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童案”折射出来的社会道德沦丧
作者:虞燕
来源:本站编辑部
来源日期:2010-5-1
本站发布时间:2010-5-1 13:41:29
阅读量:1441次
“亲爱的爸爸妈妈,我上学去啦。希望这不是永别,我要活着回家。亲爱的老师校长,我来上学啦。您不能让坏人碰我,我要活着回家。亲爱的叔叔阿姨,我在上学啊。您有不满去上访,我要活着回家。”——郑渊洁在泰兴幼儿园凶杀案之后作(图片说明:这一标语牌挂在泰兴市中心幼儿园门口。 )
从3月23日到4月30日,短短的36天之内,全国竟然连续发生了5起杀童惨案:4月30日7点40分,山东潍坊一男子闯入校园打伤5名学生后自焚;4月29日,泰兴男子幼儿园内砍伤32人;4月28日,雷州男子砍伤16师生;4月12日,合浦男子砍死8岁小学生;3月23日,南平郑民生杀8名小学生。
除了震惊、心痛、愤怒,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早在3月23日南平惨案发生后,人们就对这起惨案进行了多方面的反思。有人认为郑民生之所以会做出这种极端的举动,是因为他短时间内遭受了太多的挫折——失业、失恋、失居,从而导致精神变态,进而做出这种令人无法理解的行为。而郑民生有意绕过了自己家附近的两所小学,来到了离家较远的实验小学来行凶,说明他是有预谋的,并非前面所说的精神出了问题。
有人认为是社会不公导致郑民生想进行社会报复,而他又没有勇气去直接报复政府和制度,因此只好选择了比他更弱小的学生群体,以此来发泄他积蓄已久的仇恨。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主任孙健敏在接受人民网舆情频道的访谈时,指出:“这是郑民生自卑的表现!实际上,郑民生是一个内心非常空虚、脆弱的人。攻击成年人有难度,他就专门攻击孩子,因为他知道孩子没有还手之力。攻击家庭富裕的孩子,或成绩优异的孩子,尤其能满足他“报复”的心态。”
如果真是社会不公导致郑民生做出如此举动,那么他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而且公众的反应已经表明他将不会得到原谅。面对社会不公,有人选择了自杀,有人选择了杀人。自杀的方式有多种多样,自焚是一种能引起公众注意的方式,如唐福珍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很多人也对她表示同情。杀人的方式也有多种多样,杨佳选择杀警察,网上叫好声一片,甚至有人称他为“英雄”,而对于像郑民生这种选择杀童的人,人们更多的是愤怒。其实我也很愤怒,我真的很想大声骂那些丧失道德底线的人。鲁迅曾说过:“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郑民生这样的人,绝不是什么勇士,而是真正的懦夫,因为他既不敢直面惨淡的人生,料他也不敢正视那些被他砍过的孩子的鲜血!比起唐福珍和杨佳,他更加懦弱,把凶器竟然指向了那些手无寸铁的儿童。当然这并不是说唐福珍和杨佳的行为就值得赞扬,杀人,不管是杀谁,自己抑或别人,都是一件不好的事情。
杀人者背后自有一套自己杀人的逻辑,唐福珍自焚的逻辑就是为了死给政府官员看,唤醒他们的良心,以期保卫自己的权利。可是她的幻想破灭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政府官员们既没有制止她的自焚,事后也没有任何歉意。杨佳袭警是因为他在遭到了警察的侮辱之后没有得到道歉,想通过杀人的方式“讨一个说法”。而郑民生在辩护时一直强调是社会冷漠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没有社会冷漠这个原因就没有他杀童这个结果。
写到这里,我想问一句,是他们自己有病还是整个社会有病?或者说他们自己和社会都有病?唐福珍已经死去,我们无从知道死去的她还后不后悔自己当初自焚的选择,而无论是杨佳还是郑民生,在审判的过程中都是毫无悔意的,而且都把理由归罪于别人——杨佳归罪于侮辱他的闸北分局的警察,而郑民生的归罪对象更大,是整个社会。杨佳于2008年11月26日在上海被执行枪决,郑民生也已于2010年4月28日上午9时被执行枪决。对死人进行评判,也许是不厚道的,但是对于他们的这种极端的行为,又不能不进行反思。反思是为了明天更好的发展,是为了活着的人和将要来到这个世界的人能更好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王建平认为,杨佳袭警和那么多网友为他叫好是“一种忽视生命权利,在生命权与人格尊严之间,价值选择的错位”,“人权的核心是生命权,人存在的本源意义当中,生命权应当高于人的尊严,杨佳为了所谓的个人尊严而可以乱杀人的逻辑,是非常荒谬的。”而人们对于郑民生的愤怒,则是因为他把刀指向了无辜的儿童。而我以为,无论是警察,还是儿童,都是人,杀警察和杀儿童都是对人的生命权的漠视。我们既不能因为杨佳杀的是警察就为他的行为叫好,也不能因为郑民生杀的是儿童就把责任完全归罪于他自己,虽然说他们做出这种行为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他们的心理都有病,且病得不轻。可是,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病呢?他们为什么会丧失道德底线?仅仅是因为个人的原因吗?难道社会就没有责任了吗?
如果闸北分局的警察在查清杨佳并未盗窃自行车后,能够主动赔礼道歉,做好杨佳的精神安抚工作,也许杨佳最后也不会拿刀“讨一个说法”了。如果郑民生周围的人们在发现他行为举止不正常之后,能对他多一些关爱,也许他就不会拿着刀去捅那些无辜的儿童了。政府冷漠和社会冷漠可能真是他们行凶的诱发因素。当杨佳面对强势的警察局的时候,他是一个弱者,一开始他想通过正常渠道来寻找说法,可是经过多次努力之后毫无结果,最后他只有拿刀说话。而郑民生相对于社会中那些成功人士来说,也是一个弱者,是一个不受人重视,甚至是被人蔑视的底层人物。他们一开始也许有着作为人的基本的道德底线,但是当他们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们放弃了道德底线,他们选择了杀人以发泄他们心中积存已久的愤怒,成为了让世人瞩目的“强者”。
说到这里,好像离“杀童案”这个主题有些远了,现在让我们探讨一下杀童案为什么会接二连三地发生?有人认为社会底层郁积情绪的人很多,媒体的过渡渲染容易对他们产生示范效应,因此他们主张减少杀童案的报道。而犯罪心理学专家也声称,犯罪具有传染性,一种犯罪有可能在短期内被效仿,具有复制性。还有人认为校园的安全漏洞是导致“恶魔”一次次得逞的原因,因此他们主张应该加强校园防卫,而各地教育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急补校园安全漏洞:北京西城区学校配警用钢叉,校园监控连通警方;南京鼓楼区67所学校下月配保安,配警棍、辣椒水;成都将投700万元建“校园天网”保障学生安全……
但也有人认为,“加强校园安保,控制媒体报道,并不能消除郑民生们的仇恨。其结果仅是将血案转嫁他人。隐藏生产郑民生们社会土壤中的毒性成分,反而只会制造更多的郑民生。”也许我们还是撇开新闻报道和校园安全隐患这两个表面因素,回到前面分析的社会因素上面。正如有人分析的,“当代中国处于一个深刻的转型时代。这一宏深远大的转型如一切社会转型一样。它在瓦解人们原有的各种价值观、伦理观与社会观的同时,很难及时整合出新的信仰、价值观与伦理道德等社会底线共识。于是人们看到生活水平的提高,也看到几近常态的道德沦丧,各行业职业伦理的混乱。”
无论是毒奶粉、假疫苗、黑心棉,还是南平、雷州、泰兴惨案,折射出来的都是中国整个社会的道德沦丧。但是除了这种无力的反思之外,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我们该把希望寄托在什么地方呢?一方面,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公平,多给弱势群体以关照;执政者也应该尽快整合出一套适用的信仰和价值观,给那些信仰空虚的人们以精神寄托。另一方面,作为普通民众,我们也应该在每天茶饱饭足之后,有更进一步的追求,如活得有尊严;在反思别人的同时,也反思一下自己,思考自己是不是内心里也有如郑民生这样的劣根性,这样才能达到整个社会的进步。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杀童案”折射出来的社会道德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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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爸爸妈妈,我上学去啦。希望这不是永别,我要活着回家。亲爱的老师校长,我来上学啦。您不能让坏人碰我,我要活着回家。亲爱的叔叔阿姨,我在上学啊。您有不满去上访,我要活着回家。”——郑渊洁在泰兴幼儿园凶杀案之后作(图片说明:这一标语牌挂在泰兴市中心幼儿园门口。 )
从3月23日到4月30日,短短的36天之内,全国竟然连续发生了5起杀童惨案:4月30日7点40分,山东潍坊一男子闯入校园打伤5名学生后自焚;4月29日,泰兴男子幼儿园内砍伤32人;4月28日,雷州男子砍伤16师生;4月12日,合浦男子砍死8岁小学生;3月23日,南平郑民生杀8名小学生。
除了震惊、心痛、愤怒,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早在3月23日南平惨案发生后,人们就对这起惨案进行了多方面的反思。有人认为郑民生之所以会做出这种极端的举动,是因为他短时间内遭受了太多的挫折——失业、失恋、失居,从而导致精神变态,进而做出这种令人无法理解的行为。而郑民生有意绕过了自己家附近的两所小学,来到了离家较远的实验小学来行凶,说明他是有预谋的,并非前面所说的精神出了问题。
有人认为是社会不公导致郑民生想进行社会报复,而他又没有勇气去直接报复政府和制度,因此只好选择了比他更弱小的学生群体,以此来发泄他积蓄已久的仇恨。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主任孙健敏在接受人民网舆情频道的访谈时,指出:“这是郑民生自卑的表现!实际上,郑民生是一个内心非常空虚、脆弱的人。攻击成年人有难度,他就专门攻击孩子,因为他知道孩子没有还手之力。攻击家庭富裕的孩子,或成绩优异的孩子,尤其能满足他“报复”的心态。”
如果真是社会不公导致郑民生做出如此举动,那么他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而且公众的反应已经表明他将不会得到原谅。面对社会不公,有人选择了自杀,有人选择了杀人。自杀的方式有多种多样,自焚是一种能引起公众注意的方式,如唐福珍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很多人也对她表示同情。杀人的方式也有多种多样,杨佳选择杀警察,网上叫好声一片,甚至有人称他为“英雄”,而对于像郑民生这种选择杀童的人,人们更多的是愤怒。其实我也很愤怒,我真的很想大声骂那些丧失道德底线的人。鲁迅曾说过:“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郑民生这样的人,绝不是什么勇士,而是真正的懦夫,因为他既不敢直面惨淡的人生,料他也不敢正视那些被他砍过的孩子的鲜血!比起唐福珍和杨佳,他更加懦弱,把凶器竟然指向了那些手无寸铁的儿童。当然这并不是说唐福珍和杨佳的行为就值得赞扬,杀人,不管是杀谁,自己抑或别人,都是一件不好的事情。
杀人者背后自有一套自己杀人的逻辑,唐福珍自焚的逻辑就是为了死给政府官员看,唤醒他们的良心,以期保卫自己的权利。可是她的幻想破灭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政府官员们既没有制止她的自焚,事后也没有任何歉意。杨佳袭警是因为他在遭到了警察的侮辱之后没有得到道歉,想通过杀人的方式“讨一个说法”。而郑民生在辩护时一直强调是社会冷漠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没有社会冷漠这个原因就没有他杀童这个结果。
写到这里,我想问一句,是他们自己有病还是整个社会有病?或者说他们自己和社会都有病?唐福珍已经死去,我们无从知道死去的她还后不后悔自己当初自焚的选择,而无论是杨佳还是郑民生,在审判的过程中都是毫无悔意的,而且都把理由归罪于别人——杨佳归罪于侮辱他的闸北分局的警察,而郑民生的归罪对象更大,是整个社会。杨佳于2008年11月26日在上海被执行枪决,郑民生也已于2010年4月28日上午9时被执行枪决。对死人进行评判,也许是不厚道的,但是对于他们的这种极端的行为,又不能不进行反思。反思是为了明天更好的发展,是为了活着的人和将要来到这个世界的人能更好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王建平认为,杨佳袭警和那么多网友为他叫好是“一种忽视生命权利,在生命权与人格尊严之间,价值选择的错位”,“人权的核心是生命权,人存在的本源意义当中,生命权应当高于人的尊严,杨佳为了所谓的个人尊严而可以乱杀人的逻辑,是非常荒谬的。”而人们对于郑民生的愤怒,则是因为他把刀指向了无辜的儿童。而我以为,无论是警察,还是儿童,都是人,杀警察和杀儿童都是对人的生命权的漠视。我们既不能因为杨佳杀的是警察就为他的行为叫好,也不能因为郑民生杀的是儿童就把责任完全归罪于他自己,虽然说他们做出这种行为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他们的心理都有病,且病得不轻。可是,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病呢?他们为什么会丧失道德底线?仅仅是因为个人的原因吗?难道社会就没有责任了吗?
如果闸北分局的警察在查清杨佳并未盗窃自行车后,能够主动赔礼道歉,做好杨佳的精神安抚工作,也许杨佳最后也不会拿刀“讨一个说法”了。如果郑民生周围的人们在发现他行为举止不正常之后,能对他多一些关爱,也许他就不会拿着刀去捅那些无辜的儿童了。政府冷漠和社会冷漠可能真是他们行凶的诱发因素。当杨佳面对强势的警察局的时候,他是一个弱者,一开始他想通过正常渠道来寻找说法,可是经过多次努力之后毫无结果,最后他只有拿刀说话。而郑民生相对于社会中那些成功人士来说,也是一个弱者,是一个不受人重视,甚至是被人蔑视的底层人物。他们一开始也许有着作为人的基本的道德底线,但是当他们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们放弃了道德底线,他们选择了杀人以发泄他们心中积存已久的愤怒,成为了让世人瞩目的“强者”。
说到这里,好像离“杀童案”这个主题有些远了,现在让我们探讨一下杀童案为什么会接二连三地发生?有人认为社会底层郁积情绪的人很多,媒体的过渡渲染容易对他们产生示范效应,因此他们主张减少杀童案的报道。而犯罪心理学专家也声称,犯罪具有传染性,一种犯罪有可能在短期内被效仿,具有复制性。还有人认为校园的安全漏洞是导致“恶魔”一次次得逞的原因,因此他们主张应该加强校园防卫,而各地教育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急补校园安全漏洞:北京西城区学校配警用钢叉,校园监控连通警方;南京鼓楼区67所学校下月配保安,配警棍、辣椒水;成都将投700万元建“校园天网”保障学生安全……
但也有人认为,“加强校园安保,控制媒体报道,并不能消除郑民生们的仇恨。其结果仅是将血案转嫁他人。隐藏生产郑民生们社会土壤中的毒性成分,反而只会制造更多的郑民生。”也许我们还是撇开新闻报道和校园安全隐患这两个表面因素,回到前面分析的社会因素上面。正如有人分析的,“当代中国处于一个深刻的转型时代。这一宏深远大的转型如一切社会转型一样。它在瓦解人们原有的各种价值观、伦理观与社会观的同时,很难及时整合出新的信仰、价值观与伦理道德等社会底线共识。于是人们看到生活水平的提高,也看到几近常态的道德沦丧,各行业职业伦理的混乱。”
无论是毒奶粉、假疫苗、黑心棉,还是南平、雷州、泰兴惨案,折射出来的都是中国整个社会的道德沦丧。但是除了这种无力的反思之外,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我们该把希望寄托在什么地方呢?一方面,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公平,多给弱势群体以关照;执政者也应该尽快整合出一套适用的信仰和价值观,给那些信仰空虚的人们以精神寄托。另一方面,作为普通民众,我们也应该在每天茶饱饭足之后,有更进一步的追求,如活得有尊严;在反思别人的同时,也反思一下自己,思考自己是不是内心里也有如郑民生这样的劣根性,这样才能达到整个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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