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外购、外协件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外购、外协件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压力容器外购、外协件的管理。
2 引用标准及文件
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
JB4726-4728-94《压力容器用钢锻件》
工厂《压力容器材料管理制度》
工厂《压力容器材料检查复验制度》
工厂《质量奖惩制度》
3 术语
安全附件
系指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和测温仪表。 4 管理职能
4.1质量管理处制订外购、外协件的接收检验制度,负责质量检验验收,监督各部分贯彻执行本标准的规定。
4.2物资管理部,生产部依据本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应物件的质量管理工作。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外购件
5.1.1外购铸锻件必须要有完整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实物上应有与材质证书一致的牌号、炉批号、热处理批次的钢印标志。
5.1.2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必须向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厂家订购,不得随意在市场采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3外购标准件必须要有材质证书,重要的标准件实物上应有钢印标志。
5.1.4外购件到厂,并具有相符的产品质量证书,物管处保管员填写“压力容器外购、外协件验收入库通知单”,向质管处材料检验室报验。
5.1.5材料检验员审查外购件材质证书或合格证,复核实物标记铭牌,检查外观质量与几何尺寸,并将检查结果交材料责任工程师复审、确认。经检查合格的外购件方可入库,上账。
5.1.6要求复验的铸锻件,按供货技术标准规定作材质复验,复验程序参照工厂《压力容器材料检查复验制度》有关条款要求进行。
5.1.7材料检查员审查、材料责任工程师复审材质复验报告,并书面通知物管处保管员和计划员。
5.1.8铸锻件、安全附件必须分批保管,台帐上应记载名称、牌号、炉批号、规格或型号、数量、供货厂家及材质证书编号等。标准件要分规格保管。
5.1.9外购件的领用按工厂《压力容器材料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5.2外协件
5.2.1对外签订外协合同必须提供加工图纸,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文件。
5.2.2带料加工的原材料、半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按工厂《压力容器材料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出库手续。
5.2.3外协合同签订后,如需更改图纸、技术工艺要求,无论何方提出都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由工艺责任工程师签认(较大更改应由质量保证工程师签章),并附证明文件送质量管理处。
5.2.4外协件须有协作单位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协作方供料的应附带材质证书),如属主要受压元件,协作方还应提供由压力容器制造监检机构出具的监检证书。
5.2.5外协产品到厂后按本标准5.1条款检验和管理。
6 检查与考核
6.1由质量管理责任工程师会同材料责任工程师,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2检查结果依据工厂《质量奖惩制度》考核。
压力容器材料检查复验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严格检验压力容器(下称:压容)材料进厂的质量,剔出不合格品,为压容产品可靠质量与使用安全提供必须的保障,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压力容器材料进厂的质量检查复验。
2 引用标准及文件
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
工厂《压力容器材料标记移植制度》
工厂《质量奖惩制度》
3 管理职能
3.1质量检查部负责压容材料的质量检查和复验,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本标准规定。
3.2物资管理部等部门根据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为完成材料的检查、复验,做好相应配合保证工作。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材质检查
4.1.1原材料(板、型、管、棒)检查内容和步骤
4.1.1.1材料检验员接物管处保管员报验后,依据“压力容器材料采购计划表”中注明的供货技术标准及附加要求,审查材料质量证明书。
4.1.1.2复核原材料的牌号,炉批号标志,检查实物外观质量,尺寸公差。
4.1.1.3检查合格,不需性能复验的原材料,检验员在材质证明和“压力容器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上按钢材批号编定材料入厂编号,作出检查结论,交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
4.1.1.4材料责任工程师对检验员提交的材质进行复审,如复审合格,须在“压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容器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上签章、确认,由检验员返回物管处保管员和计划员 各一份。
4.1.1.5保管员对允许打钢印的原材料逐批进行入厂编号的标记打印,经检验员钢印确认,并用白色油漆框定,不允许作钢印标记的材料用油漆、记号笔和标签标记,标记范围及内容按工厂《压力容器材料标记移植规定》的要求。
4.1.1.6上述工作完成后,被检材料方可入库,不合格原材料一律不准入库,保管员应将其置放在“不合格”区,由物管处计划员联系供货单位妥善处理。
4.1.1.7检验员应做好材料检验记录。
4.1.1.8凡需性能复验的原材料,按本标准4.2条款要求进行,复验合格后,再按本条款程序办理入库手续。
4.1.2焊接材料(下称:焊材)检查内容和步骤
4.1.2.1焊材检验员接到报验后,审查焊材材质证书是否符合订货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
4.1.2.1焊材检验员接到报验后,审查焊材材质证书是否符合订货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
4.1.2.2核对焊材牌号、批号和出厂日期。
4.1.2.3检查焊材外观质量,抽查焊芯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4.1.2.4检查合格,不需作性能复验的焊材,检验员在材质证书和“压力容器焊材验收入库单”上编定入厂编号、签章,并作出检查结论,交材料责任工程师复审,确认。
4.1.2.5焊材检验员将复审过的“压力容器焊材验收入库通知单”返回焊材库保管员和焊材计划员各一份,作为该批焊材的入库依据。
4.1.2.6不合格焊材一律不准入库,须置放在“不合格”区域。
4.1.2.7焊材检验员要做好检查记录,还应经常查看库房内的温、湿度记录和焊材保管、发放制度的执行情况。
4.1.2.8焊材复验按本标准4.2条款要求进行,复验合格后再依照本条款规定的程序办理入库手续。
4.2材质复验
4.2.1原材料复验
4.2.1.1压容主要受压元件材料复验依据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四章第61条和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有关规定进行。
4.2.1.2复验程序
a 原材料复验由材料检验员填写“取样明细表”(坯样用)和“理化检验委托单”经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签发;
b 物管处取样按“取样明细表”切取试验坯样,试样编号须在切取前用钢印分别打在坯样及母材取样位置附近。
c 取样工将坯样和“理化检验委托单”送到计量处试样加工组,由理化试验调度员进行任务的委托。
d 委托接受、试样制备、成分分析、性能试验及报告签发按工厂《压力容器理化检验制度》规定的程序操作;
4.2.1.3材料检验员计量处理化试验调度员通知取复验报告进行审查,并将实验项目、监测数据填入“压力容器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交材料责任工程师复审、签章。
4.2.2焊材复验
4.2.2.1焊材检验员根据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对被检焊材作出复验或补项试验的意见。
a 对质量证明书某项试验数据有怀疑时;
b 图养及有关技术文件中要求复验或补项试验时;
c 焊材生产厂家的牌号、规格为本厂首次使用时;
d 焊材检验员认为有必要时。
4.2.2.2焊材复验由焊材检验员填写“理化检验委托单”,经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签章后,从焊材库取样品一并送焊接试验室,焊接试验室负责试验并出具综合复验报告。
4.2.2.3焊材检验员审查综合复验报告,并将试验项目、数据填在“压力容器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上,交材料责任工程师复审、签发。
5 检查与审核
5.1由质量管理责任工程师会同材料责任工程师,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检查结果依据工厂《质量奖惩制度》考核。
压力容器外购、外协件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外购、外协件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压力容器外购、外协件的管理。
2 引用标准及文件
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
JB4726-4728-94《压力容器用钢锻件》
工厂《压力容器材料管理制度》
工厂《压力容器材料检查复验制度》
工厂《质量奖惩制度》
3 术语
安全附件
系指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和测温仪表。 4 管理职能
4.1质量管理处制订外购、外协件的接收检验制度,负责质量检验验收,监督各部分贯彻执行本标准的规定。
4.2物资管理部,生产部依据本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应物件的质量管理工作。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外购件
5.1.1外购铸锻件必须要有完整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实物上应有与材质证书一致的牌号、炉批号、热处理批次的钢印标志。
5.1.2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必须向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厂家订购,不得随意在市场采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3外购标准件必须要有材质证书,重要的标准件实物上应有钢印标志。
5.1.4外购件到厂,并具有相符的产品质量证书,物管处保管员填写“压力容器外购、外协件验收入库通知单”,向质管处材料检验室报验。
5.1.5材料检验员审查外购件材质证书或合格证,复核实物标记铭牌,检查外观质量与几何尺寸,并将检查结果交材料责任工程师复审、确认。经检查合格的外购件方可入库,上账。
5.1.6要求复验的铸锻件,按供货技术标准规定作材质复验,复验程序参照工厂《压力容器材料检查复验制度》有关条款要求进行。
5.1.7材料检查员审查、材料责任工程师复审材质复验报告,并书面通知物管处保管员和计划员。
5.1.8铸锻件、安全附件必须分批保管,台帐上应记载名称、牌号、炉批号、规格或型号、数量、供货厂家及材质证书编号等。标准件要分规格保管。
5.1.9外购件的领用按工厂《压力容器材料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5.2外协件
5.2.1对外签订外协合同必须提供加工图纸,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文件。
5.2.2带料加工的原材料、半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按工厂《压力容器材料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出库手续。
5.2.3外协合同签订后,如需更改图纸、技术工艺要求,无论何方提出都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由工艺责任工程师签认(较大更改应由质量保证工程师签章),并附证明文件送质量管理处。
5.2.4外协件须有协作单位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协作方供料的应附带材质证书),如属主要受压元件,协作方还应提供由压力容器制造监检机构出具的监检证书。
5.2.5外协产品到厂后按本标准5.1条款检验和管理。
6 检查与考核
6.1由质量管理责任工程师会同材料责任工程师,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2检查结果依据工厂《质量奖惩制度》考核。
压力容器材料检查复验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严格检验压力容器(下称:压容)材料进厂的质量,剔出不合格品,为压容产品可靠质量与使用安全提供必须的保障,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压力容器材料进厂的质量检查复验。
2 引用标准及文件
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
工厂《压力容器材料标记移植制度》
工厂《质量奖惩制度》
3 管理职能
3.1质量检查部负责压容材料的质量检查和复验,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本标准规定。
3.2物资管理部等部门根据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为完成材料的检查、复验,做好相应配合保证工作。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材质检查
4.1.1原材料(板、型、管、棒)检查内容和步骤
4.1.1.1材料检验员接物管处保管员报验后,依据“压力容器材料采购计划表”中注明的供货技术标准及附加要求,审查材料质量证明书。
4.1.1.2复核原材料的牌号,炉批号标志,检查实物外观质量,尺寸公差。
4.1.1.3检查合格,不需性能复验的原材料,检验员在材质证明和“压力容器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上按钢材批号编定材料入厂编号,作出检查结论,交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
4.1.1.4材料责任工程师对检验员提交的材质进行复审,如复审合格,须在“压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容器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上签章、确认,由检验员返回物管处保管员和计划员 各一份。
4.1.1.5保管员对允许打钢印的原材料逐批进行入厂编号的标记打印,经检验员钢印确认,并用白色油漆框定,不允许作钢印标记的材料用油漆、记号笔和标签标记,标记范围及内容按工厂《压力容器材料标记移植规定》的要求。
4.1.1.6上述工作完成后,被检材料方可入库,不合格原材料一律不准入库,保管员应将其置放在“不合格”区,由物管处计划员联系供货单位妥善处理。
4.1.1.7检验员应做好材料检验记录。
4.1.1.8凡需性能复验的原材料,按本标准4.2条款要求进行,复验合格后,再按本条款程序办理入库手续。
4.1.2焊接材料(下称:焊材)检查内容和步骤
4.1.2.1焊材检验员接到报验后,审查焊材材质证书是否符合订货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
4.1.2.1焊材检验员接到报验后,审查焊材材质证书是否符合订货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
4.1.2.2核对焊材牌号、批号和出厂日期。
4.1.2.3检查焊材外观质量,抽查焊芯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4.1.2.4检查合格,不需作性能复验的焊材,检验员在材质证书和“压力容器焊材验收入库单”上编定入厂编号、签章,并作出检查结论,交材料责任工程师复审,确认。
4.1.2.5焊材检验员将复审过的“压力容器焊材验收入库通知单”返回焊材库保管员和焊材计划员各一份,作为该批焊材的入库依据。
4.1.2.6不合格焊材一律不准入库,须置放在“不合格”区域。
4.1.2.7焊材检验员要做好检查记录,还应经常查看库房内的温、湿度记录和焊材保管、发放制度的执行情况。
4.1.2.8焊材复验按本标准4.2条款要求进行,复验合格后再依照本条款规定的程序办理入库手续。
4.2材质复验
4.2.1原材料复验
4.2.1.1压容主要受压元件材料复验依据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四章第61条和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有关规定进行。
4.2.1.2复验程序
a 原材料复验由材料检验员填写“取样明细表”(坯样用)和“理化检验委托单”经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签发;
b 物管处取样按“取样明细表”切取试验坯样,试样编号须在切取前用钢印分别打在坯样及母材取样位置附近。
c 取样工将坯样和“理化检验委托单”送到计量处试样加工组,由理化试验调度员进行任务的委托。
d 委托接受、试样制备、成分分析、性能试验及报告签发按工厂《压力容器理化检验制度》规定的程序操作;
4.2.1.3材料检验员计量处理化试验调度员通知取复验报告进行审查,并将实验项目、监测数据填入“压力容器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交材料责任工程师复审、签章。
4.2.2焊材复验
4.2.2.1焊材检验员根据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对被检焊材作出复验或补项试验的意见。
a 对质量证明书某项试验数据有怀疑时;
b 图养及有关技术文件中要求复验或补项试验时;
c 焊材生产厂家的牌号、规格为本厂首次使用时;
d 焊材检验员认为有必要时。
4.2.2.2焊材复验由焊材检验员填写“理化检验委托单”,经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签章后,从焊材库取样品一并送焊接试验室,焊接试验室负责试验并出具综合复验报告。
4.2.2.3焊材检验员审查综合复验报告,并将试验项目、数据填在“压力容器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上,交材料责任工程师复审、签发。
5 检查与审核
5.1由质量管理责任工程师会同材料责任工程师,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检查结果依据工厂《质量奖惩制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