深夜蒙面持刀抢劫某妇女的钱包(内有人民币约600多元、信用卡一张、身份证一个)。回家之后,查看身份证时,发现被害人竟是自己的邻居,于是,第二天遂将钱包归还被害人,并声称自己是开玩笑。从犯罪构成来看,姜某的行为是 。( C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 、犯罪既遂 D、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12.下列情形中哪些行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B )
A、甲某与其15岁的弟弟共同密谋、窃取邻居家一台新彩电(价值约3500元)。
B、乙某教唆其70岁高龄的老父亲与其一起去贩卖运输毒品。
C、丙某被他人诱骗一起实施一次爆炸行为。
D、丁某教唆,利用一精神病患者杀死了自己的情敌。
13.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 D )。
A.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B.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C.犯罪目的没有达到 D.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14.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A)。 A.不认为是犯罪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犯罪的直接客体
15.建立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依据是(B )。
A.犯罪对象 B.犯罪的同类客体 C.犯罪的一般客体 D.犯罪的直接客体
二、名词解释
1.首要分子
是指聚众犯罪行的聚首,是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和指挥者。
2.犯罪构成
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
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它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2)犯罪构成要件必须由我国刑法加以规定才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具有重要作用,为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提供了明确而具体的法律标准。同时犯罪构成对量刑的意义也十分重要。
任何犯罪都具有四个共同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3.刑事责任能力
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任所必须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简言之,刑事责任能力就是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4.交通肇事罪
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5.寻衅滋事罪
指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三、简答题
1.我国刑法规定的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及累犯的法律后果
(1)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
(4)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5)对于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6)对于累犯,不得适用假释。
2.简述虚假广告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专绎声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4分)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①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行为的管理制度。(1分)。
②客观方面奉现为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2分) ③犯罪主侠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广告主、广告经营有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单位。(2分) ④主观方面是故意。(1分)
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丰要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十种,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
1.甲,男,30岁,1998年4月因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1999年12月,甲教唆乙(1984年10月生)与一名痴呆女性强行发生性关系,甲在一旁观看取乐,但其本身并未与该痴呆女子发生性关系。乙回家后,被其父发现异常,随后追问出真情,将乙捆绑后送至当地公安机关。乙到案后说出行为的前因后果,公安机关遂将甲抓获归案。请你就本案应如何处理表明观点,并陈述理由。
《刑法》试题第5页
答:(1)甲教唆乙的行为导致的结果使甲乙双方成立强奸罪共同犯罪。甲教唆他人实施强奸行为,他人接受其教唆并实施,犯了被教唆之罪,因此,乙作为实行犯,甲作为教唆犯成为强奸罪的共犯。另外,由于乙不满18周岁,依照刑法的规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对甲的教唆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2)甲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撤销对甲的缓刑宣告,就其侮辱罪和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
(3)乙与疾呆女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因为痴呆妇女缺乏正常的意能力和控制能力,不能正常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为人明知该妇女为痴呆而与之性交,不管采取什么手段,也不管该妇女是
否“同意”,均以强奸罪论处。由于乙实施强奸行为时已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乙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4)乙的父亲将其捆绑送至公安机关,乙到案后说出行为的前因后果,属于自首行为。根据刑法第67条关于自首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乙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甲、乙、丙经事先商议,欲前往某办公大楼盗窃29寸彩电一台。商议后某日在该大楼下班后,三人一起前往。盗得彩电后,由甲乙两人装入纸箱,一人一边用手抬下楼。丙因空手,便抢先下楼。丙走至大楼门口,恰逢大楼值班员老头丁从旁边厕所走出准备打扫卫生。见丙形迹可疑,大吃一惊,欲用拖把上前阻拦。丙见状抢过拖把,将丁推倒在地,并用拖把塞住了丁嘴,不让其叫喊。此时,甲乙抬着彩电从楼下走上,见此状,两人边说:“快走,快走”,边从丙丁身旁走过。见甲乙两人走远,丙扔掉拖把,随后赶上,三人一起逃离现场。事后,此案被公安机关及时侦破,三人一并归案。请你就本案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性质作出评析,
《刑法》试题第6页(共8页)
答:甲、乙、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三人事先商议即形成共同的犯罪故意后实施了共同的盗窃行为因此三人的行为先是构成了盗窃罪的共同犯罪行为。但在盗窃过程中当丙遇到丁时其为了避免罪行暴露而对丁使用暴力属于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行为不是共同犯罪只能由丙单独承担责任。根据刑法第269条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论处。因为甲、乙、丙并未就丙实施暴力行为进行预谋甲、乙对丙单独实施的行为就不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