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吾 里 克 司 法 所
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事迹
孜乃提汗同志,女,维吾尔族,中共党员,特吾里克司法所所长。多年来,她一贯尽职尽责,从严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无私的奉献精神。同时,熟悉我所各项业务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公正办案,文明服务,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积极参加局党委和镇党委组织的学习活动,提高工作效率。
一、调整、充实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孜乃提汗同志对全镇人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和调整,按照人民调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员的任选条件,对那些调解组织涣散,调解员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整顿和调整。2010年我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264件,成功264件,成功率达100%,为我镇的社会治安状况减少犯罪起到了预防作用,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上成绩突出
加强所务制度建设、健全所内人员分工业务目标责任、政治理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及行政执
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评考核制度,并统一规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书用纸和各种工作簿册,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夯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室内进行了装备,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
三、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2010年在孜乃提汗同志的领导下,我镇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一年来,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8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宣讲法律场次36场,受教育人数36000人次,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同时还要在今后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我们加强了对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排查和调处、调集三级排查调处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提高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能。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析、并制定化解预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变事后调解为事前预防,努力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
状态。三年来,共排查各类纠纷21件、调处21件,充分发挥了镇、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作用,真正将矛盾纠纷有效排查在事发地。
五、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2010年特吾里克镇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7人,社区矫正人员7人。所长孜乃提汗强调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用亲情、友情、爱心进行管理教育,从法、理、情等多角度进行说服教育,强化了家庭责任意识。通过人性化管理,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服从管教,认罪悔过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大的增强,到目前为止,辖区内累计被管理的7名社区矫正对象和正在被帮教的17名刑释解教人员没有重新违法犯罪,无脱管、失控的现象发生。
普法依法治理、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其他工作,都取得一定的成绩。
总之,2010年以来在孜乃提汗同志的领导下,我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她表示将会在工作中继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
特吾里克司法所
2011年1月28日
特 吾 里 克 司 法 所
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事迹
孜乃提汗同志,女,维吾尔族,中共党员,特吾里克司法所所长。多年来,她一贯尽职尽责,从严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无私的奉献精神。同时,熟悉我所各项业务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公正办案,文明服务,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积极参加局党委和镇党委组织的学习活动,提高工作效率。
一、调整、充实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孜乃提汗同志对全镇人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和调整,按照人民调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员的任选条件,对那些调解组织涣散,调解员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整顿和调整。2010年我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264件,成功264件,成功率达100%,为我镇的社会治安状况减少犯罪起到了预防作用,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上成绩突出
加强所务制度建设、健全所内人员分工业务目标责任、政治理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及行政执
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评考核制度,并统一规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书用纸和各种工作簿册,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夯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室内进行了装备,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
三、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2010年在孜乃提汗同志的领导下,我镇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一年来,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8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宣讲法律场次36场,受教育人数36000人次,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同时还要在今后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我们加强了对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排查和调处、调集三级排查调处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提高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能。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析、并制定化解预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变事后调解为事前预防,努力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
状态。三年来,共排查各类纠纷21件、调处21件,充分发挥了镇、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作用,真正将矛盾纠纷有效排查在事发地。
五、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2010年特吾里克镇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7人,社区矫正人员7人。所长孜乃提汗强调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用亲情、友情、爱心进行管理教育,从法、理、情等多角度进行说服教育,强化了家庭责任意识。通过人性化管理,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服从管教,认罪悔过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大的增强,到目前为止,辖区内累计被管理的7名社区矫正对象和正在被帮教的17名刑释解教人员没有重新违法犯罪,无脱管、失控的现象发生。
普法依法治理、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其他工作,都取得一定的成绩。
总之,2010年以来在孜乃提汗同志的领导下,我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她表示将会在工作中继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
特吾里克司法所
201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